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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闲谈“民主”与“共和”两词的翻译问题【原创】 -- 神州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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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闲谈“民主”与“共和”两词的翻译问题【原创】

    怎一个荒唐了得

    - 试析“民主”与“共和”两词的翻译问题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现代汉语里存在着很多翻译得不够合理的外来名词。按照先贤所提出的“信、达、雅”翻译三原则看,其中绝大多数都仅仅是对西方词汇的本意理解略有偏差,或是在发音上有可以商榷的地方而已,并非存在着什么致命的缺陷。但也的确有个别外文名词,而且是常用名词的汉语翻译与其原意南辕北辙,只因早已因约成俗,竟然无法革除,以至于流毒百年。其中影响最大,为祸最甚者,当数“民主”与“共和”两词,真可谓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笔者不敢不辩,以正国民视听。

    现代汉语中通常所说的“民主”指英文中的“democracy”,“共和”则指英文中的“republic”。“Democracy”源自古希腊人所用的古希腊语,而“republic”则源自古罗马人所使用的拉丁语,正所谓“没有希腊就没有民主,没有罗马就没有共和”。近年来颇闻有国人说:“民主与共和在中国古代早就有了,无须再从西方引进!”不错,“民主”与“共和”确实是古已有之,可不幸的是,它们在文言文中的涵义与其在现代白话文中的涵义完全背道而驰。可以说,这样的翻译是对中华传统文化赤裸裸的背叛。笔者写作本文的目的,就是要剖析这个问题。

    几句多余的话:自从毛主席在整风运动的重要文件《改造我们的学习》(一九四一年五月十九日)中提出:“许多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者也是言必称希腊,对于自己的祖宗,则对不住,忘记了”开始,中国人就对希腊罗马古典文明嗤之以鼻,以为全然不符合中国国情。殊不知,现代中国人所使用的大多数日常词汇、尤其是政治和科学词汇均来自古希腊、古罗马。前不久,数学大师陈省身院士在弥留之际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送我去希腊!”可见在现代学术界,希腊罗马古典文明仍然占有着极高的地位。西方古典文明也许未必能为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夺取国家政权提供多少现实的斗争经验,但却绝对有助于现代人提高思想水平,改进意识形态,在政治、经济、文化战线上少走许多冤枉路,正所谓“马上得天下,不可马上治天下”。毛泽东在新中国建立之前算无遗策,坐稳政权后却不断犯错误,和现代文明世界渐行渐远,这与他一心扎在鲁迅所说“要少看乃至于不看”的中国古典线装书里,忘却了“言必称希腊罗马”的马恩著作,应该说是不无关系的吧。

    一、“民主”在古汉语中的涵义

    现代人有口皆碑的“民主”其实是汉语中最古老的一个词汇。先秦经典《尚书》中共4次提到“民主”:“无自广以狭人,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咸有一德》)、“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昭作民主,罔可念听” (以上三处出自《多方》)。《咸有一德》属于西汉中叶发现的《古文尚书》,普遍被认为是西汉人伪作;而《多方》则属于西汉初年伏生口述的《今文尚书》,无疑是先秦著作。另外,战国初年成书的《左氏春秋传》中也曾两次提到“民主”:“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文公十七年》)、“赵孟将死矣。其语偷,不似民主。”(《襄公三十一年》)综上所述,即便不算上据载为商朝初年伊尹所作、但有造伪嫌疑的《咸有一德》,“民主”一词至迟也已在西周初年成文的《多方》和战国初年成书的《左氏春秋传》中出现了。

    自西汉起,“民主”一词更是史不绝书。如东汉初年班固的《典引》:“肇命民主,五德初始”;又如《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夏侯??谓王(曹操)曰:‘天下咸知汉祚已尽,异代方起。自古已来,能除民害为百姓所归者,即民主也。今殿下即戎三十馀年,功德著於黎庶,为天下所依归,应天顺民,复何疑哉!’”

    文言文中这些“民主”的含义其实都十分清楚:“公民的主人”,即国家和民族的最高统治者,说穿了便是商、周的“天王”、诸侯,以及后世的皇帝。东汉文学家蔡邕就在班固的《典引》原文后清楚地加注曰:“民主,天子也。”同理可证,《多方》中周公所宣布的是:商汤曾经取代夏桀当了“民主”,而现在周王又代替商王当了“民主”;《魏氏春秋》中夏侯??所建议的也是:希望曹操废掉当时挂名的“民主”汉献帝,自己当皇帝。无法想象,周公和夏侯??的脑子里已经有了“democracy”制度的概念,并主动向周朝诸侯或曹操去推荐。

    当两个汉语名词(noun,substantive)连用成一词组时,它们之间通常均是前后从属的关系,这是一个极其简单而基础的语法常识。例如:以“主”作后缀的词组有“国主”、“邦主”、“财主”、“地主”、“业主”、“房主”、“车主”、“失主”等等,其涵义无一不是“某某的主人”。同样的,“民主”也必须被解释成为“公民的主人”,除此之外不应再有其它的理解方式,否则就只能在国人头脑中制造混乱。晚清士人基本上都是这样理解“民主”概念的,特别有趣的是,美国的“总统”一开始就被翻译为“民主”,如1864年由总理衙门印刷发行的《万国公法》就这样记载:“美国民主,曰:伯理玺天德(president),自华盛顿为始已百年矣。例以四年换举,或者在位深得民望者再行接位四年亦曾见过……”

    综上所述,在古汉语中,“民主”即独裁,独裁即“民主”。莫非近代中国人因为汉语水平太差,把《万国公法》里的“选举民主”错误地理解成了“民主选举”,进而将“民主”这个反动落后的封建头衔栽赃给了“democracy”吗?事情倒也不全是这么简单,还是让我们先来看看“democracy”的真实涵义吧。

    二、“Demokratia”在古希腊语中的涵义

    近现代西方人所说的“democracy”,一开始来自古希腊文中的“Δημοκρτια” ,拉丁拼音的对应写法为“demokratia”,但在希腊语中其实应该被念作“thmokratia”(西莫克拉提亚),晚清和民国学者多沿用其英语发音,将其音译为“德谟克拉西”。“Demo”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公民”,“kratia”则来自“κρατοσ”(kratos,国家、权力、统治),合起来就是“公民的国家、公民的统治”之意,其汉语翻译理当是“民治”而不是“民主”。

    “Demokratia”一词最早见于公元前5世纪初古希腊哲学家Aishylos(不清楚他的汉语译名如何,权且念作“艾师罗斯”吧)的名著《Iketides》,后来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称之为三种国家形态(与君主制和贵族制并列)之一,其特点是:公民权力上的平等性、言论上的自由性、义务上的普遍性。公元前4世纪,哲学家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总结出了六种国家形态:1、kingship(君主制);2、aristocracy(贵族制);3、tyranny(僭主制);4、oligarchy(寡头制);5、ochlocracy(暴民制);6、democracy。由于老师苏格拉底被雅典公民以投票方式处死的原因,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对democracy均无好印象,认为它极易发展为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暴民制,或是被部分有权势的公民架空为寡头制,或是直接被颠覆为僭主制,总之还不如君主制和贵族制。

    自公元前683年推翻君主制以后,雅典的democracy就开始不断发展,至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而蔚为大观,公元前443年伯里克利上台后臻于极盛,并流行于周边的希腊城邦中。但雅典的Democracy仅针对于本国自由民,外国人和奴隶均是其压迫的对象,确实近似于“暴民制”。梭伦与伯里克利等人富可敌国,很容易就能为自己的提案争取到多数投票,因此也常被认为有“寡头”之嫌。

    颇为值得注意的是,democracy后来在雅典逐渐演变成了一位神祗。公元前4世纪初,Demokratia已经被刻成雕像,置于雅典的演说家广场内。其形象是一位女子,常被雕成给象征公民的Domos老人戴上象征权利与荣耀的桂冠的样子。自公元前332年起,Demokratia以神祗的身份与雅典娜并祀,还拥有专门的祭司,希腊被罗马吞并后,她的这一地位也未改变。从公元4世纪开始,基督教逐渐成为欧洲的主要宗教,Demokratia女神像因而被基督徒们以“偶像崇拜”的罪名广泛砸毁,纽约的自由女神像若在当时恐也在劫难逃。

    Demokratia(右)与Domos(左)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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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古希腊文明的历史地位最终为罗马文明所取代,奇怪的是,拉丁文中根本不存在“Demokratia”这样一个名字,就连拼写与之类似的名字都没有。莫非古罗马人对于“公民的国家、公民的统治”没有认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三、“共和”在古汉语中的涵义

    公元前842年,暴君周厉王胡被首都镐京的市民驱逐出境,次年被西周人称为“共和元年”,是为“共和”一词的由来。关于“共和行政”,学术界历来有两种说法。传统的《史记》说法是: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而晋朝出土的《竹书纪年》和《鲁连子》均认为是厉王被逐,太子宣王尚幼,诸侯联合推举卫武公共伯和代理天子事,所以叫“共和行政”。现代学者多倾向于后者,连中学历史教科书都已经作了相应的改动。

    在使用“共和”翻译“republic”时,国人一般还都相信“召公、周公二相联合行政”的“共和”说法。按照这个理论,“共和”应当被理解为oligarchy(寡头制):由一些,特别是少数几个人或家族组成的小集团统治的政府(Government by a few,especially by a small faction of persons or families)。

    如果我们相信《竹书纪年》中“共伯和干王位”的说法,那么这个“共和”就是卫武公名号的简称,与国家政体毫无关系。按照柏拉图的六国体学说,由卫武公临时托管的周王国应该属于tyranny(僭主制)。请注意,僭主制与君主制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僭主取得权力的手段不合法(比如说不是通过世袭制度而获得政权)。君主不必施行仁政,而僭主也不必施行暴政。“tyrant”在希腊语中的本意就是一个高级贵族头衔,和“暴君”全无关系。只是由于历代的“tyrant”多数施行暴政,并被贵族和人民相继推翻,才把这个头衔的名声搞臭。

    把“republic”等同于寡头制或僭主制的译法,显然是对“republic”的亵渎。那么,“republic”的本质究竟又是什么呢?

    四、“Res publica”在拉丁语中的涵义

    英语里的“republic”是拉丁语“res publica”的简称。按照拉丁文语法,名词“res”前置,形容词“publica”后置。“res”的意思是“事务、管理、统治、财产”,“publica”的意思是“公民的、公开的”。“res publica”合在一起,就是“公民的统治、公民的事务”的意思,跟古汉语里的“共和”含义完全相反。

    “公民的统治”!这不是和希腊文中的“Δημοκρτια”(demokratia)意思一样了吗?没错,“res publica” 就是“demokratia”的拉丁文对译,正因为如此,拉丁文中才根本不存在“demokratia”这样一个名词(见第二节结尾部分)。也正因为如此,希腊文中至今也根本不存在类似“republic”这样的一个名词,英语里的“republic”,在希腊语里就叫做“Δημοκρτια” (demokratia)。

    结论:对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来说,“demokratia” (democracy)就是“res publica”( republic),两者之间的区别等于零!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所总结出的六种国家形态里, kingship(君主制)、aristocracy(贵族制)、tyranny(僭主制)、oligarchy(寡头制)、ochlocracy(暴民制)都不能算是republic。republic只能是,也必须是democracy。

    一个无比痛苦的事实摆在我们的面前:光是废黜了君主,铲除了贵族,就可以自称是“republic”的想法是极端错误的。僭主制、寡头制、暴民制都不是“republic”,只有当一个国家的所有政治权利都属于全体公民,而且既不允许少数人压迫多数人,也不允许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时候,它才有资格被称为“republic”。一个不由“public”统治的“republic”,就如同是一个不由国王统治的王国。所有打着“republic”旗号的僭主制、寡头制、暴民制政府,都是披着羊皮的狼。

    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现代人习惯于把“democracy”理解为政治理想,把“republic”理解为政治体制。考虑到此因素,这两个名词的合理中文译法只能有一种:

    “democracy”=民治

    “republic”= 民国

    五、“Democracy”与“republic”两词在现代汉语里的译法演变

    中国人本来既有“民主”,也有“共和”,但是既没有“democracy”,也没有“republic”。鸦片战争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德先生”和“赛先生”。西学东渐,“民主”们开始颤抖了,清政府被迫大批向外派遣留学生。留学的目的地主要有两个:一是欧洲和美国,一是日本。起初欧美留学生数目遥遥领先,但由于各种原因,留日学生迅速增加,日本成为海外华人反对清政府组织的主要根据地,以及中国新政治、科技、文化思想的主要策源地。

    有清一代,“民主”一词很少出现在中国的报刊时论里,而在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却日益得到普及。当时不仅立宪派避免使用“民主”一词,就连革命派也几乎从不用“民主”来表达他们的政治理想。邹容在《革命军》中激烈地提倡西方民主体制,主张推翻满清皇室,并高呼“中华共和国万岁”,但全书中连一个“民主”都找不到。显然,对于邹容来说,“共和”=“democracy” =“republic”。

    在清末的启蒙运动中,中国很多新政治术语都来自日本,尤其是在甲午战争之后更甚。中文本来没有“民权”这个词,而日本在1870年代曾用“民权”翻译“democracy”,自20世纪初才开始全面将其改译为“民主”。孙中山就曾在1905年把“democracy”翻译作“民权主义”。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民权主义”的提法逐渐不再流行,“德谟克拉西”由于晦涩难懂也开始逐渐被摈弃(1924-1926年还曾一度复兴),从此开始了“民治主义”、“平民主义”与“民主主义”之争。“民治主义”的主要支持者是胡适和陈独秀,“平民主义”的支持者有李大钊和毛泽东,而“民主主义” 的支持者有鲁迅和郭沫若等人。在五四运动后,“民治主义”一度占据压倒性优势,“民主主义”却在20年代被打入冷宫,在报刊上甚少露面。自李大钊死后,“平民主义”丧失了主要理论来源,于是便逐渐为人所遗忘了。

    30年代中叶,日本侵华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崛起,突如其来地结束了“民治主义”的黄金时代,各种“大民主”、“小民主”、“阶级民主”纷纷粉墨登场。1940年1月和2月,毛泽东陆续发表《新民主主义论》和《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两篇雄文,彻底结束了“democracy”的翻译之争。其中的种种原委,非局外人所能尽知。

    在明治维新后,日本走上了一条较为健康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对于西方文化的吸收也大大领先于中国。日本与中国基本上可以说是同文同祖,由于文字相同的关系,中国留学生自然而然地把日本人对于西方专业名词的译法带入中国,这也算是鲁迅“拿来主义”的一部分(鲁迅自己也是留日学生,虽然中途辍学)。直接从欧洲语言翻译固然更加接近这些名词的原意,可汉字与欧洲文字相去甚远,导致欧美系留学生经常拿不出统一而合适的翻译方案,从而被日本系留学生占了上风。

    但中国人与日本人对于汉字的理解毕竟有所区别,不加思考地全盘引进固然多快好省,迟早还是要出问题。孔子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善哉斯言!令人“无所错手足”的翻译,笔者至今遇到的何止上千,那完全是一个再洗脑的过程。如果以“约定俗成”为借口,放任这些荒唐的翻译继续大行其道的话,中文恐怕永远也无法成为全球性学术语言,中华文化的未来恐怕也难以乐观。

    在本文结束之前,笔者还想申明一点:我对“Democracy”并无任何好感,也不希望它在中华大地上得到全面实现,本文完全是对语言涵义就事论事的探讨。台港澳 “Democracy”表面上的成功只能增加我对这种制度的厌恶,中国现在需要的是回归传统道德的父母官,而不是整天皮笑肉不笑地满街拜票的演员和小丑。政治家应该有政治家的尊严,民众的权力也应当有所限制。能够让中国在未来局势更稳、经济更富、军事更强、影响更大的政治制度,对我来说就是更好的政治制度。20世纪的中国已经尝试过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所总结出的六种国家形态中的五种:君主制(最初11年)、僭主制(20年代前后)、寡头制(40年代前后)、暴民制(60-70年代)、democracy(80-90年代的台港澳),都不是很成功,或者说,都不能让我满意。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条道路:贵族制,这也许正是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由于文化背景的关系,中国不可能发展美国那种“富不过三代”的个人创业模式,而更可能向日本的家族产业模式靠拢,这就给贵族制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未来的中国贵族们肯定不会再以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奴隶数目、部曲户数等来衡量自己实力,而将以其私有企业的规模论英雄。至于这条路最终能否走得通,就不是我这个孤陋寡闻的小市民所能预知的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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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res publica” 就是“demokratia”

      公民的统治”!这不是和希腊文中的“Δημοκρτια”(demokratia)意思一样了吗?没错,“res publica” 就是“demokratia”的拉丁文对译.

      hehe. It confirms my understanding too.

    • 家园 Demos不是社群的意思吗?

      Demos是梭伦改革的时候,把原来山人岸人岛人重新划成十个群体。其中山人岸人岛人各占每群体的三分之一。这是雅典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所以我认为应该叫群主,而不是民治

    • 家园 阐幽发微!佩服
    • 家园 现代汉语的“民主”的“主”应该是动词性质巴--当家作主
    • 家园 【原创】闲谈“民主”与“共和”两词的翻译问题(5)

      五、“Democracy”与“republic”两词在现代汉语里的译法演变

      中国人本来既有“民主”,也有“共和”,但是既没有“democracy”,也没有“republic”。鸦片战争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德先生”和“赛先生”。西学东渐,“民主”们开始颤抖了,清政府被迫大批向外派遣留学生。留学的目的地主要有两个:一是欧洲和美国,一是日本。起初欧美留学生数目遥遥领先,但由于各种原因,留日学生迅速增加,日本成为海外华人反对清政府组织的主要根据地,以及中国新政治、科技、文化思想的主要策源地。

      有清一代,“民主”一词很少出现在中国的报刊时论里,而在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却日益得到普及。当时不仅立宪派避免使用“民主”一词,就连革命派也几乎从不用“民主”来表达他们的政治理想。邹容在《革命军》中激烈地提倡西方民主体制,主张推翻满清皇室,并高呼“中华共和国万岁”,但全书中连一个“民主”都找不到。显然,对于邹容来说,“共和”=“democracy” =“republic”。

      在清末的启蒙运动中,中国很多新政治术语都来自日本,尤其是在甲午战争之后更甚。中文本来没有“民权”这个词,而日本在1870年代曾用“民权”翻译“democracy”,自20世纪初才开始全面将其改译为“民主”。孙中山就曾在1905年把“democracy”翻译作“民权主义”。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民权主义”的提法逐渐不再流行,“德谟克拉西”由于晦涩难懂也开始逐渐被摈弃(1924-1926年还曾一度复兴),从此开始了“民治主义”、“平民主义”与“民主主义”之争。“民治主义”的主要支持者是胡适和陈独秀,“平民主义”的支持者有李大钊和毛泽东,而“民主主义” 的支持者有鲁迅和郭沫若等人。在五四运动后,“民治主义”一度占据压倒性优势,“民主主义”却在20年代被打入冷宫,在报刊上甚少露面。自李大钊死后,“平民主义”丧失了主要理论来源,于是便逐渐为人所遗忘了。

      30年代中叶,日本侵华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崛起,突如其来地结束了“民治主义”的黄金时代,各种“大民主”、“小民主”、“阶级民主”纷纷粉墨登场。1940年1月和2月,毛泽东陆续发表《新民主主义论》和《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两篇雄文,彻底结束了“democracy”的翻译之争。其中的种种原委,非局外人所能尽知。

      在明治维新后,日本走上了一条较为健康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对于西方文化的吸收也大大领先于中国。日本与中国基本上可以说是同文同祖,由于文字相同的关系,中国留学生自然而然地把日本人对于西方专业名词的译法带入中国,这也算是鲁迅“拿来主义”的一部分(鲁迅自己也是留日学生,虽然中途辍学)。直接从欧洲语言翻译固然更加接近这些名词的原意,可汉字与欧洲文字相去甚远,导致欧美系留学生经常拿不出统一而合适的翻译方案,从而被日本系留学生占了上风。

      但中国人与日本人对于汉字的理解毕竟有所区别,不加思考地全盘引进固然多快好省,迟早还是要出问题。孔子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善哉斯言!令人“无所错手足”的翻译,笔者至今遇到的何止上千,那完全是一个再洗脑的过程。如果以“约定俗成”为借口,放任这些荒唐的翻译继续大行其道的话,中文恐怕永远也无法成为全球性学术语言,中华文化的未来恐怕也难以乐观。

      在本文结束之前,笔者还想申明一点:我对“Democracy”并无任何好感,也不希望它在中华大地上得到全面实现,本文完全是对语言涵义就事论事的探讨。台港澳 “Democracy”表面上的成功只能增加我对这种制度的厌恶,中国现在需要的是回归传统道德的父母官,而不是整天皮笑肉不笑地满街拜票的演员和小丑。政治家应该有政治家的尊严,民众的权力也应当有所限制。能够让中国在未来局势更稳、经济更富、军事更强、影响更大的政治制度,对我来说就是更好的政治制度。20世纪的中国已经尝试过了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所总结出的六种国家形态中的五种:君主制(最初11年)、僭主制(20年代前后)、寡头制(40年代前后)、暴民制(60-70年代)、democracy(80-90年代的台港澳),都不是很成功,或者说,都不能让我满意。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条道路:贵族制,这也许正是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由于文化背景的关系,中国不可能发展美国那种“富不过三代”的个人创业模式,而更可能向日本的家族产业模式靠拢,这就给贵族制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未来的中国贵族们肯定不会再以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奴隶数目、部曲户数等来衡量自己实力,而将以其私有企业的规模论英雄。至于这条路最终能否走得通,就不是我这个孤陋寡闻的小市民所能预知的了。

      (全文完)

    • 家园 佩服神州兄的渊博。商榷一下:

      神州兄说“DEMOCRACY”“REPUBLIC”两个词的在古代意思一样。

      结论:对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来说,“demokratia” (democracy)就是“res publica”( republic),两者之间的区别等于零!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所总结出的六种国家形态里, kingship(君主制)、aristocracy(贵族制)、tyranny(僭主制)、oligarchy(寡头制)、ochlocracy(暴民制)都不能算是republic。republic只能是,也必须是democracy。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从来没有把DEMOCRACY和REPUBLIC替代使用,说明这两个词含义有区别。

      亚里斯多德反感“DEMOCRACY”政体,认为它和独裁政府一样残暴,会堕落为多数人的暴政,而推崇“REPUBLIC”

      在《政治学》一书中<Politics, Bk III, xi3-5; 1287a; Pgs 263-265.> 亚里斯多德把 republic 定义为一个法治政体

      l"...it is preferable for the law to rule rather than any one of the citizens, and according to this same principle, even if it be better for certain men to govern, they must be appointed as guardians of the laws and in subordination to them;... the law shall govern seems to recommend that God and reason alone shall govern..."

      在同一本《政治学》书中<Politics, Bk V. iv 6; 1305a 30-35; pg 401.> 亚里斯多德把这样描述民主 a democracy puts the people above the law: "men ambitious of office by acting as popular leaders bring things to the point of the people's being sovereign even over the laws."

      如神兄所言,“Republic” 一词由res (thing) and publica (public)组成;它字面基本指“公共事务”,在拉丁语境里和希腊语中“ politea”相似,而不是和DEMO相似, 都指社会和国家问题, 我猜测DEMO可能含一些非褒意的内容,常影射草民。而PUBLIC多中性,指组成社会的不同阶层, 有些区别。

      在现代意义上,DEMOCRACY和REPUBLIC也不一样,比如美国严格讲是个REPUBLIC,而不是DEMOCRACY。参议院里有的州不足一百万人有两个代表如WYOMING,而加州一千多万人口在参院也只有两票。SOME PEOPLE ARE MORE EQUAL THAN THE OTHERS。

      • 家园 在这个问题上,英文和中文的翻译恐怕都靠不住:

        我一直有怀疑,感觉只能看希腊原文,后来查希腊语词典的结果证明我还真猜对了。如我原文所说,希腊语里没有republic,只有democracy,在亚里士多德、甚至任何一个希腊人的著作原文中都不可能有什么res publica。我甚至很怀疑此君懂不懂拉丁语,大约是不懂的,public的含义他自然也不了解(风雨声兄所说的demo就指全体公民,public则还有公开、不搞黑箱操作的意思,所以前者更偏向于理想,后者更偏向于制度,但这个区别并非希腊人所能够了解的)

        在风雨声兄所引的文章里,亚里士多德一会儿说demokratia的好话,一会儿又说其坏话,这个比较复杂,得找希腊语的专家来分析,我这两把刷子可没这个本事。我估计,英文和中文译者大概都是根据语境的不同,将其分译成“democracy”和“republic”了(翻译可不是一件轻松活,想想『道德经』有多少种译法就能理解)。这个问题在很多拉丁语著作中都是常见的,比如在庞培和西塞罗的演说词里(像『论共和国』之类完全可以被翻译为“论民主制度”、“论公务”、“论国家”),这方面我比较清楚。

        在现代意义上,DEMOCRACY和REPUBLIC自然不完全一样。但在美国嘛,其实我看差不多。“加州一千多万人口在参院也只有两票”,但众议院呢?总统选举人数量呢?这应该是一个DEMOCRACY的操作技术问题,有利于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就是好制度嘛!

        关于希腊和拉丁文中的相关问题,还可以写上好多,不过我想自己在大原则上已经讲清楚了,下面再写一点中文历史上的名词翻译变化就收笔为好。

    • 家园 文是好文,颇见功力。献花一支。不过

      今天,民主也好,共和也好,人们对他们含义已经有些约定俗成了。毕竟今天赋予他们的含义是有积极的一面的。所以大家在这里通过探究与溯源,长长见识,娱乐一下就可以了。哈哈

    • 家园 挑刺,挑刺,抬杠,抬杠

      首先说明,神州兄的大作在下佩服的紧。神州兄对民主一词的考证,在下也没什么要补充的了。

      不过,花老乔既然使“激将法”,在下受不住激,只好强词夺理和神州兄抬个杠了。

      神州兄言道:

      [QUOTE]当两个汉语名词(noun,substantive)连用成一词组时,它们之间通常均是前后从属的关系,这是一个极其简单而基础的语法常识。例如:以“主”作后缀的词组有“国主”、“邦主”、“财主”、“地主”、“业主”、“房主”、“车主”、“失主”等等,其涵义无一不是“某某的主人”。同样的,“民主”也必须被解释成为“公民的主人”,除此之外不应再有其它的理解方式,否则就只能在国人头脑中制造混乱。[/QUOTE]

      话是不错,如果“民主”只能解释为“公民的主人”,那么“君主”,“僭主”又作何解释?

      以“民主”是“公民的主人”类推,下面那一条是“君主”的真正解释?

      A. 君王的主人

      B. 君子的主人

      C. 你的主人

      呵呵,抬杠抬杠,

      • 家园 老任这温柔一刀我应该还是能接下的:

        因为本来就没有致人死地的主观愿望嘛

        “君主”:两名词并列以示强调,君即是主;其反意词“奴隶”也是这样的,“奴”和“隶”按道理说都可以解释成动词,但在这里都是并列的近意名词以示强调;当然,这种近似废话的语法在文言文中十分少见,但在白话文中实在太多了,也不是我要攻击的重点。

        “僭主”:“僭”是形容词,修饰后面的名词“主”,表示该国家领导人获取权力的手段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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