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Syd Dernley:一位绞刑师的自白 -- 万年看客
这个很有创意!
当年夏天我在戈德索普事故之后首次回到了诺里奇监狱。谁也没对我们说什么,但是这次监狱方面换了一位看守来陪同我们,上次那位年轻看守则不见了踪影。我趁着人少的时候问我身边的狱警那家伙去哪里了,他们告诉我他突然被调往达特茅斯了。
这趟令我返回英格兰的工作是一场双人行刑:两位年轻的工人谋杀了他们的怀孕女友。两起案件中的凶手有相似之处,但是案件本身并没有联系。之所以对两人一起行刑只是因为方便。这两人分别是22岁的丹尼斯.摩尔与24岁的阿尔弗莱德.雷纳德。
摩尔勒死了自己的未婚妻,24岁的依琳.库伦,行凶地点是诺里奇郊区坎通镇的一座牛棚。这起案件的情节有些古怪。两人只差两周就要结婚了,谋杀发生当天两人一起出门,先去找大夫对依琳的怀孕情况进行了检查,以确定一切正常,然后就去购买婚纱去了。回家后两人又一起出门散步。期间两人发生了争执,因为依琳拒绝与摩尔发生性行为,他就动手杀了她。摩尔本人将警察领到了自己杀人的牛棚,并且在警方还没反应过来时就一下扑到死者身上,哭喊着:“我爱你!我爱你!”
依琳.库伦遇害5天后,雷纳德在德瑞汉姆枪杀了自己的女友,19岁的艾伦.路德金,因为他发现她怀孕了,但是死者的父亲却禁止他们继续交往。
雷纳德声称两人结成了自杀协议,对于他与死者的最后一次会面他做出了令人心碎的陈述:他趁她父亲不在家的时候来到她家中,两人一起走到了一间自行车棚里。他告诉她自己打算开枪自尽。她说:“先打死我吧——你不能抛下我一个人。我们一起死好了。”
雷纳德将枪上膛,对准了自己的头,但是她将枪接过来,指向自己的脸说:“先打死我吧。”
两人对面站着,看着对方。然后她说:“再见了亲爱的,守住你的承诺。”然后她就扣动了扳机。
这的确是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不过就算姑且先不考虑他为什么要带着枪支与子弹跑到女朋友家里去,在这场悲剧当中还是有一两个小问题值得商榷。首先,正如公诉方一开始就指出的那样,那支枪的枪管太长,枪口与扳机之间距离太远,死者根本没办法用那支枪指着自己。其次,如果说两人之间有自杀协议,那么协议的执行情况明显十分糟糕——他还活得好好的。雷纳德解释道他当时已经往枪膛里填装了子弹,但是最终没有开枪,因为他要告诉人们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就我看来这个解释有些难以服人。
遭到谋杀指控后雷纳德称:“我想和她一起去。我不想等了。”等到开庭的时候他的头脑明显清楚了许多,决定自己还是等一等的好。实际上他根本就不想去。不过陪审团只花了40分钟就决定他不去也得去。
我受邀参与摩尔的行刑,皮埃尔珀恩特担任首席行刑室,另外两位助手是曼城的哈利.艾伦与第一次参与行刑的莱斯利.斯图尔特。有趣的是,艾伦与斯图尔特在皮埃尔珀恩特退休后都成为了首席,并且分别在1964年的利物浦与曼城监狱同时处死了两名犯人,这也是英国最后的绞刑。这一次我们没出任何问题就处理掉了摩尔与雷纳德。这次行刑毫无特别之处,我对此谢天谢地,诺里奇监狱方面无疑也是这么想的。
当年秋天我又收到两份工作邀请,但两起案件中的犯人最终都改判了死缓。然后随着年关将近,我收到了伯明翰监狱的一封来信,邀请我在元旦那天前去行刑。这次行刑的安排一如常规:我们要提前一天到监狱里报道,因此我们要在监狱里度过新年夜。我们在家里一般也不会大肆庆祝新年夜,一般开一瓶雪利酒就算了。因此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次协助绞死霍瑞斯.卡特的工作。
我希望在前文中已经反复表明,死囚行刑过程十分冷静,没有任何指向死囚本人的情绪,无论他犯下了怎样的罪行。从我一开始入行时这一点就为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所有的同行、监狱官员以及死囚的陪同看守——基本上参与这个司法过程的每一位个人都是这样表现的。警探们偶尔会对我们谈起某一件特定的案件,但即便这种事也很少发生。在我的经历中上述这些规则唯独仅有一次例外——就是卡特这次。他遭到绞刑判决是因为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学生。
希拉.阿特伍德住在伯明翰金斯坦丁的卡文夏姆路,30岁的劳工卡特也住在这条路上。某一天刚入夜的时候它用糖果把被害人诱骗进自己家里,带到楼上卧室强行奸污,之后恐怕事情败露又杀人灭口。小姑娘死得很慢,也很惨。甚至连凶手本人在口供当中也承认了这一点。
“我用膝盖压住她的双臂,从她脑袋底下抽出枕头按在了她的脸上。她挣扎了一会儿。为了更快了结她,我又用手掐住了她的脖子。之后她就不再挣扎了,但还在呼吸,于是我决定用绳子。要不然是我力气小或者下不了手,要不然就是她命太硬……反正她还有气。我就拿了几件衣服与我的手帕……堵住她的嘴与鼻子……把她脸朝下按在床上。这样她终于死了。”
卡特一直等到天完全黑下来,然后将被害者的遗体抛弃在了顶着自家院子一头的空地上。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了尸体。
被捕之后卡特告诉警察,“我为我的所作所为感到极为抱歉,我活该上绞架。”
在伯明翰恐怕找不到对这句话有异议的人。皮埃尔珀恩特与我在干活之前来到钢屋路警察俱乐部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烈欢迎。我简直数不清究竟与多少人握了手,有多少人告诉我他们很高兴见到我。
一位负责侦办此案的警探告诉我,“要说有谁吊死也活该,那就是这个玩意儿。”
“赶紧打发了这个王八蛋。”另一个警察插嘴道。
希拉谋杀案激起了人们的高涨情绪。他们给了我一份在验尸官办公室里流传的传单。
“新年夜。”
“敬请知悉,1951年12月31日周一,牛顿街验尸房将举行特别活动,自晚11点开始。以下节目经过精挑细选,将于本次活动中进行表演,如有意观看请提前预约。”
“太平间搬运工将合唱‘小洞不补’,病理学家将独唱‘我将肢解你’。”
“验尸官男声合唱团将由约翰.威尔逊.雷奇担任主唱,表演‘啊,死亡,你的毒钩在哪里?’”
“验尸房内有冰箱与空调。届时可以在室内吸烟。”
“活动现场为各位‘陪审员’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判决’,此外每位完成‘陪审’义务的到场者均能分到一份裱花精美、香甜可口的‘报告书’”
“活动结束时将会进行抽奖,奖品为骨灰一罐。”
“活动期间会分发各种刺激性物质。”
“因门票数量有限,获取入场门票需事前提交书面申请。”
卡特是我的职业生涯中遇到的唯一一位虐杀儿童的凶手,我也再没遇到过民愤这么大的案件。这家伙怎样都活该。我毫不怀疑监狱里也有着同样的想法,而且不仅在牢房外面如此。但是无论人们对卡特有着怎样的看法,我们都不能流露出来。
我们在准备绞架之前先去看了看卡特,然后我们就开始度过行刑前的新年夜。这天晚上并没有多余的啤酒,与平时一点区别也没有。我们在晚上十点就上床睡觉去了。第二天早上我与皮埃尔珀恩特以及我们的陪同看守握手致意,把“新年快乐”的贺词憋在肚子里。9点钟的时候我们绞死了卡特。这次行刑没有计时,不过大概也就在8到9秒左右。卡特临死前一句话也没说。
行刑结束后我们去了警察俱乐部,直到这时我们的新年庆祝活动才算真正开始。到处都流淌着酒水,而且不止是啤酒。一位贝贝查姆牌啤酒的旅行推销员之前来到了俱乐部,听说我们也要来,特地留下来等着我们并慷慨地拿出了自己所有的样品酒水,我们把这些酒也全都喝光了。我醉醺醺地回到家里,一路上只觉得背包特别沉。到家之后打开背包才发现里面装满了印着贝贝查姆商标的酒杯与烟灰缸,还有几瓶酒样。肯定是警察趁乱拿了那个推销员的东西并且塞到了我的包里。真是人心隔肚皮啊!
几周之后我又好好地笑了一通。当时有一位所得税核查员要见我。这位傲慢的官员穿着条纹西装,戴着夹鼻眼镜,对我反复盘问。他的目光从眼镜上方扫到我的脸上,说道:“据我们所知,呃……登利先生,你是一位个体经营者。”
“不是啊。”
“不是吗?”他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嘲讽的微笑。
“不是。我没有自己的买卖。我是个电焊工,在舍伍德煤矿工作。”
“但据我们所知你的确有个人经营的业务。”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你要是知道的话咱们还兜什么圈子?你告诉我不就行了?”
“你出于商务用途为自己安装了一部电话。”这位身穿条纹西装的奇葩说道。
那帮该死的电话工简直非得害死我不可。“啊。你要是这么说的话我也可以算是有自己的个人业务。”
“那么究竟是什么呢?登利先生?”他念我名字的语气总让我感觉自己低他一等。
我直视着他的双眼,微笑着说:“我是一位绞刑师。”
哈哈!哈哈!他全身一滞,夹鼻眼镜就从鼻子上掉下来了。他差一点才在眼镜摔在桌面上之前接住。他的舌头也不听使唤了。“你——你说什么?”
不过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这帮家伙把我的每一笔报酬都收了税!
税收人员无疑会十分欣慰的得知我在接下来的财政年度里将会非常忙碌。4月份的时候我有一个双人绞刑,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也是业务不断。双人绞刑的执行地点是利物浦的沃顿监狱,而且这次行刑从始至终都深陷在一片震耳欲聋的嘈杂声音当中,就算行刑结束之后依旧没有停止:人们声称我们绞死了两名无辜的男孩。
这两位“无辜男孩”受控在利物浦犯下了一桩可怕的谋杀,受害人是一位离群索居的52岁寡妇爱丽丝.芮默,住在韦弗特里区的克兰伯恩街。芮默夫人整天呆在家里不工作,而且——就和老高斯案件一样——有传言说她丈夫为她留下了一笔钱,就藏在她的房子里。案发当晚芮默夫人很晚才回家,她刚走进正门就被早已闯入的劫匪袭击了。她遭到了剧烈的殴打,头部多处受伤,然后劫匪就扔下奄奄一息的她离开了。她过了好几个小时才死去,但是周围邻居都没有听见一点声音,也一直没有人过来。直到第二天晚上她的儿子才上门,敲门不开之后他从信孔向里看去,看到了她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她穿着外套,身边还洒落了一大捧鲜花。
谋杀调查最终挖出来了两个曼城小混混,爱德华.代弗林与阿尔弗莱德.彭斯。代弗林22岁,彭斯21岁。两人拒绝承认自己与芮默的死亡有任何联系,他们坚称案发当晚两人正伙同了另一名同伙在曼城某工厂实施盗窃,他们所提到的这名同伙也持相同口径。
代弗林与彭斯虽然年轻,却已经是两根前科累累的老油条了。他们一心要维护自己的硬汉形象,因此在法院审理过程初期刻意摆出一副目空一切的架势,在被告席上笑骂不止,极力刺激警察与监狱官员,看上去很有些混不吝的派头。公众对这次审判抱有极大兴趣。为期十天的开庭期间每天法庭里都挤得水泄不通,法院方面不得不把挤不进来的旁听者们锁在法庭门外。庭审最后一天,早上7点就有人在法院门口排队,上百人全天都在法院门外等待着最终结果。
至于代弗林与彭斯,两个人根本不打算让有罪判决毁了自己的形象。代弗林在总结陈词中攻击法官断案不公,而彭斯则向陪审团开火,说他无法理解陪审团的有罪判决是怎么做出来的,“到了上诉法庭上一切就都会水落石出了。”他放言道。
这话他可说错了。在一审判决下达之后,辩护方发动了激烈的司法活动,但是上诉法庭拒绝了被告的上诉请求并且决绝听取关于“新证据”的信息。辩方律师于是就将新证据提交给了内政部,内政大臣大卫.麦克斯韦尔.费弗爵士指派了一位著名的皇家司法顾问阿尔伯特.吉拉德,在苏格兰场警司哈罗德.霍克亚德的协助下展开了对本案的调查。
上诉法庭发还有罪判决之后,我接到了来自沃顿监狱的来信,询问我是否做好准备参与代弗林的处刑。处刑原定日期是1952年3月18日,但是由于辩方上诉这个日期遭到了撤销。我收到的第二封信给出了一个新日期,4月18号,但是内政部又将这个日期延后了一周,以便吉拉德可以完成调查报告并充分考虑报告意见。
在死囚牢里代弗林与彭斯还在逞英雄,把自己当做曼城与利物浦黑道上的头号硬汉。彭斯甚至还开始计划出狱之后——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出狱——如何报复控方的证人们。他在两个人当中的确是比较强硬的那个,因为此时代弗林已经在不断增加的压力之下开始崩溃了,而彭斯则一直硬到了最后——差不多最后。
最新确定的行刑日期是4月25号星期五,在截止日期到来以前吉拉德提交了他的调查报告:代弗林与彭斯有罪,本案司法裁决并无失当。内政部长决定行刑如期进行。
代弗林与彭斯依然在通过信件与探监者来声称自己的无辜与断案不公。包括涉案律师在内,很多人都对判决结果感到不太舒服。两位人犯的亲友发动了拯救他们性命的最后一搏。随着行刑日期的来临,各种活动越发热烈,监狱外面围满了守夜与示威的人群。在我周四晚上离开曼斯菲尔德伍德豪斯的时候,那里已经群情鼎沸了。
我事先领取到了直通利物浦的车票,但是我坐到曼城就下了车,直奔打拼者酒馆去找皮埃尔珀恩特。幸亏我这么做了。皮埃尔珀恩特告诉我监狱外面很可能会出乱子,他打算开车过去。但他又担心自己的汽车让人认出来,甚至或许还有人知道他的车牌号。所以他打算把自己的车停在别处,并乘坐出租车抵达监狱。监狱方面承诺允许他乘坐的出租车直接驶入监狱内部。我问皮埃尔珀恩特怎么看本案的种种争议,他说他在曼城警察局里的一个朋友告诉他这两个家伙绝对有罪。
在前往利物浦的的路上我们也曾暂时松过一口气。当时一辆警车拦住了我们,一位年轻的警察走过来对皮埃尔珀恩特说:“我认为您超速了,请把驾照与车辆保险拿出来。”
“好的。”皮埃尔珀恩特说着就将证件递了过去。
警察打开驾照,瞄了一眼驾照上的名字,接着立刻大惊失色地又仔细看了一遍,然后立刻就啪地一声把驾照合上了。“请便,皮埃尔珀恩特先生!”
超速的问题他连提都没有再提。
到了利物浦之后,我们把车停在一家炸鱼薯条店的后面(我总觉得这家店是他们家亲戚开的)。店主人送给我们一份炸鱼薯条当午餐,并且在我们要走的时候预先打电话叫了出租车。事后证明这种谨慎做法很有必要。
“我倒!”接近监狱的时候我忍不住叫了出来。“这么多人啊!”
距离监狱大门几百码之内的街道上已经挤满了人。
“要是有人问咱们是来干嘛的,就说是来探监的。”皮埃尔珀恩特叮嘱道。
我尽可能地蜷缩在车子的角落里不敢冒头,但是出租车司机最后还是见缝插针地开了进去,没有惹出什么麻烦,也没有人注意我们。进了监狱之后我们见到了斯图尔特与另一位我不认识的名叫史密斯的助手。我们得知监狱方面并没有为他们进行任何特殊安排,他们必须自己解决问题。万幸的是谁也不认识他们,因此他们也顺利地穿过了人群。
我还从来没见过监狱门口这么热闹。但是当天下午的情况与第二天相比只能算是热身。监狱方面向我们通报了一部分监狱外面的情况,事后我也找来了所有进行了相关报道的报纸。鉴于我在行刑期间从来没有中途离开监狱的经历,这些报道还是很引人入胜的。
行刑当天监狱门口很早就挤满了人,据估计足有一千人左右。在差几分钟不到9点的时候,十几名妇女跪倒在了人行道上开始祈祷,其中就有代弗林与彭斯的亲属。9点钟声响起时外面一片死静,接着一名妇女就嚎啕起来:“上帝怜悯这两个无辜的孩子吧!”
根据报纸的报道,9点过十分的时候,两名监狱官员走出来将行刑告示贴在了监狱大门上的玻璃橱窗里。几位代弗林的家人首先凑了上来阅读告示。代弗林的一位阿姨尖叫道:“他们怎么能这么干?为什么要出这种事?”
他们散开之后,彭斯的母亲也走了过来,然后尖叫一声就瘫软下来,被人架进了等在一旁的车子里。死囚的家人离开以后,围观者们立即一拥而上,等着阅读告示的队伍排出了150码。
行刑并没有阻止代弗林与彭斯的家属们继续为了清洗他们的罪名而活动。但是一篇周日报纸上的报道令他们遭到了五雷轰顶一般的打击,报道声称代弗林与彭斯在受刑之前承认了自己的罪名。这篇新闻被人捅到了下院,内政大臣对此进行了极为字斟句酌的回复:“典狱长并未就文中提到的内容进行任何公开声明,我肯定任何监狱官员均未与报界就这一问题进行过任何接触。”
那么监狱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呢?代弗林与彭斯究竟认罪了没有呢?
行刑前我们得知尽管两名犯人有着死硬到底的名声,但监狱方面并不认为他们会故意找麻烦。有一名看守悄悄告诉我二人尚未认罪,依旧一口咬定自己的清白。
当晚在医务室里,我们不可避免地讨论起了这两个人明天的表现,他们会不会松口,会不会带着清白的良心进入坟墓。皮埃尔珀恩特对此不置可否。我意识到假如他们真打算留下遗言,也肯定是当着神父与看守的面说话。一旦我们进入死囚牢,他们就再也没有开口的机会了。
第二天早上我全身上下绷得很紧。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在行刑之前用锋利的剃刀为自己修面,因为我的手止不住哆嗦,费了吃奶的力气才没有把自己的脸皮割成碎片。皮埃尔珀恩特看了我一眼就乐了。“我要是你就在家里把自己先收拾好,希德。”他建议道。
为我们端来早饭的看守告诉我们监狱门外的人群正越聚越多。但是从医务室里一点噪音也听不到。
行刑时刻来临之前,那些妇女纷纷跪倒在地的时候,我们也在死囚牢所在的走廊上各就各位。典狱长站到了行刑室门前,皮埃尔珀恩特与我站在代弗林的门前,史密斯与斯图尔特站在彭斯的门前。我们事先得到通知,就算他们两个真的开口说话,我们的动作也不能放慢或中断。
我们步入死囚牢之后,代弗林转过身来对着我们。报纸照片上的他看上去很帅气,也很强悍。但是我们眼前的他一点也不强悍,更不用说帅气了。他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一丝血色也没有。他并没有反抗。但是当他开始走过皮埃尔珀恩特身后的时候我还是出了一口气。押解彭斯的另外两人只比我们慢了一点。没出什么大事。但是我为代弗林的脚踝扎上束带之后还有时间看他们进来。彭斯的左右两边各有一位看守,以防他有什么异常举动,但是报纸上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已经消失了。他的脸色和代弗林一样惨白,看上去魂不附体。彭斯一站到活板门上就直勾勾地盯住了他的伙伴,此时后者的面目已经被头罩遮住了,脖子上也已经挂上了绞环。我看着他接受行刑前的最后准备并仔细听着。两人谁也没说话。皮埃尔珀恩特很快就扳动了杠杆,两人就这么死了。到头来他们谁也没有认罪……不过也没有声称自己的无辜……
我的绞刑师生涯的结束到来得十分突然而神秘,我始终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解雇我。
给我惹上麻烦的那次行刑发生在沃兹沃斯监狱,受刑人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他杀死了一名中年妇女。为了便于理解,我要先说明一下,绞刑执行时在场人数是十分不固定的。必须在场的人只有两名,一位是典狱长,另一位是当地警察局代表。在实际行刑当中负责绞架的监狱工程师往往也会在场,除此之外还有一批有时会来的人,例如陪同看守,监狱高层官员,告解神父,医生,绞刑师学员等等。典狱长的权限很宽泛。在有些监狱,例如曼城监狱,行刑原则是尽可能控制最后时刻到来时行刑室内的在场人数,凡是不必非得在场的人员都不能进入行刑室。甚至就连陪同看守也仅仅在受刑人出状况的情况下才能进去。其他监狱的做法则各有不同,在场人数也会多一些,有时还会多出不少,还有时会出现一些神秘的官方客人。
我很少被引荐给这些陌生人。不过在有一次行刑结束后我的确发现身边站着一个人,原来他是回国考察工作经验的缅甸某监狱典狱长,。
“您觉得怎么样?”我问道。
“确实很不错。”他说。“但是我们那边也很快。”
这种对话很不寻常,一般而言这些人只是紧贴墙壁的苍白面孔,我们在步入行刑室时仅仅能用眼角余光瞥一下他们。等我们和医生一起从坑里爬出来的时候他们早就都走了。
由于不同监狱里具体做法也不同,我一般在干活之前都不知道行刑室里会来多少人。老实说这也并不重要。我们很忙,他们也不会碍事,头几次处刑之后我就把这些人统统当做了无需多加注意的人肉背景。
我犯了一个大错误。
沃兹沃斯监狱的这次行刑进行得十分规范。我们只花了8秒钟就解决了死囚,然后就回医务室等着去了。下一步工作是尸体回收,这件差事十分令人不爽,但还是非干不可。这时候的氛围一般还是挺严肃的,但是总要轻松很多。不过是一具尸首而已,没有任何可能出岔子的地方,这家伙已经无法再伤人了。同样,在场人员的数量并不固定,但是至少有四个人一定会到场:首席,我,还有两名狱警。这回还有另外一位到场人士。他没穿监狱制服,我也想不起来之前的行刑期间他究竟是否在场。他是个很安静的人,一直没有说话,似乎也没有碍事。
那一天我们的工作气氛简直只能用凄惨来形容。皮埃尔珀恩特没有说话的雅兴,两名狱警也像霜打了一样了无生气。我觉得他们的态度十分好笑。我说过这并不是全世界最招人待见的工作,但是这样的工作态度也起不到什么好作用。
当我正从尸体上面剥去最后几件衣服的时候,我们注意到这家伙——怎么说呢,相当“大器”。
“好一条雄壮的命根子!”我脱口而出。
无疑,很多人都会认为我这句话说得非常不得体。这的确是一个很烂的笑话。我唯一能用来为自己辩解的借口是当时的气氛实在太糟糕了,我很想说点什么来打破僵局,逗大家笑一笑。我没有成功。无论是皮埃尔珀恩特,两名狱警还是那个陌生人都没有笑。
就是这样……就因为这件事我作为一名绞刑师遭到了解雇,或者至少说遭到了停职,我觉得当时他们的想法应该是后者。
那天上午谁也没有对我说什么。只是后来再也没人给我来信了。我逐渐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说了那句话。但是这个怀疑一直没有得到肯定,直到二十年之后我看到了皮埃尔珀恩特的自传为止,即便到这时我都不敢板上钉钉。这本书里他谈到了一位助手在回收死尸时出言粗鲁,他把那家伙训斥得脸色发白,而且之后再也没有和这个人一起工作过。我不敢确定他说的就是我,因为那次他根本没有把我训斥得脸色发白,在行刑室里没有,回到医务室以后也没有。
我不相信皮埃尔珀恩特会有意把我晾起来。我认为那个陌生人很显然是某个部门的官员,他把我的话报告给了典狱长。如果说皮埃尔珀恩特在自己的报告中提到了这件事,那也只是因为有这位陌生人在场。而且我在那以后还和皮埃尔珀恩特合作过。我在沃兹沃斯监狱捅娄子之前就已经接受了另一场行刑的预约,上面肯定也希望顺水推舟。
1952年12月23日,在圣诞节之前不到48小时,莱斯利.格林在伯明翰的文森格林监狱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和平善意普降人间的时刻操作绞架看起来是一个很严苛的决定,但是尽管监狱里或许也会有圣诞树与唱诗班,甚至还会有特别晚餐,圣诞气氛却永远无法触及死囚牢。司法巨轮的转动不会被节日所阻止,我担任绞刑师期间经常在节庆前后几天里受命开工。
莱斯利.格林的案子的确有点特殊,这家伙一丁点特殊对待都不配得到,无论当时是不是圣诞节。所有的谋杀都是难看、残忍而可怕的。但就算这样,每十年间也总会出现几起特别邪恶或者扭曲的案件,甚至在这片噩梦的领地里也足以把其他案件全都比下去。当时对格林案件的描述是“本世纪最为恶毒的谋杀”,说这话的不是什么兴奋过度的报纸,而是英国内政部最为资深的法医詹姆斯.韦伯斯特教授,这可不是一个爱说大话的人。
韦伯斯特教授是在检查过了爱丽丝.维特肖的尸体之后说出这句话的。这位62岁的老太太是全英国最主要陶器制造商之一的妻子。
维特肖夫妇住在斯塔福郡巴拉斯顿郊区一栋有十四个房间的别墅里。他们在那里雇佣了格林——一个有盗窃与其他轻罪前科的小混混——当司机与园丁。格林给老两口子干了两年,后来因为未经准许私自用车遭到了解雇。维特肖夫妇以为这事到此为止了,但是格林却不依不饶。满腹怨气的他整天琢磨这对老夫妇多么有钱,那栋别墅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他决定捞上一把。于是他在7月一个夏日的下午犯下了可怕的罪行。
人们只能猜测格林闯入维特肖家时究竟打算做到哪一步。他知道房屋构造,了解维特肖夫妇的起居习惯,清楚他们什么时候会出门。所以加入他真的只打算偷几件首饰与贵重物品就走,像他这样的惯偷肯定用不着非得出手伤人。有一个情况似乎可以表明他一开始就有别的打算:他为自己伪造了一份不在场证明。他在午餐时来到了斯塔福的车站饭店,距离维特肖家有好几英里。他在那里吃了午饭,在3点半以前都没有离开。之后他偷偷溜了出去,坐上火车,作案,又偷偷溜了回来,仅仅用了3个小时。但是他最后还是白费心机了。饭店老板杰弗里.法尔看到了他如何出去进来,而且很肯定他并没有在饭店里呆一下午。
那天下午,格林在维特肖家里袭击了维特肖夫人。这场毫无人性的袭击从厨房一直进行到客厅,身负重伤、血流如注的老太太直到最后都在拼命试图逃离袭击者的毒手。格林随手抓起什么东西就用来当做凶器——一截2又1/2英尺长的木柴,好几个花瓶,还有各种摆设。最后他用一根3英尺长的通条下了杀手。当老太太倒在地上之后,格林施加了最后的疯狂一击,将通条从老太太的下颚直插进去,深入头颅,而且还反复插了好几次。
“在我多年经验当中,”震惊不已的韦伯斯特教授事后这样说道,“还从未遇到过哪位杀人犯的手段如此野蛮凶残。”
警方拍摄的犯罪现场照片如此血腥,以至于格林一案的法官裁定不能向陪审团展示这些照片。法官的决定是很明智的——警方的朋友曾经在行刑之前向皮埃尔珀恩特和我展示过哪些照片。它们看上去实在令人反胃。老太太的头部就像打碎的鸡蛋那样完全没了形状。
格林始终没有流露悔意或者表示歉疚。在这场可怕的杀戮之后仅仅过了一个小时,回到饭店的他就看起来十分轻松地与经理攀谈起来。被捕之后他否认自己偷过任何首饰,否认自己靠近过维特肖家。在法庭上他一脸的不以为然,声称根本不关心自己的命运将会如何。在监狱里呆了5个月之后,他的确不用再担心了。
我们都知道,他的最终命运就是在圣诞节前的早晨与我们见面。我们很顺利地绞死了他。他将所有办案警探都想知道的答案带进了坟墓,也就是埋藏赃物的地点。他窃取的主要是首饰,价值至少3000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最终也只追回了大约250英镑。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警方有没有在格林生命中的最后时刻前往死囚牢,为了探明赃物的藏匿地点而进行最后的努力。不过与某些记者们的说法不同,警方并没有等在绞架边上听他发表遗言,监狱当局也没有通知我们注意他会说什么。就算他真想说话也是很困难的,因为我们下手实在太快了。
上午十点半,文森格林监狱的大门在我们身后关上了。我们与几位警察朋友一起喝了几杯。当时我们的确有一个值得庆祝的事由——破天荒第一次,我们的报酬提升了。我的行刑报酬从每次三几尼上升到了五几尼,支付方式依然是事前事后各一半。年初的时候内政部就放出了要提高绞刑师报酬的消息,不过并没有说明具体要提升多少。政府关于行刑事宜的保密工作十分有效,比方说有一家报纸声称英国各地绞刑师的报酬水平有差异——绝不是这么回事,而且我以为在整个二十世纪都没出过这种事。
文森格林监狱行刑是我唯一一次拿到五个几尼的行刑。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协助绞死过任何人,也再也没有步入过监狱的大门。当天晚些时候我与皮埃尔珀恩特道别之后就去了火车站。当天上午以及前一天晚上在医务室里他都没有警告过我当局打算收拾我。我也再没见过他。
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我以为他们一开始的打算只是把我晾上几个月。总之,牛皮纸信封突然就断流了。当时我只能自己琢磨究竟做错了什么。我一点也不相信这是因为我在工作期间表现失当,因为从来没有人批评过我,相反很多人都在不同场合表扬过我行刑迅速。我给皮埃尔珀恩特打了电话,他对我的处境表示同情,并让我稍安勿躁。
随着一个月又一个月的过去,我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情感变化。首先是困惑,其次是担忧,最后则是令我本人都大感意外的如释重负。我是不会主动放弃这一行的。但是当这一行放弃我的时候我意识到我已经够本了。尽管我对于犯罪的兴趣依然十分浓厚,但是我对于亲身参与惩处犯罪的胃口已经得到了餍足。此外我也必须承认这份工作开始影响到了我。我想应该是从两天绞死三个的伦敦处刑任务开始的。我永远无法忘记当我回到曼斯菲尔德时那两个在街头遇到我的小姑娘说了什么:“看见那个人了吗?——他的眼神好可怕呀!”
那一年过了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把自己当做一位前绞刑师了。因此当一个看上去如此熟悉的牛皮纸信封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家邮筒里的时候我的确吓了一跳。
“敬启:”
“上述人犯现在我处关押,已被判处死刑,特此询问您是否可以在行刑时前来担任助理绞刑师。”
“上述人犯”的名字叫萝丝.隆恩,一位出身达勒姆的33岁女性,她勒死了自己8岁大的儿子。这位可怜的妇女不知怎么的陷入了执念,觉得自己和自己的儿子还是死了的好。
我知道她肯定死不了。但是令我自己有点意外地是我还是接受了这次的工作。我想这还是要归结于皮埃尔珀恩特曾经不厌其烦地向我灌输的建议:永远不要拒绝行刑邀请。
隆恩女士理所当然地获得了缓刑。十年之后她自缢身亡了。
隆恩案之后又消停了大约五个多月的时间,到了11月我又接到了另一份行刑邀请。这次的邀请来自达勒姆监狱,受刑人名叫查尔斯.霍尔,是一位来自谢菲尔德的老年鳏夫。他用煤气毒死了自己24岁大的痴呆儿子。这次我还是接受了邀请,不过一周后霍尔也获得了缓刑。
1953年行将过去,监狱方面再也没有联系过我。这意味着我已经整整一年没有参与处刑了。但是1953年刚过去没几天我就一下子收到了两份行刑邀请。第一份来自本顿维尔监狱,犯人名叫扎里格.兰奇斯基,他在伦敦的贝斯纳格林杀死了一位5岁大的小姑娘。兰奇斯基是个智障——就连控方也承认这一点。从他五岁那年开始就一直在各种精神病机构与特殊学校里进进出出。陪审团认定他有罪,但是又恳请对他法外开恩,这种事在儿童遇害案件中是很少见的。最后内政部也批准了缓刑。
第二封信来自沃兹沃斯监狱,犯人是一位20岁的工人名叫迈克尔.戴维斯,他因为在克莱汉姆的一场帮派群殴当中捅死了另一名17岁的年轻人而被判处死刑。在我看来这次的行刑可谓十拿九稳,因此开始担心这么长时间没有动手是否令我荒废了技艺。但是到了1月22日我又收到了沃兹沃斯方面的来信,这家伙获得了缓刑,行刑被取消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收到这样的牛皮纸信封。从来没有人正式通知我已经丧失了绞刑师的资格,也没有人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从未收到对我多年服务表示感谢的信函,只有一直延续至今的沉默。
距离我上一次在行刑前夕安装绞架,上一次在行刑的早晨紧张地等在死囚牢门前,上一次眼看着束带捆绑头罩裹头的死囚脚下一空落入死境,已经过去了整整35年。在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有余的时间当中,这种事已经在英国绝迹了——实在十分可惜。尽管岁月流逝,这一切对我而言依然宛如昨日,闭上眼睛,我的第一次行刑依旧历历在目,那还是1949年冬青丛杀手詹姆斯.法瑞尔的行刑。我依然能够回想起提摩西.埃文斯眼神里的绝望,依然能听到诺曼.戈德索普挂在绞索另一端时所发出的呻吟,而且我也永远不会忘记一心只求速死的詹姆斯.英格力斯。
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不后悔,每天晚上睡得也很踏实。就像当年的大多数人一样,我相信死刑的必要性。就像今天的大多数人一样,我依旧这么认为。当年与今天的主要区别就我看来在于政治意志的强弱。当年的议员们不惮于表现强硬,如今一旦出现关于死刑问题的投票,选民的意见都会遭到忽视。结果就是这个国家也越来越不像话。
我从未怀疑过绞刑是一种有效的威慑手段,我相信今天这一做法依然能发挥效力。行刑前夕监狱里的气氛十分令人咋舌。全国最为下流、最为暴力、最为无法无天的家伙们挤满了同一座建筑,但是此时这座建筑里面却鸦雀无声,寂静得令人毛骨悚然。之所以会这么安静是因为他们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且他们十分害怕。当活板门骤然落下之时,响彻整座监狱的轰鸣声将一条十分重要的信息送进了那些最需要听到这条信息的人们耳中。
绞刑的有效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当年料理过的人们当中基本没有惯犯。犯罪世界的老油条们都有顾忌,绝少有人敢于拿着绞索套颈的可能性来冒险。绞刑架就意味着底线,现在这一底线已经消失了,而我们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当年只有最为疯狂且穷凶极恶的罪犯才会佩枪,今天枪支已经成为犯罪分子的家常便饭了。抢劫犯为了一个钱包就敢杀人。街头的恶棍们不假思索就会夺取人命。今天他们只会受到终身监禁的惩罚。他们离开法庭时心里十分清楚,除非自己极为不走运,否则十几年之后他们一定能重获自由并寿终正寝。这一定吓得他们屁滚尿流。
最近的一篇新闻尤其气得我全身发凉。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在街头杀死了一名无辜者,而且被害人的妻子与孩子就在当场。老贝利法院进行宣判时,他站在被告席上狂笑起来。“谢谢,太谢谢你们了。”他嚣张地说道。我还从来没读到过人犯在听到死刑判决后还能笑出来的新闻报道。
我曾经听到有人认为谋杀是一种十分特殊的犯罪,大部分谋杀都不能以犯罪常理度之。例如因爱生恨导致的谋杀,酒后失控导致的谋杀,精神失常导致的谋杀,无法自制的性变态所进行的谋杀。他们说所有这些人都不会受到绞架的威慑。的确,我们无法威慑所有罪犯,但是我很确信,要是没有绞架的威胁,今天还活着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早已经被谋杀了。我也同样确信,如果绞架的威胁依然存在,今天所有死于非命的人当中必然有相当一部分能够保全性命。
请允许我不合时宜地再补充一句:我认为威慑只是绞刑的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在于惩罚。我支持以牙还牙的做法。我相信罪犯应当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我还相信,为他人带来恐惧、痛苦与死亡的凶手也应当吞下死亡的苦果。
“等等!”废除死刑的支持者们说道。“司法系统可能会出错,无辜者可能会被枉杀的!”
就让我们来看看这种说法吧。为了方便讨论起见,我们姑且认为二战结束后所有有争议的行刑都是冤案,这样说来含冤而死的人有埃文斯、本特利,汉拉提……也就是这几个人而已。
另一方面,自死刑遭到废除之后到1987年年底这22年里,一共有37人死于曾有谋杀前科、被判处谋杀或过失杀人、蹲过监狱或进过精神病院的凶犯手下。两害相衡,孰轻孰重呢?
在我将自己的回忆付诸文字之前,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翻阅我自己的职业记录了。我为每一次参与过的行刑都准备了一个信封,里面装有关于案件与行刑的所有剪报,官方寄来的通知信件以及我本人在行刑后验尸前那一个小时里所做的笔记。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但是我对于那些被我们打发上路的家伙们依旧持有相同的看法:当时我认为他们全都该死,现在我依然认为他们全都该死——就连当年获得免死令的家伙们当中也有许多该死的。
这又令我想到了关于死刑的最后一个大谜团:当局究竟根据什么基础来决定哪个死囚可以免死而哪个死囚必须送命呢?我承认这一点我一直没搞懂。免死令的发放看上去毫无逻辑可言。显然与犯罪情节的残忍程度没有关系;许多获得免死的家伙就和其他最终落在我们手里的死囚一样凶狠。陪审团建议与公众请愿很显然也不能左右当局的决策;之前的好几个案例已经反映了这一点。
琢磨了半天之后我得出结论:死刑是对国家某些部分有意为之的经常性警告。我不认为当局希望看到大量死刑,但是他们很乐意经常批准几起死刑来表明自己的立场。或许某个地区最近犯罪活动特别猖獗;或许最近全国范围内谋杀案数量太多;或许某个地区长期以来没有执行过死刑……在这些情况下,最高层就会作出指示:这次的死刑应该进行下去。
我知道这个理论听上去像是我的胡思乱想,但是看看我的行程吧:东北部、伦敦、中西部、南部。西南部、英格兰东部、东北部、西北部。这还仅仅是我职业生涯的第一年。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类似这样的模式还重复了好几次。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上面有人做出了奇怪的决定。
我对于行刑再没什么想说的话了,我很有幸自己尽可能准确、诚实且可靠地向读者展示最严峻的法律判罚得到执行时是怎样一幅场景。本书中绝无对事实的故意歪曲,本书中绝无对事实的存心掩盖,本书中绝无刻意美化我自己的内容——这一点我想应该是很显而易见的。
我希望我已经一劳永逸地破除了关于绞刑有多么野蛮的传言。实际上在英国国内遭到废除之前的二十余年里,处决犯人的体系已经达到了完美的境界,就我看来并没有可以改进的余地。行刑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死囚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当然他也不会有痛苦。时至今日我还没有听说过任何其他国家能以更快且更无痛苦的方式来处决犯人——同时还不会导致流血或者脑浆遍地。绞刑是最仁慈的处刑方式。
既然我们正在这里破除流言,那我就再多说一句。我曾听说有人认为死囚在临刑前要用酒精或药物进行麻醉。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一位死囚的母亲骄傲地夸口说,她的儿子——自然是无辜的——在临行前拒绝喝酒,勇敢且清醒地走向了死亡。在此我不得不纠正一下她,以及所有相信她的人。我从来没有在死囚牢里闻到过哪怕一丝酒味,我也从来没有处理过醉酒或昏昏然的人。他们在走向死亡时全都是清醒的,不可能有其他选择。
操作绞架的人就像行刑体系一样也是世界第一流的人物,能够自命为他们当中的一员令我十分自豪。除去绞刑师这重身份之外,我们其实都是普通人,出身于社会的各行各业,彼此没有多少相同之处,不过都足够年轻、足够健康而且在极恶之人做出极恶之举时有能力照顾自己而已。他们大多数都是有家有业的人,而且在行刑室以外也过得比较成功。
我希望我已经说清楚了,我们不是铁石心肠的怪物或者生性残忍之辈。我们当中没有享受杀戮的人,这种人早在选拔阶段就会遭到官方的淘汰。
那我们为什么要干这一行呢?我觉得我已经把我自己的动机说清楚了,至于其他人的动机我就不好说了。因为我们从来都不讨论这个问题。这话听起来或许很奇怪,甚至难以置信,但这是真的。我们彼此之间只谈业务技术,而且我们也很少有独处的机会。在行刑期间,绞刑师从始至终仅仅有几分钟的时间无人陪伴,就算在这几分钟里我们也有更现实的问题要考虑,没工夫瞎想个人问题。行刑结束后我们去酒馆或者警察局放松的时候身边又往往挤满了人,实在不方便说话。
我怀疑做这一行的理由完全因人而异。我的同行当中有许多人的全职工作是出版商,他们认为绞刑师的身份有助于他们开展业务。这或许是真的,但是我绝对想不到这个理由。
对于我们当中的一部分人来说原因或许是无聊,至少也是为了摆脱枯燥的日常生活。我无法想象今天有私家车、可以出国度假的人们能够理解前往全国各地的机会对于一位年轻的诺丁汉矿工意味着什么。我想我的朋友哈利.艾伦也是希望体验一下有别于卖冰激凌的生活。我估计酒馆老板与彩票站老板每天的生活恐怕还要无聊。
我曾经听人说成为绞刑师是没有特殊技能的工人阶级子弟成为名人的唯一途径。这是个很有趣的想法,而且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无疑也很享受聚光灯的光线,尽管只是从皮埃尔珀恩特的身上反射回来的。但是这个说法并没有抓住重点,因为行刑活动本身涉及大量保密规程,因此基本上没有人认识我们,自然也就谈不到什么名气。
无论个人动机如何,我的同事总体而言都是正直的好人,相信自己的工作是为所应为并且对社会有益。我很难过地得知其中有些人在晚年遇到了生活方面的困难,在绞刑师生涯结束后过着不甚成功且问题横生的日子。
柯克的绞刑师生涯在戈德索普事故之后戛然而止。此后他就变成了一个怪老头。多年之后有一次我路过他家附近,于是去看了看他。他已经离开了黑马酒馆,在妻子死后就搬到了廉租房里。我简直认不出眼前这个瞪着一对大眼睛给我开门的愁苦老头了。他见到我很高兴。我们聊了聊皮埃尔珀恩特以及当年一起参加的几次工作,但是我很难看到昔日柯克的神采,眼前这个老头完全是另一个更难过的人。
无疑,身为绞刑师的过去给他带来了很多困扰。但是当他告诉我墙上挂着的点三八史密斯威森左轮已经上膛的时候我还是吓了一跳。
“你他妈的给枪上膛干什么?”
“这种事你可说不好。”他回答道,好像这样就能说明全部问题一样。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几年后我从报纸上得知了他去世的消息。
史蒂夫.瓦德即便在我第一次与他共事的时候看上去就一脸死相。我觉得他做这一行已经有十年了。他看上去很不合群。他从不与人寒暄交际。每次他总在行刑前一天的晚上才到达监狱,第二天行刑结束后立刻离开。讽刺的是,柯克遭到解雇之后曾在与我的通信中告诉我瓦德是个值得信任的人。“你再也找不到比瓦德更值得信任的人了。”不过我再也没有与他合作过,因此也没能证实这一点。
正如皮埃尔珀恩特告诉我的那样,我的朋友哈利.艾伦为了保住自己卖冰激凌的工作而离开了这一行。但是后来他又反悔了,打算把自己的名字重新补充回名单上。有一次皮埃尔珀恩特与我去伯明翰干活,结果他就在监狱门口等着我们出来。他不由分说地上了车,央求皮埃尔珀恩特把他的名字重新加入名单。我因为过于尴尬所以一句话都没对他说。皮埃尔珀恩特答应尽力而为。等哈利一下车他就说:“他这辈子别想了。”
我再也没见过哈利,也再没听到过他的消息。
就连了不起的皮埃尔珀恩特到头来也有些失常了。多年之后我读到了他的自传,简直震惊不已。就像他之前的维多利亚时代绞刑师詹姆斯.贝里一样,他也成了死刑的反对者,并且相信自己所有的行刑都是白费力,一点用处也没有。就是这个人曾经骄傲地告诉我,他执行死刑的次数比英国历史上任何一位绞刑师都要多。我对他的话一点也不信。当你一辈子绞死了680人以后才说不相信死刑管用未免太那个什么了。
最后,本书的作者呢?希德.登利后来怎么样了呢?
结束了绞刑师生涯之后,我继续在舍伍德煤矿工作,后来被提拔成了焊工工长,手底下管着十四个人。六十年代中期我离开煤矿,接手了曼斯菲尔德最大的邮局,并且在那里一直干到六十岁退休为止。
我对于犯罪与刑罚的兴趣从来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减退。我依然不断地增加着我的藏书、剪报与纪念品。等到我的绞刑师生涯结束的时候,我的藏品中已经多了一根实际使用过的腿部束带,当时我用完了以后装会口袋里,结果忘记了送回去,就这样从监狱里带了出来。我还有一根臂部束带与一截绞索,这两样倒是没用过。这是柯克送给我的。这是他与皮埃尔珀恩特在西普顿马莱特处决美军死囚时留下的备用刑具。
有一段时间里,我还是全英国唯一一位私人绞架的骄傲所有者。这座绞架原本安装在剑桥监狱,后来这座监狱在1937年遭到了拆除,绞架就落到了一位剑桥大学教授的手里。我用好几本善本书籍从他手里把这座绞架换了回来。
回家以后我把这座绞架安装在了邮局的地下室里,从此之后观光者络绎不绝。从警察到当地商人都想亲眼看看绞架长什么样子。可惜的是,当我从邮局退休时不得不把绞架拆掉,重新安装在一座现代平房里。后来我把这座绞架卖给了一位诺丁汉的警察,他想用绞架当道具来给自己写的书做广告。后来我得知他把绞架安在了家里,不过他的妻子十分生气,强令他把绞架搬出去,很令他头疼了一通。
与我的一部分前同事相比,我要不然是特别幸运,要不然就是特别迟钝,总之我并不认为绞刑师生涯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多少不良影响。倒不是说我可以将这段生涯完全摆脱到身后——正所谓一朝绞刑师终身绞刑师。这么多年以后我走在街上依然有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我在酒馆里发现有人用十分熟悉的眼神瞪着我时也总难免暗自偷笑,心想不知道谁对他说了什么。每当有一个人从我身边躲开,就会有五六个人想跟我握手或请我喝酒。大多数人都对我的工作表示感谢并且希望死刑能得到恢复。也有人在我背后偷偷叫我“没心肝的家伙”,不过我一点也不生气。
有人说我之所以没有受到多大影响是因为我只是助理,从来没有搬动过杠杆。这话自然不错。我从来没有当过首席,尽管每次参与行刑的时候我都清楚,万一首席行刑官发生不测,我就必须立刻顶上去。我经常想到这一点,而且心里总感觉特别遗憾——我原本可能成为首席——我想要成为首席——毫无疑问,假如我没有遭到开除,假以时日我也一定能够成为首席。而且我很肯定这不会对现在的我造成任何影响。行刑的工作必须两个人完成,首席与我各有责任而且同等重要。说得不好听一点,如果我参与的是谋杀犯罪而不是依法行刑,那我和首席都得上绞架,因为我们的罪行是一样的。
历史上有许多绞刑师在晚年皈依了宗教,有些人甚至在担任绞刑师的时候就是坚定的教徒。但这种事从来也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我既不相信天堂也不相信地狱,自然更不相信自己死后要面对那些被我打发掉的家伙,尽管这个想法令很多人都十分着迷。我还记得有一回我和几位朋友在酒馆里玩骨牌,聊着聊着就聊到了这个话题。
“你会想他们吗?”有人问。
“会的,有时也会想他们。”
“你晚上会梦见他们吗?”
“会啊,在梦里他们都在床尾坐着。”
“在床尾坐着?”
“是啊,在床尾坐着,脑袋往一边歪。我看看他们,然后就翻过身去接着睡。”
“希德!你个熊玩意儿!”
老实说我晚上睡得还算踏实。我也没有因为那些被我打发上路的家伙们而心神不宁。尽管这样我还是要承认我的确会做噩梦。在梦里是行刑当天的早晨,死囚是我。死囚牢的门开了……两个人影步步逼近……我的胳膊被束缚住了……我看到了前方的绞环……他们把我向绞刑架拖过去……我高声尖叫让他们住手……然后我就一身冷汗地惊醒了过来。
这个噩梦我做过两次。第一次他们把我带到了死囚牢门前我就醒了。第二次我直到站在活板门上才醒过来。我希望这个噩梦不要再做第三次了……
看完了,谢谢!一年多时间下河频度太少,看来有很多好东西错过了呀。得找时间挖挖河泥去了,哈哈。
找她的嫖客都得悠着点啊,速效救心丸什么的常备,弄不好就成了杀人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