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血亲复仇才是王道 -- 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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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再和你讲一个

                          你可以作为外行自认内行的代表。第一严格来说正义这个概念无论在法学还是哲学上都还无定论。第二、陪审团实际作用到底是什么争论很激烈,而在美国的实际推行效果不是你想的那样。

                          法律虽然是社会科学但是也是科学,法律研究中只讲我认为是站不住脚的,需要事实理论的支持的。建议你去听听网上流行过一阵的哈佛大学入学第一讲关于公平和正义的那个视频,然后再来谈公平正义。罗尔斯写了那么厚一本也没到底讲明白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法学界争论到目前还众说纷纭的定义,你一句话就成论据了,实在是没法讨论下去了。

                          我的一个观点,把公平正义挂嘴边的法律人不是专业素质不达标就是忽悠老百姓的。

                          • 家园 这一句花一下

                            “我的一个观点,把公平正义挂嘴边的法律人不是专业素质不达标就是忽悠老百姓的。”

                            看来微薄上的法律人大部分都是忽悠

                            您能不能推荐一下几个靠谱的法律人,外行能看个大概的,书,博客啥的都行

                            顺便问一下您对朱苏力的看法

                            • 家园 正确大部分都是忽悠,我在官方场合也经常忽悠

                              正确,大部分都是忽悠,我在官方场合也经常忽悠,这是政治正确的要求。而且这种忽悠也是群众所要求、所喜爱的,群众爱听“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种话,你要是说相反的话,比如讲讲群氓效应,估计没多少人爱听,被骂是一定的,这种现象在网上更加明显。何况,微博这种媒介本质上就更适合哗众取宠而不适合严肃严谨的讨论问题,更不适合做学问。

                              在现在这个信息社会,只要肯花时间肯用心,法律专业书籍都可以看得懂,就是所谓很专业的,术语很多的大部头,都可以拿起来就看,不懂的地方可以网络上查询,可以图书馆查询,一遍看不懂可以多看几遍。就法律这门学科来说,没有绝对的外行只有绝对的懒汉。社科类门槛低,入门简单,但是要想学的比较好,进而有所建树还是要一些天分和很多努力的。

                              建议先看看法律思想史对法律的产生演变发展有初步的了解,还可以看看教科书,教科书缺乏深度,但是体系比较完整。其实司法考试那几本官方教材对于初学者很合适的,如果耐的住性子的话可以看看。但是绝对不要只停留在教科书层面。

                              其他的书还是先看经典的吧,法律思想史推崇的那些历代大家的书都很值得看,这也是我推荐先看法律思想史的原因。

                              不管书是不是别人翻译的,文章是不是学生写的,客观的说朱苏力是很有才华,但是所有到达一定位置的法律学者都共同的一个问题,就是有了一定地位之后基本上的都不搞学术了,至今没怎么见过例外的,好点的就是学术搞一些但是精力大部分还是放到别的方面,既然精力大部分不在治学,后果就可想而知了。换位思考一下,我在那个地位,那个环境基本上也是无心搞学术,所以我也不会针对个人做什么批评,我不配,我当时就知道自己耐不住那份寂寞因而没选学术这条道路。

                              • 家园 您能否再推荐几个写的书比较容易懂得~

                                看起来轻松的,但是忽悠的不太多的

                                呵呵,毕竟下班了挺累,看看书当放松

                                多谢

                                • 家园 类似于《明朝那些事儿》这样的普法类的书真没看过

                                  “看起来轻松”这个标准因人而异和个人的兴趣、爱好、天分都有关系。法律或者哲学类书籍我觉的除了教科书非常乏味其它的都挺轻松有趣,但是数学类的看一点就烦。还是建议去网上下本《法律思想史》然后按照上面提到的重要著作,找电子书看看,觉的那本吸引自己就看下去。如果都看着都烦那就没办法了,兴趣的问题强求不来。类似于《明朝那些事儿》这样的普法类的书真没看过,所以也没法推荐一本类似的书籍。抱歉了。

                          • 家园 好吧,既然公平公正正义都没有了落脚点,那么法律

                            捍卫的是什么呢?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既然追求的不是什么公平公正正义,那么对李昌奎判处死刑显然是一种报复行为,是个人假借国家司法机关行私人报复之事,明显这种冤冤相报是不可取的,为了和谐社会的稳定,宽恕罪犯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再多说一句:我从来就没有说过自己是内行,更无意冒充内行

                            • 家园 楼主,不用跟所谓专业人士浪费力气了

                              云南高院的重审过两天公布结果,可以检验一下中国的法律还是不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中国的统治阶级到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还是“法学专家”

                              刚看到的,专家自己也不愿意被当枪使,拒绝给这个案子背书

                              @贺卫方:单先生:你的观点我同意,只是提到云南高院副院长引用我的话的时候,应当说明拙文的基本立场,即不宜在依据现行刑法和司法实践必然判死刑的案件作为废除死刑的开端,我批评的不过是某种语言暴戾而已

                            • 家园 随便一本法理学教科书都有比较系统的回答

                              不要老是自己空想,你提出的问题不用多高深的专著和法学理论就能回答,随便一本法理学教科书都有回答。你从论据到逻辑到结论无一处是严谨无毛病的。“为了和谐稳定宽恕罪犯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从古到今,乃至全力支持废除死刑的流派没一个提出过这一论点,我也想不出以什么历史和现实为基础通过什么样的逻辑推理能得出这一观点。

                              喜欢独立思考是好的,但是独立思考不代表可以不去吸取以前优秀的思想精华和思维方法,可以闭门造车躺着空想就可以颠覆经百年建立起来的一个理论体系。

                              至于法律捍卫的是什么,流派很多,不过主流的就那几个,去找本法律思想史看看吧,花不了一天的时间。

                              现在知识的获取很简单很方便的,基础的法律知识的获得不需要多少时间和金钱的投入。不用去图书馆网络上的电子书一堆一堆的,不想看书也可以对不懂的法律名词百度一下。如果一个人连花费一点时间去了解要讨论、要批评的对象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的努力都不想付出,只会空喊口号,只会不停的质问花,这样不但是不尊重别人,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人。

                              你很欣赏陪审团制度,其实近年来法律界包括学术界以及最高院的某些人早就想弄个陪审团制度,口号喊的很好听很普世,其实就是转嫁自己的责任而同时权力和腐败的机会一点不会减少。至于怎么转嫁,很简单的,去找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的规则详细看看,再了解一下我国刑事司法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到底是怎么行事的或者说刑事司法的廉政风险点在那里就一目了然了。陪审团制度在美国的主要作用也是用群众斗群众,转嫁司法机关的责任。

                              西西河的水平越来越差了,现在我也理解大牛为什么都走的差不多的,西西河也沦为天涯那种只会喊口号,拿屁股当脑袋的场所了,唉。

                              • 家园 “以及最高院的某些人早就想弄个陪审团制度”?

                                很好奇最高院那些人想搞,想搞成什么样的陪审团制度。您能给俺提示一下吗?一下就好。

                              • 家园 争论的内容不想多说,但这几句话实在精辟!

                                “喜欢独立思考是好的,但是独立思考不代表可以不去吸取以前优秀的思想精华和思维方法,可以闭门造车躺着空想就可以颠覆经百年建立起来的一个理论体系。

                                如果一个人连花费一点时间去了解要讨论、要批评的对象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的努力都不想付出,只会空喊口号,只会不停的质问花,这样不但是不尊重别人,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人。“

                                ----------------------------------------

                                佩服!

                              • 家园 你书读得太多了

                                在社会主义中国,法律说到底,就是为了使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也就是让人民满意。此案事实清楚,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没什么可以质疑的。而这种看似简单的道理,都是千百年来经历生死考验反复实践所得,从而固化在人民心中的,比几个法学专家纸上谈兵靠谱多了。如果法律有牛顿定律的话,那这些最朴素话就是。

                                • 家园 不是多的问题,是和“乱帮”一样不求甚解!
                                • 家园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天地有口可以说话么?

                                  没什么可以质疑的?从秦汉律到唐律,“杀人罪”从来是细分为几个罪名,给予不同的刑罚,并不是所有“杀人罪”一律处以死刑。这种传统在文学上的体现,就是《水浒传》里的武松杀西门庆和潘金莲。如果“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无可置疑”,武松早被处以死刑了。武松为什么不判死?你这个“无可置疑”,很可以质疑。至少《水浒传》作者不怎么想。

                                  • 家园 苏苏,你不厚道

                                    为泄私愤强奸并杀害姐弟二人的兽李,可以与武松比吗?

                                    如果你认可恶性杀人不必偿命的话,还是我的办法:你写一个声明,今后如果发生有人杀害你或你家人的罪犯一律不能处以死刑,如何?

                                    拿别的无辜生命表现你的假仁假义,很有意思吗?

                                    • 家园 我只是说杀人偿命历来都不是天经地义的

                                      而是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的。你不也说么,武松案和李案不可同日而语么,那就行了撒。

                                      刑法及其修正案规定了某些罪名可以适用死刑,那大家就按照法律来。至于你提议的声明,很不礼貌哦。你喜欢假设,那我也假设你家出现不幸好了。刑法不想合同法的约定先于法定,绕不开的。

                                      至于拿别的无辜生命表现你的假仁假义。我没有杀人,我也没有鼓吹杀人,我倒是说要慎重死刑,就事论事。我就是指出你天经地义说的错误而已,值得你又假设我家出事,又说我拿无辜生命如何。你的前提就是,无辜生命必须用凶手的血来祭奠。对不起,我不同意这个前提,天知道这前提是什么思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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