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辩证法的争论和疑惑 -- 卓娅和舒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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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记错的话,辩证唯物主义这个词是普列汉诺夫发明的。可以看成是正统马克思主义中关于认识论、本体论的理论。
普列汉诺夫所总结的辩证唯物主义带有明显的笛卡尔主义二元论的色彩,(比如对物质与意识的定义),后来经过俄共理论家的巩固,实际上是僵化了。主要是没有吸收语言学、现象学后来发展的新成果,未能完全脱离形而上学的窠臼。表现就是很多争论实际上是由概念定义的分歧造成的。比如楼主所说的建设与摧毁的关系。还比如长期以来一直扯不清楚的物质与意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这里的一个关键是如何理解“决定”这个词)。
在苏联哲学简明词典里面,过于强调了矛盾的对立面,比如把战争和和平这样的当成了绝对的对立面,而不承认他们的同一性。苏联的许多哲学概念都有形而上的毛病……
这个帖子中建设和摧毁是由一个具体事例的背景的,不是抽象的建设和摧毁……
我不太记得是《精神现象学》还是《小逻辑》了
大致是这样的:
如果把物质放在第一性,意识思维物质,那么物质实际上就是一个完全无规定的概念,是完全抽象的。抽象的是不真的,也就是没有意义的。对意识第一性也可以做出同样的反驳。所以这种二元论是不好的,只是看你首先承认什么了,也是俗话说的屁股在哪儿了
把辨证法区分为唯心的和唯物的是没有意义,黑格尔实际已经提出了,意识和物质的矛盾在实践中得到统一。后来恩格斯又发挥了一下,虽然好像是挂着唯物辩证法的名。再后来,毛的《实践论》可以说是进一步的发展。
对“决定”我是这样理解的,就是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会对社会、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的各种发展的可能性有约束,后者不能超越前者的历史条件的限制。要强调的是,在这里历史条件是具体的,对历史条件的理解不能过于抽像。
那就是,“我们”是谁,要做什么。
《毛泽东选集》的第一句话就是:“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很充分地表现了毛的实践特色。但是如果不明白“我们”是谁,要做什么,就算对其他人的行为模式和利益基础分析得再透彻,也无法回答“怎么办”的问题。
这个帖子是讨论辩证法的,不是学习毛主席的……
学习毛主席见其他帖子……
《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分析》
那篇写的不错~
这其实是个很复杂的哲学史问题,不过我们可以简单地举个例子来谈谈。这个例子就是“和而不同”和“同而不和”的关系。
辩证法(或者说思辨活动)同之前的“经验阶段”(或者说机械运动)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消除差别而保持外在”,而前者是“保持差别于自身之内”。
后者(经验)包括了许多领域,尤其是自然科学(所以又称经验科学)。比方说物理学讨论运动,抽象掉两个物体的大小形状等,将其看作两个质点,然后一个单位对另一个单位的相互外在的作用,就是力,产生的运动叫做位移,等等。在这个例子中,两个物体的差别被消除了(即便考虑了质量或体积也不改变问题性质,不过是抽象的尺度区别,而不管是怎样的尺度,必须是两者共同遵循的尺度,比方说,你考虑一个物体的体积却不考虑另一个物体的体积就有问题了),但两个物体仍旧保持相互外在。用这种方式来理解人类社会,就会产生诸如“社会合力论”这样的后果,也就是把个人或者阶级看作是相互外在的无差别的单位,然后其意志看作是相互的力的作用,于是社会发展就取决于“合力”了。对应你的问题,就是“建设”和“摧毁”在某个原则(其实就是所谓“物质运动”)下消除了差别(不过是两种物质运动,就好像上和下不过是两个方向),但却还是两件事。你虽然引用“新宪法里还保留旧宪法的有关条目”,但你知道这个行不通,因为“新旧”仍旧是彼此外在的。
而前者(辩证法)则不同。从经验的角度出发,是无法设想两个不同甚至对立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的,但对于思辨活动来说,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例子也很多,比如对一个人的生命来说,“成长”和“衰亡”看上去对立,但其实是同一个过程。再比如,“自我异化跟自我异化的扬弃走着同一条道路”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差别并没有消失,而是“对立统一”。对应你的例子,“建设”和“摧毁”并不是两件事,不是在时间上先后或者同时的问题,比方说,在中国常见的是,“摧毁”一条路面也是一种“建设”(呵呵,开个玩笑)。
你所引用的河友的问题在于他没有历史地看问题,于是“摧毁”和“建设”就成了两个彼此孤立且外在的东西。打个比方来说,就好比如果你现在问什么是当今社会最大的矛盾?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贫富矛盾”。然而,这就属于机械运动式的看法。贫富两个阶层被看作了相互外在的,但同时又在同一原则(财富数量)下消除了差别,所以,贫穷阶层的原则就是富有阶层的原则,其所谓“矛盾”不过就是“仇富”或者“嫌贫”,穷人的目的不过就是当富人罢了。马克思说:这种有产和无产的对立,如果没有被领会为资本和劳动的原则的对立,就是无关痛痒的对立,就是不够格称为“矛盾”的对立。如果奴隶的目的仅仅在于“翻身作主人”而不是“推翻奴隶制”,那么奴隶的运动就不够格称为“革命”。
在这个意义上来看,能够格称得上矛盾的,就不会是外在的对立。事实上,“摧毁”本身就是一种“建设”,它是原则性的“革命”,否则就不过是将一堆东西搬进来将另一堆东西搬出去那样的“机械运动”。
楼下有位河友对于矛盾的解说很不错,我想你也看到了吧。
反义词并不就直接构成矛盾,说得很好啊。两个相互外在的东西,一个黑的,一个白的,就这么静止地放在一起又构成什么矛盾呢?但若同一个东西(比如种族制度),它既要是“黑”的,又要是“白”的,矛盾就来了。呵呵。
因此,这种运动,更应当被看作是历史,而显然不是机械运动了。:)
实际上应该说是形式逻辑,不仅是自然学科或者说经验学科,还包含数学这样的抽象学科。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运用形式逻辑,试图构建出一个形式逻辑体系。但一个完备的形式逻辑体系是不可能存在的,罗素用他毕生的努力证明了这一点,后来被称为哥德尔不完备定理。而辨证法,或说辨证逻辑,正是辨证地超越了形式逻辑,从“消除差别而保持外在”到“保持差别于自身之内”。
说辨证逻辑是比形式逻辑为高的,他包含了形式逻辑。在我们运用辨证法时,总是要运用形式逻辑的推理的。从因果关系上看,形式逻辑只承认先因后果,辨证逻辑承认因果同时或说互为因果。
现在的西方时代实际上是形式逻辑的时代,形式逻辑在科学领域大方奇彩。但形式逻辑自身的局限也就是科学的局限。
中国的朴素辨证法是不包含形式逻辑的的辩证法,所以不能真正称之为辨证法。中国古代文明是个早熟的文明,因为没有经历形式逻辑大发展的时代,中国需要也正在补上这一课。而西方却需要克服对形式逻辑的偶像崇拜,走向辨证逻辑
也就是“经验阶段”和“概念阶段”,所以加了引号。前者只知道经验的无限,而不知道概念的无限,因而“经验阶段”上所构建的普遍的法则都缺乏内在巩固的根据。例如原子论并不包含无限,无论其数量和组合不过是有限的集合,因而“存在”在一开始(巴门尼德)那里被看作是有限的。只有至少在思辨活动的基础上才能把握无限或者普遍。
此外,我只是说“尤其是自然科学”,并没有说“仅仅是自然科学”。
不过话说回来,数学的性质如何呢?数的确抽象,但仍旧是“抽象的感性”,在黑格尔看来,是最贫乏的规定,是依旧属于“多”而没有成为“一”的规定,因而是尚未达到概念的思想,就这个意义来说,数的性质依旧归于经验阶段。
而数学则是根据数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不是说一加一就是数学,而是有了数这个原则作基础才是数学。比方说有人认为中国古代有的是算术,而不是数学,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正因为如此,数学同其他自然学科一样,都分享数的原则。区别仅在于(理论)数学是数的原则的直接展开(因而具有了某种“临界”的性质,很容易被直接当作概念来对待),而其他自然学科则是这个原则在不同领域的运用。倘若一门社会学科也以数的原则为基础,那么它也可以一样毫无困难地被纳入“经验阶段”之中(例如当代经济学其实就是某种“数学”)。海德格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学不过是广义物理学。
至于逻辑,这就说到关键处了。马克思说:“逻辑学是精神的货币。”正如数的原则在经验世界中得到贯彻一样,逻辑原则在精神世界中得到贯彻。因此,当我说“经验阶段”时,主要是考虑到为辩证法留有余地,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是思辨逻辑意义上的辩证法,在他看来,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将真理变成了一个过程,但这个过程不过是某种既定原则的自身展开罢了,并没有发展也没有历史。当马克思诉诸感性活动的时候,他的观点看上去就很像是某种“经验主义”了(例如某些前苏联理论家就将其直接同霍布斯相提并论),马克思甚至自己都直接用“经验”甚至“实证”这样的词来描述自己的观点。但这显然是有问题的。马克思是黑格尔之后的马克思,而非仅仅退回到之前。为了在这篇简短的答复中提示这一点,为马克思的辩证法留下余地,所以才使用了黑格尔的这个说法。否则,那种将马克思的社会学说读成“社会合力论”或者“经济决定论”的论调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了。
说“中国的朴素辨证法是不包含形式逻辑的”,我很能明白这话所要表达的意思,就和上面提到的“没有数学”这个说法很相近了。而这恰恰是为什么黑格尔将孔子同智者(原初的经验阶段)相提并论的缘故。然而,中华传统思想可一点也不“朴素”,只有像黑格尔那样以思辨逻辑为判决尺度的情况下,才会得出“朴素”乃至“粗糙”、“初级”这样的评价。
话题太大,说不完的。。。多多指正了。:)
谈不完,也不好谈
比如“概念”这个词,黑格尔对这个词的使用和一般人通俗用法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在回复帖子的时候一般是把它作为通俗用法来用,即使是在谈黑的哲学。你在这个帖子里用的概念就是黑格尔意义下的了。
有限和无限也是黑的哲学里的一对核心词,令人深受启发。
这句深以为然,这可能也是黑为什么会有历史唯心主义的来源,只顾自身展开了,呵呵
哎,“经济决定论”啊,我们现在的处境就部分受此之苦
我是根本不能同意黑对中国古典哲学的评价的,黑在这里显示了他的西方人的自大
我对“朴素辨证法”的评价是从逻辑的观点出发的。但“朴素辨证法”本身的发展达到了很高的水准,这点是西方所没有过的。所以才有了关于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那段议论。中国需要补形式逻辑这一课,把他融入“朴素辨证法”中,达到新的辩证法。而西方则需要进展到辨证的阶段并发展之。到底谁会更快了?我相信中国,呵呵
另外,我没看过海德格尔的书,呵呵。
以后多交流
“我们不仅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破坏旧世界,必然同时建设了一个不同于旧世界的“世界”;建设新世界,必然破坏掉不在新世界中存在的东西。这是哲学上的。
毛讲话,破坏和建设的提法,是互文见义的说法。
虽然同意,也有同感,可是,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看到的,你2009就看到了,还说的这么清楚,佩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