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从《杨元元的三十年》谈起 -- 酷爱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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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需要强制订阅报纸极多,都基本没人看,直接当废纸卖掉!

多大的浪费啊!

家园 能拿到退休工资,医疗保险是跑不了的。

  国营厂一般在这方面比较规矩。

家园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你家也有一张床,你愿不愿意让杨母住?如果你不愿意,就不要指责学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学校要花十几万解决这事,但如果破了规矩,损失的远远不止这十几万。

老人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我不认为大家“只因为在镜头前表现差了一点“,而指责她。在我看来,她对杨元元的死要负70%的责任,而她想的,是把这个推给学校。

最后说弱者,杨母年富力强就不再正经工作,而杨元元死时,工作多年,弟弟北大博士毕业在即,自己也上公费研究生。这样的家庭还是弱者,还有多少人不是弱者。

家园 真的吗?

这个社会从来没有把弱者逼的太急

真的吗?你是生活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吗?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623086

我们下属的一个企业,因为要求破产关停指标达标,不得不停产,冬天交不起取暖费,许多家庭零下30多度就靠身体硬抗,全家把所有衣服都穿上,围坐在被窝里。一个老员工家,儿子30多岁算是顶替上岗,老两口退休,结果儿子得鼻咽癌,没钱手术,死了,老两口捆上电线自杀。当时看到这种情况,我都快疯了。

这算不算把弱者逼得太急呢?孙志刚,躲猫猫,黑砖窑,三鹿奶粉,这些是不是都发生在外国呢?

要是占理,何不走司法程序告学校?

呵呵,上海闵行钩子钓鱼事件中,在张军案、孙中界案相继被披露之后,媒体报道了多起诉诸法庭的“倒钩案”,其中有江涛案、陈瑞勤案、周洋案等。同样没有胜绩。

目前,上海疑因“倒钩”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已有数百起,但原告无一例胜诉。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36628

家园 如果你搜搜我的帖子和回帖

应该能知道我就是在国企里长大的东北人,并且还是是对东北国企改革情况有一定了解的(我不敢吹是非常了解),从你引用这个关于东北国企的部分煽情煽的不错,但与事实差太多,这证明你只是听说一些而已,根本就不了解实际情况。首先,东北外面再冷,即便不取暖,屋子里面不会是零下30多度,除非你就一直开着窗户,现在四平好多家庭也不交取暖费(我几个亲戚家里就是不要暖气的),不供气室内温度是13~15℃,即便楼上楼下隔壁都不要暖气,屋子里面气温也在10摄氏度以上。无他,东北的楼房墙一米左右厚,窗户双层,保温很好。你要说是住老的平房,如果墙薄倒是有可能冷,但是平房没暖气自己点炉子,也涉及不到取暖费的问题。

这个老员工的事情如果是真的,也只是特殊的个例,拿特例可以说明总体么?毕竟不是每个下岗家庭家里都这样吧?我且问您一下,您可知道接班(顶替上岗)制度是什么废止的?30多岁的人接班(就算是10年前吧)是不可能出现,因为这个制度是1984年就已经废止的,别的我也不想多说。我家和亲属家都有下岗的,双下岗的也有,情况我比您了解的多,事实和您想象中的差很远很远。

且不说您拿着例子和我说的事情有啥关系。至少司法问题不是你认为自己是对的就一定支持你,还要看证据,情况很复杂。但是,如果既然认为自己对,那走司法程序是必然的选择,因为别人没打赢官司就得出可以不通过合法的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逻辑上是不是有点问题?别人得病送医院没治过来死了,您认为得了同样的病就不要去医院治了么?一个道理。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家园 本来以为这贴会沉的,想不到还有三个人回贴,意思都差不多,

这里一并回掉好了。

首先,纠正一下错误,上文最后一段中人名应该是“杨佳”,而非“胡佳”,看样子,今年“佳”这个字主凶。接下来回到正题。

一,有人说什么要不要跟人同睡一张床。讲究什么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里很抱歉,对这一套我免疫。我的“光辉”事迹相比某人一时兴起就可以到灾区去做志愿者要平淡许多,也少些荒唐,但是大多数人听说之后,还是会发出“咦”、“呀”之类的语气助词以表示自己的困惑与不解。

二,关于媒体的那些报道。一样地抱歉。我从事的工作让我对媒体与记者极端的不信任。对我来说,记者就是为了填满版面,不顾一切把芝麻绿豆点大的事渲染惊涛骇浪的家伙。如果有机会,我第一要鄙视的就是记者,第二鄙视的就是根据记者报道下大棋的家伙。无论记者怎么报道,我都只会从基本的事实出发,不会从人家的那些一地鸡毛的历史中找材料。

三,不得不承认我岁数是小了点,也没什么社会经验(这种社会经验,我宁愿不要)。但是在我的日常工作中,隔三差五也有打发人这项任务。要点很简单,那就是让人家觉得你很有道理,但这并不说你真的有道理。什么没有先例之类的就是打发人的理由中的上上之选。是不是真官僚,假关心,那一眼就是可以看出来的。

四,事情都是很复杂的,是没有什么好坏黑白的,这是不需要我来说教的东西。现代社会就是由家庭组成,人就是社会的一部分,而人反过来作用于社会。怪自己与怪家庭、怪社会,回溯到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自杀与杀人在我看来就是这两种极端。自杀作为社会现象本身的内涵非常深,杨佳的事也远非那么简单的一句话,这已经不是我所能表述与概括的了,就不说多了。

五,这起事件,上海海事大学是有绝对主动权的,这件事如果完全通过法律解决,该校哪怕要赔一分钱,我都要建议该大学早点关门了事,从我的理解,我甚至认为可以让杨家赔海事大学的钱,你信不信?当然这点你已经提到了。至于非法律途径,到目前为止,我至少没有看到杨家的举动对该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极大困扰。签于此,我不认为该校做出那种程度的让步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受到公众关注本身是把双刃剑,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使用的(当然有时也是机缘巧合)。特别是杨家有像杨平平这样的人物,做出不合规则的事情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六,“这个社会从来没有把弱者逼的太急”???时间不多,到此为止了。

家园 回复几句

我引用的是河里面的例子,我也给他发了帖子请他给你做解释。

且不说您拿着例子和我说的事情有啥关系。至少司法问题不是你认为自己是对的就一定支持你,还要看证据,情况很复杂。但是,如果既然认为自己对,那走司法程序是必然的选择,因为别人没打赢官司就得出可以不通过合法的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逻辑上是不是有点问题?别人得病送医院没治过来死了,您认为得了同样的病就不要去医院治了么?一个道理。

司法问题当然很复杂,但是在中国,权大于法一直是一个顽症,我所举得例子中就可以看出。中国的司法体系在老百姓心目中到底有多少的信任度?从顺口溜中就可以看出:“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得病当然要送医院,可是如果是得了感冒却被治疗死了,那么这家医院肯定是出了问题。如果老是这样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大家再得了感冒就不去这家医院了,自己买药自己治了。

要不然,为什么屡屡出现民工跳楼跳桥讨薪?而不是去法院起诉打官司呢,难道民工他们不认为自己对吗?但是他们就是不通过合法的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这你如何解释呢

家园 您理解的很不准确

您既然举那个东北国企事情当证据,我当然要指出其中问题。若是您举的证据有问题,那么是无法支持您的论点的。

我指的杨家是要索赔,索赔和讨薪能一样么?讨薪要找也是先要找劳动仲裁,最后不成才找法院,索赔若双方协商不成当然只有走司法程序上法院起诉一条正路了。您举民工讨薪的事情,看来您不十分了解情况啊。之所以有民工采取极端手段讨薪是与现在施工工程承包形式有关。很多情况下是民工并非与外包方签订合同,往往是层层发包,出了问题中间的工头跑了找不到,就是他们走司法程序又能告谁?举个例子说,您家装修雇一个工程队,你把钱给和你签合同的人了,最后他没给工人,工人能去法院起诉向您讨薪么?法律是有相对第三人的原则,根本告不到您头上,而要是工人和工程队连劳务合同都没有,举不出证据,又怎么告工头?连劳动仲裁机关都不好处理,所以,司法问题,不是您想象那个样子。

顺口溜也能拿来当证据了?那我要举出“大干部贪,小干部搂,工人缝个大挎兜”这个流传已久的顺口溜,按你的逻辑是不是可以看出工人在老百姓心目里面都是搞内盗呢?举出“陕师大的女生西工大的饭,交大的木头满街转”是不是可以证明老百姓(至少是西安的)心目中西工大的饭最好,西交大的人都跟木头似的?这个逻辑显然有问题的。

家园 关于第五点的几句不同意见

你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现在杨元元不幸了,倘或没有这个结果,我们光看这之前,我们且不论校规校纪要不要遵守的问题,有几个问题请你回答:

第一,你是否认为学校必须给每个需要的家长安排住宿?你知不知道不安排的结果会有人因此自杀?

第二,你认为你是否有能力设计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区别哪个家庭这样的要求应当予以满足?说实话,如果学校有这样的制度,我会把我的父母也接到学校住,同时要求学校给他们安排工作,无论什么样的工作,我相信在北京一定会比在村子里面土里刨食强。你认为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我是否可以以死来回答你?

第三,杨母住在学生宿舍影响了杨元元的室友这个事实你是否听说过?当然你会说,对于这个女生来说只是小小的不便,对于杨元元是一条生命,那么请回到第一条,你如何判定你在生活里面的合理合法的权益遭受小小不便的时候,你是否会想到你可能会伤害另一个人的生命?

显然每一个生命的逝去都让人痛心,但是社会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对每个人来说都可以说是不公平的,贫富的悬殊、腐败的盛行这些在中国这个社会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但是有时候有些不公平其实也正是一种公平,因为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是有界限的,连人命其实都在衡量里面。到目前社会的进步不过就是将人的生命解放出来,利益的平衡和竞争不再涉及到生命基本的生存保障,可是没有一个社会能够做到完美。

家园 河里的例子已经做了解释,我举得可不是一个例子喔

这算不算把弱者逼得太急呢?孙志刚,躲猫猫,黑砖窑,三鹿奶粉,这些是不是都发生在外国呢?

关于司法途径的话,你也说了,索赔若双方协商不成当然只有走司法程序上法院起诉一条正路了。那么协商的时候,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就是一个过程,杨家提出要求并通过种种舆论压力使海事大学就范是理所当然的,海事大学也通过种种对自己有利的手段达到不赔钱,少赔钱也是正常的,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但是丝毫改变不了中国的司法体系,权大于法的深刻背景,个人企图对抗组织,单位,一般来说都是比较悲壮的下场。未必会有对于你有利的判决,判决了也一拖再拖,不会执行。

至于说具体的民工讨薪,恐怕不光是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吧,政府部门屡屡拖欠农民工工资也是屡见不鲜。这是法院已经判决的都执行不了一个例子。http://finance.ifeng.com/opinion/zjgc/20091225/1628479.shtml

在此之前,他们早已将对方告上法庭,法院要求他们尽快支付拖欠工资的判决书也早已下达,甚至多次传唤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局长到庭接受询问,无奈后者总是以局长在外地出差开会为由,拒不配合。

家园 问题在于

协商的时候,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就是一个过程,杨家提出要求并通过种种舆论压力使海事大学就范是理所当然的,海事大学也通过种种对自己有利的手段达到不赔钱,少赔钱也是正常的,这是一个博弈的过程。

拉舆论做压力可以,但虚构事实编瞎话造舆论正常么?杨元元表妹的帖子里面现在被证明是假的东西太多了,这么多关键事实都是假的,这也正常么?她为什么不敢事实求是的写出来,动脑筋想想就明白了。

但是丝毫改变不了中国的司法体系,权大于法的深刻背景,个人企图对抗组织,单位,一般来说都是比较悲壮的下场。未必会有对于你有利的判决,判决了也一拖再拖,不会执行。

我建议你不要泛泛而谈的说问题,你要这么说就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论点,评论某事一定要注意逻辑。我前面说过,司法的事情要就事论事,因为判决很复杂,这不是你觉得自己对就一定会赢,证据、诉讼策略都很重要。而执行难的问题和您说的司法体系、权大于法有关系么?您最好认真查点资料,查查法庭执行知识,了解一下执行难的原因何在再拿来当证据为好,我完全可以举出一个反例来证明你的论断靠不住:个人告政府(鸡西市政府),政府败诉,法院执行完毕的例子(CCTV12二周前报道的)。

你确定自己仔细看过你拿来当例子的帖子么(看一下就知道这不是新闻而是个帖子)?先不说帖子里面能否保证事实是准确的,就是里面讲的法院判决和正文中讲的讨薪都不是这一件事,我从中拿出一段,你自己好好看看讨薪的事情:

据报道,民工堵门是因为中原市场中心与包工头发生了矛盾,市场发展局坚持合同约定乙方全额垫资,而包工头则说,按照工程进度对方应拨付给他约270万元。无论双方是非曲直,农民工姚保太说:“不管咋说,也不能拖欠我们这些下力人的工钱呀,再说他们还是政府部门呢!”

看了的人自然明白是咋回事。还拿上面我举过的装修的例子。你家装修,和包工头签合同说好算大帐根据施工进度你付工头钱,结果干到一半你和工头发生矛盾(有可能因为质量、材料等等原因),工头不付给工人钱,工人找你要钱,你会不会给?一个道理。我前面已经提到过法律上相对第三人的原则,你还是好好了解一下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才好讨论。不要一会讲中国司法体系不公正权大于法,一会又拿不符合法律的事情来当证据好不好。

家园 呵呵,如果讲逻辑性的话

那么我的第一个看法,论据都已经解释过了,

那么你是不是已经承认这个社会把弱者逼得太急呢?

其次,你承认不承认权大于法的现象,个人和政府和单位相比处于弱势的地位,因此很多人不相信司法体系的公正性?

我想这是客观的事实,如果你不承认的话,我们就没有对话的基础了。

行政干预司法:法院称接指示不受理三鹿奶粉索赔案

http://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articleId=philosophy_11d5242cf6e0e69_0&boardId=philosophy

家园 要讲事实和逻辑

第一点,所谓把弱者逼的太急,那个证据是站不住脚的,所谓逼的太急,是不给他机会的意思,但是事实是这样么?杨元元自己不抓住机会,还是社会不给她机会?公务员、教师都不愿意干,还要什么机会?你看看我新发的我同学的情况,要比她的情况差多了。此外你当证据的那个发帖的人已经解释了,那个是啥时候的事情,先去看看他的解释再来说把。

第二点,不要转进,不要拿煽情当事实,更不要拿个案来证明总体,因为这个逻辑上是有问题的,这本来应该是常识,从你的行文中我猜您不是学理工或者法律的,逻辑方面的训练有所欠缺。另外,拿所谓你举的一些事实都被我指出问题,您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呢,最起码要把自己想拿来当证据的东东仔细读一读把,三鹿这个,那个帖子里面写的很清楚法院提出的理由以及时间,你拿这个当证据最好先搜索一下,看看是不是三鹿索赔都被政府干涉不能立案,我举个例子。里面说的很清楚:

这意味着,对已被法院立案的三鹿患儿索赔案,即使胜诉也不能获得任何赔偿。

您非得要那么想,我也没办法,我还是敢说我对您所谓的弱者接触很多的,至少是东北的,到底什么情况什么原因我比您了解的多。煽情和诿过不能改变他们的生活。

家园 谢了。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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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完美的社会要当人们的爹妈,要能让人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并且还要让“他”比“他之外的人”过得好,满足“他”的虚荣心,这样“他”才能认为“这个社会还不错”——即使如此,那满意也是暂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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