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由一道求教于知乎的数学题发散开来 -- 皖江吴郎
假设王小姐买鞋之前原先有200元真钱,最后剩下85元真钱。
一共亏115.
用你的 x, y, z:
x是邻铺,0
然后你自己定义了鞋的价值无所谓,所以用了约定价30,并得出以下结论。
y=30+70=100;
z=-(30+70)=-100;
问题是,鞋的价值是有所谓的。
如果鞋的价值是45
y=45+70=115;
z=-(45+70)=-115;
你的原始逻辑错误
2、交易背景:那双鞋进货价45元,售价30元。售价30元是特殊情况,为了方便探讨,将售价设为a元[a∈(0,100)];
为什么鞋不能卖1000?你自己说30元是特殊情况,为什么鞋必需要比进价45卖的低?将售价设为a元[a∈(0,1000)]试试?
原题目的问题是:
“请问:王小姐一共亏了多少元?”
交易是个过程,“讨价还价+付费,甚至于找不找零(西瓜事件)”。
“卖出预期亏”并不是独立于交易事件,它包含于交易事件。
1. 骗子用0(假钱)骗走45(鞋)+70(找的真钱)=115
2. 老板还了100-30(找完剩下)=70
3. 共损失115+70=185
既然顾客没赚,王小姐当然也就没亏啊。
为什么觉得王小姐亏了15元?还不是回到进货前来计算的。
进货这双鞋,45元已经支付了,然后因为某种原因,王小姐将售价定位30元。
所以,在本次交易中,对顾客而言,有意义的只是售价30元。
王小姐在本次交易中的得失,并不能由王小姐将售价定位30元之前的行为来负责的。
王小姐即使要负责,也是对整个经营的得失负责的。本次交易没有亏钱,交易的遂行,使得经营的预期亏损变成现实。但这现实的亏损,并不能由这次交易负责。否则,王小姐还是不要卖鞋好了,不卖永远没有亏损。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明白我的意思,我的观点:1、邻铺是干扰项;2、进货价45元也是干扰项(暗示你算亏钱一定要考虑它)。
收假币亏100,这一块大家都是没有疑义的。
问题的核心在于:45进一双鞋,30出手,到底算不算亏损?个人觉得,进出差价就是盈亏。
否则的话,如果把亏损定义成鞋值和卖家的差值,那问题就来了,用什么定义鞋值呢,进货价,出货价,还是市场均价,消费者心理预期……?这就成经济学问题了。
1、“你自己定义了鞋的价值无所谓”,如果是这样,我就不写此文了。鞋值究竟通过何种价格来落地(王小姐一共亏:鞋值+70落地为100或115),非常重要。
2、为何我设a∈(0,100),而不是a∈(0,1000),是因为假币是100元,我们要在100元以内做文章。
另:之所以将售价30设为a,是为了讨论特殊情况和一般情况。
最后,看来你的数学水平还不如我的,不知道你是否认同?
当然,你也被进货价45元这个干扰项误导了,所以你错得更远。
不妨看看楼主正文里四和五的部分。
楼主其实是自定义了:
1。鞋价无所谓
2。“卖出预期亏”独立于交易事件
楼主把交易仅仅定义到了付费环节,却忽略了原题目的问题是:
“请问:王小姐一共亏了多少元?”
如果设:进价45,售价80,假钞100
答案也可以是两个,就看亏45(鞋价-进价)还是亏80(鞋价-卖价)。因为如果卖给别的顾客照样可以赚到80(预订收益),而不是只亏45进价。
无论如何,进价不是干扰项,是参考项,卖价才是干扰项(预期亏或预期收益)。
所以碰到叫真或耍流氓,答案是 找零 + 一双鞋的价。
你数学或许不错,但逻辑很有问题。他的回答很简略,用的是“王小姐的资本分析”。你没看懂,我给你质子展开一下。
200 = 155 + 45(鞋,进货)
155 + 0(假币)- 0(假币,给邻铺) + 100(邻铺) - 100(还邻铺) = 155
155 - 70(找零)= 85
200 - 85 = 115(亏)
王小姐原始资本200,交易完成资本85,亏115。
我还是要反复向你指出
原题目的问题是:
“请问:王小姐一共亏了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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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复指出了,
原题目的问题是:
“请问:王小姐一共亏了多少元?”
为什么要在100元以内做文章?
要在王小姐的资本里做文章才对逻辑。
不过,他的原文是:
假设王小姐买鞋之前原先有200元真钱,最后剩下85元真钱。
一共亏115.
他说的200元和85元都是指真钱。
也许是他表达有误,不该用“真钱”两字。
原题的问题是:
我用更简洁的“王小姐资本分析”来解。
王小姐的资本必需是 ¥145-》无穷。
原因是王小姐必需至少要 ¥45(进货1双鞋),外加100元真钞(还邻铺)。
1。王小姐原始资本 ¥145
2。王小姐原始资本-¥45(进货1双鞋),王小姐剩余流动资金¥100。
3。流动资金¥100 + 0(假币)- 0(假币,给邻铺) + 100(邻铺)-100(还邻铺) = ¥100
4。流动资金¥100-¥70(找零)=¥30
5。进货1双鞋,被顾客拿走。王小姐也就没有了存货。
6。王小姐的交易结束。
7。王小姐的最后资本是¥30(真钞)+0(存货)
8。王小姐的原始资本¥145-最后资本¥30=¥115(亏)
王小姐0存货,白劳动一场,欠了邻铺人情债(这里都算0收益),剩余的最后资本¥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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