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亦是风花一代愁—谈谈媚俗 -- 烤面包的胖大叔
媚俗的文化产品在现代社会的广泛传播,是由于制造者对受众的迎合,还是受众屈服于制造者的播弄,这是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是艺术源于生活,还是生活模仿艺术,还真不大容易说清楚。
从文化商品制造者的角度来看,文化商品的媚俗化首要的起因是现代传播手段的便捷,在中国古代的家规家训,笔记小说,传奇故事中有着大量关于阅读神圣化的记载,甚至“敬惜字纸”而得鬼神庇护的传说也不绝于书。而现代印刷术及录音录像技术的成熟,大大降低了文化商品形成的门槛,由此而来得是文化产品的数量出现了几何级数的增长,同时催生了新兴传媒的诞生,比如说报刊。阅读材料的广泛传播使得阅读由神圣的仪式化进入日常生活。阅读人群的扩大反过来使得阅读材料的制造者的服务对象由过去的精英团体扩散为整个社会人群。波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这样写道
而波德里亚所谓符号的无序增加,是就整个现代消费社会全貌而言,而从中取一样本来理解,则可理解为新兴传媒的出现,比如说报纸期刊。报刊和之前文化制品的最大区别的在于,之前的文化制品,比如说《红楼梦》比如说《诗经》或者说《东坡大全集》都是以一种符号的意义出现,而报刊则是以多种符号的叠加出现,一份报刊内容上可能有诗词歌赋,时事新闻,传奇传记,作家可能是甲乙丙丁,阿猫阿狗。对消费者来说,购买之前的文化制品消费是一种符号的意义,而购买新兴传媒炮制的文化制品,已不能说是消费多重符号,而是消费媒体本身。媒体承载的文化制品,和之前文化制品从存在的意义上来说,由独立的存在和永恒的存在被消解为部分的存在及过程的存在。
而当文化商品的制造从个人作坊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后,面临一个事实和价值出现分离的过程,这个分离的原因和过程分析起来比较复杂,暂时略过。而价值在一定程度上的缺失,使得文化商品的制作导向由传统的创造性和审美价值以及道德指引,让位于物质的力量,而这也成为一些文化研究者批评媚俗文化的其中一个观点。比较有代表性的如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马尔库塞在《现代文明与人的困境》中写到:
这哥们翻译的是有些拗口,不过大概意思还能看明白。当然媚俗并非是马尔库塞等人对大众文化的最大焦虑,更让他们担心的是资产阶级通过媚俗的大众文化消解群众的反抗意志,并将自己的私货夹杂其中。
走笔至此,忽然想到国内战斗在文化战线上那些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们,说起来最不媚俗的就是他们,而近期的杰出代表就是拍摄新版《红楼梦》的李少红。媚俗的一大特点就是讨好观众,但李少红何曾讨好过观众,简直是与观众为敌嘛,众人皆俗她独雅,如果有立志脱离低级趣味的文艺青年,向李少红同志学习,那就是必须的了。
就是媚俗了点。要反省啊……
当然,我的艺术修养等于零……
另外吐槽几句,不仅是蒙娜丽莎,还有西方许多的“名作”,我都看不出哪好。咱中国的还能看出点意味来。
精英和群众从来是对立的,互相看不顺眼很正常。
说点题外话,应该和怪叔叔的全文主旨不一样。但我觉得应该听听太祖对文化向社会下层传播的看法。
太祖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此外,《讲话》内容还提出了典型的创作原则,即“文学作品中反映出来的生活都可以而且应该比普通的实际生活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带普遍性。革命的文艺,应该根据实际生活创造出各式各样的人物来,帮助群众推动历史的发展”。《讲话》进一步指出文艺“如何为群众”的问题,指出必须通过典型形象体现出党性原则,更有效地发挥文艺的特定的战斗功能。只有把生活中的矛盾和斗争典型化了的文艺作品,才能通过艺术的感受,“使人民群众惊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
这个视角的不同。
毛泽东的讲话不应除了当成文艺批评的材料的来看,更重要的是文艺宣传政策。我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已经提到,从政治的视角来看,文艺首先要为政治的立场观念服务,其次再遵循自身的内部规律。
当然这里第一第二的提法在具体的文艺创作中未必要分得这么清,比如说毛泽东自己的诗词创作作品中的政治性和文艺性结合得很好。沁园春·雪在重庆一发表国民党的宣传部门就感到很大的压力,组织了很多人以和词的方式反击,但这些文人平常习惯吟风弄月,一旦用诗词来反映现实政治题材就写得惨不忍睹。现在很多文人控诉文革这么压迫他,那么伤害他,让他无法创作出优秀的作品。而现在环境这么宽松,我也没看到文坛出现了多少惊世之作嘛。从这个意义上,我倒觉得这些文人应该感谢文革才对,可以把自己才华的缺陷一古脑的推给文革,这世上怕是再没有这么合算的买卖了。
而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做为政治上的文艺政策,在我看来,其高度在今天依然无人能企及。但是落实这项文艺政策同样需要党的文艺工作者具有极高的政治水平和文艺修养,这既不是一味迎合大众,也不是以精英的身份启蒙大众。而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心声,再将这些心声升华为文艺作品。而这些可不是依靠李少红这类伪精英能完成的。
龚自珍曾有诗吟到他那个时代的文化圈—“金粉东南十五州,万重恩怨属名流。牢盆狎客操全算,团扇才人据上游。”看来古今同慨,据上游的总是这些团扇才人。正所谓“天教伪体领风花,一代材人有岁差,我论唐诗恕中晚,略工感慨是名家。”
呵呵,我在刚才的回复里打错了一个词。“说点题外话,应该和怪叔叔的全文主旨不一样”中,我误把“相关”打成了“一样”。原句应该是“说点题外话,应该和怪叔叔的全文主旨不相关”。
不过误抛之砖,却引来一块玉,也是意外之喜了。
那篇讲话,是政策,却也是毛的文学主张,以这个主张去评判现在的作品,却也无妨。
至于团扇才人,如何略工感慨,引领风花,又是如何媚俗,就等待怪叔叔解析了。
如果从受众的角度来打量媚俗,就不得不提到现代社会最重大的发明。
这个发明就是,人,作为个体而存在的人。
邦雅曼·贡斯当在《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自由的历史变迁,在他看来,现代社会出现之前,古代人的自由是集体自由,换句话说古代不存在独立的个体,所有的个体依附于各种标准划分的集体,阶层,阶级中。个体的命运总是和其生存的集体的命运紧密相连。他人的一生可能就是自己的一生。这个家族的兴衰和那个家族可能就是这样惊人的相似。前一个政权的执政经验可以被后一个政权完全借鉴。
在古代算命先生的日子想必总是很好过的,他们可以通过很少的社会样本推衍出社会的面貌。整个社会的知识是种整体性的知识,哲学家们沉迷于形而上学,希望能发现解释宇宙万千事务的真理。所以在古典小说中总有些黄药师之类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三教九流,诸子百家,医卜星相,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上马杀贼下马草露布,力能杠鼎,退若不胜衣。什么叫精英,这才叫精英。
而西方基督教的出现则赋予人一种新的身份,神的子民,在《新约·路加福音》中“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和自己生命的,就不能做我的门徒”。神的子民构筑了个体于上帝之间的直接关系,而这种信仰将个体从集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了现代人的雏形。
而新教革命进一步肯定了个体和上帝的直接关系,换句话说,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观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使得所有的个体获得了超越血缘或阶级身份等社会关系的羁绊,成为具有某种独立价值的人。
由这种宗教意义上的人发展为现代人,重要的一环就是对人本能欲望的重新发现与定义,比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同样有赖于基督教,在小说《十日谈》中,作者描写了教会在世俗欲望的勾引下做了大量有违教义,但却是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快活勾当。人们发现在诱惑面前,信仰总显得那么软弱。使人类的欲望在社会生活中获得一种合法的地位成了文艺复兴最要的使命。文艺复兴对人的重新定义,使得人冲破了最后一重枷锁的制约,成为自己的主人,至少在理论上成为自己的主人。
当作为社会构成的基本元素人的定义发生转变,同时在社会生产力大发展的直接影响下人们背井离乡从传统的集体中游离出来,重新形成新的人与人群体,而维系这种新型群体的依靠的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当现代社会“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得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共产党宣言》)
嗯,不对,我好像扯远了。算了,先写到这吧,周一再接着掰。
庸俗是对于社会现实的承认,比如《非诚勿扰》、《蜗居》。
低俗是对于社会现实的讽刺,比如郭德纲。
说到媚俗,也应该审视一下俗的外延和内涵。
俗当然可以是个文化概念,也可以是个社会概念,还可以是个政治概念,也自然是个审美概念,还未尝不可以视作经济概念,乃至其他的概念。
我个人认为俗的本质就是同质化,彼此相似,可以替代,逐渐趋同。他和你相像,你和我相像,称为俗人。这和那相像,彼与此相像,称为俗物。人类最大的悲哀就是从历史中学不到任何教训,因此我们做出了一件又一件的俗事。这个世界永远是在变化,却又没有本质变化的,因此才被人叫作俗世。
俗永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与之相对的高雅也是相对的概念。遁入山林、修仙学道在古代常常是超凡脱俗的了,不过当许多文人以此为求官的手段时,也就变成了庸俗。
雅俗是相对的概念,是标准不固定的概念。为什么这次要强调反三俗呢?因为这样才是固定了俗的概念,确定了反对的标准。低俗、庸俗、媚俗是要反的,但俗人、俗物不能反,俗世反不了。我们已经见惯了这种行为,因此将其称为习俗。既然是习俗,或许这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是媚俗的,只是层次不同罢了而已。
“众人皆俗她独雅”也应该算是媚俗吧。如果说制造者对受众的迎合是媚俗,那么“众人皆俗她亦俗”同“众人皆俗她独雅”其实恰恰构成了媚俗的两种表现形式。“众人皆俗她亦俗”中的受众是“大众”,在“众人皆俗她独雅”中就是“小众”。大众也好,小众也好,其本质还是对受众的迎合,不同之处仅仅在自己选择的受众而已。从思维意识上来说,随波逐流因为受到大众的影响而选择了正面,反其道而行之因为受到大众的影响而选择了对立面(小众),其根源,摆脱不了的仍然是大众对制造者施加的影响。
米兰昆德拉反对的“媚俗”,我倒是觉得他反对的不是屈从于大众或是对受众的迎合,他反对的应当是对群体的无差异化造成的对个体的无视。比如说在大陆的“社会主义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同在台湾的“大陆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都是对个体的忽视。而“咱们老百姓,今儿个儿真高兴”同“邪恶的共产主义缺少的是绿草的生长和孩子的奔跑。”也是一样。在这里,米兰昆德拉反对的不是去争辩“就是好”还是“水深火热”更能体现出大陆人民的实际状态,他反对的是“就是好”同“水深火热”这种对大陆人民每个个体正面也好,反面也好的脸谱化。
前一种媚俗很容易理解,以前赵丽蓉的小品《英雄母亲的一天》(司马光砸缸)讲的就是这一种媚俗,英雄母亲在这里被正面的脸谱化了。后一种媚俗就很有隐藏性了。比如说楼下提到的《蒙娜丽莎》,到底《蒙娜丽莎》有没有艺术性,他的艺术性在那里,其实不是媚俗的本质,或者说,
2。我没搞过艺术,我也看不出来,但是大家说好,那就好吧
3。其实说实话,俺也懂一点艺术也搞过艺术;但是,小蒙这幅画,俺实在看不出好在哪里。。。
4。你这个标准听上去不错。。
5。我也看不出好在哪里,当然,我的艺术修养等于零……
以上这些其实应当不算媚俗的表现形式。
下面大概可以都可以称作媚俗:
1。社会主义的革命艺术家告诉大家:“《蒙娜丽莎》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 所以,今天竟然有人说《蒙娜丽莎》不好,那就是“与党和人民对抗”,必然要“自取灭亡”!
2。ZZ制度的邪恶艺术家告诉大家:“《蒙娜丽莎》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ZZ制度竟然为了对人民洗脑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今天有人说《蒙娜丽莎》好,就是甘心沦为五毛,垃圾,与人民为敌。天灭XX,这样的人是绝不会有好下场!
最近几年,其实我们经历更多的恰恰是后者的媚俗。而后者的媚俗打的却是“反媚俗”的旗子来迷惑人。这其实要比前一种的危害更大。韩X,李XX,袁XX们的论调其实在米兰昆德拉的眼里可能就是最典型的媚俗。他们要的其实是凌驾与别人之上的,自己绝对正确的权利。而讽刺的是,米兰昆德拉正被他们作为自己正确的力证而推崇着。
媚俗与反媚俗的媚俗,洗起脑来那是很有效的,要不说MD控制民意控制得好呢。呵呵,还好两个我都是当戏看。
谢谢江城和EMYN,你们的回帖让我把第5段扯远的内容拉了回来.另外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些回复需要我的确认,我却无法打开页面,实在不好意思了。
关于雅俗之辨,是我这篇讨论中特意回避的一个问题。所以媚俗,说的是现代社会的一重文化面相。而在现代之前,这个问题比较好解决。
现代文化中媚俗的种种表现形式,在古代可能都能找到类似的范例,比如说迎合观众,龚自珍曾写诗批评在当时人看来俚鄙极矣的昆曲为了适合观众的口味窜改《牡丹亭》,甚至和别人喝酒的时候,其他人想听昆曲,他极力挠阻。
而附庸风雅,比如《红楼梦》中贾宝玉陪贾政给大观园各处题写楹联时,曾说:
众人见宝玉牛心,都怪他呆痴不改.今见问`天然'二字,众人忙道:"别的都明白, 为何连`天然'不知?`天然'者,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宝玉道:"却又来!此处置一田庄, 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 虽种竹引泉,亦不伤于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 非其山而强为山, 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
虽然说古今“媚俗”在表现形式上接近,但很难说现代文化的媚俗就直接由古代继承而来。
古代的雅俗之辨,最关键之处是有比较明确的价值取向。以中国古代为例,雅俗之辨在先秦已有相关论述,比如说《楚辞》中的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别,到了《后汉书》这组概念被正式提了出来。而从《诗品》《文赋》开始,雅俗从最初的社会批评,进入了文艺批评的范畴。南北朝至唐,所谓的雅和俗分别,从文艺作品的内容,题材,语言文字以及作者的审美取向价值观念等等诸多方面划分了相对明确的界限。
而后雅文学和俗文学之间相互有所渗透,俗文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上升到雅文学的殿堂中,文学史描述这种现象常使用一个比喻“大浪淘沙”,就是说俗文学整体面貌是沙,只有在特定因素(比如说时间)的帮助下,可能出现一些金子。而文学史上有一种现象是,当一些生机勃勃元气淋漓的俗文学被收编到正规军后,总会迅速变得老气横秋味同嚼蜡。
这或许是因为,雅文学总是要担负反映着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的使命。在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前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比较稳定。正如我在第5段中提到了,个人不存在于前现代社会,前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不存在个人价值,只有公共价值,准确点说就是统治阶级的价值。当然了,在古代无论中西,所有的价值观也都是普世的价值观。古人或许没有现代人那种关于确定性的焦灼,毕竟所有的价值观都有一个最终的裁断者。
而在诸神隐遁的现代社会,那些无法证实及证伪的道德训令以及价值观,随着社会进程,渐渐离开了公共领域,成为私人的意见。而这也成了很多道德守望者最感到失望的事,他们总是担心社会陷入洪水滔天,率兽食人的境地。而在我跟随一些课题组做过的关于社会道德的人类学社会学调查,现在下这样那样的定论还为时过早,因为影响整个社会道德因素很多,比如说传统的道德影响,个人的博弈经验(这一点特别有意思),家庭社会教育,社会控制,还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等等等等,或许这是个长时间段的研究,我们还无法看清楚。而在调查中,我也看到大量自发的舍己为人的壮举,这些人性的光芒或许会被人拿去装点一些道德学说,但我个人相信这些英雄的壮举绝非出于什么道德训令。长夜漫漫,可能正是有这些星光的守望,人类才不至于过于绝望。
回到现代文化的媚俗,试图下这样或那样的定义是困难的,因为在当文艺的价值取向由作者向评论家乃至所有读者的让度,已经不存在公认的雅俗分界,比如说米兰·昆德拉本人在谈及自己的阅读趣味时,曾说:
赫那篇有名论著的法文版中,媚俗一词被译为‘低劣的艺术’。这是一个误译。因为布洛赫指出:媚俗不是什么低劣的作品,而是别的一种东西。有态度上的媚俗,行为上的媚俗。媚俗者(kishmensch)对媚俗的需要,即在一面撒谎的美化人的镜子面前看着自己,并带着激动的满足认识镜子里的自己。布洛赫认为,媚俗在历史上与十九世纪感情浪漫主义有联系。而德国与中欧在十九世纪比别的地方更为浪漫主义(更少现实主义),所以那里的媚俗极度流行,媚俗一词也是在那里产生,至今仍被滥用:在布拉格,媚俗是艺术的主要敌人,在法国则不是。法国这里,与真正的艺术相对立的是消遣。与伟大艺术相对立的,是轻浮的二流的艺术。但是我自己从没有因为阿加达·克利斯蒂娜的侦探小说而受折磨。相反,柴可夫斯基,拉赫玛尼诺夫,霍罗维茨的钢琴,好莱坞的巨片,《克莱默夫妇》、《日瓦戈医生》(噢!可怜的帕斯杰尔纳克),老实说,却是我深恶痛绝的。我越来越为那些形
式上追求现代主义的作品的媚俗精神所愤怒。(另外说一句:尼采对维克多·雨果的《美丽的词》和《礼服》感到的讨厌是对尚未定型的媚俗的厌恶)。”
米兰·昆德拉所深恶痛绝的《日瓦戈医生》我倒还蛮喜欢,我常能回忆起片中的一些镜头,比如说“十月革命”的场景,大雪纷飞的深夜,罢工的人群沉静肃穆的聚集在大街上,忽然响起了低沉的《国际歌》,合者越来越多,渐渐形成了排山倒海的呐喊。而我在看菲利普·考夫曼拍摄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光注意丹尼尔·刘易斯和朱丽叶·比偌什的颠鸾倒凤了,这种观影方式不知道算不算媚俗。菲利普·考夫曼似乎比较擅长拍这类片子,像《情迷六月花》更是让人血脉贲张。抵御媚俗的其中一种方式就是依赖身体的本能欲望,如果觉得观看日本的爱情动作片可能会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那菲利浦·考夫曼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怜的米兰·昆德拉)。
江城提到“同质化”,EMYN提到的“无差异化”这里提出的问题很有趣,也可以看成是现代文化的一个悖论,为什么发明了个人的现代社会,当以追求个性为出发点后,却会收获媚俗为结果呢?
对于这个现代文化悖论的研究汗牛充栋,比如说马尔库塞提出“单向度人”的概念。从现代社会大分工的角度来看,前现代整体式的知识结构分崩离析,人们在自己熟悉的专业或许有着君王般的尊严,但无法对别的领域评头论足。互相依赖他人的专业见解成了一种惯例。而海德格尔对现代性危机引发的价值虚无有着深刻的洞见。当人们在价值权威隐蔽之后,单纯依靠自己的力量前进,会被前方涌来黑暗吞噬。而人群中一小部分人或许能用偏执的力量走得更远,但大多数人会选择沉沦,就形成了所谓的“乌合之众”,在勒庞的研究中,“乌合之众”的人群更易于接受周围的判断和喜好。当“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却被消除了,一切新的形式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共产党宣言)的年代,如果无力如海德格尔一般诗意的栖居(这句话,现在常被房地商用来做广告),选择媚俗,似乎成了宿命般的结局。
在《生命中不能承受轻》中,萨宾娜是抗拒媚俗最坚定的人,她宣称媚俗是她一生的死敌,但“当她看到伤感影片中忘思负义的女儿终于拥抱无人关心的苍苍老父,每当她看到幸福家庭的窗口向迷蒙暮色投照出光辉,她就不止一次地流出泪水。”即使她自己也意识到这泪水或许是媚俗的。
聊到这儿,想说的话也说得差不多了,要不先这样吧。集了四句定盦诗算做结尾吧:
少年薄录睨千秋,亦是风花一代愁。书生挟策成何济?著书都为稻粱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