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4:叔孙豹——叔出季处 -- 桥上
《昭四年传》:
公使杜洩葬叔孙。竖牛赂叔仲昭子与南遗,使恶杜洩于季孙而去之。杜洩将以路葬,且尽卿礼。南遗谓季孙曰:“叔孙未乘(chéng)路,葬焉用之?且冢卿无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季孙曰:“然。”使杜洩舍路。不可,曰:“夫子受命于朝而聘于王,王思旧勋而赐之路,复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今死而弗以,是弃君命也。书在公府而弗以,是废三官也。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将焉用之?”乃使以葬。((p 1259)(10040804))(091)
我的粗译:
我们的“公”(鲁昭公)指派杜洩主持叔孙的葬礼。
竖牛贿赂了大夫叔仲昭子(叔仲带)和季家主要采邑“费”的主管南遗,让他们在季孙(季武子,季孙宿)面前攻击杜洩,想把杜洩赶走。杜洩准备用周灵王赐给叔孙豹那乘“大路”陪葬,并完全采用卿的规格下葬。南遗就对季孙说:“叔孙(穆叔,叔孙豹)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无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叔孙从没乘坐过“路”,为什么要用“路”陪葬?何况我们这里为首的卿都没有“路”,辅佐的卿倒用“路”陪葬,不是太过了吗?)”季孙就说:“然。”。
于是季孙让杜洩别用“路”陪葬,可杜洩不答应,说:“夫子受命于朝而聘于王,王思旧勋而赐之路,复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孟献子,仲孙蔑)为司空以书勋。今死而弗以,是弃君命也。书在公府而弗以,是废三官也。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将焉用之?(我们大人在朝廷那里接受任务去朝见天王,天王想起他先人的功绩,赏给他“路”。他回来复命,把“路”献给主上。我们主上不敢违逆天王的命令,又把这“路”赏还给他,还让三个职能部门记录下来。大人您是司徒,记下了颁赐的名号;我们大人是司马,让工正记下了器物的规格;孟孙是司空,记下了所依据的功劳。现在叔孙一死这些都不算了,那是抹煞主上的命令。而保存在公府的那些记载都不遵循,那是抹煞那三处职能部门。要是天王赐下的荣耀,活着的时候不能展示出去,死了以后也不能跟着,那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季孙准许杜洩用“路”陪葬。
一些补充:
这里所谓“路”,当是有特定规格与装饰的乘车,下面是九连墩古墓2号车马坑的图片,图中较近处车舆遗痕为圆形且较大的,或者就是“路”。图片出自《发现之旅:九连墩古墓与传说中的楚将军金头》:
下面是太原金胜村赵卿春秋大墓车马坑出土圆形舆乘车的线描图,这辆车列在众多陪葬车辆的前面,说不定也是周天王赐下的“路”吧。图片出自《赵卿春秋大墓,文物精美墓主身世迷离(4)》:
杨伯峻先生注“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曰:
《礼记?玉藻》:“君赐车马,乘以拜赐;衣服,服以拜赐。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郑玄《注》:“(君未有命,)谓卿大夫受赐于天子者,归必致于其君,君有命乃服之。”与《传》意同。
杜预《注》“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云:“谓季孙也。书名,定位号。”
杜预《注》“吾子为司徒,实书名”云:“谓叔孙也。服,车服之器,工正所书。”
杜预《注》“孟孙为司空以书勋”云:“勋,功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昭四年传》:
季孙谋去中军,竖牛曰:“夫子固欲去之。”((p 1259)(10040805))(116、091)
《昭五年经》: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p 1260)(10050001))(091)
《昭五年传》:
以书使杜洩告于殡,曰:“子固欲毁中军,既毁之矣,故告。”杜洩曰:“夫子唯不欲毁也,故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受其书而投之,帅士而哭之。((p 1262)(10050102))(091)
叔仲子谓季孙曰:“带受命于子叔孙曰:‘葬鲜者自西门。’”季孙命杜洩。杜洩曰:“卿丧自朝,鲁礼也。吾子为国政,未改礼而又迁之。群臣惧死,不敢自也。”既葬而行。((p 1262)(10050103))(091)
我的粗译:
季孙(季武子,季孙宿)当时正在策划“去中军”,竖牛就附和说:“夫子固欲去之。(我们大人一直就想这么干。)”。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五年(公元前五三七年,周景王八年,晋平公二十一年,齐景公十一年),“去中军”完成后,季孙写了信让杜洩报告停放着的叔孙(穆叔,叔孙豹)灵柩,说是:“子固欲毁中军,既毁之矣,故告。(大人您一直想毁中军,现在毁成了,向您报告。)”。杜洩看了以后说:“夫子唯不欲毁也,故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当初我们大人就是不想毁中军,所以才要求在“僖闳”那里举行盟誓,还要求在“五父之衢”那里一起诅咒。)”,他接过那信之后马上扔在一边,还带着叔孙家的士在灵前哭了一场。
接着,叔仲子(带,叔仲昭子)又对季孙说:“带受命于子叔孙(穆叔,叔孙豹)曰:‘葬鲜者自西门。’(我“带”曾听子叔孙交代:“横死者的灵柩要从西门走。”)”,季孙就交代给杜洩。杜洩回复:“卿丧自朝,鲁礼也。吾子为国政,未改礼而又迁之。群臣惧死,不敢自也。(卿的灵柩要从朝廷那里走正门,这是我们鲁国的规矩。大人您执掌国政,规矩没改却不按着做,群臣怕没命,可不敢跟着干。)”。
但是在下葬之后,杜洩立刻就逃走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夫子固欲去之”曰:
杜?注?:“诬叔孙以媚季孙。”《韩非子?内储说上》:“叔孙已死,竖牛因不发丧也,徙其府库重宝,空之而奔齐。”与《传》亦异,不足信。
杨伯峻先生注“五年春王正月”曰:
正月十六日癸酉冬至,建子。
杜预《注》“以书使杜洩告于殡”云:“告叔孙之柩。”
杨伯峻先生注“葬鲜者自西门”曰:
句省动词,言柩车自西门出。此与《论语?宪问》“奚自”、“自孔氏”,省动词同例。杜《注》:“不以寿终为鲜。西门非鲁朝正门。”叔孙豹饥渴三日而死,虽其年龄或在七十左右“(自其父庄叔死至此年已六十七年),仍可谓非寿终。章炳麟《左传读》引《尚书?大传》“西方者何也,鲜方也”,故葬鲜自西。“西”、“鲜”古音近,汉、唐犹然。曹丕《燕歌行》、曹植《吁嗟篇》之押韵,《匡谬正俗》卷八之“西”字条皆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卿丧自朝,鲁礼也”曰:
《礼记?檀弓下》云:“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则周代之礼,葬前必移柩于宗庙。从朝出正门,正门即《尔雅?释诂》之应门,郭璞《注》之朝门。由朝之路,出国都之南门。说参李贻德《贾服注辑述》。
杨伯峻先生注“吾子为国政,未改礼而又迁之”曰:
杜《注》:“迁,易也。”改变礼仪必有一定手续程序,季氏无此程序,故云未改礼而以己意变之。
杨伯峻先生注“既葬而行”曰:
据《唐书?宰相世系表》,“杜洩避季子之难奔于楚”。
“僖闳”(杨注:闳音宏,本意为里巷之门,此僖闳是僖公庙之大门。),当在“鲁”城中心。
“五父之衢”(杨注:据《山东通志》,五父之衢在曲阜县东南五里。《),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01,北纬35.59(曲阜县东南五里,“鲁”城外)。
《昭五年传》:
仲至自齐,季孙欲立之。南遗曰:“叔孙氏厚,则季氏薄。彼实家乱,子勿与知,不亦可乎?”南遗使国人助竖牛以攻诸大库之庭。司宫射之,中目而死。竖牛取东鄙三十邑以与南遗。((p 1262)(10050104))(091)
昭子即位,朝其家众,曰:“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杀適立庶;又披其邑,将以赦罪,罪莫大焉。必速杀之!”竖牛惧,奔齐。孟、仲之子杀诸塞关之外。投其首于宁风之棘上。仲尼曰:“叔孙昭子之不劳,不可能也。周任有言曰:‘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p 1263)(10050105))(091)
我的粗译:
就在这年晚些时候,叔孙豹(穆叔)的嫡子“仲”(仲壬)从齐国回来了。季孙想立他当叔孙家的族长,但南遗告诉他:“叔孙氏厚,则季氏薄。彼实家乱,子勿与知,不亦可乎?(叔孙家加强了,就等于季家被削弱了。这回是他们自家出了乱子,大人不参与,不是很好吗?)”。
于是南遗发动国人配合竖牛在“大库之庭”围攻“仲”,有位司宫一箭射中“仲”的眼睛,把他射死。竖牛就把东面乡野自家的三十个村邑送给了南遗。
这之后昭子(叔孙昭子,叔孙婼)正式即位,他首先就集合了叔孙家的家众,声言:“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杀適立庶;又披其邑,将以赦罪,罪莫大焉。必速杀之!(竖牛危害我们叔孙家,严重破坏了家族的正常秩序,杀適立庶;还拿村邑送人,就算想要赦免他,但他的罪过实在太大。一定得赶快把他杀了。)”。于是竖牛害怕了,也逃往齐国。“孟”和“仲”的儿子们在塞关之外杀了他,把他的脑袋扔到宁风的酸枣树丛里。
仲尼(孔子)就此评论说:“叔孙昭子之不劳,不可能也。周任有言曰:‘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叔孙昭子不酬谢竖牛,是因为不能这么办。周任曾经说过:“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诗》里也说过:“正直又慷慨,四国都归服。”。)”。
一些补充:
“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出自《诗?大雅?荡之什?抑?二章》:“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有觉德行,四国顺之。訏谟定命,远犹辰告。敬慎威仪,维民之则。”(《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33))。
杨伯峻先生注“司宫射之”曰:
杨宽《古史新探》谓此司宫当为季氏家臣。梁履绳《补释》引《周氏附论》则云:“襄九年杜《解》‘司宫,奄臣’,盖内官也。宋、郑(昭十八)、楚(昭五)并有之。”则公宫之人亦助竖牛,似不然。司宫,盖季或叔之奄臣。
杨伯峻先生注“使乱大从”曰:
从,顺也。谓其乱重要之顺道也。说详惠栋《补注》及王引之《经义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将以赦罪”曰:
赦与释同,伪《孔子家语?正论篇》作“以求舍罪”,舍即释也。说见《述闻》成十三年《传》“赦罪于穆公”条。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大库之庭”——“大庭”(杨注:杜《注》:“攻仲壬也。鲁城内有大庭氏之虚,于其上作库。”江永《考实》及杨树达先生《读左传》,俱据杜《注》及昭十八年《传》“大庭氏之库”,谓此文误倒,当作“大庭之库”;而俞樾《平议》则谓“疑鲁国别有大库,大库犹长府(长府见《论语?先进》)”。自六朝抄本以来俱作“大库之庭”,文自可通。今从俞说。#杜《注》:“大庭氏,古国名,在鲁城内。鲁于其处作库,高显,故登以望气。”《庄子?胠箧篇》谓“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云云,则大庭氏为相传古帝之名,或后以为国也。《续汉书?郡国志》亦云:“鲁国有大庭氏之库。”),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98,北纬35.60(斗鸡台?鲁国城内西南方向的高点?)。
“塞关”(杨注:塞关,据杜《注》,为齐、鲁界上关,则关外已入齐境。),齐、鲁界上关,具体位置不详。
“宁风”(杨注:杜《注》:“宁风,齐地。”盖亦齐边境地。),塞关北,齐边境地,具体位置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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