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Syd Dernley:一位绞刑师的自白 -- 万年看客
医务室里没有为我们准备的威士忌,万幸地是那位年轻的陪同看守也不在,因此我们还可以单独呆几分钟。我一关门就回头问道:“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柯克双眉紧锁。“一个小时之内应该就能有答案。”
“你看见我从他脖子后面往绞环里伸手指头了吗?”
“嗯,看见了。”
“绞环是松的!”我叫道。
“嗯,我知道。”他脑门上的抬头纹此刻看上去正变得越来越深。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小时可以过得如此令人煎熬地缓慢。我坐在屋里,一肚子的七上八下。怎么回事?出什么问题了?怎么会出这种问题的?
我从来不知道时间的流逝还可以慢到如此令人心焦的程度。我的脑海如同万花筒一般翻来覆去:出什么事了?哪里出了问题?法医说他掉下来就死了,就算不死也一定已经神志丧失了。7英尺8英寸,他非死不可……不过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下来之后绞环也不大可能还是松的,但眼下就是出了这种事。绞环怎么会没有收紧呢?他肯定当场就死了,可我却亲耳听到挂在绞索另一端的他发出呼吸声。他一共出声了多长时间?1分钟?2分钟?绝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在原地听他呻吟一共站了多久?感觉好像一个小时,但实际上一定不会超过几秒钟。那样说来他出声的时间也一定不会不会超过半分钟。我的天啊!半分钟!这已经不短了!
一个小时之后,终于有人来找我们了,这让我长出了一口气。我们两个赶紧回到行刑室,想弄明白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典狱长与满脸绿光的副警长都不见踪迹,到场的只有监狱工程师、那位高级官员以及若干协助我们将尸体放下来的狱警。
我们重新检查的各项设置的长短,一切都严格符合我们的预期。对于可能的错误我们全无头绪。
柯克下到下落坑里检查了一下尸体,发现此时他依旧可以将手指插入绞环与死尸后脖颈子之间的空隙当中。然后他又回到上一层,监督两名狱警将铁链与滑轮取下来。他们在上面干活的时候,我则在下面剥光了死尸的衣服,仅仅给他留下了一条裤衩。狱警们放下来一个绳圈,我则将绳圈套在了死尸的双臂以下,他们在上面使劲一拉,绞索就不受力了。这时我们才发现问题出在哪里。
柯克弯下腰来,打算解下绞环与头罩。他拽了一下,但是绞环没有松动。绞索末端的铜质扣眼被亚麻头罩塞住了。就是因为这个绞环才不能收紧。
“问题就出在这儿!”柯克对那位高级官员说。“该死的头罩卡在这里了!”
头罩卡得十分结实,费了半天劲才抽出来。最终取下绞环后死尸终于被放了下来。很显然戈德索普的脖子已经折断了,就像医生说的那样,他当场就死了。
柯克向典狱长汇报工作去了,我则最后一次回到了医务室。这次的工作实在是一场烂摊子。从头一天晚上的糗事到今天早上的行刑,简直就是一团糟——这一切究竟会造成什么后果呢?我不知道柯克在汇报的时候会说些什么,但是很显然他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的动作太快了,他希望证明自己和皮埃尔珀恩特一样快。他将绞环套在戈德索普的脖子上时就应当注意到头罩的位置不对。或许他没看见,或许他看见了却没当一回事。
我在医务室干坐着的时候,一位狱警溜了进来。“给你一件礼物,”他交给我一个烟盒,“他送给你的。”
“谁啊?”
“戈德索普!”狱警咧嘴一笑。“他说‘把这个交给绞刑师’。”
我打开烟盒,里面是五根完好的伍德宾斯牌香烟,戈德索普在人世间的最后财产。
我觉得正确的作法是将这几根烟交给柯克,毕竟这次他是首席。但是我很清楚他绝对不会收下。于是我就将烟盒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一般来说,离开监狱之后柯克和我会去当地酒馆喝一杯,但是这次我们谁也没有心情,于是连提都没提这一茬。走出监狱之后他轻声说道:“这次搞砸了,是吧?”
我没有假意安慰他。“是的,哈利。不过这种事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的。”
他苦笑了一下。
“这种事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的。”我又重复了一遍。“不过不管怎么说他反正当场就死了。最后结果都一样。”
“这次搞砸了。”我们分手时他又说了一遍。“再见了,小子。”
这是他的告别赠言。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在行刑期间见过哈利.柯克。
自从出了诺里奇的乱子之后,我以为我短暂的绞刑师生涯这回一定黄了。一周之后我与皮埃尔珀恩特通了电话,结果我的心情更郁闷了。他已经知道了我们捅出来的娄子,并且十分肯定地断言柯克再也不能参与行刑了。在这次简短的对话中,他的语气清楚地表明他丝毫不同情自己这位曾经的朋友与同事,一丁点同情的意思都没有。皮埃尔珀恩特没有说到我在这场灾难中是个什么角色,我也没敢问。
我把戈德索普送给我的烟卷给抽了——味道不错,尽管为这事我和乔伊丝吵了一架。她问我为什么改抽烟卷而不是烟斗了,我一时糊涂把这些烟卷的来历告诉了她。她当场发飙,叫我赶紧把所有的烟卷都扔到壁炉里去。我跟她说想也别想。
戈德索普行刑过去十三天后我收到一个牛皮纸信封,发信方是曼城监狱,信中写道:“7905号人犯尼可拉斯.珀索勒斯.克罗斯比……该囚犯被判死刑,现在我处关押,行刑时间暂定为12月19日周二上午9点。”
我的名字还在绞刑师名单上!
第二天我又收到了一张来自皮埃尔珀恩特的便条,这是用铅笔写的,笔迹很潦草,纸张则是从本子上扯下来的,便条被塞进了一张圣诞贺卡里。他说他替我递了几句好话。
“曼城监狱典狱长打算在19日行刑,我告诉他如果可能的话你打算担任助手。他告诉我他会尽力。所以加入你听到任何消息请告诉我。你可以搭乘早班火车赶赴曼城,先来找我,然后我们一起坐车去监狱。总之祝一切顺利,祝你能得到曼城的工作。祝好,阿尔伯特。”
这就叫做投机主义。我打死也不信皮埃尔珀恩特会替我说好话。首先,行刑安排不是这么进行的,这一点我很肯定。其次还有日期的问题。便条上的落款日期是12月5日,正是我收到曼城监狱来信的同一天,想必这一天皮埃尔珀恩特也收到了官方通知。他写信之前就知道这次行刑机会分配给了我。这使我意识到皮埃尔珀恩特绝对不是一个会挺身而出替别人出头的人。我倒不是说他人品不好。毕竟,因为干了不该干的事情被强行“出头”的家伙我已经见过好几个了。
我将这个距离圣诞节还有6天的日子在自己的日记本里标注了出来。自然我不打算和皮埃尔珀恩特争论我究竟是怎么得到这次的工作的。如果他希望我认为他卖给我一个人情,那我也乐意就坡下驴。首席绞刑师或许不能为你安排工作,但是我相信他们只要有心就绝对能把你弄下来——只要跟管事的人随便说几句话就成了。
克罗斯比行刑是我所参与过的旅程最短的一场行刑。这家伙在利兹杀了人,按道理应该在当地的阿姆利监狱行刑,但是他们现在正在对行刑室进行现代化改装,以期符合新标准的需要。因此这个家伙就被押送到了曼城的佩尼斯监狱。
克罗斯比是一名现年22岁的吉普赛人,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杀死了一名名叫露丝.玛赛的年轻女裁缝。他在利兹的一家名为布罗汉姆埃姆斯的酒馆与被害人搭上话并把她带走了。讽刺的是,被害人的姐姐米莱姆当时也在同一家酒馆里,她还告诉克罗斯比“直接把她送回家”。
再也没有人见到活着的露丝.玛赛,她年仅19岁。她的尸体第二天在一片空地上被人发现。她的喉咙被割开了。
克罗斯比给出了许多口径不同的说法。他告诉自己的表兄自己与另外一名男性一起讲那个姑娘护送回家然后就走了,走出几步之后突然听见一声尖叫。他还跟别人说自己独自护送姑娘回家,路上遇到一个大块头把他吓跑了。在庭审当中他说自己喝多了,什么也想不起来。当被询问有没有杀害被害人时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动手,我想不起来了。”
我听了皮埃尔珀恩特的话,在18日早晨坐早班车来到曼城,然后直接搭乘公交车赶到了打拼者酒馆,车上挤满了大包小包采办圣诞节礼物的人们。酒馆里也洋溢着节日气氛,到处都装点着卡片与彩纸。有几位记者想请我喝一杯,但是有皮埃尔珀恩特在一边盯着,我只好口不应心地回绝了。每每在行刑之前总会有几个记者过来打探,不过只要他们意识到撬不开我们的嘴就不会再找麻烦了。至少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就在此时,我职业生涯中所遭遇过的最严重贿赂尝试的行贿者走了进来。他提出的要求如此惊世骇俗,差点没把我吓得背过气去,尽管我可以肯定他绝对百分之一百是认真的。这时候我在打拼者酒馆里已经呆了有一刻钟,正和皮埃尔珀恩特的几位熟客们围在吧台旁聊天。上次来的时候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我都已经认识了。不知怎么的,我身边就多了一个五十岁出头的家伙。他管皮埃尔珀恩特叫阿尔伯特,与其他酒客们似乎也很熟络,于是我想当然地以为他们是一起的。
“我能跟你说两句吗,希德?”他乐呵呵地问道。
他往后退了几步,不过在这个喧闹而拥挤的酒馆里这段距离足够进行不被吧台听到的交谈了。
“明天你要和阿尔伯特一起去行刑。”他这话不是个问句,而是个肯定句。
“你知道这话我不能在这儿说的。”我顶了他一句,接着就想把他推到一边好返回吧台。
“别急。”他大笑着按住了我的肩膀。“走之前先听听我想说什么。”
笑声与友好的表示令我稍微有点动摇。我后退一步摆脱了他的手。他趁机接着说了下去。
“我想和你做笔买卖。”他压低声音说道。
“买卖?”我有点糊涂了。他能和我做什么买卖?
“这笔买卖的回报可是很丰厚的——会有很多钱。”
钱!一个神奇的单词!我等他接着说。
我的表情无疑令他增添了几分底气。他环顾四周一圈之后神秘兮兮地凑上前来悄声说道:“我们想要一张绞刑现场的照片。”
我花了足有一秒钟才意识到他刚才说了什么。“照片?”我倒吸一口凉气。“你他妈的想要照片?!”
“我们的报酬是很丰厚的,”他又重复了一遍。“十分丰厚。”
“你有病啊!你脑子进水了!照相机根本带不进去!你还想拍照!”
“不是这样的。我们会给你提供相机。我们有袖珍相机,小的很。可以别在衬衣上用领带盖住。等那家伙掉下去的时候按一下快门就行了。别人都会以为你是在整理领带。”
这番疯话令我张口结舌,半天我才意识到自己让人设计了。这肯定是个玩笑,肯定是有人在搞恶作剧。
“我们的回报可是很可观的。”他还在说话。“照相机足够小,谁也看不到,这一点可以保证。”
他的表情足以让我确信这一切都不是玩笑。这不是皮埃尔珀恩特的朋友存心那我开涮,这家伙是认真的。我突然开始讨厌他了。他提出的可鄙请求也令我反胃。这种荒唐想法根本不可能实现。
“不。”我从嘴里蹦出这个字来,接着就从他身边硬挤了过去,重新回到了吧台旁边。我着实被他吓着了——这个主意简直就是发疯,更不用说有多么可怕了。
“怎么了,希德?”皮埃尔珀恩特的一位朋友问道。
“没事。”我说。
“那就再来一杯?”他冲着我手里的空杯子点点头。
“谢了。”我微笑了一下。他把装满的酒杯递过来时我问道:“顺便问一句,那边那个家伙是谁……”我回头一看他已经走了。
“哪个家伙?”
“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
“这可不好说。那家伙常来,不过我不认识他。他给你找麻烦了吗?”
“没有。”我撒了个谎。“我没事。”
事后我意识到这家伙十分聪明。谁也没听见他贿赂我的细节,想证明他的确向我行贿十分困难。他没有谈到行贿数额,只是泛泛而谈地提了提回报。我也不知道他是替谁办事。我猜他是某家报社的记者,但是他没有提起任何一家报纸的名字。退一万步说,就算真有哪家报纸搞到了行刑的照片,他们也绝对刊登不出来。微型照相机的说法听上去更像间谍小说看多了以后说出来的胡话。这家伙绝对是个聪明人——他连酒都没请我喝一杯!
这件事令我十分上火,但是我也意识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不管怎么说过了一会儿我们在酒馆吃晚饭的时候我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皮埃尔珀恩特,以免日后万一有什么闲话传到他的耳朵里。听了我的话后他的眉头皱了起来,嘟囔了一句“狗日的!”。但是他并没有建议我把这件事汇报上去。
皮埃尔珀恩特的家境并不算特别富裕。我们吃饭的地方是酒馆后面他们家的小客厅,一侧通向厨房。房间里的最大特色,也是在我一进门时就吸引我注意力的陈设是餐具橱上摆放的一排象牙大象雕塑,做工十分精巧。一头大象的象牙正好与另一头的尾巴相连,尺寸则是越来越小。最大的一个有四英寸高,最小的一个我猜只有一两英寸。皮埃尔珀恩特后来告诉我这是他某次出国时收到的礼物。
皮埃尔珀恩特的妻子安妮是个很可爱的圆胖脸妇女。她很漂亮也很友好,一边布置晚饭一边和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她并没问我是谁或者我为什么和他们一起吃饭或者任何关于行刑的问题。她拿我当做皮埃尔珀恩特的外地忘年交来对待,似乎我们两个下午要去参加足球比赛而不是绞死什么人。
她给我们端上了一顿早午餐。我那份比皮埃尔珀恩特好很多——一块很厚的腌猪腿肉与煎蛋,他只有培根与煎蛋。
“你看看这像话吗?”他笑着看看我的盘子又看看自己的。“都来看看——这里还是我当家呢!”
“这又不怨我!”我叫屈道。
“你少不打自招!”他假装出生气的样子。
“小点声阿尔伯特,”安妮笑着眨了眨眼。“希德可是客人。”
安妮没有和我们一起吃饭。把我们的饭菜端上来之后她就消失了,我觉得是为了方便我们两个说话。事实上在这个阶段关于克罗斯比的行刑并没有什么好说的。曼城监狱允许皮埃尔珀恩特把自己的车开进去,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再早上快速动身,尽管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克罗斯比处刑会导致抗议示威活动。
吃过午饭之后,皮埃尔珀恩特向我展示了他的一部分纪念品。首先是一对肩章,据他说来自贝尔森集中营的主官约瑟夫.克莱默。肩章是布质的,海军蓝的底子上绣着黑花,边缘上还有一圈金线。
“你从哪儿弄来这个的?”我问道。
“行刑结束后我自己剪下来的。”
这对肩章保养得相当好,似乎昨天还佩戴在克莱默的肩头,这令我后背有些发冷。“我真希望当时我也能在场。”我一边把这对肩章放回去一边告诉皮埃尔珀恩特。
“没错。”他说道。“有很多人都到场了——军官什么的——想来的人就更多了。行刑结束后很多人都抢着跟我握手。”
接下来皮埃尔珀恩特拿出了一件更有趣的东西:他的日记。他从橱子里拿出来三个本子,我总觉得里面还有好几个。每个本子都有漂亮的皮质封皮,九英寸乘六英寸大小。他不许我拿着,只是掀开来让我草草扫了一眼。每一页上都记录了一次行刑:时间、监狱、姓名、下落距离、助手等等。
我知道这些本子记录了成百上千次行刑,名字被记录在这些本子里的男男女女们犯下了所有想象得到的罪行,有些人刚刚受刑,有些人已经入土十几年有余。但是他的日记令我很失望,因为里面全是技术性记录,每次行刑只有三四行的篇幅,没有提到犯罪的细节,甚至连剪报都没有,没有任何反应行刑气氛的内容,没有人们对行刑与死囚表现的评论。我认为这种缺乏细节的作法是一种浪费。但是我还是对他说:“它们真漂亮。”
“当然,这些本子可都是定做的。”
“每一次行刑都包括了吗?”
“是的,每一次。”说着他就把这几本日记放回了橱子里,并且十分小心地锁上了橱子门。
皮埃尔珀恩特工作日记中的最新条目自然也会像其他条目一样淡而无味。尼可拉斯.珀索莱斯.克罗斯比于12月19日上午9点在曼城监狱接受绞刑,死囚体重161英磅,身高5英尺10英寸,下落距离6英尺2英寸,助手希德.登利。他还会记下行刑现场有两位见习绞刑师,一位来自邓卡斯特,名叫哈利.史密斯,现年二十七岁,另一位是苏格兰人,目前住在曼城,名叫莱斯利.斯图尔特,现年二十八岁。
皮埃尔珀恩特笔下的这寥寥几行字不会记录克罗斯比在行刑前夕有多么激动或者典狱长有多么担心第二天早上会出问题。有一位狱警告诉我在这一天里总共有十四名死囚亲属前来探监。我不好说这一场漫长的生离死别是否对死囚造成了影响,但是当我询问狱警情况如何并期待着“他没事”这个惯常回答时,狱警却耸耸肩说:“他有点不稳定。”
我的担忧还在当天晚上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皮埃尔珀恩特与典狱长见面回来之后告诉我,监狱方面决定不让两位见习人员进入行刑室,只能站在门口往里看。因为典狱长很担心死囚紧张的精神状态,认为活板门附近的人越少对行刑越有利。我想这也意味着万一出了问题不会有太多的人来碍我们的事。
事实证明所有者先关于克罗斯比的担心都不是空穴来风。他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我们走进死囚牢时我觉得他差一点就要歇斯底里地发作起来。他一听见牢门发出声音就猛地一转身站起来,脸色惨白,两眼圆瞪,死死盯着靠近身旁的我们。这一来臂部束带的捆扎就遇到了麻烦。皮埃尔珀恩特拧住了他的一条胳膊,他随即惨叫一声,“别使劲!”
他把胳膊从皮埃尔珀恩特手中挣脱了出来,但是我的动作很快,立刻又拧住了他的另一条胳膊。我们两个合力将他的胳膊拧到背后时,克罗斯比看见了皮埃尔珀恩特手里的束带,这一下又刺激到了他。
“束带别使劲扎!别使劲扎!我手腕子疼!”他哭喊道。
自然,束带从来不会一勒到底,除非情况特别严重,否则这东西只是起到固定的作用。当克罗斯比意识到束带已经扎好时,他也就不再挣扎了。
我们这边正忙活的时候,两位防备出乱子的狱警也赶到了近前。他们大概以为我们要和死囚动手,说句实在话我觉得当时的情况也的确很有这个意思。但是当皮埃尔珀恩特转身走向绞架时,克罗斯比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不靠别人押着就走进了行刑室。等他站到记号上之后,皮埃尔珀恩特与我就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我间不容发地离开了活板门,几乎与此同时克罗斯比则掉了下去。
我的左手边是行刑室的大门,透过大门能看见两张面孔盯着里面。可怜的史密斯与斯图尔特!他们刚才在走廊里一定什么都听见了但却什么都看不见。看一眼他们的脸色就知道这种体验多么令人难受。他们的第一次观刑体验可真是够受的。
老兄翻译的实在好,有专业水平。如果发在西河文苑,恐怕看的人更多。
此时的英国平均每年大约要进行15次绞刑。1950年是个大年,共计19次,其中我参与了8次。接下来的1951年则是个小年,只有14次。这一年过去了四个月的时候我终于受到了征召。这次的行刑可谓非同小可,因为当局决定在两天时间内的同一座监狱里绞死三个人。
当时的伦敦在行刑方面划分成两块,在泰晤士河以南犯事的犯人要在沃兹沃斯监狱受刑,而本顿维尔监狱则处理泰晤士河以北的犯人。当局一直坚持这一做法,因此在1951年春天沃兹沃斯监狱里等待行刑的犯人就排了队。这其中包括两名同案犯人,他们要一起接受绞刑,第三名犯人则是犯了别的事。行刑时间定于4月25日与26日,双人绞刑排在前面。
这种事至少在近几年里从没有先例。除此之外,双人绞刑中受刑者的罪名是参与实施了老高斯谋杀案。这起案件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与公众兴趣。有人认为警察抓错了人,有人相信还有其他涉案人员没有落网,甚至还有人认为案件中的被害人根本不是死于谋杀。
老高斯是七十一岁的弗莱德里克.高斯林的外号。他虽然年事已高,但却依旧在萨里的切特赛经营着一家杂货店,店面招牌上明白写着:“自1907年开始营业”。当年1月某天夜里早些时候,老高斯打电话报了警。警察费了半天劲才听明白这个激动的老头儿究竟想说什么,看起来他的店里出了问题,他本人遭到了什么人的威胁。
一名警察被派了过去,他发现老高斯情绪亢奋,说话也有些颠三倒四。幸运地是现场还有两名女学生,她们告诉警察说刚才她们走进店里,听到老高斯在里屋叫喊,然后衣衫不整的人突然冲出来逃走了。警察认为除了受到惊吓之外老高斯并未遭受其他伤害,店里也没丢东西。看起来情况就是这样。于是警察就回去进行了汇报。
第二天上午9点,一名送奶工发现杂货店锁着门,也看不到店主的踪迹,这十分反常。于是他转到侧门一边,发现侧门敞开着。这下他真有点害怕了,于是蹑手蹑脚走进去,发现老人躺在卧室里,被人困在床上,堵住嘴巴,就这么死了。
法医报告称高斯林先生的死因是抹布塞嘴所导致的窒息。谋杀组的警探们在当天上午晚些时候向记者通报了案情,称这是一起惨无人道且毫无必要的谋杀。无论怎么说这个老人也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老高斯之死的背后是一个充斥着贪婪、愚蠢与无能的故事。日后这个故事被公之于众,让人们见识了肮脏的小偷小摸世界中的背叛,见到了窃贼举报同伙来逃避死刑,还见到了将自己的兄弟送上绞架的证人。
老高斯在钱的问题上有些神经质。他的店铺里没有收银机,所有的现金都藏在里屋。哪怕只收到一张一英镑的钞票他都得跑到里屋去拿零钱。这种神秘兮兮的作风催生了许多关于他多么有钱的谣言,很快就有人声称他把“所有的钱”都藏在了店里。这些闲话传得很远,并且最终落在了一对居心不良的尖耳朵里面。
这个预谋进行抢劫的家伙名叫弗莱德里克.布朗,现年27岁,是一名工人,来自阿什福德。他先找上了自己的哥哥,30岁的约瑟夫.布朗,两人一起又找来一名卡车司机,30岁的爱德华.史密斯,此人没有前科,但是这次受到了布朗兄弟俩的唆使,打算和他们一起捞一笔轻快钱。他们的计划很简单,弗莱德里克.布朗在门口望风,约瑟夫.布朗和史密斯进屋抢劫。进去以后他们先买点小东西,然后交给老头一张一英镑钞票,等他进屋找零钱的时候自然就会把放钱的地方暴露出来。等到约瑟夫与史密斯都跟着老高斯进了里屋,弗莱德里克就赶紧进到店里把门反锁上,这样在抢劫进行期间就谁也进不来了。
那天晚上6点,抢劫计划正式实施并且进行得十分顺利。老高斯拿到一英镑钞票后就走进了里屋,约瑟夫和史密斯透过门口看到他走向里屋。两名抢劫犯正要跟着闯进去闯进,店铺门口的铃铛就乱响起来。约瑟夫扭头看去,以为自己的弟弟进来了,却不想进来的是两个女学生。这时十分耳背的老高斯也转过身来看见了两名抢劫犯,立刻高声大叫起来。
“叫他闭嘴!”约瑟夫吼道。
史密斯冲上去试图捂住老人的嘴。但是老高斯挣扎不止,而史密斯则吓破了胆。“咱们快走吧!”他哀求道。
于是这两个家伙就跑了。他们冲出里屋,闯过两名女生并逃出了店铺。
跑到安全的地方之后,两名强盗质问负责望风的同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弗莱德里克说有一位自己的熟人从马路那边走过来缠住了他,使他无法进店锁门。此时警察已经接到了老高斯语无伦次的报警。
故事讲到这里在情节上是没有问题的。三名罪犯都承认自己参与了抢劫。但是接下来发生的情节就很不一样了。这几个家伙并未被彻底吓跑,相反他们的胃口反而被吊了起来,决定当晚再次下手。
当天晚上,老高斯在自己的床上惊醒过来并且被捆了个结实。他的腿被绑在床腿上,他的睡衣被反扒下半截,使他无法活动双臂,强盗们企图迫使他说出藏钱的位置。他们一定花了很长时间,因为警方在地板上发现了十三个烟头。最后要么老高斯终于屈服了,要么强盗们走了好运,总之他们在老高斯的裤子口袋里找到了保险柜的钥匙并将保险柜洗劫一空。警方认为保险柜里一共有大约五六十英镑的钞票与硬币。在他们离开之前再次堵住了老高斯的嘴,这一来他们终于踏上了通向绞架的道路。
案发一周以来谋杀组一直没有取得多少进展,然后他们也终于时来运转。首先有小道消息透露“布朗兄弟”干了这一票。警方根本不知道是谁家的布朗兄弟,但是他们却误打误撞地首先找上了弗莱德里克,而他恰恰又是这根犯罪链条中最弱的一环。这家伙不知道警方掌握的情况多么有限,刚一受审就崩溃了。“我招了,”他说。“是我安排的。下手的不是乔治,是我另一个兄弟约瑟夫。”
弗莱德里克与约瑟夫被带到了当地警长的面前,他们受到的指控是因为意欲抢劫高斯林先生而进行人身袭击,但是警方的证据依然很薄弱。当警方对布朗兄弟进行指认时,第一次作案时老高斯百货店附近的十二名目击者没有一个人将他们指认出来。
于是警方与弗莱德里克做了交易,他为了救自己出卖了所有的同伙。他作出了自称是毫无隐瞒的招供,供出来了爱德华.史密斯并且同意在案件开庭时出庭作证,将两位同伙送上绞架。于是针对他的指控就被撤销了。
史密斯与约瑟夫在金斯顿巡回法庭受审并遭到了谋杀罪的指控。控方最得力的证人就是弗莱德里克。他在证人席上承认是自己最早想出了抢劫的计划并参与了第一次抢劫,但是他坚称自己当晚没有回去。他说他不知道史密斯与约瑟夫打算再抢一次,直到第二天早上另外两个人才告诉他,他们说他们把老头捆了起来但是没有动手伤他。
辩方发动了大规模反击,但是弗莱德里克一口咬定了自己的故事。于是辩方亮出来一件秘密武器,传唤了一位布里克斯顿监狱的看守,此人声称当弗莱德里克被羁押在监狱里时曾经向他透露过,当天晚上是他带着另外一个人返回了老高斯的商店,而不是史密斯与约瑟夫。“他说他的律师告诉他别提这件事,这样他就能不受起诉。”
史密斯与约瑟夫不顾一切地试图保命,他们两个都把矛头指向了几英尺以外的弗莱德里克,此时他已经是个自由人了。
陪审团花了三个半小时才得出有罪判决。布朗兄弟的母亲在主审帕克法官宣读死刑判决时昏厥了过去,不得不被送往医院。
几周之后的3月8号,我收到了沃兹沃斯监狱典狱长的信件,邀请我参加史密斯的行刑。这只是一份意向书,因为里面没有提供具体的行刑日期。九天之后我又收到一封来自沃兹沃斯监狱的来信。我原以为史密斯行刑的细节已经敲定了,打开信封以后才发现里面装着关于另一场行刑的邀请。这场行刑的对象名叫詹姆斯.维瑞尔。这封信也是一封意向书。
维瑞尔是一名55岁的工人,他之所以要上绞架是残忍杀害了自己的女房东,杀人的起因则仅仅是一块果酱三明治。受害人爱丽丝.罗伯茨是一位带着五个小孩子的寡妇,此前刚刚和维瑞尔订婚,婚礼的日期都确定了。根据维瑞尔的交代,案发当天早上他抱怨爱丽丝只给他准备果酱面包片当午餐。接下来两人越吵越凶,最后——根据维瑞尔的说法——她抄起一把匕首扎了过来,但是他夺下了匕首并扎了回去。接着他又抄起一把斧头砍了她好几下。爱丽丝倒在了厨房的血泊中,第一个发现她的人是中午放学回家的长子。维瑞尔此时已经跑到了自己兄弟的家里并且告诉他“我杀了人”。
维瑞尔被判处了死刑,4月份的时候刑事犯罪上诉法庭驳回了他的上诉;这个法庭同样也驳回了史密斯与约瑟夫的上诉。
收到第二封信之后三天,沃兹沃斯监狱又给我来了两封信,第一封信中说史密斯与约瑟夫的行刑日期确定为25号上午9点,第二封信上说维瑞尔在第二天处刑。
伦敦的这三天将会成为我绞刑师生涯的高峰。从今天这个即时电视新闻大行其道、全世界几乎任何事件都能得到采访与拍摄的时代回头看去,今天的人们可能很难理解当年的情况。不过当年的人们对于死刑与绞刑师抱有浓厚的兴趣。他们对我们了解得很少,甚至连我们的相貌都不知道,充其量仅仅在报纸上见过一张皮埃尔珀恩特的模糊大头照。这次旅行将令我了解到公众对我们抱有多大的兴趣。
史密斯与约瑟夫行刑前一天我赶到了伦敦,在尤斯顿与刚下火车的皮埃尔珀恩特会合,然后我们坐上了出租车,皮埃尔珀恩特告诉司机去巴尼.菲尼根酒馆。“我在那里约了人见面。”他说。
在路上他告诉我,这次和我们一起执行双人绞刑的是我的老朋友哈利.艾伦以及另一位来自曼城的绞刑师,同样也叫哈利.艾伦。这俩人不是亲戚,不过是碰巧都叫这个名字而且都成为了绞刑师而已。实际上我没见过的那位曼城哈利.艾伦还是绞刑师名单上资历最老的一个。
巴尼.菲尼根酒馆是爱尔兰人开的,这是皮埃尔珀恩特最喜欢的喝酒地点。以前我们来伦敦干活的时候他就来过好几次。到了酒馆之后我才发现,他约的人是鲍勃.费边,全英国最有名的警探——“苏格兰场的费边”——他约了一名记者在这里进行专访。我必须承认,亲眼见到这位神探令我有些手足无措。他的故事我已经读得太多了,但是现在本尊就站在我的面前!实际上费边是个很和气也很健谈的人。皮埃尔珀恩特和他已经做了好几年的朋友了,他们的谈话十分轻松,其中充满了各种段子与彼此打趣。我没有多说话,能够身处现场我已经很满足了。毕竟这就是我当年决心成为一名绞刑师的原因。
由于酒馆老板与酒保们在我们身旁来来去去,我们并没有谈起明天的工作。记者试图主动出击,对皮埃尔珀恩特说,“他们这个礼拜可叫你够忙的,阿尔伯特。”
我屏住呼吸,等着接下来的一幕。这个问题得到了听上去还算客气的回应:“呵呵……”没有别的话。
皮埃尔珀恩特的脸上挂着微笑,但眼神却冷若冰霜。这个话头一下子就被他掐死了。记者看上去有点局促,很知趣地转移了话题。
这时候我们来到酒馆的消息已经传开了,其实我觉得就连附近的几条街都知道我们来了。酒馆门口很快就冒出了一颗颗人头,往里扫视一圈,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又迅速而神秘地消失在门外。我能想象人们在说什么:“皮埃尔珀恩特和助手跟费边在一起!皮埃尔珀恩特来绞死老高斯案的那两个家伙了!”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费边要走了。我们也决定换个地方。于是我们就此分手。皮埃尔珀恩特说我们明天早上还要去苏格兰场拜访“大棒”道斯。一名酒保赶紧出去为我们拦了出租车。
皮埃尔珀恩特着实是个人物,伦敦城里各个酒馆的老板他起码认识一半,走到哪里都能受到最热情的接待。一般来说他都会去熟人的酒馆,不过偶尔也去新地点转转,这种时候我们两个就只是站在吧台旁边静静喝啤酒的一对酒客而已。我们很少有被人认出来的时候,我本人从来没有被人认出来过。尽管皮埃尔珀恩特的照片上过报纸,但是那些照片和他本人一点也不像,而且在正中情况下从来没人主动和我们搭腔。
我们到了第二家酒馆,老板一看见我们进来就乐坏了。他差一点没有从吧台跳出来迎接我们。“真高兴见到你阿尔伯特!你喝点什么?”他容光焕发地问道。
我们站着一边喝啤酒一边和他聊了几分钟,这时老板叫住了他的一位熟客。“汤姆,过来一下。”
这位汤姆身材消瘦,头发茂密,看上去年纪大约在三四十岁左右。他听到喊声就走了过来。
“这是我一位从曼城来的朋友。”老板说道。“你和他握握手吧。”
汤姆于是就向皮埃尔珀恩特伸出了手。皮埃尔珀恩特很显然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微笑着伸出了手。
接着酒馆老板就对他的朋友笑道:“和你握手的是阿尔伯特.皮埃尔珀恩特——那个绞刑师。”
可怜的汤姆!他脸上的表情实在让我忍不住发笑。他站在那里半张着嘴动弹不得,手僵在半空抽不回来,也无法避让面前那双似乎能看透他的冷静蓝眼睛。然后不知为什么他居然开始脸红了。
酒馆老板很明显对自己这个玩笑感到满意,这时皮埃尔珀恩特突然冲着汤姆手里的空酒杯点点头,“他看上去还能再喝一杯。”
于是老板不情愿地请了汤姆一杯啤酒。随着时间慢慢过去,我们觉得应该动身去监狱了。
“你明天还回来吗?”老板问道。
“啊,明天见。”皮埃尔珀恩特随口答应了一句。老板当时就笑开了花。
刚刚走出酒馆大门,皮埃尔珀恩特就对我说:“扯他的蛋,明天我们绝对不来。”
我完全可以想象这位老板对他的哥们儿会如何吹嘘,皮埃尔珀恩特和助手将在老高斯绞刑后来这里喝酒的消息又会如何传开。明天这里一定会水泄不通的,到那时候出洋相的人就是他了。
我们在沃兹沃斯监狱与两位哈利.艾伦会合了。曼城的哈利.艾伦看起来十分喜庆,甚至有些花哨——我简直不敢相信他居然扎领结!他的态度既友好又居高临下,暗示着他是老资格,而我们是新来的。
此时我已经前后去过了七座监狱,自以为也算见多识广,不过沃兹沃斯的行刑室还是令我大开眼界。行刑室的大小倒是没什么特别,但是屋里的一切——我说的是一切——都锃明瓦亮,一尘不染。甚至连地板都打过蜡。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看守们用来对付死囚挣扎的绳索末端居然有编织精美的流苏,就像教堂大钟的钟绳一样,而且还染成了彩色。我在其他监狱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
我们在安装刑具之前先去看了看死囚——史密斯与约瑟夫。开始工作之后我们发现这两个人的下落距离都在7英尺左右,史密斯是7英尺3英寸,布朗是7英尺1又1/2英寸。我和皮埃尔珀恩特一起负责处理史密斯。
老高斯一案引发的争议此时依旧十分高涨。《周日特快报》上的新闻披露弗莱德里克已经被迫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并且搬出了他妹妹在阿什福德的家。他希望能到没人认识他的地方开始新生活,他告诉报纸记者当他的新同事们在食堂里讨论老高斯谋杀案时,他总是一言不发。他的妹妹一直支持他,她也被迫放弃了自己原来在某百货商店里的共工作。她曾经在街头遭人威胁,说她早晚在夜里出门要惨遭横死。
“我知道别人在背后说我什么。”弗莱德里克说。“他们相信我为了保命而害死了自己的兄弟。这纯粹是胡说。”
尽管有着这种种情况,但是那天晚上我们这些人并没有讨论这起案件的是非曲直。这个问题应该由其他人解决。史密斯与约瑟夫将于明天早上接受绞刑,在这一点上空谈无益。
史密斯走向绞刑架时多少也算有几分气势。我们走进死囚牢时他正在等着我们,我们捆扎臂部束带的时候他并没有反抗,但是当我试图给他带路时他却突然发作了。当时皮埃尔珀恩特已经领头走向了行刑室,我抓住史密斯的胳膊想让他跟上,可是他突然咆哮起来。“别碰我——我自己会走!”
两名狱警见状向史密斯靠了过来。但是我刚刚松开他的胳膊他就转身跟了上去。在活板门上我扎住了他的腿,刚刚站起身布朗就进来了。老资格哈利.艾伦站在后面,另一位哈利扎好腿部束带,紧接着两人就一起掉了下去。就双人行刑来说这次还是相当快的。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之后,皮埃尔珀恩特和我在监狱大门外与两位哈利.艾伦告别了。他们的工作已经完成,而我们则要进城放松一下。
我们的第一站是皮埃尔珀恩特所谓的杰克.所罗门体育馆,叫我说就是一家拳击训练馆。我对于拳击一点兴趣也没有,但是当天晚上有一场大战,某种英帝国杯什么的,而皮埃尔珀恩特想要比赛的门票。我们爬上好几级台阶,见到了一个嘴里叼着大号雪茄的小伙子。
“我操——阿尔伯特.皮埃尔珀恩特!”他脱口而出。“你想怎么着啊?”
“我想要几张今天晚上的门票。”皮埃尔珀恩特说道。“要靠近拳台的。”
“那你运气不好。”雪茄男笑了。“俩礼拜之前就没了。”
“给我来两张票。”皮埃尔珀恩特也一乐,“要不然我叫你小子也没了。”
“好了,好了。”雪茄男举双手作投降状。“你明天过来拿成吗?”
“成。”
“你带谁来啊?”
“不干你的事。”
之所以我要说这件事是因为几天之后我在《图片邮报》上看到了一张几乎令我背过气去的照片:照片上是观看拳击比赛的皮埃尔珀恩特,照片搭配的标题是“皮埃尔珀恩特携妻子观战”。我根本没见过照片上坐在皮埃尔珀恩特身边的女人,不过可以完全肯定这个女人绝对不是安妮.皮埃尔珀恩特。我日后就这件事问起过他,他语气阴沉地小声嘀咕道他要起诉报社,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件事还有下文。
把票搞到手之后,我们又去了苏格兰场。到了之后我们询问一位当值的警官,能不能见一下道斯先生。警察问我们是谁,皮埃尔珀恩特掏出了一张名片——这一下子问题就解决了。
“大棒”道斯——道斯警长——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友好而和气的人,长着一对招风大耳。他是一位享有盛名的刑警,经办过多起著名案件。他很高兴见到我们。聊了几分钟之后他突然问我们:“想看看金子长什么样吗?”
“想啊。”
“那就双手插兜别往外掏,直到待会儿离开为止。”
他把我们领进了一个犹如阿拉丁宝库一般的房间。屋子里摆放着一张少说也有20英尺长的桌子,上面完全被黄金覆盖住了:金币、金像章,金首饰等等不一而足。警方最近刚刚破获了一起大案,这些全都是缴获的赃物,每一件金器上都贴着标签。整张桌面金光夺目,天知道这一桌子东西究竟值多少钱。
我们两个可以尽情观看,但是他决不允许我们拿起任何一件。“少开玩笑!”他说。“想伸手先得过我这一关!”
我非常希望能参观一下苏格兰场的内部博物馆,那里陈列着多年以来所有谋杀以及其他案件当中使用过的凶器以及其他器械。但是当我开口询问时,皮埃尔珀恩特说当天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也应该告辞了。道斯警长说他下次一定再来带我看,不过我至今也没能看到。
我们的午餐吃的是三明治,还喝了一点酒。皮埃尔珀恩特在这里也有许多熟人并受到了热烈欢迎。吃完饭后就到了进行第二部分工作的时间。还是原来的医务室,还是原来的一套程序,但是这回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这感觉多少有点怪。
55岁的维瑞尔在我看来已经很老了。他是我经手过的最老的一个人。第二天早上我们来押解他的时候它简直要吓坏了。他两眼圆瞪,几乎走不了路。他的表现拖住了我们的速度,结果行刑整整花了12秒。验尸的时候我发现他尿裤了。之所以要把这件事特别提出来说一下是因为关于有一些关于死刑的流言。有人认为所有死囚在最后一刻都会大小便失禁。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在我所参与过的所有行刑中唯独这次出过这种情况。
离开监狱之后我与皮埃尔珀恩特道别,他去拿拳击票去了,无疑还要进行新一轮社交活动。我本来可以和他一起去的,但是我只想直接返回诺丁汉。当时我还以为自己只是太累了,后来才想到可能有其他原因。当时我在曼斯菲尔德逛市场,两个小姑娘朝我走过来,她们走到我身后几步的时候我听见其中一个人说道:“看见那个人了吗?——他的眼神好可怕呀!”
我从未怀疑英国公众对死刑的完全支持。杀人犯就该绞死,越早越好,这是主流民意的意见。但是我必须承认,遇到一位持这种观点的死刑犯倒是的确不太寻常。
詹姆斯.英格里斯在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成为了我日记本中的一行字。当时他站在利兹巡回法庭的被告席上,针对他的谋杀罪名的审判已经到了最后时刻。高曼法官即将把这个29岁的苏格兰人送上绞架,但是在宣判前他问道:“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英格里斯看了法官一会儿,答复道:“您与本法庭成员对我进行了公平的审判。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尽快接受绞刑。”
这段寒气逼人的话令庭上一部分旁听观众们倒吸一口凉气。当时在法庭上谁也不知道英格里斯的愿望将会得到满足。还从没有谁接受绞刑的速度像他一样快。
英格里斯的故事很值得一说,因为故事情节很好地代表了许多被绞死的罪犯的情况。他所犯下的谋杀手段十分野蛮残忍,而且完全没有意义。
这个故事的背景是赫尔市的肮脏街巷。赫尔市的繁荣基础是庞大的远洋捕捞船队,这些船队常年活动于冰岛、挪威以及格陵兰附近的北极圈渔场当中。和远洋捕捞相比,挖煤都成了轻松的活计。捕捞船的水手一次出海就要好几周,工作环境是狭窄的露天甲板,四周则是全世界最为凶险的海域。我毫不怀疑,绝大多数捕捞船的水手和社会上的其他人一样老实本分,但是最后能上报纸的都是少数人——那些揣着三个礼拜的工资回到港口,急着要冒充三天大款的家伙们。有这么一会儿,世界似乎一片光明……到处都是出租车……到处都是酒馆……美餐……舞会……然后这一切忽地一下就结束了。身无分文之后的他们只得在寒冷的早晨回到汉博赛德海岸的渔船上,趁着潮水再次远航前往北海渔场。
在渔业社会的最底部是酗酒与卖淫的晦暗世界,基本毫无规矩可言。英格里斯就是在这潭腐化的死水中长起来的。他在战争期间跟着军队一起来到了赫尔,但是很快就因为表现问题而被送进了精神病院。1945年圣诞节前夕他终于获得了出院许可,但是他却赖着不走,因为他的确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他干过一连串的工作,在这里干几天,在那里干几天,从来稳定不下来,要么被解雇要么自己撂挑子。他租房子居住,而且也从来租不长,总是不停地搬家。
这家伙就是从这时开始与我们这一行扯上了关系。英格里斯在赫尔郊区的赫斯勒的一座船坞干了几天,租住在城市东区巴姆斯顿街一排狭窄的红色砖房当中,这里距离港口与码头只有几步之遥,棕色的赫尔河也流过附近。他的房东名叫赫伯特.贝尔,此人是个酒保,和一位艾米丽.格蕾住在这座房子里,在接下来的事件中这名妇女一直被称作他的“保姆”。英格里斯在这里已经住了几周,尽管贝尔与格蕾两人都知道他此前袭击过一名妇女。他们觉得英格里斯沉默寡言,性情和顺,因此对于此类说法并不在意。
他们犯下了一个极大的错误。
很难说英格里斯究竟看重什么,但肯定不是工作或者家庭。他对吃饭也不甚上心,从附近的炸鱼薯条店买一份外卖用报纸裹着带回家就是一顿饭。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东西应该是酒精与性,前者使他在市中心耗费了大量钱财,后者也是他的经常性消费开支。
喝酒与卖春也是这次事件中另一位主角爱丽丝.摩根的两大人生要务,尽管她和英格里斯不同,早年也经历过更像样的生活。爱丽丝出生在一个渔港城市,她的家庭应该正处于中产阶级的边缘。她是一位拖网船船长的女儿,在她二十岁那年嫁给了一位很有钱但是不算特别正派的放贷人。这段婚姻在两人生育了两个孩子之后宣告破裂,此后爱丽丝就沉沦了下去,陷入了酒精与卖淫的世界,与英格里斯这样的男人们搅和在了一起。他居住在剑桥街的一栋小房子里,背靠帕拉冈火车站,距离市中心只有几百码。
此时的爱丽丝已经有50岁了,但依然身材苗条富有魅力。她的生活就是一轮又一轮的酒局以及无数个为她买酒的“小伙子”,他们花五英镑就能和她上床,之后就穿衣服走人,无论是爱丽丝还是剑桥街上的其他住户都不会对此太在意。尽管过着这样的生活,但是爱丽丝在为人处世方面却十分得体,街坊四邻都知道她的事,也都没有说三道四的闲心。不管怎么说,当地男朋友众多的女士绝对不止她一个。
在这种男女关系极为随意且不固定的环境下,这两个无根之人就这么走到了一起。我们不知道两人最初见面是怎样的情况,他们很可能是在安拉比路附近的酒馆里见面的,英格里斯随后就成了爱丽丝的客户之一。两人同出同入了大约三周的时间,不过在此期间两人的关系有没有更进一步就不大好说了。很可能双方的看法产生了分歧。如果说英格里斯知道爱丽丝过得是怎样的生活,大概以为自己和她的其他男人都不一样,他大概以为自己是她的朋友甚至男朋友。而爱丽丝则没有对他另眼相看,对于她来说英格里斯不过是又一个掏钱给她花的男人。
这桩虽说不干不净却也无关紧要的关系最后终于演变成了凶杀案并且占据了二月份最初几天的报纸大标题。讽刺地是,根据英格里斯的说法,他当时正打算离开赫尔市。2月1号星期四的上午,他来到自己工作的赫赛尔船坞,跟其他工人“打了个招呼”就辞工了。他从周一才开始在这里工作。他告诉工头家里出了点事,必须返回苏格兰。实际上他这只是一时冲动而已,很可能是因为嫌上下班的公交车车程太长。离开船坞之后他就回到了自己在巴姆斯顿街的住所,洗漱干净,换了一身新衣服,然后又回到船坞领取了自己这几天的工资——2英镑4先令。
兜里有了钱之后,英格里斯并没有返回苏格兰,而是就近来到一家酒馆一直呆到打烊让人家轰出来为止。漫无目标的他坐上公共汽车来到了赫尔市中心,想看看爱丽丝在不在家。这是她一生中最为不幸的一天。英格里斯还想接着喝酒,于是就叫爱丽丝再给他买一些来。爱丽丝毫无怨言地来到了附近的维多利亚地窖酒酒馆,但是此时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店铺都关门了,就算爱丽丝.摩根这样的熟客也什么都买不到了。
酒馆在晚上六点的时候又开门了,女王之首酒馆的老板查理.史密斯刚开门英格里斯与爱丽丝两个人就进来了。当时这两个人是他唯一的顾客,于是他们聊了几句。英格里斯依然坚称自己要离开赫尔市,不过此时他改口称自己要重新加入外籍兵团,还拿出了几张据他说是回复他申请的文件。随着酒客越来越多,史密斯也忙着到一边招呼别人去了。英格里斯与爱丽丝喝了几杯之后就动身再次来到了剑桥街拐角的维多利亚地窖酒馆。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与爱丽丝一样也是所谓“坐家户”的汉娜.肖特,她与爱丽丝已经认识二十多年了。到了晚上八点,英格里斯建议回去,于是两个人就离开了维多利亚地窖酒水店回到了剑桥街上。在路上他们遇到了碧翠斯.沃德,她是最后一个看见活着的爱丽丝.摩根的人。
回去之后英格里斯与爱丽丝大吵了一通。英格里斯身上原本就没多少钱,喝了一天酒之后花了个丁点不剩,而且这其中还有不少是和爱丽丝一起喝的。现在他一分钱也给不了她了。爱丽丝很清楚今天晚上她要是去陪别人的话可以很轻松地赚到到5英镑,于是她就明白说了出来。这一来英格里斯就发狂了,抡起双拳砸向爱丽丝的面部与身体,打破了她的皮肤,打断了她的骨头。爱丽丝倒在了沙发上,但是英格里斯依旧没有停手,没有停手……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依然在维多利亚地窖酒馆喝酒的汉娜.肖特看到刚才和爱丽丝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又回来了。
“她在哪儿啊?”汉娜问道。
“我送她回家了。她肩膀疼,我已经打发她上床休息了。”这个男人说道。
汉娜点点头没再说什么。英格里斯给自己买了最后一杯酒就走了。
当英格里斯返回巴姆斯顿街的住所时,赫伯特.贝尔与艾米丽.格蕾都在屋里。他和平时一样安静,两人都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艾米丽问他吃没吃饭,他说没有,于是她就出去给他买了一包炸鱼薯条回来。英格里斯吃过之后就上床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整天的时间里以及第三天上午整整36个小时里,爱丽丝.摩根的尸体一直躺在鲜血浸染的沙发上无人发现。周五下午,一位替爱丽丝跑腿的十岁男孩在敲门不应之后发现门没锁。他走进客厅,窗帘依旧没有掀起,他在昏暗的屋子里看到沙发上有个人形。那是爱丽丝的尸体,上面覆盖着毛毯与一堆衣物,他只能看见露在外面的双脚。万幸地是,这孩子还以为她在午睡,于是就悄悄地离开了。
但是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就在这个孩子走进爱丽丝的房间时,英格里斯在巴姆斯顿的住所里再次发飙了。
当天早些时候,英格里斯出了门,在赫尔街头漫无目的的溜达了好几个小时,直到中午才回去。艾米丽.格蕾正独自呆在屋里,而且对他辞职的事情十分上心。她试图向他问清楚究竟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要辞职?接下来他打算怎么办?房钱的问题怎么解决?英格里斯似乎根本不理解她的意思,只是一个劲的哼哼,嘴里嘟嘟哝哝地不知道说些什么。艾米丽接着追问关于房钱的问题,于是英格里斯让她上楼到自己卧室的写字台抽屉里拿一个盒子。她照办了,正当她要把盒子打开的时候,雨点般的拳头突然落在了她的头部与后背。艾米丽倒在地上,然后他开始试图掐死她……
走出家门之前英格里斯找了根铁棍,砸碎了煤气表,从里面拾出来几个先令的硬币,然后又从艾米丽的手包里掏走了几个便士。她还要再过一个半小时才会被人发现。
周六上午,邮递员哈利.托马斯打算把一个挂号包裹送到爱丽丝.摩根家里,但是一直没有成功。他上午第一次来的时候敲门没人应答,于是就先走了,中午又来了一趟,还是没人应答,于是他就去问隔壁的邻居。邻居也觉得很奇怪,于是就和邮递员一起过来察看,她推开门轻轻走进昏暗的起居室,看见沙发上有人,但是被吓了出来。
哈利跟着走了进去,先冲着沙发上的人形说了几句话,没有得到反应。邮递员拿开了几件衣服,结果就看到了一张血肉模糊的脸,舌头从牙齿间伸了出来。他赶紧跑出去报了警。
爱丽丝的脸完全没了形状,以至于邮递员一开始还以为尸体是男的。现场初步尸检显示了一系列可怕的伤害。衣服全都拿开之后人们终于看清了死者是女性,因为爱丽丝自腰部以下都是赤裸的。一条丝袜紧紧地缠在她的脖子上,已经勒进了肉里。她的舌头如同气球一般从嘴里鼓了出来,满脸血块,全身瘀伤。
爱丽丝.摩根的伤势详情在警方的验尸房里得到了进一步的揭露。负责验尸的是瓦特.沃特斯医生。他清除血块之后发现死者左眼、下颌与耳部都有刀伤,五枚牙齿咬穿了舌头。死者头部有一处刺伤,可能是帽子上的别针扎的。凶手的攻击极其凶狠,以致死者面部骨骼全部粉碎。瓦特医生在报告中认为死因是勒杀与颅骨骨折,他说自己从未见过此等惨状。
沃特斯医生的验尸工作还在进行中的时候,赫尔市的西德尼.劳伦斯警长告诉《赫尔日报》的记者们说目前没有任何指向凶手身份的线索。实际上警方很快就确定了詹姆斯.英格里斯的重大嫌疑,此时他们已经开始为了艾米丽.格蕾遇袭案件而抓捕他了。
接下来的24小时警方把赫尔市掀了个底朝天,就怕他赶在警方逮捕他之前再度出手伤人。所有警力全部调动了起来,所有其他案件都遭到搁置,抓捕这个负案在逃的杀人狂成为了重中之重的工作。全市的大街小巷全都布满了警察,每一间酒馆都遭到了搜查,酒馆里的每一张面孔都难逃审视。但是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还是什么结果都没有。火车站、汽车站、通向林肯郡的渡轮码头,所有可能的逃跑地点都查过了,什么结果都没有,就好像这家伙人间蒸发了一样。
随着傍晚店铺逐一关门,城市中心渐渐安静了下来。但是入夜之后消遣取乐的人流再一次涌入了市中心。警方的追捕工作还在毫不放松地继续着,然后大约在11点刚过的时候,警察局总部得到消息:这家伙落网了!
此时的英格里斯一副可怜相。警方在大通路街专门赈济无家可归人员的救世军收容所抓住了他,这里距离剑桥街只有几步距离。抓捕现场的的詹姆斯.科克沃斯警长刚刚对他表明身份他就竹筒倒豆子一般全都招了。
“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我知道——剑桥街的事,是我干的。我杀了那个女人。”
根据法律规定,科克沃斯开始向英格里斯宣读他的权利:“今天上午我在剑桥街伊顿区4号发现一具女尸。死者被一条丝袜勒毙,面部遭到多处打击伤……”
科克沃斯还没说完英格里斯就打断了他。“别再说了,求您了警官先生,我已经走了一天的路了,你能找到我真是太好了。”
科克沃斯告诉他他已经遭到了逮捕。“是的,我知道。”英格里斯说。“我当时抽风了。求求您千万别再说了,就是我干的。”
其实英格里斯的良心上还压着另外的事情——他们还没提到艾米丽.格蕾。正当警察们准备将他带回警察局的时候,他抓住自己与警长独处的机会一吐为快:“你们最好也到巴姆斯顿街去看看,那里还有一个人,我在那里也失控了。”
警长还打算接着问话,但是英格里斯根本不顾他的警告。“告诉我,她死了吗?”
“不,她没死。”
英格里斯听了之后说,“谢天谢地,我还以为要出两条人命呢。”
艾米丽的运气要比爱丽丝好一点。英格里斯离开后过了一会儿她就缓了过来,然后她挣扎着从二楼一路爬出屋门并获救。她被送到医院之后医生发现她的下巴、面部与嘴唇多处受伤,右颧骨骨折,而且还被人扼住过脖子。
英格里斯没有做出任何上诉尝试,因此行刑日期很快就确定在了5月8日星期四。这次的行刑地点不是赫尔监狱。英格里斯按惯例会被送到利兹去,但是利兹监狱的行刑室还在整修,因此他就被送到了曼城。
这次我很不寻常地早在前往监狱之前就得知了死囚的相貌。报纸在英格里斯出庭受审时拍摄了一张质量很好的近照。当时他和一位警察用手铐铐在一起走进了法院正门,而不是像一般做法那样用毯子蒙着头从法院后门进去。不过尽管照片拍的很好,死囚牢里的短暂囚禁还是对他产生了很大影响。我们透过窥视孔观察他时,他看上去要比照片上瘦很多也秃很多。但是对于一个只剩一天好活的人来说,他的表现简直冷静得令人咋舌。他正在与两位陪同看守有说有笑地打牌,自身的处境似乎完全无法令他感到担心。
开始工作之后皮埃尔珀恩特告诉我英格里斯现在仅仅剩下139磅了,因此他打算量出8英尺的绞索,这是我经手过的最长下落距离。
这天晚上皮埃尔珀恩特告诉我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顺便说一句,你的朋友哈利.艾伦不干了。”
“不会吧!伯明翰的哈利吗?”我问道。
“就是他。”
“被解雇了吗?”我总是担心最坏的情况。
“不是,他是自愿辞职的。他的老板不想让他既卖冰激凌同时又当绞刑师,所以告诉他再干绞刑师就会遭到解雇。”
“所以说他就不干绞刑师了是吧。”
“是这样。”
“先是柯克,然后又是他!”我叫道。“用不了多久就没人了!”
“总会有人剩下的。”皮埃尔珀恩特阴沉地笑道。
我知道他是对的。总会有人留在这一行里——至少还有他。假如要在普通工作与这一行之间进行选择,我很清楚他会怎么选。要是有一天矿坑经理叫我在电焊工作与绞刑之间做选择呢?这倒真是个问题。
接着皮埃尔珀恩特又警告我说这次名誉警长本人会亲自来观刑,而不是他的手下,这倒是有些不一般。一般来说名誉警长总是由国王指派地方上的有产士绅担任,任期一年,基本上是个虚职。尽管根据法律警方要派人观刑,但是很少有哪位名誉警长当真抓住这种机会。根据我的经验他们一般都会把这份差事交给身为全职职业官员的副手。
“真奇怪。”我说。
皮埃尔珀恩特耸了耸肩膀,“他大概是想长长见识。”
“那咱们可得干得漂亮一点。”
8点还没到我们就去了行刑室完成准备工作。一位狱警告诉我们英格里斯不在死囚牢里,因此我们不必刻意保持安静。我猜监狱方面把他转移到教堂里或者操场上了。当然他不在死囚牢这一点并没有为我们的工作造成多少区别。我们早已彻底习惯了在这种场合这种地点完全静默地工作,因此我们的表现十分正常。首先我们取回了昨晚一直挂在绞索上的沙袋,一名狱警很快就将沙袋拿走了。活板门四周垫了一层麻袋布,因此我们将门扇拉起来并固定好的过程中也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
没过几分钟我们就回到了医务室,早饭已经准备好了——培根与煎蛋,总是培根与煎蛋,总是油乎乎乱糟糟的一团。我的胃里很不好受,因此没吃多少。似乎任何东西都无法影响皮埃尔珀恩特的心情,他的胃口很好,敞开了大吞大嚼,完之后还用桌布擦了擦餐刀。这也是他的奇怪习惯之一。
一般来说等待行刑的时候总是最难熬的。但是今天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胃部逐渐安稳了下来,当官方代表过来找我们时我感到自己十分警醒敏锐。要不是这样接下来的一幕我还真招架不住。
9点的钟声刚敲响第一声我们就走进了死囚牢。我们一进门英格里斯就转过身来看着我们,然后他就微笑起来。一开始只是嘴角肌肉的轻微抽动,但很快就绽放成了完全的笑容,就好像他很高兴看到我们一样。
这还不算。接下来他又转身背对着我们,双臂并拢到了身后。他居然在试图协助我们!我们靠近他以后我抓住他的右臂轻轻向上抬了一下。他太帮忙了,以至于一下子就抬过了头。很快皮埃尔珀恩特就做好了捆扎臂部束带的准备,我也就松了手。
根本不靠我的催促,英格里斯就转向了行刑室的方向并透过双扇门看到了正在等着他的绞索。他再次微笑了起来并迈步向绞索走去,他居然走在了我们所有人的前面,正领着我们前往行刑室!
这对于皮埃尔珀恩特来说无异于当头一击。他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并试图赶上去。但是他刚刚赶到前头英格里斯就开始加速。这家伙急着奔赴绞架,以至于差点踩到皮埃尔珀恩特的脚后跟。皮埃尔珀恩特回头一看就小跑起来。我紧紧跟在他们身后,两位负责协助的狱警落得还要远。
我们一路小跑冲进了行刑室。皮埃尔珀恩特脚下不停,以免让英格里斯超过去。英格里斯也脚下不停,唯恐耽误上绞架的时间。我脚下不停则是为了赶上他们两个。来到活板门上之后,我在弯腰扎束带之前还来得及瞥了一眼下巴几乎要掉在地上的官方代表。眨眼间英格里斯就下落了8英尺,而我才刚刚站直身子。
所有这一切简直快得令人不可思议。过了一会儿我和医生来到下落坑里验尸,这时我听见头顶上传来一个难以置信的声音:“7秒钟!这次只用了7秒钟!”
就连经历过600多次行刑的皮埃尔珀恩特这回也吃惊不小。回到医务室之后他拿起了事先点燃的雪茄。“老天啊!”他说道。“老天啊!这也太快了!”
“他根本就是跑到绞刑架底下的。”我插嘴道。“你看见他冲着绞环微笑了吗?”
皮埃尔珀恩特点了点头。
“这种事你以前见过吗?”
“从来没有。这肯定是有史以来最快的一次。”
“名誉警长恐怕会以为这一趟来得不值吧。”我开了个玩笑。
皮埃尔珀恩特大笑起来。
“你看见他们的表情了吗?”
“我管他们呢。”他笑道。“我都不知道我自己的表情什么样。‘老天,这个兔崽子在追我!’”
事后我们听说这次行刑时间在曼城创下了记录,而我则十分肯定这次行刑在全国范围里也是最快的。我觉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能更快了。
事后想想——如此诡异的经历一连好几天我都没能在心里放下——很显然英格里斯在法庭上说的那番话完全是认真的,他真想尽快受刑。他一定询问过陪同看守行刑要怎么进行。他们一定告诉过他要用束带在背后捆扎胳膊的事。他们一定告诉过他行刑越快他就越不痛苦。任何一位死囚只要开口询问就会得到这套回答。但是这次的死囚当了真,于是这次的行刑仅仅花了令人难以置信的7秒钟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