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 徐纯和事件与母女在派出所“发飙” -- 孟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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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对执法者和其他人构成生命威胁没有死是运气

      执法者在维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情况下的应急反应,只要没有明显的过错,就不应该有任何责任。

      你这个“应该没有杀人意图”说得太轻松,木棒打人头,扔孩子,都是很可能造成死亡和重伤的行为,和他有没有“意图”没有关系,事实比意图更好判段”。只要他事实上正在对他人造成生命威胁,“正当防卫”在这里就成立。

      执法者不是上帝,即便有过充分的训练,也只能要求他们尽量寻找相对合适的解决方案,不是每一个时刻,每一个瞬间都存在完美的解决方案,也不能保证每次在有限的时间内能找到最优方案,只要没有明显的过错,就不应该有责任。

      这和判刑不一样,那是在司法执法机关在完全掌握局势,确保当事人不可能对他人生命造成更多威胁的情况下,仔细斟酌应该给与什么惩罚。

      罪不至死”这个词在这里根本不适应,因为这里不是判罪,而是“正当防卫”过程的结果。 把“喝酒打人”的抓起来枪毙,更是不合理,因为如果不是事情进行时,“正当防卫”也不成立。

      应该说这是个“悲剧”,但是对这个“悲剧”结果,警察没有法律和道德责任。

      结合最近讨论得热闹的“别车”的故事,如果有人强行变道别车,后车没有向左右躲避,而只是减速撞上了前车,哪怕是前车车翻人亡,哪怕是事后证实左右没有车辆完全可以避让,后车应该也是没有什么责任的。 而且,一般提倡的正确的做法也就是,减速而不能让道,因为你没有时间去判断左右是不是有车辆。

      但这并不是说,要把所有强行别车的人都抓起来枪毙。

      通宝推:海峰,
      • 家园 双方拉扯过程不象是执法过程

        执法暴力不是目的,执法的暴力是为了控制,而警察和徐的打斗过程,没看出个环节警察是为了控制徐,而更像是两个人在口角打架。这是警察犯的严重错误。此事中,徐有过错,警察执法行为中的过错才是导致事态升级的最重要因素,当然了,这件事,我不认为警察会认错的。正因为这样,这种事情,还会不断发生,我只是希望警察体系能加强内部培训和控制,完善暴力使用的规范化,但即使这样,警察和民众的和谐也不可能回到前三十年了。即使最终因为官僚体系的努力,执法体系越来越规范,中国的警察最好的下场也就是成为现在的美国警察。对中上层屈膝,对下层凶恶。社会治安会持续恶化,低层冲突会日渐频繁。

        想要安定,努力从为中上层吧,千万不要滑落到当低层人民。

      • 家园 如果威胁了警察的生命并企图夺武器,那么必须击毙,以儆效尤

        要在免煮石油的西方社会,这人都死了好几回了而且估计是全身都是枪眼。

        想想英国的那个疑似恐怖分子,好像是头中13枪。

        在讲一个在美国的事情,一个师兄来美国买车没多久,带着老婆兜风,超速被抓。结果他国内的思维方式本能的从口袋掏烟,结果警察扭住他的胳膊用枪顶住头,按到车前盖上。

      • 家园 那么为啥深圳的母女就没给击毙?

        没人说徐纯和与那对母女扰乱公共秩序做的对。也没人说袭警做的对。问题在于这两个案子的当事人有截然不同的结局。从严重程度上来说,那对母女进了派出所还袭警并打伤多名警察(用高跟鞋打人等于用个锤子在打人,是能打死人的。),情节更为严重。但为啥徐纯和被一枪击毙,而那对母女没事?

        从徐纯和事件的官方视频看,徐几次被警察制服。但有意思的是警察将其制服后却不将其逮捕。此后的对峙过程更像吵架吵红了眼。当时其他警察在干啥?就算没有其他警察,当时还有保安,但保安也没上前协助警察,显然并不认为警察有危险。那么警察拔枪打死徐纯和的必要性不足。

        通宝推:玉垒关2,
        • 家园 其实如果阴谋论,可以推测个惊天阴谋故事出来。

          微博上裸枪质疑过徐纯合的动机。

          另外一个网友质疑过公知可以起庆安副书记的底,却为何没去起李乐彬的底。

          央视此次反映相当迅速。

          此事有公知与“极左”合力公开推墙。个人认为是皇汉充左派。

          种种都令人觉得有人在作局。

          徐李都不排除是棋子,而且李很可能还是知情者。

          这推测恶毒不?

          有一样是真心疑惑的,那就是从流出的相片看,李乐彬面相有戾气。

        • 家园 这种质问没有意义,因为即使在美国,相信也不会是所有袭警的

          嫌疑人都会被警察打死。这里面肯定是有当时的外围情况之不同,警察业务熟悉程度等等很多原因造成了结局的不同。

          另外性别的不同确实会造成结局的不同。平时都能看到的,如果你出入一个陌生小区,细心一点也会发现保安基本上不会拦着女性要查身份证什么的,但是陌生男性往往会被查。

          这其实也是一种心理上的认知,女性不过就是撒泼而已,不具有真正的危险性,但是男性就不同,男性的攻击可能会令对方致命。

          更何况那是在东北,东北男人野起来,估计很多人也都怕的,再说在当时情况下,谁能保证这个人就真的是一个人啊,如果还有兄弟在外面等着呢?

          很多细微的因素都会造成结局的不同。这就像在美国,在德州动枪和在其他州动枪的结果可能就会有很大的不同。

        • 家园 对于庆安击毙事件

          有说在美国的话,徐被击毙可能根本掀不起浪。

          新浪微博上一个注册信息是美国联邦出庭律师的ID的解释很独到。他说美国是人人有枪的社会,警察执法充满危险,没有优势,但对于全美每天大量发生的袭警事件,袭击人都会被一枪毙命?显然不是,橡皮子弹,电击枪,甚至辣椒水催泪弹,都是为了防止过度使用武力造成悲剧,而在中国只有警察才能合法持枪的社会,警察有更多适当选择。

          对此我的看法是,这个解释看起来很美,但实际是不成立的。因为它的前提是一种假设而不是事实,即美国虽然枪支泛滥,但肯定谈不上人人有枪,更谈不上人人出行都配枪。警方如果以“人人有枪”为前提来设定执法尺度,对不持枪或类似纽约这样枪支管理较严格地区的美国人的权利无疑是潜在侵害。所以真正的执法尺度原则其实是以保护警察的人身安全为前提,而不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这听上去很别扭,但事实上警察作为暴力执法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根本性区别就是以暴制暴。如果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怎么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国警察提升武装水平的根本原因与其说是暴恐事件 群体事件对社会安全的危害加剧,不如说是中国警察的自我保护能力在改开已经严重落后于现实治安环境,暴恐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应该讨论的并非徐纯和是否该被击毙,能否射击手脚,而是涉事民警是否走完了开枪需要的相应程序以及民警用枪的相关制度是否完备。因为不论事后如何证明徐纯和罪不该死,但最终的临机裁量权是在当事民警,以此作为秋后算账的理由等于剥夺临机裁量权,鼓励警察对正在进行但又没有实施完毕的侵害行为视而不见,付出的社会综合成本很可能远比徐纯和的一条命要高。至于能不能打手脚,其实一旦开枪,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不要造成误伤,然后就是命中,至于打到哪儿是顾不了的。况且以手枪的准头和威力,即便是近距离要一枪打中心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在此次事件中,民警如果不知道徐纯和摔的是自己的女儿,那么他确有充分理由判断徐对在场公众的安全构成威胁,并在防爆棍、掏枪警告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开枪。但即便民警在此次事件中开枪是正当的,也不意味着不应对警方现行的枪支管理使用制度进行检讨。首先,此次事件中民警是单独出动,并无其他民警和协警协同,这实际上是加大民警的人身风险系数,压低了开枪的门槛。如果规定配枪民警出警必须至少双人一组,那么开枪的必要性和门槛很可能就会降低到公众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其次是即便本次枪击发生在有五个探头的候车室,视频依然不够完整,应该强制性要求配枪出警的民警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全程录像。

          通宝推:独草,海峰,唐家山,李根,
        • 家园 开枪是警察最后的手段

          是否到了必须动用最后手段的地步,当事的执法者只能自己判断,事后由法律仲裁,不由你的观感而定。地铁那事,警察自己觉得还有很多的余地,自然不会动用最后的手段。拿高跟鞋敲人和抢夺警械无视警告近距离攻击持枪民警恐怕程度不一样吧?

          徐的案子,至少从当事人看来,很明显已经没有其他手段了。

          你还得考虑一下,和你可以事后诸葛亮的全面回顾不一样,当事人只有几秒钟决定开不开枪。

          徐只在最开始,被反关节制服过一次,这一次没有上手铐,之后就没机会了。现实不是成龙的电影,两个体力差不多的成年人,面对面搏斗,基本不会有用手铐的机会。在中国,基层执法人员,一般处理普通民事纠纷,不会直接上手铐,调解完了大家也就算了,谁也无法预料到徐不断升级的暴力举动。

          至于保安为啥不去协助,呵呵,且不说保安能否认识到何种程度是有危险,就算你自己设身处地的想,就算警察有生命危险,你是那个保安,你上不上?反正我只是个自私卑微的小市民,从来不敢高尚,假如我是那个保安,真一点危险没有,我或许还去帮帮忙锦上添花;但凡真有危险,我只会躲得远远的,一月几千块,犯不上当活雷锋。当然咯,你肯定比我高尚多了。

          但至少说明你这个因为保安不上,所以警察没危险的逻辑关系根本不成立。

          • 家园 那人民被暴力执法至死的最后手段又是什么?
            • 家园 家属申诉或造反,看活着的人觉得那种成本负担得起。

              但警察是专政工具,政治课早就讲过的。与警察对抗时就要想到自己被镇压的可能大于被挽救。

            • 家园 首先,徐这个个案上,你的指责毫无道理。

              其次,如果你认为国家暴力机关已经普遍性无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广泛的暴力执法致人死命了。

              那么,你拥有造反的权力。

              自古以来,人民反抗统治工具的最后手段都是造反。

              • 家园 警察开枪也个案

                问题就是个案,而不是群体!群体警察的开枪权相对会被约束,反而是个案会导致矛盾激化!向对个案,警察可以开枪,面对个案,人民可以对警察做什么?

                就在昨天(修改一下,记错了,是前天,那个视频我在微信上看到的,也转发了,但我不敢评论,只是转化,为什么不敢评论,大家知道的),我所在的地方(国内)发生了一起警察喝酒殴打他人的事件,两个人完全不敢还手和躲开,周围村民围着阻挡,还不停殴打。请问这种情况下,人民如何应对。有人偷拍的录像长达近十分钟。

                事后一人多处骨折,昏迷,进了ICU,另一人多发性软组织挫伤,事后警方的通报是,双方冲突,一人轻伤。然后发表图片证明警察也被打了,图片是一胖胖的警察坐在办公桌前,鼻子上贴了个膏药!

                大家觉得气愤,很多人说,“为什么不还手,打死这两狗日的”。你觉得还手会如何,开枪击毙暴徒?然后给你一个官方剪辑的视频,证明暴徒打了警察,所以开枪击毙活该?

                通宝推:迷途笨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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