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3:崔杼——过君无归 -- 桥上
《襄二十五年经》:
二十有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p 1094)(09250001))(090)
《襄二十五年传》:
二十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以报孝伯之师也。公患之,使告于晋。孟公绰曰:“崔子将有大志,不在病我,必速归,何患焉!其来也不寇,使民不严,异于他日。”齐师徒归。((p 1095)(09250101))(090)
我的粗译:
我们的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五四八年,周灵王二十四年,晋平公十年,楚康王十二年,齐庄公六年,宋平公二十八年,秦景公二十九年,卫献公二十九年,卫殇公十一年,郑简公十八年,曹武公七年),春天,齐国的崔杼率兵进攻了我们的北部边境,这是报复我们这里的卿孝伯(仲孙羯)去年的出兵。
我们的“公”(鲁襄公)很担心,但我们这里的大夫孟公绰告诉他:“崔子将有大志,不在病我,必速归,何患焉!其来也不寇,使民不严,异于他日。(这位崔大人正在准备搞什么大事,心不在对付我们,肯定会尽快撤走,有什么可担心的!这回他们攻进来之后也不大肆抢掠,对自家“民”的要求也不那么严格,这都是和过去不一样的。)”最终齐军什么也没得着就撤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孟公绰”曰:
杜《注》:“孟公绰,鲁大夫。”孔丘曰:“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见《论语?宪问》。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襄二十五年经》:
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p 1094)(09250002))(090)
《襄二十五年传》:
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遇《困》 (010110)之《大过》 (011110)。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棃,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棃,所恃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遂取之。((p 1095)(09250201))(090)
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间伐晋也,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乃为崔子间公。((p 1096)(09250202))(090)
夏五月,莒(jǔ)为且于之役故,莒子朝于齐。甲戌(xū),饗诸北郭。崔子称疾,不视事。乙亥,公问崔子,遂从姜氏。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贾举止众从者而入,闭门。甲兴,公登台而请,弗许;请盟,弗许;请自刃于庙,弗许。皆曰:“君之臣杼(zhù)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干掫(zōu)有淫者,不知二命。”公踰墙。又射之,中股,反队,遂弑之。贾举,州绰(chuò)、邴(bǐng)师、公孙敖、封具、铎父、襄伊、偻堙(lóu yīn)皆死。祝佗(tuó)父祭于高唐,至,复命。不说(tuō)弁而死于崔氏。申蒯,侍渔者,退,谓其宰曰:“尔以帑(nú)免,我将死。”其宰曰:“免,是反子之义也。”与之皆死。崔氏杀鬷(zōng)蔑于平阴。((p 1097)(09250203))(090)
我的粗译:
齐国-棠公的老婆(棠姜)是东郭偃的姐姐,东郭偃是崔武子(崔杼)的家臣。棠公去世,武子(崔杼)去吊唁,由偃(东郭偃)为他驾车。武子在那里见到棠姜,觉得她很美,于是让偃操办要把她娶过来。偃赶紧说道:“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男女之事首先要搞清双方所属的“姓”,现在主上您是“丁公”的后代,臣下是“桓公”的后代,不可。)”
于是武子进行占筮,得到了《困》 (010110)之《大过》 (011110)的卦象,那些负责占筮的“史”都说:“吉。”又拿去请陈文子(陈须无)看,文子(陈须无)说:“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棃,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棃,所恃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风”代表丈夫,这里的卦象是“风”失去了妻子,所以不应该娶这个女子。而且这个《繇》里说:“困于石,据于蒺棃,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就是去了也不成;据于蒺棃,就是所倚仗的人受了伤害;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就是说最终会无处可去。——桥:在当时,“氏”族族长所居亦称宫。)”可崔子(崔杼)不以为然,说:“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她已经死过丈夫,还有什么问题?她前面那个丈夫已经应了这个凶兆了。)”
可这个东郭姜又和庄公(齐庄公)不清不楚起来,结果庄公一天到头老跑到崔家来,还居然拿那里崔子(崔杼)的帽子赏人,侍者劝他说:“不可。”他回答:“不为崔子,其无冠乎?(现在在崔大人这里,不用他的帽子用谁的?)”。崔子自然一肚子火,又因为庄公去攻打了晋国,崔子认为:“晋必将报。(晋国一定会来报复我们。)”就起了杀掉自家主上(齐庄公)讨好晋国的念头,但一时找不到由头。正好,那位主上(齐庄公)鞭打了侍人贾举,打了以后又任用此人作近侍,于是此人转而帮崔子(崔杼)图谋庄公。
到这年夏五月,因为去年进攻莒国的且于之役,莒子(莒国国君犁比公,名密州或买朱鉏)前来齐国朝见,甲戌那天(杨注:甲戌,十六日。),在北郭设宴招待他。此时崔子称疾,不视事,乙亥那天(杨注:乙亥,十七日。),庄公来慰问,顺便就粘上了姜氏(东郭姜)。这一次,“姜”却没搭理他,自己溜进了“室”,又跟着藏在暗处的崔子从“侧户”离开了正堂建筑,把庄公一个人甩在那儿拍着“楹”唱歌。而侍人贾举则拦住了庄公的众从者,只自己一人跟着庄公进入崔家,随后崔家关上了大门。
这时,崔子埋伏下的甲士发动了,把那位“公”(齐庄公)赶到了一座台上。在台上,那位“公”请求要见崔子,但这些甲士不理,那位“公”又提出要和崔子盟誓,也无人理睬,那位“公”最后提出来要去齐国的祖庙那里自杀,还是无人理睬。那些甲士只是说:“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我们主上的臣子“杼”病得很厉害,不能来“听命”。我们这个地方,挨着我们“公”(齐庄公)的住处,我们这些“陪臣”只负责捕杀犯禁的人,不管别的事。)”
那位“公”(齐庄公)只好翻墙逃跑,一箭射来,正中他的大腿,他掉到墙里面,终于被杀。于是崔家大开杀戒,杀掉了贾举(另一贾举),还有州绰、邴师、公孙敖、封具、铎父、襄伊、偻堙。
祝佗父前往高唐那里的齐国别庙祭祀,回来复命以后,没脱下礼帽就战死在了崔家。申蒯,是负责渔业的,当时他从朝廷上退下来,告诉自家的管家说:“尔以帑免,我将死。(你保护我的家眷,我去赴死。)”但这个管家却说:“免,是反子之义也。(不必了,我也得报答大人您的“义”。)”于是两人一同赴死。崔家又在平阴杀掉了庄公之母鬷声姬的族人鬷蔑。
一些补充:
关于“室”、“侧户”、“楹”等的相对位置,可参见以下两图,两图中黄色的是墙,上图中淡紫色的是屋檐边缘,上图中的圆圈以及下图中粉色的是柱子,西楹和东楹是此建筑的两根主要的大柱(顶梁柱),此两柱所在是正堂,在正堂两侧及后方与其有墙相隔的是“室”:
杨伯峻先生注“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曰:
《列女传?孽嬖》有《东郭姜传》。
杨伯峻先生注“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曰:
丁,齐丁公,大公子。丁公子乙公,乙公子癸公,皆用干支,此时犹无谥法。孔《疏》以丁公为谥,误。桓即桓公?小白。崔氏出自丁公,东郭氏出自桓公,同为姜姓,故不可嫁娶。
杨伯峻先生注“遇《困》 (010110)之《大过》 (011110)”曰:
《巽》下《兑》上为《大过》。此第三爻之《六三》变《九三》,即阴爻变为阳爻,《坎》卦变为《巽》卦。
史皆曰:“吉。”杨伯峻先生注云:
史仅就《困卦》言之,《兑》为少女,《坎》为中男,以少女配中男,故吉。
杨伯峻先生注“夫从风”曰:
《坎》为中男,故曰夫。变而为《巽》,《巽》为风,故曰从风。
杨伯峻先生注“风陨妻”曰:
《兑》仍在上,故曰风陨妻。
杨伯峻先生注“困于石,据于蒺棃,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曰:
此《困?六三?爻辞》。宫、凶为韵。因变在《六三》,筮用其《繇》。
杨伯峻先生注“困于石,往不济也”曰:
以《困卦》言之,《坎》又为险,为水,而为石所困,虽往而不济。
杨伯峻先生注“据于蒺棃,所恃伤也”曰:
蒺棃果皮有尖刺,据而恃之必受伤。
杨伯峻先生注“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曰:
陈文子又就变卦及《繇辞》言之。
下面是《困》之《大过》示意图:
杨伯峻先生注“不为崔子,其无冠乎?”曰:
其,用法同岂。言不用崔子之冠,岂无他冠可用乎。意在用崔子之冠与他冠无异。沈钦韩《补注》云:“言棠姜总不为崔子之妻,何患于无冠赐人。今在崔子之宫,适可费崔子之冠。”
杨伯峻先生注“公鞭侍人贾举”曰:
庄公近臣有二贾举,一为侍人贾举,一为死难者之贾举。
杨伯峻先生注“公拊楹而歌”曰:
拊,轻击也。《史记?齐世家》拊楹作拥柱,楹即柱。服虔云:“公以为姜氏不知己在外,故歌以命之也。一曰,公自知见欺,恐不得出,故歌以自悔。”
杨伯峻先生注“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曰:
(崔杼为庄公臣,)崔杼之臣于庄公为陪臣。干掫,即巡夜捕击不法者。亦单称掫,昭二十年《传》“宾将掫,主人辞,宾曰:‘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乃亲执铎,终夕,与于燎。”掫即扞外役,故连称曰干掫。干掫有淫者即巡夜捕击淫者(。掫音邹)。
杨伯峻先生注“申蒯,侍渔者”曰:
梁履绳《补释》云:“齐擅鱼盐之利,侍鱼之官盖监收鱼税者。《初学记?人部上》引刘向《新序》云‘申蒯渔于海’是也。今《新序》无此文。”
杨伯峻先生注“崔氏杀鬷蔑于平阴”曰:
庄公之母曰鬷声姬,此鬷蔑或其母党,又守平阴,平阴为临淄外围险邑,见十八年《传》,故崔子杀之。《史记?齐世家》叙崔杼杀庄公,未死一人,《韩诗外传》则谓所杀十余人,《晏子春秋?内篇?杂上》谓所杀十人,《新序?义勇》、《说苑?立节》皆叙申蒯(作邢蒯瞶)与其仆皆死事。”
“棠”——“郵棠”推测位置为:东经119.87,北纬36.85(平度市-门村镇-唐田村北)。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且于”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6,北纬35.89(西杨家庄村西,有遗址)。
“高唐”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45,北纬36.85(今高唐县东三十五里,禹城市西南)。
“平阴”推测位置为:东经116.60,北纬36.37(东障村)。
《襄二十五年传》:
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其人曰:“死乎?”曰:“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曰:“归乎?”曰:“君死,安归?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暱,谁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将庸何归?”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兴,三踊而出。人谓崔子:“必杀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p 1098)(09250204))(102、090)
卢蒲癸奔晋,王何奔莒。((p 1099)(09250205))(090)
叔孙宣伯之在齐也,叔孙还纳其女于灵公。嬖,生景公。丁丑,崔杼立而相之。庆封为左相。盟国人于大宫,曰:“所不与崔、庆者——”晏子仰天叹曰:“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乃歃。辛巳,公与大夫及莒子盟。((p 1099)(09250206))(090)
我的粗译:
当时晏子(晏婴)听说事变,马上跑了来,就站在崔家门外等着。他的手下问:“死乎?”他回答:“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主上啊,我死什么?)”
又问:“行乎?”答:“吾罪也乎哉?吾亡也。(又不是我自身的罪过啊,我逃什么?)”
再问:“归乎?”答:“君死,安归?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暱,谁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弑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将庸何归?(主上死了,又怎能回家?主宰着“民”的人,怎能靠这个欺压“民”?得尽力供奉社稷才是道理。臣服主上的人,又怎能只惦着那点吃食,还得要维护社稷。所以,主上要是为社稷死,我们也跟着赴死;为社稷亡,我们也跟着出亡。要是他为己死,而为己亡,不是他的私人,谁敢干涉?何况这位主上是人家的主上,我凭什么为他去死?凭什么为他出亡?可我又怎能回去呢?)”
等到庄公已死、大门打开之后,晏子进入崔家抱着庄公的大腿痛哭了一场,行了礼起身,跺了三下脚表示悲痛,然后离开。有手下向崔子建议:“必杀之!”崔子告诉他:“民之望也!舍之,得民。(此人是“民”的精神寄托!留下他,能得“民”的拥护。)”
之后,卢蒲癸逃去了晋国,王何逃去了莒国。
当初我们的叔孙宣伯(叔孙侨如)在齐国的时候,“叔孙还”把宣伯的女儿献给了灵公,她很得宠,生下了后来的景公。此次丁丑那天(杨注:丁丑,十九日。),崔杼(崔子)就拥立了年幼的景公,由自己辅佐,由庆封为左相。然后与“国人”在“大宫”盟誓。当盟辞念到“所不与崔、庆者——(谁要不站在崔家和庆家一头——)”时,晏子(晏婴)仰天叹曰:“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我“婴”如果不能只和那些忠于君、利社稷者站在一起,必受惩罚!有如上帝亲临。)”于是歃血。
到辛巳那天(杨注:辛巳,二十三日。),这才由新的“公”与大夫一起完成了和莒子(莒国国君犁比公,名密州或买朱鉏)的盟誓。
一些补充:
这里“望”指望祭的对象,即某一诸侯所在地的主要大山大川之神,能保佑那一诸侯所统领的“民”。故我认为“民之望也”可引申为“民”的精神寄托。
杨伯峻先生注“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曰:
祝佗父与申蒯之死或在晏子立门外之后,因八人之死而连类及之。至晏子,杜云“闻难而来”,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非其私暱,谁敢任之?”曰:
私暱,为个人而暱爱之人。敢与不敢,由于合理与不合理。不合理而死或亡,畏时人及后人议论,故云谁敢。
杨伯峻先生注“将庸何归?”曰:
刘淇《助字辨略》卷一云:“庸何,重言也。”
杜《注》“叔孙宣伯之在齐也”云:“宣伯,鲁-叔孙侨如,成十六年奔齐。”
《成十六年传》:“齐-声孟子通侨如,使立于高、国之间。侨如曰:“不可以再罪。”奔卫,亦间于卿。”((p 0894)(08161103)),成十六年当前五七五年。
杨伯峻先生注“叔孙还纳其女于灵公”曰:
杜《注》:“还,齐群公子,纳宣伯女于灵公。”景公母,后称穆孟姬,见昭十年《传》。
《襄二十一年传》:“叔孙还奔燕。”((p 1058)(09210301))
《襄二十八年传》:“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在句渎之丘。及庆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p 1150)(09281101))
桥案:齐景公前四九〇年(哀五年)去世,距此年五十八年,则此时当甚年幼。
杨伯峻先生注“所不与崔、庆者——”曰:
读盟辞未毕,晏婴插言改之。
桥案:晋与郑盟亦有插言改盟辞之事,见《襄九年传》((p 0968)(09090503))。我在前面的一个帖子中亦有介绍,如有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西宫之乱04》。
杨伯峻先生于“乃歃”之后注云:
《淮南子?精神篇(训?)》云:“晏子与崔杼盟,临死地而不易其义。”又云:“故晏子可迫以仁,而不可劫以兵。”高诱《注》云:“晏子不从崔杼之盟,将见杀,晏子曰:‘句戟何不句?直矛何不摧?’”云云。
桥:“庆封为左相”大概是第一次“相”字成为职位名称的记载,也是因为齐国特殊,执国政者未必能在卿位,所以才更需要在卿之外另创一个“相”作为实际执政大臣的称谓。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襄二十五年传》: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p 1099)(09250207))(090)
闾丘婴以帷缚其妻而载之,与申鲜虞乘(chéng)而出,鲜虞推而下之,曰:“君昏不能匡,危不能救,死不能死,而知匿其暱,其谁纳之?”行及弇(yǎn)中,将舍。婴曰:“崔、庆其追我!”鲜虞曰:“一与一,谁能惧我?”遂舍,枕辔而寝,食马而食。驾而行,出弇中,谓婴曰:“速驱之!崔、庆之众,不可当也。”遂来奔。((p 1099)(09250208))(090)
崔氏侧庄公于北郭。丁亥,葬诸士孙之里,四翣,不跸,下车七乘(shèng),不以兵甲。((p 1100)(09250209))(090)
我的粗译:
齐国的大史在他们的《春秋经》上写道:“崔杼弑其君。”崔子(崔杼)把他杀了。他弟弟还这么写,又死了两人,但他们的弟弟还准备这么写,崔子只好收手。南史氏听说大史们被杀,手拿写好的简策赶过去,听说已经写上了,这才回家。
闾丘婴用车上的帐子包裹了老婆,与申鲜虞一起坐着车逃跑,申鲜虞把他老婆推到了车下,告诉他说:“君昏不能匡,危不能救,死不能死,而知匿其暱,其谁纳之?(主上昏聩不能纠正,出了危险不能救援,该牺牲时不能牺牲,就知道把相好的藏起来,还有谁能接纳你?)”
他们逃到弇中,准备歇下来,“婴”(闾丘婴)说:“崔、庆其追我!(崔家和庆家的人会追上来的!)”鲜虞(申鲜虞)告诉他:“一与一,谁能惧我?(一对一,我能怕谁?)”于是歇了下来,头枕着缰绳睡觉,先喂好马自己再吃。睡起来后,套好车出发,一出弇中,鲜虞马上告诉“婴”说:“速驱之!崔、庆之众,不可当也。(赶紧催马快跑!崔家、庆家人多,可对付不了。)”于是他们逃来了我们这里。
崔家把庄公的尸首停在北郭,丁亥那天(杨注:丁亥,二十九日。),把他葬在士孙之里,出殡时只用四翣,没有清道,陪葬的只有下车七乘,没有兵甲。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闾丘婴以帷缚其妻而载之,与申鲜虞乘而出”曰:
“缚”,各本作“縳”,金泽文库本作“缚”。《说文》:“缚,束也。”“縳,白鲜色也。”音义皆异,盖形近易误。今正作“缚”。沈钦韩《补注》云:“妇人乘车本有帷裳。《氓》诗‘淇水汤汤,渐车帷裳’,所谓辎軿之蔽。今此仓卒逃难,非复常度,直以帷缚藏妻而置车中。”杜《注》:“二子,庄公近臣。”闾丘复姓,盖以邑为氏。
《汉典》:
缚;束。《广雅?释诂三》:“縳,束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闾丘婴以帷縳其妻而载之,与申鲜虞乘而出。”《汉语大字典》:“卷,裹束:‘闾丘婴以帷縳其妻而载之。’”
杨伯峻先生注“崔氏侧庄公于北郭”曰:
俞樾《茶香室经说》谓“侧”与“堲”通。堲即《礼记?檀弓上》“夏后氏堲周”之“堲周”,烧土为甎,绕于棺之外。
杨伯峻先生注“葬诸士孙之里”曰:
杜《注》:“士孙,人姓,因名里。死十三日便葬,不待五月。”古代族人皆应葬于族墓,唯凶死者另葬,以示惩罚。《周礼?春官?冢人》“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哀二年《传》赵简子誓曰:“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素车朴马,无入于兆,下卿之罚也。”此葬庄公于士孙之里,亦是“不入兆域”之葬。互详成十八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四翣”曰:
翣音霎,为一种长柄扇形之物,古代本以羽毛为之,葬时随柩车持之两旁而行,葬则置立于墓坑中。汉制,翣以木为之,广三尺,高三尺四寸,方,两角高,柄长五尺,衣以白布,白布涂画,有二垂,与先秦稍异。据《礼记?礼器》,天子八翣,诸侯六翣,大夫四翣。此用四翣,贬从大夫。
据王龙正、倪爱武、张方涛——《周代丧葬礼器铜翣考》(《考古》 2006年09期):“根据虢国墓地与应国墓地的发掘资料,兼及其他墓地资料,并结合文献记载,可以确定墓葬中所出土的一种带有长木柄的(山字形)薄铜片正是周代丧葬用具中的翣。翣是一种用于遮障棺柩的装饰品,同时也是一种标志贵族身份的礼仪性丧葬器物。它在墓中往往以偶数形式出现,其数量的多少与墓主身份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
有一篇文章也详细介绍了铜翣,下面是其中四段:
这类山字形铜片大都很薄,一般厚度在0.04—0.2厘米之间,宽度约为23.6—60厘米,高度31—66厘米。其中有些铜片因受腐蚀破碎严重,多数形状不明,难以完整提取,唯有少数尚得以保留其原貌或大致轮廓。就其形状而言,各地所出者大同小异。以虢国墓地贵族墓所出铜片为例,其整体略似山字形,是用四块形状不同的带钉孔的铜片联缀组合而成。其中最大的一块铜片位于下方,略呈横梯形,其左右边缘向上逐渐略微内收,延至两角处各向外倒卷,形成左右相对称的鸟喙状弯钩;其他三块较小的铜片基本呈长条形,经缀合分左、中、右三列依次直立于大铜片的上方。其中,位于中间的铜片一般呈圭形,而位于左右两侧的铜片其顶端或作瓦刀形,或作卧鸟形,但不管怎样二者总是形状、大小相同且以圭形铜片为中轴相互对称。这些组合铜片的上面往往摁压有多条随形弯曲的成组平行线花纹,花纹之间大都分布有多个形状不同的镂孔,镂孔与花纹共同组合成两鸟相背的图案。应国墓地所出则稍有不同,其纹样为变形兽面纹)。
值得注意的是,在虢国墓地M2011中,这类铜片的下面还发现有竹条残迹),推测应是用以支撑和加固铜片的框架。在M2010与M2119中,均有好几组铜片相互叠压着放置在外棺盖板或棺盖板上,并且每组的下方都连接一根断面为椭圆形的已腐朽的长木柄)。据观察,铜片的下边缘夹在木柄上端被劈开的裂缝内,有些木柄的表面尚可清晰看到用绳索捆扎铜片的痕迹。其中M2119所出木柄痕迹残长最长150、宽8、最厚约4—5厘米。
结合古文献有关记载,我们认为墓葬中所出土的这种带有长木柄的薄铜片正是周代丧葬用具中的翣, 即《周礼?夏官?御仆》所谓“大丧,持翣”的翣。大多数墓葬的薄铜片下方没有发现木柄,多半是由于木柄容易腐朽所致。当然,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墓葬中,木翣柄往往得以保存,如信阳楚墓M1就是如此)。《释名?释丧制》云:“齐人谓扇为翣。”表明翣的形状与扇近似,而这恰与上述铜片的形状有些相类。《说文》云:“翣,棺羽饰也。”表明翣最初可能是用鸟的羽毛制成的。但据《周礼?天官?缝人》“丧,缝棺饰焉,衣翣柳之材”的记载来看,周代另有木框架上包裹以布帛而成的翣。除此之外,在上引信阳楚墓M1中,据谴册记载随葬有“一长羽翣,一径翣,二竹翣”),表明翣还可以用其它材料制成。朱骏生在《说文通训定声?谦部》指出,翣有羽、布、席三种质地,殊不知周代另有铜翣存在。他说:“《世本》:‘武王作翣。’汉制以木为框,广三尺,高二尺四寸,衣以画布,柄长五尺。柩车行,持之两旁以从。按如今之掌扇,疑古本以羽为之,与羽盖同,后世以布,或以席。” 可以看出,翣所具有的“柄长五尺”的“掌扇”形特征恰与上述墓葬所出铜片的形状及其下接木柄的情况相符合。稍有区别的是,汉代的翣以木条作框架,上面蒙的是画布,而周代的翣至少有一种是由铜片制成的,其背面或撑以竹条(如上述虢国墓地M2011所出)。
就其用途而言,翣是一种用于遮障棺柩的装饰品,即上文朱骏生所谓“柩车行,持之两旁以从”的丧葬时专用的棺饰,同时也是一种标志贵族身分的礼仪性丧葬器物。据古代礼书记载,在高级贵族的丧葬礼制中存在着一种饰棺制度,张长寿先生对此做过深入研究)。大概为避免他人在看到棺柩时产生恐惧或厌恶心理,在诸侯和大夫的丧礼中,常常要用白色的锦帛直接覆盖在棺上或如布囊一样套在棺上作为棺衣,《礼记?丧大记》称之为“素锦褚”。此外,有些高级贵族死后,还要另行专门设置一种类似房屋形的木构框架,其上面缝缀以布帛,作为装饰物笼罩于棺上,《仪礼?既夕礼》称为“见”,《墨子?节葬篇》谓之屋幕,今俗称棺罩。据文献记载,棺罩周边的木框称为墙,上边的架木称为柳,整个棺罩亦可称为墙柳或柳,蒙于棺罩上面的布帛称为“荒”,围于四周的布帛称为“帷”。运载棺柩的车因同时也载有棺罩而称柳车。在将棺柩运往墓地的路上,为屏路人障柩车,御仆于柩车两旁持翣护柩而行。到了墓地后,将棺柩及其棺罩一同置于墓中,随车而行的御仆也将所持的翣直立放置于木椁内棺罩的周围。这就是《礼记?檀弓上》所说的“周人墙置翣”。在虢国墓地的第一次发掘中,有些墓葬的木椁内壁常发现贴有铜翣或其残片,以致于有人认为它是钉在椁壁上的,其实是棺罩周围的铜翣斜倚于椁壁上所致。
下面是上村岭虢国墓地出土铜翣的图片,出自乔卓俊《两周时期中原地区的棺饰研究》:
下面是出土于夏响铺遗址-春秋时期铜翣的图片,出自疙瘩塬的博客《随拍:安阳博物馆(南水北调南阳段文物展)》:
下面是战国-中山王墓出土铜山字形器的图片,出自中山国王陵遗址的博客《战国第八雄:神秘中山国》,这应该也是铜翣:
据报道,梁带村27号大墓出土八件铜翣,19号大墓出土四件铜翣,前者中葬的是国君,后者中葬的是太子。可见为庄公下葬用“四翣”也许只降了一等,是“大子”的规格。
杨伯峻先生注“不跸”曰:
据《周礼?大司寇》及《士师》,大事、大丧必跸。跸音毕,禁止通行,清除道路,并警戒非常。此不跸,则不以大丧待之。
杨伯峻先生注“下车七乘,不以兵甲”曰:
下车,古有两解。服虔云是遣车,即葬时载所奠祭之物,一并埋入墓穴中之木制车。杜预则以为是送葬之车,齐旧依上公礼,本应九辆,今减为七辆。本应用好车,今用粗恶之车,故云下车。以文义及古礼制论之,杜说(为)长。盖遣车诸侯本是七乘,今仍七乘,是无所降损(也)。此《传》本云崔杼不以人君礼葬庄公,故《经》亦不书葬庄公。遣车既无减损,又何必云?古代大出殡,有甲兵。葬国君,当备列军陈。如汉葬霍光,尚且发动几种军队以送葬。此不用甲兵,亦贬降之。若如服(虔解)释,则是无甲兵土俑(为明器)。近于秦始皇墓旁发现土制兵马俑坑,(但)春秋未必有(此)。《吕氏春秋?安死篇》云:“齐未亡而庄公冢抇。”庄公未厚葬,不可信。
“弇中”(杨注:“马陉”,《齐世家》作“马陵”。高士奇《地名考略》以为“地有二名”,梁履绳《补释》以为“陉、陵声近而讹”。实则“陵”乃误字,梁玉绳《史记志疑》谓马陵非齐地。据《水经?淄水注》,即襄二十五年《传》之“弇(yǎn)中”。据《大事表》,在今益都县西南,当在丘舆北,即南燕-慕容德所都之广固。#据《方舆纪要》,临淄西南有弇中峪,界两山间,至莱芜县,长三百里。),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21,北纬36.64(庙子镇,失道处)。
“士孙之里”(杨注:杜《注》:“士孙,人姓,因名里。死十三日便葬,不待五月。”古代族人皆应葬于族墓,唯凶死者另葬,以示惩罚。《周礼?春官?冢人》“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哀二年《传》赵简子誓曰:“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素车朴马,无入于兆,下卿之罚也。”此葬庄公于士孙之里,亦是“不入兆域”之葬。),我估计应该在郭内,不知具体位置,因后来改葬亦无迹可寻,或者在族墓之旁。
《襄二十五年经》: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p 1094)(09250003))(090)
《襄二十五年传》:
晋侯济自泮,会于夷仪,伐齐,以报朝歌之役。齐人以庄公说,使隰鉏请成。庆封如师,男女以班。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晋侯许之。使叔向告于诸侯。公使子服惠伯对曰:“君舍有罪,以靖小国,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p 1101)(09250301))(090)
晋侯使魏舒、宛没逆卫侯,将使卫与之夷仪。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p 1102)(09250401))(085、090)
我的粗译:
也在这一年,晋侯(晋平公)从“泮”那里渡过黄河,到夷仪会齐了各家诸侯,然后进攻齐国,以报朝歌之役。齐人以朝歌之役是已被杀的庄公独断专行作为解释,派出隰鉏求和,又由庆封前往晋人军中,带了些贵族,男的一队女的一队,自己捆着,向晋侯进献了贿赂,包括宗器和乐器。而且对于晋军的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全都致送了贿赂。于是晋侯答应了他们的求和。派出叔向通报各家诸侯。我们的主上(鲁襄公)让子服惠伯(孟椒,子服椒)答复叔向说:“君舍有罪,以靖小国,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主上宽恕有罪的人,来安定我们小国,那是主上的好意,寡君明白主上的意图了。)”
晋侯派出魏舒和宛没接来了卫侯(卫献公),准备让卫国把夷仪给此人住。崔子趁机扣住此人的家眷,胁迫他答应将来把五鹿给自己。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男女以班”曰:
男女以班即下章之陈侯使其众男女奴隶别而纍(使其众男女别而纍?),哀元年《传》之蔡人男女以辨,以示降服也。
如杨先生所注,这里的“男女以班”应该是以奴隶自居,也可见当时奴隶是普遍现象,关于奴隶与奴隶制,我在别处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有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臣 一》、《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臣 二》、《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臣 三》、《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臣 四》、《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臣 五》。
杨伯峻先生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曰:
六正谓六卿,即三军之将与佐。五吏疑为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襄十九年《传》皆受一命之服者也。三十帅,师帅也。据《周礼?夏官?司马》,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则一军五师。师帅或亦有正副,故三军十五师而三十帅。三军之大夫,则每军之职掌其他军务者。百官之正长,则晋国各部门之负责者,师旅则其官属。说参王引之《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使魏舒、宛没逆卫侯,将使卫与之夷仪”曰:
夷仪本邢国地,僖元年《经》“邢迁于夷仪”是也。卫灭邢,而为卫邑。今晋迫卫分此邑以居衎。夷仪,今山东-聊城县西南十二里,互参闵二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曰:
杜《注》:“崔杼欲得卫之五鹿,故留卫侯妻子于齐以质之。”五鹿,今河南-濮阳县南。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宋”——“商丘”(杨注:宋,国名,子姓,成汤之后裔。及周武王灭纣,封其子武庚。武庚企图恢复殷商王室,与管叔、蔡叔联络举兵,而为周公-旦所败,改封纣父帝乙之长子微子启为宋公。或称殷,或称商,皆仍其旧称。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传至穆公七年,即鲁隐公元年。昭公-得之元年,即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止于此年。自昭公传六世,一百七十年,据《史记?宋世家》及《汉书?地理志下》,为齐、魏、楚三国所灭。但吴师道注《战国策》曾疑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则直云“灭于齐”。#阏伯相传为高辛氏之苗裔,详昭元年《传》并《注》。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卷五有《商丘叔簠》,盖以地名为氏。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今河南-商丘市西南有商丘,周三百步,世称阏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曹”(杨注:曹,国名,姬姓,武王封其弟叔振铎于曹,都陶丘,故城当在今山东省-定陶县西南七里。说见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四。鲁哀公八年,为宋所灭。《史记》有《曹世家》。曹本地名或国名,卜辞已见。如《殷虚书契?前编》二、五“在[(東東)/口],贞”,《后编》上十五“猷伐[東東],其????[栽-木]”。[(東東)/口]、[東東]皆曹字,《说文》作“[(東東)/日]”。但不知其地是否在陶丘。#曹都今山东省-定陶县,卫都楚丘,今河南省-滑县东六十余里。#杜《注》:“陶叔,司徒。”陶叔疑即曹叔振铎。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曹伯-夷薨”下云:“叔之封近定陶,故《左传》又谓之陶叔”,此说是也。(亦犹战国时魏之称梁,韩之称郑。)#杜《注》:“以伯爵居甸服。”然桓二年《传》言“晋,甸侯也”,此又以晋、曹相比,而谓曹在甸服,似两“甸”字义有不同。晋甸侯之甸已详桓二年《传?注》。《周礼?大行人》:“邦畿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以地望言之,曹在今山东-定陶县,距周初王畿较远,与《大行人》甸服合。)。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邾”——“绎”(杨注: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僖二十一年?传?称之为“蛮夷”。)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绎音亦,邾邑,今山东省-邹县东南有峄山,绎、峄字通。邾文公所迁当在峄山之阳与郭山之北夹谷地带。一九七二年夏于此地因大雨冲出一铜鼎,为费敏父嫁女与邾之媵鼎。沈钦韩《地名补注》引《山东通志》谓邾城在邹县东南二十五里,邾文公所迁城周二十余里,在峄山之阳,俗误为纪王城,邾迁都后,境内又另有绎邑,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峄,乃取其别邑,非取其国都。#“绎”,《公羊》作“蘱”,不知其故。杜《注》:“绎,邾邑。”孔《疏》云:“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则绎为邾之都矣。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余见文十三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滕”(杨注:滕,国名,周文王子错叔-绣,武王封之,居滕,今山东省-滕县西南十四里有古滕城,即滕国也。此滕侯不知其名与谥。自叔绣至滕宣公十七世,乃见于《春秋》;滕隐公卒于鲁哀公之十一年,滕隐公以后,尚有六世为君,孟轲犹得见滕文公。《战国策?宋策》谓宋康王灭滕。孔《疏》引《世族谱》谓齐灭滕。金正炜《战国策补释》主宋灭滕说。彝器有滕侯????[魚木]簋、滕虎簋。“滕”字并从舟从火作“[腾-月+舟-马+火]”。《魏三体石经左传残石》则作“縢”。一九八〇年于滕县-庄里西村发现一套青铜乐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8,北纬35.04(滕,滕州-东滕城村周围,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内城?:东555,西590,南850,北800。周-汉)。
“薛”——“邳”——“上邳”(杨注:薛,任姓国,杜《注》谓小国无传记,其君之世不可知。定元年《传》谓奚仲居薛;《国语?晋语四》谓黄帝之子十二姓,任为其一,则薛亦黄帝之后也。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三十八曾比辑薛史事而论之。盖薛本居薛城,今山东-滕县南四十里;后迁邳,亦曰下邳,在今江苏?邳县东北;旋又迁上邳,即仲虺城,在薛城之西。春秋以后又迁下邳。阎若璩《四书释地》谓齐湣王三年,封田文于薛,即薛亡之岁。传世器有薛侯匜、薛侯鼎,一九七三年山东-滕县-官桥公社-狄庄大队在薛城遗址又发现薛仲铜簠四件。#邳亦古国,据杜《注》,即今江苏之邳县旧治邳城镇。今本《竹书纪年》“外壬元年,邳人、姺人叛”,盖袭取《左传》此文为之。#邳,今江苏-邳县东北邳城镇,即邳县旧治。),推测位置为:东经117.20,北纬34.90(薛国,张旺镇-皇殿岗村周围,有遗址,大城东南角隔出小城,均为不规则长方形,小城内有宫城及其东小城均为方形。春秋时只有小城和宫城。大城:3300╳2300,736万平方米;小城:913╳700,60万平方米;宫城:170╳150,2.5万平方米;宫东城:190╳190。大城:战国至汉;小城:晚商至汉;宫城,宫东城:西周至汉?)。
“杞”——“缘陵”(杨注:缘陵,今山东省-昌乐县东南七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9.03,北纬36.58(僖十四至襄二十九杞都,营丘)。
“小邾”——“郳”(杨注:“郳”,《公羊》作“倪”;“犁”,《谷梁》作“黎”。郳与倪,犁与黎,字均得通假。据《潜夫论?志氏姓》、孔《疏》所引《世本》及杜预《世族谱》,郳为附庸国,其先世出于邾。邾君名颜字夷父者,有小子曰肥(《世族谱》作“友”,今有邾友父鬲,当即此人),邾颜封之于郳。犁来,肥之曾孙也。其后附从齐桓公以尊周室,周室命之为小邾子。穆公之孙惠公以下春秋后六世,而楚灭之。郳与小邾一地两名。郳,据顾栋高《大事表》,当在今山东省-滕县东六里。然据《太平寰宇记?沂州承县》条,则当在今山东-嶧城镇西北一里。两者相距百余里,未详孰是。卜辞两见“兒白(伯)”,一见《铁云藏龟》,一见《殷虚书契后编》,或云即此“郳国”,不确。又有“郳????[女白]鬲”。方濬益《缀遗斋彝器考释》卷二十七云:“郳????[女白]当是郳之夫人,????[女白]姓之女。”#“郳”,《公羊》作“兒”。或云另是一郳,其地已不可考。说参吕大圭《春秋或问》及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未详孰是。#小邾子即郳犁来,详庄五年《经》、《传》并《注》。此时已得王命,故来朝书爵。#郳,小邾。),推测位置为:东经117.44,北纬34.95(西集镇-东集河北村东,郳故城遗址,梁王台,庄五年之前郳犁来迁来)。
“夷仪”——“邢”(杨注:夷仪,据马宗琏《补注》、沈钦韩《地名补注》,当在今山东省-聊城县西十二里。或谓在河北省-邢台市西,误。#夷仪见闵二年《传》。《公羊》作“陈仪”,夷、陈古音微、真对转,相近。说详赵坦《春秋异文笺》。#夷仪本邢国地,僖元年《经》“邢迁于夷仪”是也。卫灭邢,而为卫邑。今晋迫卫分此邑以居衎。夷仪,今山东-聊城县西南十二里,互参闵二年《传》并《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9,北纬35.4(聊城西南,夷仪,邢,僖元年后)。
“泮”(杨注:胡渭《禹贡锥指》谓泮水源出泰山-分水岭,即北汶河。《泰安州志》谓之堑汶,在今泰安县南。赵一清谓分水岭一源两分,半西南流,至界首村,北折入长清县之中川,达于清河;半东南流,至桃花峪,因名泮水。详梁履绳《补释》。然按之地势,此说可疑。下云会于夷仪,夷仪有三,无论聊城西南之夷仪,德州市北之夷仪,甚或邢台市西之夷仪,皆在泰安西北,晋侯若先从泰安南济,又折回而至夷仪会诸侯,恐无此理。),推测位置为:东经114.32,北纬35.47(宿胥口,黄河改道处,浚县-长屯村南堤壕村)。桥案:如杨先生所注,我臆想“泮”似当为渡黄河处,故将其位置推测在黄河改道处,当初此处亦可能有一水两分的现象。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朝歌”——“卫”——“殷虚”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五鹿”(杨注:五鹿,卫地。五鹿有二,一在今河北省-大名县东,一在今河南省-濮阳县南三十里。顾栋高《大事表》主前说,沈钦韩《地理补注》则主后说,当以濮阳之说较可信。#杜《注》:“崔杼欲得卫之五鹿,故留卫侯妻子于齐以质之。”五鹿,今河南-濮阳县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2,北纬35.60(子岸乡)。
下面是夷仪之会与重丘之会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襄二十五年经》:
秋八月己巳,诸侯同盟于重丘。((p 1094)(09250005))(090)
《襄二十五年传》:
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齐成故也。((p 1103)(09250601))(090)
《襄二十五年经》:
公至自会。((p 1094)(09250006))(090)
我的粗译:
秋七月己巳那天(杨注:己巳,十二日。),各家诸侯同盟于重丘,这是要完成与齐国的和约。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秋八月己巳”曰:
《传》云:“秋七月己巳,同盟于重丘。”杜《注》云:“己巳,七月十二日,《经》误。”可信。
“重丘”(杨注:重丘古国名。《逸周书?史记解》云:“绩阳彊力四征,重丘遗之美女”。《路史?国名纪》六引此《传》以证之,是也。说见梁履绳《补释》。重丘当今山东-茌平县西南约二十里。重丘,齐地,《方舆纪要》谓在今山东-聊城县东南五十里。《清一统志》谓在今德州市东北境。沈钦韩《地名补注》则以为故城应在今河北-吴桥县境。或又以为在山东-巨野县西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4,北纬36.41(茌平县-教场铺遗址)。
《襄二十七年传》:
齐-崔杼生成及彊而寡,娶东郭姜,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无咎,与东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疾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无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彊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庆封曰:“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嫳。卢蒲嫳曰:“彼,君之雠也。天或者将弃彼矣。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他日又告。庆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p 1136)(09270701))(113、090)
我的粗译:
齐国的崔杼在有了两个儿子“成”和“彊”之后成了鳏夫,他又娶了东郭姜,生了个儿子“明”。东郭姜还带来个孤儿,叫棠无咎,此人和东郭偃一起负责管理崔家的事务。崔成因为有病被废黜,另立了“明”作为崔家的接班人。
我们的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五四六年,周灵王二十六年,齐景公二年),“成”在被废黜后请求把“崔”那个城邑给自己养老,崔子(崔杼)已经答应了,但“偃”(东郭偃)和“无咎”(棠无咎)不肯给,说是:“崔,宗邑也,必在宗主。(“崔”,是咱家的“宗邑”,只能直属于“宗主”。)”于是“成”和“彊”很生气,准备杀掉这两个人。
他们去找了崔子的副手庆封说:“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我们家大人那人,大人您是知道的,只肯听“偃”和“无咎”的,别的叔父和兄弟的话都听不进去。我们非常害怕他们会伤到我们大人,所以斗胆把这事报告给您。)”
庆封回答说:“子姑退,吾图之。(大人请先回去,等我考虑考虑。)”然后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家臣卢蒲嫳。卢蒲嫳提出:“彼,君之雠也。天或者将弃彼矣。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那个人,是主上的对头,上天也许正要抛弃他了。现在这完全是他自家的纠纷,大人有什么可着急的?削弱崔家,就是增强了我们庆家。)”
过几天“成”和“彊”又来求助,庆封就告诉他们:“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如果能有利于你们大人,那就应该除掉他们。要是有困难,我会帮助你们的。)”
一些补充:
杜《注》“崔,宗邑也,必在宗主”云:“宗邑,宗庙所在。宗主谓崔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棠”——“郵棠”推测位置为:东经119.87,北纬36.85(平度市-门村镇-唐田村北)。
“崔”推测位置为:东经117.42,北纬37.05(邹平县-魏桥镇-崔八村)。
《襄二十七年传》:
九月庚辰,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众皆逃,求人使驾,不得。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且曰:“崔氏有福,止余犹可。”遂见庆封。庆封曰:“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使卢蒲嫳帅甲以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杀成与彊,而尽俘其家。其妻缢。嫳复命于崔子,且御而归之。至,则无归矣。乃缢。崔明夜辟诸大墓。辛巳,崔明来奔,庆封当国。((p 1136)(09270702))(113、090)
我的粗译:
到九月庚辰那天(杨注:庚辰,五日。),崔成和崔彊在崔家的正堂上杀掉了东郭偃和棠无咎。崔子(崔杼)很生气,就想出去转一圈,可他家中的家臣都已逃散,连为他套车的人都寻不到,只好让负责喂马的圉人把车套上,由本在他家内宫中服役的寺人为他驾车。在车上他还念叨着:“崔氏有福,止余犹可。(要是我们崔家有福,只加祸于我一个人就好了。)”
然后他就也去见了庆封求助。庆封马上说:“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崔家和我们庆家本就是一家,什么人竟敢这么干?我一定为大人讨灭他们。)”于是派出卢蒲嫳率领甲士进攻崔家。虽然崔家那边在院墙上加筑起女墙,尽力防守,但这边把那些国人也召来助阵,终于攻下崔家,杀掉“成”和“彊”,把崔子的家臣都抓起来,东郭姜也上了吊。
然后嫳(卢蒲嫳)向崔子复命,自己驾车把崔子送回家。到家一看,已经无家可归,崔子就也上了吊。
崔明当时趁着夜晚逃到大墓那里躲避,辛巳那天(杨注:辛巳,六日。),他逃到了我们这里。
庆封执掌了他们齐国的国政。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曰:
古者诸侯及大夫皆有外朝及内朝,此盖崔杼之外朝。
杨伯峻先生注“崔氏堞其宫而守之”曰:
《释名?释宫室》,“城上垣或名堞,取其重叠之义也”,则堞有重叠之义。此堞其宫谓加筑其宫墙也。说本洪亮吉《诂》。
杨伯峻先生注“崔明夜辟诸大墓”曰:
辟同避。大墓,崔氏群墓兆域。此言崔明所以未死。
《唐书?宰相世系表》二下云:“崔杼为齐正卿,子明,奔鲁,生良。”
《襄二十七年传》:
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尹。((p 1138)(09270901))(090)
《襄二十八年传》:
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在句渎之丘。及庆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与晏子-邶殿其鄙六十,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对曰:“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与北郭佐邑六十,受之。与子雅邑,辞多受少。与子尾邑,受而稍致之。公以为忠,故有宠。释卢蒲嫳于北竟。((p 1150)(09281101))(102、113、090)
我的粗译:
在崔氏之乱那时候,申鲜虞也逃来我们这里,他在郊野雇佣了仆从,为他们的庄公服丧。这年冬天,楚人来请他,他就前往楚国,当了右尹。
也是在崔氏之乱那时候,齐国的群公子都离开了齐国国都,公子鉏在鲁,叔孙还在燕,公子贾在句渎之丘。等到一年后,我们的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齐景公三年,晋平公十三年,楚康王十五年),庆家也被赶走以后,就又都把他们召回去,为他们准备好各种家具用度,他们原来的城邑也都还给了他们。
接着赏给晏子(晏婴)邶殿所属的六十个村邑,他不肯接受,执政者之一的子尾(高蠆)就问他:“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富,人之所欲也,为什么您偏不喜欢?)”他回答说:“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庆某人的“邑”能满足他所欲,所以他被赶走了。我家的“邑”现在还不能满足我所欲,如果加上邶殿的这些“邑”,就能满足我所欲了,满足了我所欲,我就也快被赶走了。被赶到外面,一个“邑”都享受不着。所以,我不肯接受邶殿的这些“邑”,不是不喜欢“富”,而是害怕失去“富”。而且这个“富”,就像布帛有“幅”那样,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有限制就不会走偏。那些“民”生活好了,干活顺当了,就应当让他们端正态度,把他们管起来,别让他们胡来,这就叫做“幅利”。“利”没了限制就会变质。吾不敢贪多,也是为了要“幅”住自身。)”
又赏给北郭佐六十个村邑,他接受了。还赏给子雅(栾灶)一些村邑,他只接受了一小部分,多数都推辞了。赏给子尾(高蠆)的村邑他也退回来一小部分。齐国的“公”(齐景公,此时非常年幼)认为他“忠”,所以他“有宠”。
把卢蒲嫳放逐到了北部边境上。
一些补充:
注意,申鲜虞应该是升官了,而一般来说流亡者都会降级使用。
杨伯峻先生注“仆赁于野”曰:
郊野有自由贫民可供雇佣。
杨伯峻先生注“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在句渎之丘”曰:
此二十一年齐庄公复讨公子牙之党之事,齐庄之立由崔杼,故溯其源曰崔氏之乱。二十一年《传》云“执公子買于句渎之丘”,此云贾,買、贾二字形近,阮元《校勘记》云:“未知孰是。”
杨伯峻先生注“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曰:
《说文》:“幅,布帛广也。”富与幅俱从畐得声,故以相譬喻。
杨伯峻先生注“为之制度,使无迁也”曰:
古代布宽二尺二寸,帛宽二尺四寸,此即制度,不能增减。《礼记?王制》:“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
杨伯峻先生注“使无黜嫚”曰:
黜,贬也,下也,退也。此用作不足之义。嫚,借为漫,水满而泛滥为漫,此用为过之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释卢蒲嫳于北竟”曰:
卢蒲嫳,本庆封之党。释,放也,谓逐之于北边。昭三年《传》又谓齐侯田猎于莒,嫳见之,又逐之于北燕。
桥案:此齐侯田猎于莒之莒乃齐东境之莒。卢蒲嫳当是脱离所放之齐“北竟”之地自行去见了齐侯,恐怕也是因此而被逐之于北燕。
“北竟”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北纬38(此时齐国之北境,今沧州附近,当时的黄河南)。
“莒”——“剧”(杨注:杜《注》:“莒,齐东境。”十年《传》陈桓子请老于莒,杜《注》:“莒,齐邑。”当即此。#莒,齐邑,见三年《传?注》。《晏子春秋?杂下》作“剧”。孙星衍《晏子春秋音义》云:“《左传》作‘莒’,与‘剧’不同。《括地志》‘故剧城在青州-寿光县南三十一里,故纪国。密州-莒县,故莒子国。’”章炳麟则谓“莒即借为剧”,见《左传读》,恐不确。),推测位置为:东经118.73,北纬36.75(寿光市-纪台镇)。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燕”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6,北纬39.61(北燕,董家林古城,董家林村东)。
“句渎之丘”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32,北纬36.79(据云在临淄,我怀疑在淄水曲处)。
“邶殿”(杨注:邶殿,今山东-昌邑县西北郊。“其”作“之”用,例见《词诠》。邶殿其鄙,邶殿之鄙也。邶殿-齐之大邑,其郊鄙亦广。六十,六十邑,参去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9.39,北纬36.86(位于今昌邑市实验中学(原昌邑一中校址)、昌邑复习学校(原昌邑师范校址)、市人民医院、原市检察院驻地、市文化馆,北城墙在现检察院北侧,南城墙在市人民医院南端,东与西关相邻,西与刘家辛戈毗连,都昌故城(邶殿故城)遗址:东西300余米,南北400余米)。
此时大概是晏子在齐国地位最高的时候,但犹在“栾”、“高”甚至“陈”、“鲍”之后,何况其上还有世卿“高”、“国”。我的感觉晏子在齐国的位置有点类似叔向在晋国,名气大但势力小,从来没进入执政集团。
《襄二十八年传》:
求崔杼之尸,将戮之,不得。叔孙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乱臣十人,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既,崔氏之臣曰:“与我其拱璧,吾献其柩。”于是得之。十二月乙亥朔,齐人迁庄公,殡于大寝。以其棺尸崔杼于市,国人犹知之,皆曰“崔子也。”((p 1150)(09281102))(113、090)
《襄二十九年传》:
二月癸卯,齐人葬庄公于北郭。((p 1155)(09290201))(113、090)
我的粗译:
齐人寻找崔杼的尸首,准备示众,但一时找不到。我们的卿叔孙穆子(叔孙豹)听说以后就说:“必得之。武王有乱臣十人,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肯定能找到。我们的武王有十位能干的臣子,崔杼能有吗?要不够十个人,就没法下葬。)”过了些天,崔家的一个家臣就出来说:“与我其拱璧,吾献其柩。(把他的大玉璧赏给我,我就献出他的“柩”。)”于是就找到了。
十二月乙亥朔那天(杨注:十一月有乙亥、丁亥,则十二月朔不得为乙亥,“乙”乃“己”之形近误。《齐世家》作“秋,齐人徙葬庄公”,“秋”字恐误。),他们把齐庄公的尸首挖出来,停在“大寝”那里,准备改葬。把崔杼的尸首也找了出来,就用原来薄葬庄公的棺材将崔杼的尸首陈放在“市”那里示众。那些“国人”都还认得他,都说:“崔子也。(那个就是崔大人啊。)”
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五四四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齐景公四年),二月癸卯那天(杨注:癸卯,六日。),齐人葬庄公于北郭。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武王有乱臣十人”曰:
《说文》:“乱,治也。”乱臣,治理天下之臣。《论语?泰伯篇》(云):“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郑玄《注》(云):“十人谓文母、周公、大公、毕公、荣公、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括。”(桥:此十人只列九人,不知何故。)
杨宽《西周史》85页:
古本《太誓》记武王说:“余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左传?昭公二十四年》记苌弘引)。《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叔孙穆子说:“武王有乱臣十人”,就是依据古本《太誓》的。前人解释“乱”是“治”的意思,“乱臣”就是“治臣”。其实“乱(亂)”是“????[辭-辛+司]”字之误,“????[辭-辛+司]”即“司”字(西周金文多数如此),因而有“治”的意思。
杜《注》“齐人葬庄公于北郭”云:“兵死不入兆域,故葬北郭。”
《襄三十一年经》:
十有一月,莒人弑其君密州。((p 1183)(09310007))(090)
《襄三十一年传》:
莒-犁比公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犁比公虐,国人患之。十一月,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去疾奔齐,齐出也。展舆,吴出也。书曰“莒人弑其君买朱鉏”,言罪之在也。((p 1189)(09310801))(090)
我的粗译:
莒国的犁比公生了两个儿子去疾及展舆,先是立展舆为大子,很快又废了他。这个犁比公非常残暴,莒国的国人都很不满。在我们的襄公三十一年(公元前五四二年,周景王三年,齐景公六年,吴夷末二年),十一月,展舆联络他们的国人袭击莒子(犁比公),杀了他,自立为国君。去疾逃去齐国,因为他是齐国女子所生;而展舆则是吴国女子所生。《春秋经》上写“莒人弑其君买朱鉏”,就是表示罪在“买朱鉏”一方。
一些补充:
这位犁比公(密州,买朱鉏)正是那位六年前崔杼弑杀齐庄公时因来朝见而滞留齐国的莒子,他可说是全程见证了那一事变。
杨伯峻先生注“莒人弑其君密州”曰:
《校勘记》云:“《传》作买朱鉏。”段玉裁谓“此《左经》曰‘密州’,《左传》以‘买朱鉏’释之,岂非通夷夏之语互训之欤?”详其《经韵楼集?密州说》。
杨伯峻先生注此(书曰“莒人弑其君买朱鉏”,言罪之在也)云:
买朱鉏即密州(参《经?注》),买、密音近,“朱鉏”急读音近于“州”,“州”缓读音近“朱鉏”。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吴”(杨注:吴,姬姓,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之后。《史记》有《吴世家》。孔《疏》引《谱》云:“至寿梦而称王。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吴国自称为“工?”(者減钟)、“攻[(又/又/一)攵]”(吴王剑)、“攻吴”(吴王夫差鑑),亦称为“干”,详刘宝楠《愈愚录》卷四《干越》、《墨子?兼爱中》孙诒让《閒诂》及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吴王寿梦之戈》。亦称禺邗,传世有禺邗王壶,即哀十三年黄池之会后所作。吴自称王,彝器如此。《吴语》又称“吴伯”“吴公”,《春秋》则称“吴子”。吴初国于梅里,据高士奇《地名考略》,今江苏省-无锡县东南三十里之梅李乡,旧称泰伯城者是其地。至诸樊始徙于吴,今之苏州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
经过崔杼过分行为引发的一系列事变,崔家的主体被迫离开齐国,落户到了鲁国。多少代以后,这个家族的后裔一度成了世家大族,著名的分支有清河崔氏和博陵崔氏,在唐代出了好多宰相。
好歹李唐也是关陇集团贵族出身,唐朝的时候皇权也挺厉害了,居然被这帮崔氏、卢氏给压了,他们凭什么呀?
就凭汉族出身正,家族人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