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纪事】【原创】闲聊 苏格兰场的格杀勿论 -- 新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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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新华老弟: 下面都吵翻天了, 你也出来表个态吧.

新华老弟: 下面都吵翻天了, 你也出来表个态交代一下吧!

说: 你到底有没有: 挖苦, 讽刺, 兴灾乐祸!

不然这篇东西搞不好又给转去争议了.

家园 你知道不,你在缺少事实的情况下给英国泼哪个了

这次英国人是实在想不出把如何一个合法在英国打工3年的巴西人和穆斯林或阿拉伯拉上的关系在一起才肯公开事实和道歉的.

这段话完全是你的假设。

按某献花给你的先生的逻辑,你这就是在泼XX了。

你承认也好,否认也好,中国不如老外那是事实,不以某些人的客观意志为转移,要改变这个现实,就要正视这个现实。

而不是一触即跳,看到批评就义愤填膺要把对方批倒批臭。

家园 不要误会,我可没有给你送过花啊。

请问阁下,下面这段话是不是睁眼说瞎话呢?

[要在中国那咂会有这些问题啊,中国还监视干吗啊,早就先先拘了你,不承认和711嫌疑人认识没关系,警方有的是办法让你承认。要是这个现场击毙就更加没有问题了,那是英勇警察同志舍身忘死抓歹徒啊。报纸上早就歌颂英雄了,那会象英国那样在追究开枪责任啊。

不管出再多纰漏,老外的法律体系本质上就比中国好多了。人家的确也会出问题,但是关键是人家自己的机制会纠偏,出的问题往往是个案。而中国的体制呢,本身就具备了创造出无穷的能力啊。]

家园 看来说你无懒还真没说错,我什么时候兴奋了?

难道无中生有就是你所谓的批评手段?你找出我那一段话表现出对伦敦爆炸表现兴奋了?贴出来让我看看?

家园 你除了会诬陷还会干吗,批倒批臭中国,那是你想干的事情。

毛泽东的说的共产党要批评与自我批评知道怎么讲么?

我批评一下在你那里就成了批倒批臭了,你潜意识里面标准的受害狂倾向,一看到批评文字就知道批倒批臭。中国要是靠你这种人,说都说不得,一触即跳,只会走向蒙昧的道路。

家园 告诉我那些不是假设? 你的?我的?还是大家的?

什么叫:警方有的是办法让你承认.

那我说:我就不信在中国, 警察在大街上就能把一湖南民工当"疆毒"给蹦了? 或者把把一爱斯基摩人屈打成招成法轮功分子.

所以我就"假设": 英国人是实在想不出把如何一个合法在英国打工3年的巴西人和穆斯林或阿拉伯拉上的关系在一起才肯公开事实和道歉的.

告诉我那些不是假设? 你的?我的?还是大家的? 如果你认为我们的讨论都建立在我的"假设"的基础上, 那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再次说明: 我不反对批评中国, 只是不希望什么好事坏事都往中国扯!

家园 呵呵, 这会你就要讲事实不要假设了,那你告诉我下面的说的是不是事实先?

你这个是不是泼屎的行为?

要在中国那咂会有这些问题啊,中国还监视干吗啊,早就先先拘了你,不承认和711嫌疑人认识没关系,警方有的是办法让你承认。要是这个现场击毙就更加没有问题了,那是英勇警察同志舍身忘死抓歹徒啊。报纸上早就歌颂英雄了,那会象英国那样在追究开枪责任啊。

家园 告诉你

什么叫:警方有的是办法让你承认.

告诉你,中国有个佘祥林的案子,里面就体现了警方有的是办法让你承认。

我本来的意思很明确,

苏格兰场这次办砸了,但是要是比比中国警方,中国警方更烂。对人家这事情,应该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而不是幸灾乐祸。

你们一定要理解成批评中国了就是要批倒批臭那是你们的本事。

家园 问题是: 现在的确是开了枪, 死了一个无辜的巴西人!

“笔者感觉这种格杀勿论的执行标准,就是针对南亚人种,外形,穿着,背包,这些非常模糊的东西,警察就可以开枪”

“如果这次是怀疑东亚人种,杀的是一个越南人,那么伦敦乃至英国的华人社区,对于这个随时可以杀自己的格杀勿论政策,怎么看?”

这可不是假设, 这是事实啊!的确是开了8枪, 死了一个无辜的巴西人!

而且人家英国警方都承认还会主动攻击可疑人员了. 我是穆斯林我也害怕!

家园 我会干什么不会干什么不重要,但是象下面诬陷中国的话我还真的说不出来。

这段话是谁说的?这不是诬陷还是什么?

要在中国那咂会有这些问题啊,中国还监视干吗啊,早就先先拘了你,不承认和711嫌疑人认识没关系,警方有的是办法让你承认。要是这个现场击毙就更加没有问题了,那是英勇警察同志舍身忘死抓歹徒啊。报纸上早就歌颂英雄了,那会象英国那样在追究开枪责任啊。

家园 你除了会诬赖人还会干吗

你除了会变着法诬赖人还会干吗

我正常的批评在你那里就成了批倒批臭,

我贴点事实就成了心理阴暗。

你除了会骂人还会啥。

家园 恩,做一下语义分析

“我就不信在中国, 警察在大街上就能把一湖南民工当"疆毒"给蹦了? 或者把把一爱斯基摩人屈打成招成法轮功分子.”

其中“我就不信”四个字表明这是作者自己的观点或者说是判断。至于说这个判断是否符合事实则可以讨论。我不信不代表别人也得不信嘛。

“笔者感觉这种格杀勿论的执行标准,就是针对南亚人种,外形,穿着,背包,这些非常模糊的东西,警察就可以开枪”

“笔者感觉”四字也表明这是作者自己的观点,也是可以商榷的。

“如果这次是怀疑东亚人种,杀的是一个越南人,那么伦敦乃至英国的华人社区,对于这个随时可以杀自己的格杀勿论政策,怎么看?”

恩,这段作者明白表示是个假设。当然文字背后有作者自己的判断。但既然是假设,那么应该说作者也是留了商榷的余地的。

我知道,在你的逻辑里面,这些都是绝对的真理!!!

我知道,中国,中央之国,天朝上国。完美的典范,什么英美德日,比之差得远了。中国怎么会有问题,没有,任何问题都不存在的。只有老外向中国学习,决没有中国向老外学习的道理。

“我知道”三字与“我觉得”三字语义上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我知道”带有比较强烈的陈述事实的感觉。但是作者实际上又是对这样一个“事实”持怀疑态度,所以用“我知道”来陈述一个“假”事实来表达相反的态度。但是,这样的用法,恩,我觉得,没有留下太多商榷的余地,因为作者陈述的是一个事实,而不是自己的判断。也许作者想表达的是一个自己的判断,以供别人参考,但却在语义上没有表达出来,给人以“事实就是如此,不容辩驳的”的感觉。

总之,俺以为,在网上遣词用句还是要小心,要明确的表达这是自己的判断,还是一个即成事实。毕竟只是文字交流,很容易误解。

家园 你让中国也学人家用枪爆头?
家园 是我说错了。正确的话应该是“老外的法律体系本质上就比中国差多了”
家园 你的理解能力天下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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