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我做个投票,认为成都的别车女司机该打或不该打的都来投下票 -- 芷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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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何为强弱

你一而再再而三把男女等同于强弱。这一点根本得不到大家的赞同。我也很难接受一个违章几十次,前后三四次有意无意别车置入于险地的弱者。

姑且先以你的标准,男女是强弱的标准。在这件事,还有几个当事人。男司机的老婆孩子,还有骑电动车的路人。他们对于女司机来说,是强者吗。当女司机这个强者肆无忌惮威胁着他们几个生命时,他们要求男司机这个强者出头,制止女司机用车疯狂施暴,有什么不对吗?

我看你也就是接受不了欠揍的女司机被男司机打了,恼羞成怒,在网上语言暴力发泄吧了。

家园 也说说我的看法。

这个事件里唯一的正面角色,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他出来阻止这场单方面的殴打,其动机我觉得可以很合理的推测为看不惯倚强凌弱。至于他是不是心理盘算过自己足够“真正孔武有力”能够制服失去理智正在疯狂使用暴力的另一个男性,这问题我建议您自己思考。

如果您寻常的发一个帖子,问“男人打女人对不对”,我会很干脆的回答不对,而不是纠结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我猜这楼里大部分男性都会这么回答。我觉得正常的、有良知的人都是反感倚强凌弱的,自然正常的,有良知的男性也是。到了您这成了男性的思路是倚强凌弱,这是偏见,而偏见是产生歧视的原因。

为啥这帖子里大部分男性的口风改了呢?很简单,因为这事不寻常。我听过一个理论,说男性的情感控制是阈值式的,阈值以下怎么都好,一旦超过阈值则会爆发,以我个人经验我觉得有道理。开斗气车的时候,女司机并不因其生理条件处于弱势地位,当男司机已经失去理智之后,再谈生理条件就不太现实了。

而男司机的这个阈值,或者说失去理智的原因是什么?是其个人及家人安全受到威胁,这显然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甚至他有没有责任都可以先不必讨论。楼里这么多男性对您和楼主两位女性不太客气,其实是同一个原因,您二位试图限制男性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行为,这是再一次挑战了这个阈值。所以事情很简单,您暴起了,男同胞们也暴起了,都暴起的情况咱就先别讲理了,冷静冷静再说吧。

另外从这帖子看,我觉得您其实是不太了解男性的,动手前先掂量打不打得过的,那是具有暴力倾向的男性。正常男性选择动手的原因绝不是因为做了可行性评估从而得出使用暴力是最优方案——谁也不傻,这年头什么情况使用暴力能是最优方案?大部分男人选择用拳头解决问题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拳头永远不会背叛自己,是最信得过的解决方案。

家园 最初是因为男人打女人没错但后来是因为剧情逆转

第一段男人打女人的视频出来后,确实因为这是不常见的现象而引发了关注。但随着男司机放出自己的视频,剧情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大家的感受是:我得再去看看第一段视频爽一下。此时由于女司机的霸道和歹毒,其实人们关注的焦点早就从女人挨打挪到了对司机a的不满。至于这个司机a是不是女人,(至少对大多数人而言)有什么关系呢?

你执着于把女人与弱者画等号,那么请你回答,当女司机试图把后车逼向路人的时候,你是不是仍然觉得她是弱者?

你自己说的

这个人该打,我就可以将其暴打吗?

我占了三分理就可以对他人大施淫威吗?

这句话里就压根没有性别的成分。如果按照你的逻辑,一定要加入性别因素,你觉着下面这些的话听着感觉如何?

这个男人不好好开车,女人就可以将其逼向路人吗?

女人占了三分理就可以对男人大施淫威吗?

你在前面说过你有你的主张。没问题。同理,帖子里的其他人也都各有自己的主张,可以吗?因为别人不同意你的主张就有怒气?那么你跟不配合她连续变道就要别车的女司机有什么不同呢?

家园 这个太扯了……真的
家园 你有没有过愤怒到失去理智的时候?
家园 非常同意你的观点

主贴以及楼主之后的帖子基本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绕过事件的主线而在男女问题上拉拉扯扯。这几乎就类似于谈论纳粹集中营大屠杀时,回避种族灭绝的话题却纠缠于使用毒气和枪支消灭犹太人哪个更灭绝人性。

家园 遇到泰森时,男司机的阈值会不会失控?

按你的说法是会,但真的会吗?我很怀疑,因为我看到的不是这样的。

另外,很多人喜欢给男性安排一些特殊的生理功能,比如说男性的情绪有阈值,过了临界点就会失控,所以男性爱动粗是没办法的事;男性的小弟弟也是有阈值的,所以好色和出轨都是正常的……呵呵,这样的理论真的蛮好,真的。

好了,我知道男性的大脑其实并不能管辖自己了,从心理上到生理上。

还有,您这段我没看明白

楼里这么多男性对您和楼主两位女性不太客气,其实是同一个原因,您二位试图限制男性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行为,这是再一次挑战了这个阈值。所以事情很简单,您暴起了,男同胞们也暴起了,都暴起的情况咱就先别讲理了,冷静冷静再说吧。

我怎么就“试图限制男性保护自己和家人”了?我绝对不会限制男性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就开着装了自己和家人的车和别人危险别车,他们喜欢这么干就去干好了,关我啥事?

我只是质疑拳头大是不是就有资格执法,以及为拳头大就有资格执法而欢呼的掌声。我的质疑居然触动了这些男性愤怒的阈值?

明白吗?我质疑的是叫好声。然后我被投了几根草,好在有几块宝均衡,否则我的帖子就被他们干掉了,呵呵。

家园 我觉得关键问题是女司机是不是把自己当女人

首先的问题是女司机自己是不是把自己当女人,然后才能问男人打这个女人应该不应该。

我的意思不是说女人就应该顺从,就应该三从四德之类。但是对成都女司机来说,是自己先抢道别了别人的车,不管有意还是无意,理亏在先。男司机后来别回来当然不对,不过正常人来说,既然自己理亏在先,那别人扳回来也可以理解。只要对方没有继续纠缠,那就各走各的好了。

不过女司机的选择是用更加恶意更加危险的手段去报复对方。本来是自己理亏在先的事情,还要不顾后果的去报复对方,她在这么做的时候就没把自己当成女人或者相对弱势的一方,那被揍就是理所应当了。强者不应该用暴力对待弱者的前提是对方也认可自己是弱者,能够给强者以基本的尊重,或者至少不去故意挑衅强者。

所以我不支持男司机的做法,但是我认为那个女司机就是欠揍。这世界上多少得有点规则,不是因为她是女人就可以不承担任何后果。这个女司机就是欠揍。至于揍她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其实不重要。

家园 要权利确实不能忘记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谈谈权利平等做到了么?

男性批判女性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却罔顾女性并没有得到平等的权利的事实。现在女性看到的是,女性尽了义务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利,男性看到的是女性没有尽义务光要权利了。

那么,我们是不是该把女性有没有得到平等的就业权、晋升权、教育权、财产权等等,一条条捋一捋啊?

家园 龙眼能多说说安省的具体驾考标准么

主要就是在安全驾驶这一块的。

国内缺乏系统性的安全驾驶教育。

家园 您确定您现在没暴起吗?

关于男性是不是欺软怕硬,您拿您自己根本无法查实的经验来论证问题,那就是不让别人说话了,这个问题我只能放弃和您讨论。

我认为情绪的阈值并不是过了就不能控制自己,而是更换一套行为模式,举例而言,我平时胆小怕事不代表我急了不能拼命,这么说您总能理解了吧?至于您下一个言论的内容,我完全没有提到,也看不出和本主题有什么关联,您这就是横生枝节了。不过您既然提了,我倒是可以说两句,至少就我而言,在接受一定刺激的情况下确实控制不了生理反应,我相信所有无器质性问题的男性应该都是这样。如果您把这叫好色我无意辩驳,但是出轨完全是另一个问题,我不同意您的观点。

我觉得您如果坦诚的话,应该会承认您这标黑的结论是您既有的成见,而不是从我的言论里归纳出来的结论。心理问题我说过了,生理问题我觉得女性应该是差不多的,有个名词叫自主神经。

至于下一个问题,我已经说了,双方都不冷静的情况下,不要试图讲道理。您对自己质疑的描述是在“有暴力优势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以及赞同此行为模式”——我对此稍微归纳了一下。而这里多数男性所赞同的是“在家人安全受到直接威胁时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双方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当然就此事例而言,打人的男性确实具有暴力优势,但这里参与讨论的男性我相信没有把暴力优势当成普遍前提的意思。您坚持认为男性只有在具暴力优势的情况下才使用暴力是您的自由——前面说了,我放弃和您讨论这个问题——但您不能把您这个不被男性接受的前提强加到男性头上。而且您似乎一直在刻意回避“家人安全受到直接威胁”这一点,于是双方着眼点共同之处只剩下了“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我不确定您是否无条件的对“使用暴力解决问题”这一行为持否定态度,我能确定的是“在家人安全受到直接威胁时可以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对很多男性来说是个原则性问题。这是我对我那一段的解释。

如文中所说,我能够理解暴起时的情绪异常,您文中的情绪化内容我自作主张过滤了,但是我不认为暴起的状态适合讲理,或者您觉得您没暴起,那又另当别论。

家园 你确定我的暴起是用拳头吗?

在前面的帖子我已经说了,很多人在面对混蛋世界时,会愤怒,但是让愤怒付诸实践,用拳头解决问题,则是另一个问题了。

明白了吗?我愤怒了,但我不会用拳头,我自己说话了,我也让别人说话了,别人不仅说话了,还自由滴给我投草了,显然,按照你的阈值论,我的愤怒是控制在阈值内的。所以我和那个男司机不一样,我也不认为阈值的说法可以否认这个男司机是个混蛋。

而你通篇都在说男性是个多么不能自制的性别,所以巴拉巴拉。我想一定有部分男性也不认同你的说法,他们肯定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大脑不受控制的家伙。

其他的不回复了,因为前文已经写了,不想写车轱辘话。

家园 错误和惩罚是要想对应的

你又那只眼睛看见

如果你认为女的危险驾驶差点导致其他人死亡而可以不被法律惩罚,并且不该被打

你是真糊涂,还是辩论技巧就是这么Low?

而女的危险驾驶,差点致使男司机和路人死亡,如果没被打,甚至连记三分都不可能

这是太懒吧,我稍微网上搜索一下,就查到中国有危险驾驶罪

“两高”联出司法解释以解危险驾驶罪适用难

这是13年的新闻,危险驾驶入邢2年,可见11年就有这罪了。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入刑两年来,对于规范驾驶行为,维护正常交通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行车录像记录的,是否符合危险驾驶自然有相关部门判定。

我的意见一直是响应错误有相应处罚,最多拘役,罚金的就不该受到等效牢狱之灾的惩罚,更不会有‘打的还不够’。。。

家园 那么这个女的被抓了吗?

在中国,确实有危险驾驶罪,但一般都是在出现重大后果会才会判该罪。

你到是找个没有后果的危险驾驶罪案例来(除醉酒)

你看你引用的链接本身就是“危险驾驶适用难”。

家园 有人看果,有人看因

新闻报道着重的只是一个结果,但没有报道出详细原因。

当这位女司机坐在方向盘后面时故意把对方在近距离别向路人时,当对方加速脱离她还高速追上纠缠不休时,相对于路人与对方,她才是持强凌弱者,而且她直到现在也没有表现出她觉得这有丝毫不对,这才是她被打的原因。在这个原因里,只有司机应该负有的责任与义务,而没有男女性别之别。

而你选择性地忽视了她作为强者时的因,仅强调她落败被打后的果去从而倒推其为弱者。要是这个逻辑成立,每一个在战场上杀死的人,即使是战犯,也是弱者。我记得马甲还是故人又或老萨的一个贴子里记载过一个作坊伙计趁日军解除武装在其家祖宗牌位上拉屎之时怒杀之,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日军是弱者么? 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一个犯有战争罪行的侵华日军被疯狗咬死了,就能证明他是弱者?而旁人不能为此叫好,不然就是支持暴力?说倒底,你看到的也不过是你愿意看到的事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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