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茗谈(126):庖丁解牛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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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人一票的民主,就是个买卖。

两个候选人,一个承诺建立一个更好的社会,另一个承诺一当选就发钱,你选谁?

家园 小声说一句,林肯 愿意也不是解放黑奴

人家是为了维护合众国不分裂,解放黑奴,那是搂草打兔子。

家园 五十年前是自由世界一方自称是混合经济
家园 现在分配不公

七十年代的邵氏,做武行的有一百五十元一天,做主角的才九十元一天,连狄龙当年也都做武行不演戏。

家园 回你最后一贴

在论坛上,最不能改变的是人的屁股,但问题是可以谈谈的。至于智商什么的,你也别往心里去,反正我不会再提了,但不能保证别的朋友说出来,毕竟是皇帝的新衣么。

谈到我国对财产权的保护,你可以去翻翻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都对私有产权的保护的规定,但确实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个过时的名词,感谢度娘,我为你找了这么一段。

在讲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有人经常举几个例子,比方说,英国的一个穷人,有一个四面通风的破屋子,却骄傲地说:“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还有一个例子说,德国一位国王要扩大庭园,见一个农民的磨坊碍眼,要把磨坊拆掉。农民告国王侵犯私人财产,结果法院判农民获胜,国王无权拆农民的磨坊。这两个例子经常被人用来描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且一说起来显得理直气壮,酣畅淋漓。但是,在我看来,这种理解有点愚昧。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是在欧洲王权时代产生的,由于那个年代,欧洲王权几乎没有任何约束,无法无天,因此,贵族阶层便与王权达成交换条件,贵族认可“君权神授”的合法性,王权则接受贵族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请注意,在这个交换条件中,双方都是借助“神”的名义,事实上,谁能被“神”保佑,完全是权力者自己说了算。

到了资本主义革命时期,新生的资本家阶层和市民阶层,接过了封建贵族曾经用来对付国王的手段,也公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颁布的《人权宣言》,是欧洲封建社会以后,首次写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条款的文件。不同的是,在此之前,1776年美国发表《独立宣言》时,起草人杰弗逊特地删去了“天赋人权”中关于财产的描述。法国《人权宣言》发表后,杰弗逊向法国有关人士建议,取消“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款。结果,1793年,法国《宪法》公布时,里面果然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文。

直到今天,美国《宪法》中,也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条款,甚至没有专门的“私有财产”条款。当今世界西方国家中,《宪法》里面保留“神圣不可侵犯”的,大概只有英国、意大利和原先的西德(德国统一后是否还保留这一条,还没有查)等少数几个国家。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1950年的《欧洲人权公约》都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

你讲到资本外逃,有一点你不能否认,中国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资本净流入国,这对于你的所谓“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中国的缺失而感到遗憾是不是个讽刺呢。再者,这些外逃的资本中,有多大比例是黑钱呢?要知道,没有钱在中国更能生钱了。既然是黑钱,大概所有国家都可以神圣的去侵犯了。

再说资本的安全性,不是哪个国家颁布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就能保证资本的安全。连强大如欧盟,科索沃枪声一响,欧元就投降;更不用说,金融海啸中的东南亚小国了,连你口中完美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香港,也是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大陆一力承当和保护下来的。

至于香港的双重国籍问题,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存在。具体的你去豆娘吧。

最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词不禁让我向往去自由民主的印度坐上时速六十公里的火车欣赏着轨道两边私有神圣的棚户区。

家园 大宪章时还是封建社会早期,当然不会是财产私有制。

大宪章时还是封建社会早期,相当于商朝的程度。自然经济,当然不会是私有制。

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就是通过货币进行商品买卖交换,只有私有制,东西分你的我的他的,才会有交换。

从另一方面说,只要是市场经济了,无论嘴上强不强调,就肯定是财产私有制。

家园 花这个!

共党是流血革命上的台,不假,但这不是原罪,是功劳,是相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的功劳。民国的历史,绝非果粉和当年离开大陆的富贾望族的后代所极力粉饰的那么美好,那是一个大多数人都极度绝望,贫富极度悬殊,秩序极度败坏的时代。共党只是顺势而为,做了它该做的事情而已。永远站在大多数人一边,永远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非少数人利益,这是共党取得胜利的关键,也是共党至今不倒的关键。

家园 香港问题本来就不是问题!

香港人是最势利和小市民气的。对他们来说,就是见高就捧,见低就使劲地踩。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比他们好,还要好很多,他们就会点头哈腰的跑过来捧。

问题是大陆这边,为了脸面,证明自己跟西方一样有执政能力,使劲宠着香港,让他们凌驾于大陆人民之上,更促使了香港人踩大陆人的理由和气势。大陆十几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能证明TG的执政能力,需要香港台湾几个酸文人的赞美来证明TG的优秀?主席台不把屁股做正,不认清这个事实,不对自己的信念,制度和目标有自信,而是为了迎合港台的所谓优雅绅士的贵族气质和赢得这些酸文人的表扬忙碌,那港台就会成为问题,而且问题会越来越大。不仅港台,整个国家都会有问题。

通宝推:王腾,南人北相,辣椒,
家园 求证据。

在中英外交部互换的7封信函中,此事基本明确为:10年届满,只要香港人同意,无须中央批准,即可自动转入普选。

家园 先花后宝。

土共如果还纠结于姓资姓社的问题,中国就不会有今天。

家园 不用证据

这种信函不可能存在,起码中国外交部就不可能发这种信函亦不会认同这种提议的。

想想看,这一句 「无须中央批准」 ,土工里有谁会这么脑残去接纳 ?香港主权这个问题在土工方面没有妥协余地的,普选「无须中央批准」就是把土工踢出香港权力核心,土工能接受 ?别说什么 「无须中央批准,即可自动转入普选」这种百份百的港独运作,连驻军问题,黄华丶耿飙说错话也给邓小平当众大骂胡说八道。

周南的回忆录说了邓小平大骂黄丶耿两人的来龙去脉,借此可以推断出什么「无须中央批准」这条款绝无可能过得了邓这一关 :

对驻军这个问题,小平同志的态度是十分坚定的。1984年4月,他在审阅外交部《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就香港问题会谈方案的请示》报告时,就在关于驻军问题的一条下亲批:“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我们在会场上跟英方斗争的时候,当中出了一个纰漏。大概是1983年5月,香港一些传媒派了一些女孩子来当记者。这些女孩子很难缠,有的还是奉命来摸底的。

有的领导没有参加香港问题的谈判,不太熟悉情况。人大开会的时候,有个记者就找上一位领导,他不太了解情况。记者问:香港老百姓怕驻军,你们中央是不是一定要在香港驻军? 这位领导不经意地回答说:也可以不驻军吧!大概是这个意思的话。第二天,香港各大报纸头版头条报道:中国的某某领导人讲香港不必驻军,是中国政府的意见。

正好那时候小平同志接见香港代表团。谈话之前,可以允许记者进来照相。那天会前已经把这件事报告给小平,小平同志很生气。记者在退场的时候,小平说:哎!你们回来!回来!等一等!我还有话讲,你们出去给我发一条消息,就说某某,某某讲这个是胡说八道。香港怎么能不驻军呢?驻军是主权的体现嘛。为什么中国不能在香港驻军?英国可以驻军,我们恢复了主权反而不能在自己的领土上驻军,天下有这个道理吗?驻军起码是主权的象征吧,连这点权力都没有,那还叫什么恢复行使主权哪?必须要驻军!小平同志震怒了。

第二天清早我一上班,伊文思大使就来电话了,说奉政府之命紧急约见。他到了外交部,当时说话很紧张。因为小平同志生气了,他奉政府之命来谈这个事。伊文思说,听说昨天邓主任在人民大会堂说某某先生胡说八道,英方很关注。伊文思不敢讲出具体人的名字。他说:邓主任的讲话在香港各界引起极大的震动。港英当局还是很怕这个问题,希望你们中国政府慎重考虑,是不是不一定要在香港驻军。

我说:你不要再讲了,我们讲了多次,这是恢复行使主权。国防要中央管,就必须在香港驻军。邓主任已经发了脾气,你还讲什么!他说:我是奉政府之命来表示这个态度。我说:你回去就说中国这个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没有谈判的余地!他就灰溜溜地走了,从此不敢再提了。

家园 问题是诱饵已经烂了
家园 还没
家园 我同意香港是给台湾看的样板

但是现在实验算是阶段性的结束了.

大家看到的是一国两制对中央政府来说就是个坑爹的东西, 几百万大爷已经这么乱, 再来两千多万日杂美杂大爷, 这一锅粥可伺候不起.

让香港闹, 意味着一国两制在对台政策里面恐怕要束之高阁而武统正式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上了.

台湾统派代表团这次来, 怕是开始给自己的家族找后路来了, 只是不能明说而以.

家园 你说的正好反了不向奥巴马的干儿子妥协才打赢了冷战

福利让人智商下降,没福利了,就发展了。

减税,不再养又傻又混又一窝一窝下崽儿的,他们就不生了。

宁养警察不养混混,,这是中国现在最成功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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