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闲聊,为啥小区业主自管创业没人鼓励?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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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说到底您没明白业主自管不是业主自己干...

您还是仔细看看我的文章,咱们再讨论好吗?

自管小区DIY(20):业主成立自管公司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556750

家园 呵呵,你吵赢了我,吵不赢困难。

我提的这些,如果您认为都不存在或者都能解决,那恭喜,当我没说。只当给大家添点聊资好了。

我始终认为,你提的这个业主自管的设想很乌托邦,业主,毕竟搞业委会搞威权搞了五年了,我觉得困难,业主,包括自己的想法,都不会按照你的设想走的。

我们看效果吧,做好了也能给大家参考参考。

家园 不是你觉得如何就如何的

真出了事,要看法官如何说。放狗搜一下“电梯事故 物业”就能知道。厂商肯定跑不了,但物业,也绝对不是扔给厂商就行的。

不要给我断章取义,没意义。真出了事,事主当然不会只告物业,会把厂商,物业一起告的,而且物业多半逃不了责任。大的物业公司,有足够的法律资源去事先做准备事后应诉。退一万步,就算真赔,也赔的起。而只负责一个小区的物业,有多少容灾能力呢?

我们的做法就如同上面说的,第一找相对正规的物业,第二相应的保险,责任都事先说清楚,也考虑最坏情况。例如如果真有业主坐电梯摔死了,分各种情况,下来谁该做什么,都先说清楚。

还是那句话,我说这些不是贬低你的努力,更多的是希望你不要承担自己承担不了的责任。你说服我没用,说服自己更没用,关键是说服现实。

家园 是啊,真要是除了事,大不了就是自管公司关门...

自管公司不就是话自己的物业费为自己服务。赔不了就关门,也是有限责任。

家园 明白了,我不跟您辩了。各说各话吧。随您便。
家园 说句不好听的

只要是业主测算出来的物业费,按此实际操作,哪怕物业费100%的收上来,这钱也必然不够花。

不信等着瞧。

家园 刚开头肯定是各种问题一大堆,但不能指望鼓励

真有生命力,那自然也不怕政府不鼓励。事实上正相反,很多产业倒是从政府、外资的各种打压下在夹缝里顽强成长起来的。——就连咱们这个国家不也是在打压下站起来的么。

这个业主自管涉及到城市社区自治,是进步的,在社会管理、经济、文娱等很多领域都能填补体制空白。但是发展得怎么样,政府不方便动手,只是观察,对此的调查研究也有一些。事关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中国政府一向谨慎,要其明确作结论什么形式的业主自管好、值得鼓励,暂时还到不了那个阶段。

得待第一批人闯过,成功和失败的经验都比较充足后,大概的结论就会由政府居民商家打工者等社会各方面达成共识,那时候鼓励措施才会出台。总之,你若想干这个,就是开创者,得面对比后继者多得多的困难。

家园 要是有人给我这么尽心回帖,我会非常感激
家园 绝对够用,我们是打了50%的余量的。

跟你没必要打口水仗了。我不再回复了。你自便。

家园 没有其他经营收入,物业费仅够开工资吃饭

这是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当前的实际情况。

不是要跟你打口水仗,只是提醒一下,事情不是你想得这么简单。

当真你们降价20%还能打50%的余量出来,而且光靠物业费收入就够管好小区,不用搞其他多种经营,那这物业管理行业可真是暴利中的暴利了。

而事实上呢?钱是一点一点抠出来的。

在一个小区考察过,物管员告诉我的情况是,他们在社区的小会所里引进一个足球游戏桌,都是经过反复测算讨论,每天能有几个人来玩,算好大约2年能回本,才买来,而实际情况是真的2年刚好回本了。真有您想得那么厚的利,至于吗?

听到不同意见就当吵架,就这种心态,您还是别涉足服务行业的好。

家园 只要是公司,就得有法人,就是出了事被绳之以法的人

如果你认为“有限责任”就真的有限了,大不了解散,那你也确实把中国的法律现实理想化了。如果真出了大官司,法官怎么着也得找个理由让你有限不了。

我能体谅你被物业折腾的痛苦,但因此就把自管理想化了,不是办法。说真的,按您这脾气,刚开始做肯定都被周围的人捧着,跟革命领袖似的,但真要有什么责任,想想有多少人会跟您一起担当,想想吧。

自管我帮不上忙,但要是说走常规渠道,成立业委会,慢慢跟物业开发商磨,办法也是有的,呵呵。咱们也是当年三环堵过车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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