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8:成得臣——大功自败 -- 桥上
小动作多,而且还特能装,里子外面都要占
果然生存环境恶劣人就进化得快,方向好坏另说
《僖二十八年经》: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p 0448)(05280002))(045)
楚人救卫。((p 0448)(05280003))(045)
《僖二十八年传》:
公子买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杀子丛以说焉。谓楚人曰:“不卒戍也。”((p 0452)(05280201))(045)
我的粗译:
我们的卿公子买(子丛)前去协防卫国,楚人也前往援救卫国,但没救成。我们的主上害怕晋人追究我们,就杀掉了子丛以讨好晋人。同时对楚人则推诿说:“不卒戍也。(因为他没能完成协防任务,所以杀了他。)”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曰:
据《传》,公子买字子丛。不卒戍者,鲁向楚解释之辞,非事实。刺者,杀也。《晋语四》“刺怀公于高梁”,《周语上》“晋人杀怀公”,足见刺与杀同义。然《春秋》于外大夫曰杀,惟于鲁大夫曰刺,此及成十六年“刺公子偃”是也,故杜《注》云,“内杀大夫皆书刺”,《说文》云:“君杀大夫曰刺,刺,直伤也。”盖亦取《春秋》之义。
桥案:我猜测鲁僖公是利用了外部晋国的压力以除去公子买,够恶的。公子买应该是鲁僖公的异母弟,鲁僖公除去此人大概也有“畏其偪”的因素在其中吧。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卫”——“楚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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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二十八年经》: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p 0448)(05280004))(045)
《僖二十八年传》:
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曹人尸诸城上,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谋,称“舍于墓”。师迁焉。曹人凶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且曰献状。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报施也。魏犨、颠颉怒,曰:“劳之不图,报于何有?”蓺僖负羁氏。魏犨伤于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使问,且视之。病,将杀之。魏犨束胸见使者,曰:“以君之灵,不有宁也!”距跃三百,曲踊三百。乃舍之。杀颠颉以徇于师,立舟之侨以为戎右。((p 0452)(05280301))(045)
我的粗译:
晋侯(晋文公)包围了曹国,攻击其城门,死了很多人也没攻破。曹人把那些死者都陈示在城上,晋侯很闹心。这时他恰巧听到手下舆人在嘀咕,说是要“舍于墓(住到墓地那里去)”,马上下令大军迁往曹人的墓地。曹人见大军迁去了他们的墓地,非常恐慌,马上把他们手上的晋人尸身装入棺材送了出来。
趁着曹人的恐慌,晋军继续向他们发动进攻,三月丙午那天(杨注:丙午,八日。),攻入了曹国。
晋人首先谴责了曹人虽然让三百人身居高位而乘轩,却居然没包括僖负羁,接着让他们自报家产献出赎罪。然后晋侯下令晋军不准进入僖负羁的宅邸,同时赦免了他的家族,以此报答他当年的恩惠。
魏犨和颠颉对此很不高兴,说:“劳之不图,报于何有?(我们的辛苦都没顾上理,还说什么报答?)”他俩放火烧了僖负羁的宅邸,放火时魏犨胸部受了伤。
他们的主上准备杀了他俩,但爱惜魏犨的才能,就派人去探望他,同时看看他伤得怎么样。如果他伤得厉害,就准备杀了他。魏犨将自己的胸部紧紧缠起来,然后出见他主上的使者。他对使者说:“以君之灵,不有宁也!(托主上的福,我已经好了。)”然后在使者面前,连着跳了三百个立定跳(跳远),再跳了三百个下蹲跳(跳高)。
于是晋侯(晋文公)赦免了他。杀掉颠颉以后在全军巡行示众,随后任命舟之侨以为戎右。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听舆人之谋,称“舍于墓””曰:
“谋”,金泽文库本、敦煌初唐写本残卷皆作“诵”,与孔《疏》所称或本合,今从孔《疏》作“谋”。“谋”下各本有“曰”字,惟金泽文库本及敦煌残卷无,与《通典兵》十五及《太平御览兵部》四十五所引合,是也,今从之删。说参王引之《述闻》。称,言也。舍于墓为所言内容,亦即所谋。舍去声。《周礼春官墓大夫》之职,“令国人族葬”,《周书大聚篇》亦云:“坟墓相连,民乃有亲。”古人多族葬,晋师拟宿营于曹人墓地,则曹人坟墓势必有被发掘者。此墓沈钦韩《补注》谓即《周礼春官墓大夫》之邦墓,所葬皆曹之国人,曹军之主力,故主力因恐发其祖墓而凶惧也。
杨伯峻先生注“曹人凶惧”曰:
《说文》,“凶,扰恐也”,则凶惧为同义词平列,犹今言恐惧也。曹人恐晋师掘其墓地,故恐惧也。战国-田单守即墨,激怒燕师尽掘垄墓以励敌忾,用意与此相反,而事则与此相类。
杨伯峻先生注“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曰:
数之云云,数其罪也。僖负羁事见二十三年《传》,乘轩者三百人,大夫以上乘轩车,又见闵二年《传注》。明郝敬《读左传日钞》卷三谓“曹蕞尔国,举群臣不能三百人,而况大夫?言三百者,极道其滥耳。”《晋世家》作“数之以其不用釐负羁而用美女乘轩者三百人也”,谓乘轩者为美女谓,恐史公驳文。《曹世家》赞云“余寻曹共公之不用僖负羁,乃乘轩者三百人”,仍用左传可证。《诗曹风候人》(“彼候人兮,何戈与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谓“彼其之子,三百赤芾”,“彼其之子,不称其服”,《序》且云“刺近小人也。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焉”,则《候人》之诗即为此而作。然《晋语四》载楚成王语已引《诗》“彼其之子,不遂其媾”句,岂此诗当时即已远播于楚国乎?或《晋语四》之楚成王引《诗》语,为后人所增饰乎?抑或《候人》之诗早已有之,《序》不可信乎?盖已不能明矣。
《晉語四》8:
遂如楚,楚成王以周禮享之,九獻,庭實旅百。公子欲辭,子犯曰:“天命也,君其饗之。亡人而國薦之,非敵而君設之,非天,誰啟之心!”既饗,楚子問于公子曰:“子若克復晉國,何以報我?”公子再拜稽首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旄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又何以報?」王曰:「雖然,不穀愿聞之。”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復晉國,晉、楚治兵,會于中原,其避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
令尹子玉曰:“請殺晉公子。弗殺,而反晉國,必懼楚師。”王曰:“不可。楚師之懼,我不修也。我之不德,殺之何為!天之祚楚,誰能懼之?楚不可祚,冀州之土,其無令君乎?且晉公子敏而有文,約而不諂,三材侍之,天祚之矣。天之所興,誰能廢之?”子玉曰:“然則請止狐偃。”王曰:“不可。曹詩曰:‘彼己之子,不遂其媾。’郵之也。夫郵而效之,郵又甚焉。效郵,非禮也。”于是懷公自秦逃歸。秦伯召公子于楚,楚子厚幣以送公子于秦。
杨伯峻先生注“且曰献状”曰:
献状,古有数解。唐-颜师古《匡谬正俗》谓“我之来,献骈胁容状耳”,此近儿戏语,惠栋《补注》、于鬯《香草校书》皆已指其误。《晋语四》云:“文公诛观状以伐郑。”惠栋因谓“献状,谓观状也。先责其用人之过,然后诛观状之罪,以示非恶报也”。此说较有据。杜《注》云“言其无德居位者多,故责其功状”,则与“且曰”两字文义不贯,沈钦韩《补注》已言其非。于鬯谓“使献与美女三百乘轩驰驱之状”云云,亦难置信。
《晉語四》19:
文公誅觀狀以伐鄭,反其陴。鄭人以名寶行成,公弗許,曰:“予我詹而師還。”詹請往,鄭伯弗許,詹固請曰:“一臣可以赦百姓而定社稷,君何愛于臣也?”鄭人以詹予晉,晉人將烹之。詹曰:“臣愿獲盡辭而死,固所愿也。”公聽其辭。詹曰:“天降鄭禍,使淫觀狀,棄禮違親。臣曰:‘不可。夫晉公子賢明,其左右皆卿才,若復其國,而得志于諸侯,禍無赦矣。’今禍及矣。尊明勝患,智也。殺身贖國,忠也。”乃就烹,據鼎耳而疾號曰:“自今以往,知忠以事君者,與詹同。”乃命弗殺,厚為之禮而歸之。鄭人以詹伯為將軍。
杨伯峻先生注“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报施也”曰:
报馈盘飧置璧之惠。《韩非子十过篇》云:“又令人告釐负羁曰:‘军旅薄城,吾知子不违也,其表子之闾!寡人将以为令,令军勿敢犯。’曹人闻之,率其亲戚而保釐负羁之闾者七百余家。”
杨伯峻先生注“距跃三百,曲踊三百”曰:
示犹可用。距跃、曲踊,皆跳跃之名,顾炎武《补正》引邵宝说谓距跃为直跳,曲踊为横跳。刘文淇《疏证》谓直跳者,向上跳,今之跳高也;横跳者,向前跳,今之跳远也。或是。或以曲踊为倒行,恐非。三百,古人不以为数,因其受伤,未必能跳跃六百次也。若以三百为虚数,言其跳跃次数之多,亦未尝不可通。杜《注》:“百犹勱也。”三勱,孔《疏》谓“言每跳皆勉力为之”,于文义扞格难通,自不可信。王引之《述闻》谓“百、陌古字通,陌者,横越而前也”,则三百者,三次横越使者之意(,说亦迂曲)。桂馥《札朴》谓《广韵》“[走百,mò],越”,则“三百”犹三下。洪亮吉《诂》又谓“三百或当作三尺,古人跳跃之法如此耳”。刘文淇《疏证》则谓“百”即“陌”,“江、淮间俗语谓一箭地,与以陌计步同。《梁书黄法[奭毛,qú]传》,距跃三丈,以丈计跃,犹云以陌计跃也”,则三百乃其跳跃远近之长度。诸说俱无确证(,恐亦难从)。
杨伯峻先生注“杀颠颉以徇于师”曰:
使将士遍知之。《商君书赏刑篇》云:“晋文公将欲明刑,以亲百姓,于是合诸侯大夫于侍千宫。颠颉后至,吏请其罪(“吏”字各本无,依《太平御览》六三六、六 四六增)。君曰:‘用事焉。’吏遂斩颠颉之脊以徇(“徇”,各本作“殉”,依《御览》六 四六改)。晋国之士稽焉皆惧,曰:‘颠颉之有宠也,断以徇(“徇”字依御览六三六引改),况于我乎?’”《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篇》与此大同。皆与《传》异。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9,北纬34.37(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春秋时主要是晋楚争霸,秦国那是还时楚国的小弟。
当时冀州,已经搬到山西去了。黄帝杀蚩尤于“中冀”,还在河北北部。可见中国地名的不断南移,自古皆然。
《僖二十八年传》:
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则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能无战乎?”公说,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p 0455)(05280302))(045)
我的粗译:
宋人派了大夫门尹-般前往晋军驻地告急。晋人的主上(晋文公)问:“宋人告急,舍之则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宋人向我们告急,如果置之不理就会丢了这个朋友,我们向楚人求告他们又不答应。我准备与楚人开战,但齐人和秦人不愿支持我们,怎么办呢?)”
先轸告诉他说:“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能无战乎?(咱们可以让宋人离开我们而去贿赂齐人和秦人,请他们去求告楚人。我们则把曹君(曹共公)抓起来,再没收曹国和卫国的田地送给宋人。楚人爱护曹国和卫国,肯定不会答应齐人和秦人,齐人和秦人得到了贿赂,却因为楚人的固执而丢了面子,还会反对开战吗?)”
他的主上(晋文公)很满意他的建议,于是把曹伯(曹共公)抓了来,又没收了曹国和卫国的田地给宋人。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曰:
杜《注》:“门尹-般,宋大夫。”《晋语四》“般”作“班”,古同音通假。马宗琏《补注》谓“班,盖宋卿掌门尹之任,如桐门右师之类,楚围急,故使重臣如晋乞师”云云,以“门尹”比“桐门”,所比不相类。盖桐门为城门名,门尹则否。然以门尹-般为宋重臣,则颇合情理。哀二十六年《传》宋有门尹得,似亦重臣。顾栋高《大事表》十谓“《国语》‘敌国宾至,关尹以告,门尹除门’,《周礼地官》之属有司门、司关,郑司农以司关为关尹,则门尹即《周礼》之司门也”,(所言似甚有据,)然司门官职卑(,又不合此时情事)。疑此门尹相当庄十九年《传》楚之大阍(楚之大阍,庄十九年鬻拳,曾拒楚王及师入城,王死于外,遂自杀以殉。)。
桥案:此“宋”之“门尹”后来还曾出现于《左传》中,又有一种推测,将“门尹”与“宋”之“门官”联系起来,以之为“门官”的首领,则“门尹”大体相当于晋国后期的公族大夫。
“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秦”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古城。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卫”——“楚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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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二十八年传》:
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p 0456)(05280303))(045)
我的粗译:
楚子(楚成王)退入方城之内,住到了“申”,下令让申叔(申公叔侯)撤出“穀”,让子玉(成得臣)撤离“宋”,并告诉他说:
无从晋师!晋侯(晋文公)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不要寻求与晋军作战,晋侯在外流亡,经过了十九年,才最终得到晋国。所有的险阻艰难,他都尝到了;那些“民”的要求和动向,他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上天让他活了下来,又为他扫清了障碍,上天建立的,还能去掉吗?《军志》上说:“允当则归。”又说:“知难而退。”还说:“有德不可敌。”这三条“志”,就说的是现在的晋国。)
但子玉还是派了伯棼向成王请战,说:“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臣下不敢说一定能立功,只希望能堵住那些小人的嘴。)”他的“王”生气了,不肯给他多派部队,只派了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在外,十九年矣”曰:
晋文以僖五年出奔,在狄十二年,二十四年方入晋,以夏正数之,则整十九年。《晋语四》云“晋公子生十七而亡”,昭十三年《传》亦云“先君文公生十七年有士五人”云云,则晋文出亡,时年十七;亡十九而返国,时年三十六;城濮之役,即位已四年,则年四十,死时才四十四。《晋世家》谓重耳出奔年四十三,凡十九岁而得入,时年六十二,阎若璩《四书释地三续》谓史迁之说不若《左传》、《国语》足信,其说是也。乃洪亮吉《诂》信《史记》不信《左传》,其考据实误。若如《史记》之说,重耳奔蒲,年四十三,而其年献公灭虢,执井伯以媵秦穆姬,秦穆姬为申生之姊,长于重耳者至少数年,岂五十岁左右始嫁耶?
杨伯峻先生注“愿以间执谗慝之口”曰:
间执犹塞也。《庄子渔父篇》:“好言人恶谓之谗。”《荀子修身篇》:“伤良曰谗。”《尔雅释训》“崇谗慝也”,《释文》:“言隐慝其情以饰非。”古人“谗慝”连言,其意为好言人过恶。谗慝之口指去年蔿贾之言,谓子玉过三百乘不能以入矣。
杨伯峻先生注“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曰:
广,去声。宣十二年《传》言楚“其军之戎,分为二广”,西广当即二广之一。文元年《传》太子商臣以宫甲围成王,则东宫有兵,此东宫当亦是太子之宫甲。若敖为楚武王之祖,楚君之无谥者,皆以“敖”称,而冠以所葬之地,昭十三年《传》所谓“葬子干于訾,实訾敖”者是也。则若敖者,为楚君之葬于若者,实亦子玉之祖也。敖即豪,犹今之酋长矣。若敖之六卒,疑为若敖所初设之宗族亲军。卒为车法,非徒法。一卒三十乘,六卒一百八十乘。详江永《群经补义》。杜《注》谓一卒为百人,六卒则六百人,以徒法释车,误。《楚语上》云:“及城濮之役,唯子玉欲之,与王心违,故唯东宫与西广寔来。”除子玉原将围宋之军外,此又以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益之。
桥案:我估计“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大约共二百多乘人马,“围宋”的则是“申、息之师”各一百乘人马,或者还有少量各将领自家的人马。
“方城”——“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申”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穀”——“小穀”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8,北纬36.17(平阴县-东阿镇)。注意与“阳穀”距离甚近,不知是双城还是有一误。
《僖二十八年传》:
子玉使宛春告于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轸曰:“子与之!定人之谓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雠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公说。乃拘宛春于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于楚。((p 0457)(05280304))(045)
我的粗译:
子玉(成得臣)派宛春通报晋军说:“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请贵方释放卫侯并恢复曹国,臣下也会解除对宋国的包围。)”
子犯(狐偃)一听就生气了:“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子玉真是没规矩!“君”得到一个,“臣”却得了两个,看来只能打了。)”
先轸在旁边说:“子与之!定人之谓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雠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大人给他!能使人安定才说得上是好规矩,现在楚人是一句话安定了三国,我们要是一句话就坏了这事,那就成我们没规矩了,还靠什么来作战呢?不答应楚人这句话,就是抛弃宋国,本来我们是救宋国的,现在反而抛弃他们,还怎么面对那些诸侯呢?楚人放出三个恩惠,我们却结下三个仇家,有这么多对头,还怎么作战呢?不如我们私下答应恢复曹国、卫国,离间他们和楚人的关系,再把宛春抓起来激怒楚人,开战后有的是机会算计他们。)”
他的“公”(晋文公)很满意这个建议,就把宛春扣在卫国,并私下应许会恢复曹国和卫国,于是曹国、卫国都通报楚人要与之断绝关系。
一些补充:
这一段就反映了先轸的“能以德攻”。
杨伯峻先生注“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曰:
携,离也,离间曹、卫与楚之同盟。后云“曹、卫告绝于楚”即其事。《晋世家》“携”作“诱”,盖史公以己意变其文。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卫”——“楚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4,北纬35.54(今滑县-八里营乡-殿上村一带,冢上村北约两公里,僖二年——前658,封卫于楚丘。今卫王殿遗址,俗称卫王城)。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僖二十八年传》:
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背惠食言,以亢其雠,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众欲止,子玉不可。((p 0458)(05280305))(045)
我的粗译:
子玉(成得臣)听说了晋方的做法很生气,下令楚军向晋军开进,晋军则向后退却。
晋军的管理军官问:“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我们这里有“君”,却躲避他们那些“臣”,这是我们的耻辱。何况楚军长期在外,已经疲塌了,为什么还要躲避他们?)”
子犯(狐偃)告诉他:“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背惠食言,以亢其雠,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开战理由正当,部队士气就高,开战理由不正当,部队就会疲塌,和在外时间长短无关。要没有楚人的帮助,我们就到不了这里,现在后退三舍躲避他们,就是为了报答这个恩惠。如果不顾他们的恩惠,背弃自己的诺言,就会激励我们的对头。这样一来,我们没有正当的理由,楚人却有,何况他们的部队一贯士气高昂,就更不会疲塌了。要是我们后退之后,楚人也退走,我们就达到目的了,还有什么可不满意的?要是我们后退之后,楚人不退走,那就是“君”后退了而“臣”反而继续挑衅,那就是他们没有正当理由了。)”
晋军一直后退了三舍,楚军大多不想追了,但子玉不干。
一些补充:
这里就是成语“退避三舍”(tuì bì sān shè)的出处。
《僖二十八年传》:
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yìn)次于城濮。楚师背酅(xī)而舍,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曰:“原田每每(měi měi),舍其旧而新是谋。”公疑焉。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思小惠而忘大耻,不如战也。”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gǔ)其脑,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p 0458)(05280306))(045)
我的粗译:
夏四月戊辰那天(杨注:戊辰,朔日。),晋侯(晋文公)、宋公(宋成公)、齐国的国归父、崔夭、秦国的小子慭开到了城濮。
尾随而来的楚军背靠山险扎下了营盘,晋侯对此很担心,又听到自家的舆人念叨:“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闲田已经绿油油,舍了旧田改种新田有奔头。)”这位“公”于是犯起了嘀咕。这时,子犯(狐偃)鼓励他说:“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只管打!打赢了我们肯定会得到诸侯的拥护,要是打不赢,我们那地方表里山河,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这位“公”就问:“若楚惠何?(那我们怎么报答楚人的恩惠呢?)”旁边栾贞子(栾枝)回答他说:“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思小惠而忘大耻,不如战也。(汉水北岸那些姬姓诸侯,都已经被楚人灭亡了。我们不能只想着他们的小恩小惠,却忘了这些重大的耻辱,还是应该与他们打一场。)”
晋侯(晋文公)又梦见和楚子(楚成王)搏斗,楚子压住了自己还咬住自己的后脑吸吮,就又害怕了。子犯再鼓励他说:“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这是吉兆。楚人趴着是在认罪,而且咱们已经用柔软克制住他们的刚硬了。)”
一些补充:
其实晋文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后来的《孙子兵法》上就提到“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孙子译注》(p 053)李零(070600)《军争第七》),所以楚军“背酅而舍”是占了地利。
《晉語四》6:
公子過宋,與司馬公孫固相善,公孫固言于襄公曰:“晉公子亡,長幼矣,而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狐偃其舅也,而惠以有謀。趙衰其先君之戎御,趙夙之弟也,而文以忠貞。賈佗公族也,而多識以恭敬。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成幼而不倦,殆有禮矣。樹于有禮,必有艾。《商頌》曰:‘湯降不遲,聖敬日躋。’降,有禮之謂也。君其圖之。”襄公從之,贈以馬二十乘。
令尹子玉曰:“請殺晉公子。弗殺,而反晉國,必懼楚師。”王曰:“不可。楚師之懼,我不修也。我之不德,殺之何為!天之祚楚,誰能懼之?楚不可祚,冀州之土,其無令君乎?且晉公子敏而有文,約而不諂,三材侍之,天祚之矣。天之所興,誰能廢之?”子玉曰:“然則請止狐偃。”王曰:“不可。曹詩曰:‘彼己之子,不遂其媾。’郵之也。夫郵而效之,郵又甚焉。效郵,非禮也。”于是懷公自秦逃歸。秦伯召公子于楚,楚子厚幣以送公子于秦。
杨伯峻先生注“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曰:
每、谋为韵,古音同在咍部。原田即《说文》之“[走亘,yuán]田”,“原”、“[走亘,yuán]”古韵同部,声亦相近,得通用。今谓之休耕地,《周礼大司徒》谓之“一易之地”、“再易之地”。休耕时,草茂盛,用以为绿肥,“每每”即形容草之盛出。去年已耕种者,今年即不再用,而用其先休耕者,故曰“舍其旧而新是谋”。杜《注》:“喻晋军之美盛,若原田之草每每然,可以谋立新功,不足念旧惠。”虽得其意,犹未达一间。
杨伯峻先生注“楚子伏己而盬其脑”曰:
或本“己”作“已”,“伏”字一读,“已而”连读,误。当“伏己”连读,楚子伏于晋侯自己身上也。盬音古,咀嚼也。
杨伯峻先生注“我得天”曰:
晋侯仰卧,向上,故云得天。
杨伯峻先生注“楚伏其罪”曰:
楚子伏,向下,故云伏其罪。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有公共墓地,埋葬本氏族死者。有仰身葬与俯身葬两种。仰身葬有殉葬物,俯身葬则无。盖仰身葬贵,俯身葬贱。故一则其葬“得天”,一则“伏其罪”。似可与子犯此言相印证。
杨伯峻先生注“吾且柔之矣”曰:
焦循《补疏》曰:“《素问五藏别论》:‘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地气之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解精微论》:‘脑者,阴也。’阴柔,故子犯言吾且柔之。彼来盬我用齿,齿,刚也。我以脑承之,是有以柔其刚,故云柔之。”杜《注》云“脑所以柔物”。何乐士谓宜读为二十五年《传》“德以柔中国”之柔。《论衡异虚篇》:“晋文公将与楚成王战于城濮。彗星出楚,楚操其柄。以问咎犯,咎犯对曰:‘以彗斗,倒之者胜。’”《左传》未载,王充盖从它书得之。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秦”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古城。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城濮”(杨注:城濮,卫地,今山东省旧濮县(一九五六年已并入范县)南七十里有临濮城,当即古城濮地。#莘北,当即城濮。),推测位置为:东经115.37,北纬35.47(临濮乡)。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大概是当时人熟知的一个典故或者故事,写《左传》的时候这个典故无须解释。顾颉刚说易经卦辞充斥商周时代流行的故事和典故,但多数都失传了,永无确解。口耳相传的东西大概只有百分之一被形诸文字流传了下来。
幸亏“表里山河”沿用至今,不然也难解了。
《僖二十八年传》:
子玉使鬭勃请战,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晋侯使栾枝对曰:“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既不获命矣,敢烦大夫,谓二三子:‘戒尔车乘(shèng),敬尔君事,诘朝将见。’”((p 0459)(05280307))(045)
晋车七百乘,韅、靷、鞅、靽。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p 0460)(05280308))(045)
我的粗译:
子玉(成得臣)派鬭勃向晋方请战,其说辞是:“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请让我们和主上的“士”比试比试,主上可以倚着战车上的轼观赏,我“得臣”也能趁机大开眼界。)”
晋侯(晋文公)让栾枝回答说:“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既不获命矣,敢烦大夫,谓二三子:‘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寡君已经听到大人的要求了。楚君的恩惠,我们不敢忘却,所以才躲着你们。本以为大夫你会自行退走,哪想到你竟敢对抗“君”呢?既然不能满足大人的要求,就请这位大夫告诉你那里的几位大人:“准备好你们的战车,贯彻你们主上的要求,明天一早我们就见面了。”)”
晋军集结了七百乘战车,为这些战车配备了韅、靷、鞅、靽。在“退三舍”之前,晋侯(晋文公)曾登上有莘之虚,亲自观察部队,说了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无论年纪大小都能守规矩,看来打一仗没问题。)”于是砍伐了那里的树木,补充兵器的不足。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请与君之士戏”曰:
《晋语九》云:“少室周為趙簡子之右,聞牛談有力,請與之戲;弗勝,致右焉。”韦《注》云:“戏,角力也。”此戏字亦即此义。说详王引之《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曰:
其同岂。因子玉是臣,晋文是君,臣不敢与君抗,君退,臣亦当退,故谓大夫退也。
杨伯峻先生注“既不获命矣”曰:
楚军竟未退,且跟踪而至,故云不获命。二十三年《传》晋文答楚成之语,亦云“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云云。
上面第二段《左传》一上来就列出了“韅、靷、鞅、靽”几个革字旁的字,这几个革字旁的字都是马车装具的名称(还不止这几个),这些字今天都不太见得到了,但当时却是常用字,尤其是“鞅”字,屡见于当时的人名。在汉字中,还有很多车字旁和金字旁的生僻字,是马车各部分部件的名称,有许多马字旁的生僻字,是各种马的名称,这些字在当时都是常用字,反映了当时车马在日常生活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
杨伯峻先生注“韅、靷、鞅、靽”曰:
韅音顯(显),驾车之马有革直著于腋下者。靷音引,然此当作靳,字之误也。靳,驾车服马当胸之革,亦谓之游环,《诗秦风小戎》“游环脅驱”是也。古以四马驾车,两马在中曰服马,左右两旁之马曰骖马。骖马之首当服马之胸,服马当胸之革为靳,靳上有环,谓之靳环,亦即游环,而骖马之外辔贯之,则骖马不得外出;服马行,骖马亦不得不行,故定九年《传》云“吾从子如骖之有靳”。游环就服马得其义,靳环则兼骖马得其义。说参王引之述闻、段玉裁《说文靳字注》、陈奂《毛诗秦风小戎传疏》。鞅音央上声,又音央,驾车时马颈之革。靽同绊,音半,絷马足之绳。或据秦始皇陵铜车马,谓绊即从马后所牵之带,经腹下系胸前。韅、靳、鞅、靽,言其车马之装备齐全也。
下面是几张秦始皇陵铜车马的照片,L摄自兵马俑馆,从中可以看到所谓“韅、靷、鞅、靽”等的样子。不过可能经过了改进,不一定和春秋时的一样,但我没找到更合理的图片,就请包涵着看看吧:
这一段《左传》中还有这么一句话:“遂伐其木,以益其兵。”是说晋军现砍树用来作兵器,似乎反映了晋军先前的军备不足以应付大战,可能是因为晋国的军队刚刚从两军扩充为三军,而当时每军的编制是有一定的员额的,忽然扩军,虽然配齐了“韅、靷、鞅、靽”,但兵器一时补充不上。
“有莘之虚”——“姺”——“莘”(杨注:莘,旧国名,《墨子尚贤中篇》“伊挚,有莘氏之私臣”者是也;《吕氏春秋本味篇》作有侁氏,《汉书人表》及《外戚传叙》并作有[新/女,shēn]氏,莘、侁、[新/女,shēn]字得相通。虚同墟,(《礼记檀弓下正义》云:“凡旧居皆曰墟,故《左传》有有莘氏之墟,有昆吾之墟。”)关于有莘之记载甚多,如《大戴礼帝繫》“鲧娶于有莘氏之子”,昭元年《传》“商有姺、邳”,《诗大雅大明》“缵女维莘”,则夏、商、周皆有莘国(疑即部落),至其地望所言亦不一,即以《左传》论,庄十年《经》之莘为蔡地,三十二年《传》之莘为虢地,成二年《传》之莘则齐地,此则又一莘,古莘国之废墟也。据《春秋舆图》,有莘氏之虚在今山东省-曹县西北。#姺亦作侁,即《吕氏春秋本味篇》之有侁氏。高诱《注》,“姺读曰莘”,《文选辨命篇》李善《注》即引作有莘氏。僖二十八年《传》:“晋侯登有莘之虚”即此。(《史记夏本纪》:“鲧纳有莘氏女,生禹。”),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0,北纬34.90(曹县-莘冢集)。
“城濮”推测位置为:东经115.37,北纬35.47(临濮乡)。
“有莘之虚”与“城濮”直线距离约为六十五公里,据《僖二十八年传》“夏四月戊辰……次于城濮”((p 0458)(05280306))及《僖二十八年经》“夏四月己巳……战于城濮……”((p 0448)(05280005)),到达“城濮”与开战乃相邻两天之事,不容其间再行军百里以上,故“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应为“退三舍”之前的事。
晋军武器肯定不占优势,“剥林木以战”也是没办法。北方的铜锡矿藏不多,当时最好的青铜出自吴楚两国,犀甲亦出南方。楚国的青铜当时属于战略资源,连给盟国都不让铸兵器。
《左传·僖公十八年》:“ 郑伯始朝于楚,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
无论任何事情,手段多下三滥,舆论上一定要让自己站上风,大义凛然的样子。中宣部,外交部要好好学习下。
不过批判的武器最终还是敌不过武器的批判。要是没有强大武力作保证,还是要被楚人占上风。
《僖二十八年经》: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p 0448)(05280005))(045)
《僖二十八年传》:
己巳,晋师陈于莘北,胥臣以下军之佐当陈、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曰:“今日必无晋矣。”子西将左,子上将右。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陈、蔡奔,楚右师溃。狐毛设二旆而退之。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楚师驰之,原轸、郤溱以中军公族横击之。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败。((p 0461)(05280309))(045)
我的粗译:
己巳那天(杨注:己巳,二日。),晋军在莘北列阵,安排了下军佐胥臣指挥的分队直接面对楚方右翼陈国和蔡国的军队。另一方面,楚军统帅子玉(成得臣)统领若敖之六卒在中军,他放出了话来:“今日必无晋矣。”楚方的子西(鬭宜申)指挥左翼,子上(鬭勃)指挥右翼。
胥臣早有准备,把驾战车的马蒙上老虎皮,率领自己的分队首先冲击陈国和蔡国的军队。陈国和蔡国的军队一触即溃,带累的楚军整个右翼都崩溃了。晋军上军将狐毛又派出一小部分部队张着两面大旗虚张声势去支援胥臣,把楚军右翼的部队赶出了战场。
而在楚军的左翼,对面晋军另一分队的指挥官下军将栾枝却让部下的“舆人”拖着柴禾向后撤退,这样一来尘土飞扬,造成了大军向后撤退的假象。楚军左翼的指挥官子西上当了,下令追击,脱离了自己的阵地,进入晋军战线的右侧,结果被晋军战线中部由中军元帅原轸和中军佐郤溱率领的精锐部队“中军公族”拦腰截击,晋军的上军将狐毛和上军佐狐偃指挥的上军两个分队的主力也加入围攻,结果子西率领的楚军的左翼也崩溃了。
不过子玉还是收拢其部队,站住了脚跟,楚军的中军主力也没受什么损失,所以虽然只好后退,但楚军并没有崩溃。
一些补充:
这一战正好反映子玉所谓“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楚军的中军的规模应该没有超过“三百乘”,所以子玉控制得很好,但他却未能避免楚军的左、右两翼被击溃。子玉虽是优秀的将才,但显然不是帅才。
下面是城濮之战示意图:我把晋、楚双方自己各军军阵之间的距离设为约2000米(孙子云:远者数十里,近者数里——《孙子译注》(p 039)李零(060200)《虚实第六》。),把晋、楚双方军阵之间的距离设为约1500米,把军阵所占的面积设为约200米×200米:
注意,图中数字代表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图中较小的方块则代表除晋、楚之外其他诸侯的部队,他们在战斗中只是用来壮声势,起不了多大作用,晋方实际上就没把他们计算在内。
另外,“西广”(三十乘兵车)以及“若敖之六卒”(每“卒”三十乘兵车。关于当时的军队建制,我有一些猜想,如感兴趣请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军制臆想 上、兵车百乘》与《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军制臆想 下、军师旅卒行伍》)二百乘略多的人马在楚军的中军;我估计“申、息之师”各一百乘人马应在楚军的左翼,他们损失最惨重;楚军的右翼则主要是一些杂牌部队,其中楚军可能是“东宫”的部队,不到一百乘人马。
至于晋军,除了前面提到的六个分队各一百乘人马之外,中军公族应也有一百乘人马,不在上述六个分队之内。因此,楚军左翼二百乘人马的“申、息之师”应是被晋军三个分队加上中军公族共四百乘人马围攻了,晋军中军还留下了两个分队二百乘人马与楚军中军二百乘略多的人马对峙。
这里胥臣所用的把战马蒙上老虎皮吓唬对方的花招不是第一次使用,早在五十二年前(公元前六八四年,鲁庄公十年),鲁国的公子偃就用过这一招对付宋军而得逞:“自雩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从之。大败宋师于乘丘。”(《庄十年传》(p 0183)(03100201))(031)。我觉得这一招与其说是用来吓唬人的,不如说是用来吓唬马的,反映了马在车战中的决定作用。
在“城濮之战”中,晋军的各种战术动作让人眼花缭乱,我有个感觉,晋军是春秋时期战术素养最高的军队。
杨伯峻先生注“狐毛设二旆而退之”曰:
刘书年《刘贵阳经说》曰:“设二旆,设前军之两队也。庄二十八年《传》,‘楚-子元、鬭禦疆、鬭梧、耿之不比为旆,鬭班、王孙游、王孙喜殿。’旆殿对文,而曰为旆,是旆必前军。楚前军名旆,晋制亦然。哀二年《传》晋-赵鞅禦郑师于戚,阳虎曰:‘吾军少,以兵车之旆(pèi)与罕、驷兵车先陈(zhèn阵)。’《注》:‘旆,先驱车也。以先驱车益其军以示众。’盖以兵车之先驱者为一军,故云兵车之旆,是晋前军名旆之确证。又襄十八年《传》,晋伐齐,‘左实右伪以旆先,舆曳柴而从之’,此旆亦是前军。张衡《东京赋》‘殿未出乎城阙,旆已返乎郊畛’,薛综注:‘旆,前军;殿,后军’,本《左氏》也。所以名旆者,以其载旆也。”旆本旌旗之旒,旌旗之有旒(飘带)者曰旆。互详昭十三年《传》“建而不旆”《注》。刘说是,杜《注》以旆为大旗,误。退之,之指楚右师。盖楚右师败溃,必四处乱窜,狐毛将上军,以当楚左师,今另设前军二队以防楚他师之窜入,楚右师之溃者亦被击而他窜矣。
《晉語四》18中亦有关于“城濮之战”的记述,与《左传》大体相同但比较简略:
文公立四年,楚成王伐宋,公率齊、秦伐曹、衛以救宋。宋人使門尹班告急于晉,公告大夫曰:“宋人告急,舍之則宋絕。告楚則不許我。我欲擊楚,齊、秦不欲,其若之何?”先軫曰:“不若使齊、秦主楚怨。”公曰:“可乎?”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分曹、衛之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齊、秦。齊、秦不得其請,必屬怨焉,然後用之,蔑不欲矣。”公說,是故以曹田、衛田賜宋人。
令尹子玉使宛春來告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舅犯慍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必擊之。”先軫曰:“子與之。我不許曹、衛之請,是不許釋宋也。宋眾無乃強乎!是楚一言而有三施,子一言而有三怨。怨已多矣,難以擊人。不若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是故拘宛春于衛。
子玉釋宋圍,從晉師。楚既陳,晉師退舍,軍吏請曰:“以君避臣,辱也。且楚師老矣,必敗。何故退?”子犯曰:“二三子忘在楚乎?偃也聞之:戰鬭,直為壯,曲為老。未報楚惠而抗宋,我曲楚直,其眾莫不生氣,不可謂老。若我以君避臣,而不去,彼亦曲矣。”退三舍避楚。楚眾欲止,子玉不肯,至于城濮,果戰,楚眾大敗。君子曰:“善以德勸。”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莘”——“有莘之虚”——“姺”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0,北纬34.90(曹县-莘冢集)。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据说晋南是夏人的根据地。楚成王说晋国是“冀州之土”,冀州在先秦时代就是“中国”的代名词,《禹贡》九州,以冀州为首。《淮南子》:“冀州为中土”。
即使楚人也是持同样看法。屈原《楚辞-云中君》:“览冀州兮有余,横四海兮焉穷”。楚成王的:“冀州之土,其无令君乎?”意思也是说,冀州这种革命老区,怎么会无“令君”呢?
居冀州的这帮老牌帝国主义分子,军事经验胜过初兴的楚国一点都不奇怪。
“把军阵所占的面积设为约200米×200米”
按李靖说法,楚军每乘150兵,几万兵马军阵肯定远不止4万平米
晋军和联军数量更多
我是取的杨伯峻先生的说法,每乘十人,一百乘也就一千人,十五乘六。每乘战车横宽占十几米,战车本身约三米,但四匹马五米,还有七八米是舆人站的地方。竖的方向每行三十米,战车长两米多,加上马大约三米多,但我想总要留些空隙的。
以上当然只是臆想,至少还要考虑统帅部的位置才对,我估计统帅部分居中,两边各十五乘兵车,这也算是一种胡思乱想吧。
可以参照一下秦兵马俑,人均面积相差应该不会太大
即使古代,战场是有纵深的,本单位以外不会挤在一块
再说还有地形限制,即使平原地带,古代也没经过大跃进改造
“杨伯峻先生的说法,每乘十人”,每车有75人和150人两种,按李靖考证楚军是150人
个人认为战车是两匹马拉,再多没必要,一般骑手也难以驾驭
4、5、6、8匹是大贵族乘坐,秦始皇坐6匹的,随行的5匹马,汉处刘邦没有一色的四匹好马
“战车长两米多”,没这么大,三个人挤在1米*1米多狭小车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