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0:鲁同——可以一战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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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0附:鲁桓文姜6/6

《庄八年传》:

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队于车。伤足,丧屦。反,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费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鬭,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于床。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p 0175)(03080304))(028、014)

我的粗译:

过了一年,我们的庄公八年(公元前六八六年,周庄王十一年,齐襄公十二年),冬十二月,齐侯(齐襄公,诸兒)出游到了“姑棼”,随即前往“贝丘”游猎。游猎中,遇到一头大野猪,随从说:“公子彭生也。(这家伙像是公子彭生。)”,那位“公”(齐襄公)火了,说:“彭生敢见!(“彭生”还敢出来!)”,一箭射去,野猪像人一样站起来,还发出哭声。那位“公”一害怕,从车上掉下去,伤了脚,还把鞋丢了。

回来后,那位“公”让侍者叫“费”的去找自己丢的鞋,“费”没找回来,就鞭打他见了血。“费”跑到外面,赶上公孙无知发动政变,派贼人来杀齐侯,正在大门口遇上“费”,劫持了他,还把他捆起来。“费”就对这些贼人说:“我奚御哉!(我怎会为他卖命呢!)”,就脱了衣服给他们看自己刚被鞭打见血的后背。那些人相信了,放开了他。

“费”又请求替他们先进去看看,于是进去把那位“公”藏起来,再出来和这伙贼人对抗,死于门中。一同抵抗的“石之纷如”死于阶下。贼人随即进入宫中,杀“孟阳”于床。接着他们发现:“非君也,不类。(这个不是主上,不像。)”,转头看见有脚从大门门扇下面露出来,就过去弑杀了“公”。

然后,他们拥立“无知”(公孙无知)为国君。

一些补充:

那位“公”(齐襄公)可说是蠢到了一定级别,“费”(徒人费)、“石之纷如”和“孟阳”他们算是白死了。

杨伯峻先生注“伤足,丧屦”曰:

屦音句,单底之鞋,夏用葛,冬用皮为之。

杨伯峻先生注“反,诛屦于徒人费”曰:

诛,责也。诛屦,责其觅屦也。徒人,“徒”当为“侍”字之误。侍人即寺人。《汉书?古今人表》作寺人费,是其明证。遍考书传,无徒人之官。说详王引之《述闻》。《齐世家》作主屦者茀,茀、费通假。

杨伯峻先生注“我奚御哉!”曰:

御同禦,抵禦也。其言若曰,我适被鞭,何故为之抵禦也。章炳麟《左传读》强与《齐世家》比傅,解御为惊愕,失之穿凿。

杨伯峻先生注“袒而示之背”曰:

古人鞭挞所施多于背,如《庄子?则阳篇》“忌也出走,然后抶其背,折其脊”;《汉书?贾谊传》“行臣之计,请必系单于之颈而制其命,伏中行说而笞其背”;《说文?手部》“挞,乡饮酒罚不敬,挞其背”,皆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石之纷如死于阶下”曰:

石之纷如当亦侍人,《齐世家》所谓公之幸臣也,亦鬭死。石之纷如之“之”字,盖加以助音节者,庄《传》有耿之不比,闵《传》有舟之侨,僖《传》有介之推、佚之狐、烛之武、宫之奇,文《传》有文之毋畏,襄《传》有上之登、夏之御寇、烛庸之越,哀《传》有文之锴、孟之侧,皆此类。襄《传》尹公佗、庾公差,《孟子?离娄下》作尹公之佗、庾公之斯,加“之”字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杀孟阳于床”曰:

孟阳当亦寺人,伪装为襄公寝于床。

杨伯峻先生于“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之后注云:

《年表》及《齐世家》皆用《左传》。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姑棼”——“蒲姑”——“薄姑”(杨注:姑棼即薄姑,在今山东省-博兴县东北十五里。#蒲姑亦作薄姑,今山东-博兴县东南十五里。商奄即《墨子?耕柱篇》“周公东处于商盖”之商盖,亦见定四年《传》,在今山东-曲阜县东。#“蒲姑”亦作“薄姑”,故城在今临淄区西北五十里。#沈钦韩《地名补注》云:“《肇域志》,遄台在临淄县东一里。?通志?,在县西五十里,今名歇马亭。”总之,当在今山东-临淄区附近。江永《考实》则以为在今博兴县东北。据“至自田”,至谓至国都,则遄台当在临淄不远处。),推测位置为:东经117.80,北纬37.07(陈庄、唐口村间小清河北岸,陈庄遗址)。

“贝丘”——“沛”(杨注:今博兴县南有贝中聚,当即其地。《齐世家》作“沛丘”而《管子?大匡篇》与《论衡?订鬼篇》仍作“贝丘”。#杜《注》:“言疾愈行猎。沛,泽名。”梁履绳《补释》引《尚静斋经说》云:“沛即庄八年‘田于贝丘’,《史记》作‘沛丘’是也。盖地多水草,故常田猎于此。”则在今山东-博兴县南。江永《考释(实?)》云:“《水经注》,‘时水至梁邹城,入于沛’,则沛亦近齐国都之水名。”章炳麟《左传读》则云:“《十二诸侯年表》,鲁昭公二十年‘齐景公与晏子狩,入鲁,问礼。’是年即齐景公二十六年,云猎鲁界,因入鲁,然则沛在齐、鲁界上。凡水草相半者皆可言沛,非必一地矣。”然以文论,沛仍是地名。),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25,北纬37.05(博兴县东南兴福镇东北)。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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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十五年经》:

夏,夫人姜氏如齐。((p 0199)(03150002))(014)

《庄十九年经》:

夫人姜氏如莒。((p 0210)(03190004))(014)

《庄二十年经》: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p 0213)(03200001))(014)

《庄二十一年经》: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p 0216)(03210003))(014)

《庄二十二年经》: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p 0219)(03220001))(014)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p 0219)(03220002))(014)

一些补充:

在公元前六七九年(鲁庄公十五年,周僖王三年,齐桓公七年),夏天,齐襄公死后,夫人姜氏(文姜)又去了一次齐国。四年后,夫人姜氏去了莒国,下一年,她又去了莒国,再下一年,公元前六七三年(鲁庄公二十一年,周僖王四年,齐桓公十三年),秋七月戊戌那天(杨注:戊戌,五日。),夫人姜氏去世了。到公元前六七二年(鲁庄公二十二年,周僖王五年,齐桓公十四年),王正月,鲁国大赦,癸丑那天(杨注:癸丑,二十三日。),为文姜下葬。

关于鲁国的各章《左传》涉及《春秋经》比较多,且有很多是所谓“无《传》”的。我想这在当时也是正常的,因为《春秋经》是不告不书,所以关于鲁国的《春秋经》本来就比较多,而那些《左传》作者在有《春秋经》的记载时,常常会在相应《左传》段落中省略那些已在《春秋经》上有记载的内容,于是这些《春秋经》就“无《传》”了。

杨伯峻先生注“夏,夫人姜氏如齐”曰:

无《传》。夫人姜氏,文姜也。文姜为齐僖公之女,于襄公、桓公俱为姊妹。父母在,则可归宁。《诗?周南?葛覃》“归宁父母”者是也;父母没,则使卿代为至母家问好,襄十二年《传》“秦嬴归于楚,楚司马子庚聘于秦,为夫人宁,礼也”者是也。卿为夫人宁为礼,则夫人自行不合当时之礼可知。说参《注?疏》。

杨伯峻先生注“夫人姜氏如莒”曰:

无《传》。夫人姜氏,文姜也。两年之间为何两次至莒国,《经》、《传》未言,已不可考。杜《注》云“书姦”,恐未必然。文姜于桓公三年嫁至鲁国,至此已三十五年,则其年龄已五十余矣。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年春王二月”曰:

冬至在(本年)正月初三乙亥,故此年建子,有闰月。

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曰:

无《传》。鲁国君夫人见《经》者,文姜、哀姜、声姜、穆姜、齐姜书薨,书葬;子氏以隐公在,不书葬;出姜归齐,并不书薨;孟子以同姓讳而略之。妾母见《经》者,成风、敬嬴、定姒皆书薨与葬,称夫人、小君,与正嫡无异。唯定十五年姒氏卒,以哀公未即位,故不成小君之礼。说本汪克宽《春秋胡传附录纂疏》。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曰:

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乙酉冬至,建丑。

杨伯峻先生注“肆大眚”曰:

无《传》。眚音生上声。《公羊》作“省”,同音假借字。肆大眚,杜《注》:“赦有罪也。”肆有赦义,《书?舜典》“眚災肆赦”,“眚災”同义连文,“肆赦”亦同义连文。襄九年《传》云:“肆眚,围郑”,言赦罪而围郑也。僖三十三年《传》“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杜《注》:“眚,过也。”孔《疏》引贾逵说,以为文姜有罪,故鲁大赦国中罪过,欲令文姜罪过因是得除,以葬文姜,盖臆说。

“莒”——“莒父”(杨注:莒,国名,《郑语》“曹姓邹、莒”,以莒为曹姓,恐另一莒。此莒国,春秋后五十年为楚所灭,见《楚世家》。传世彝器有中子化盘,记楚简王伐莒,见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据文八年《传》及《世本》,当为己姓,旧都介根,在今山东省-胶县西南;后迁莒,今山东省-莒县。据《鲁语下》“晋信蛮夷”之语,则当时人以蛮夷视之。#据《山东通志》,今莒县即莒国,一云,即鲁之莒父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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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桓公在位时鲁国的地位很低,不但远不能赶上齐国,也赶不上宋国,加上他上位的手段有问题,所以就招来了文姜这个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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