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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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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为自己的无知狡辩却更显无知

你举那个例子也证明不了党某有多重的伤。

第一,党某虽然在医院住了29天,但自己承认从来没真正住过院。所以更不可能出现你脑补的他什么诊断轻微,实际影响生活工作。真如此严重,你脑补出少陪几千元都不能活的人,会白白浪费医院住院费,自己忍受身体伤痛而不住院治疗?

第二,你自诩有交通肇事理赔经验,不会不懂什么叫双方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吧?既然协商不成了,哪来的保险公司答应给12000?这不是偷换概念、编造事实是什么?哪怕你打着传言的幌子,也改变不了这是谎言的事实。

第三,人身伤害精神赔偿,国家早有明确规定,之前我已经贴过相关证明。自己无知,却不停生造一个“国家应该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进一步立法”的靶子,仿佛这样就能为党某脱罪了一样,只不过更彰显无知者的无畏了。党某杀人是因为法官没按法律赔偿规定去判案吗?“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参照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规定,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并无不当。”这是一审判决书里明明白白写着的。法官判赔9300就是依据的相关赔偿法律规范。党某只是因为自己的要求未被满足才泄愤杀人,跟是不是依据规定判赔无关。你确定如你脑补的按照法律精神损害赔偿规定增加了给他的精神赔偿,只要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他就不会杀人了?

国家支持精神伤害补偿的规定

这就是你最可笑的地方,党某杀人明明只是因为自己的意愿没有满足而泄愤杀人,你却把事实歪曲成法律不健全,进而脑补出法官可以依据精神赔偿规定来自由裁量就能避免被杀了。事实上之前的判决就是依据《关于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得出的,阻止了党某杀人吗?

从这一点上,你连党某这样人的法律意识都不如,他起码还知道要提交证据,而你这个自诩的有交通肇事理赔经验的,完全靠脑补,连证据都不要了。既不懂法,又不知法,偏偏又喜欢奢谈公平正义,还完全说不到点上,这不是笑话吗

通宝推:淡淡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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