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本末分章全译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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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本末分章译文109楚灭陈蔡10/16

《定四年经》: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p 1533)(11040003))(109)

《定四年传》:

沈人不会于召陵,晋人使蔡伐之。夏,蔡灭沈。((p 1542)(11040301))(109)

《定四年经》:

楚人围蔡。((p 1533)(11040011))(109)

《定四年传》:

秋,楚为沈故,围蔡。伍员为吴行人以谋楚。((p 1542)(11040302))(110、109)

楚之杀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孙嚭为吴大宰以谋楚。楚自昭王即位,无岁不有吴师,蔡侯因之,以其子乾与其大夫之子为质于吴。((p 1542)(11040303))(110、109)

我的粗译:

这次沈人不来参加召陵的盟会,晋人就让蔡国去问罪。蔡国派公孙姓率一支部队前往,这年夏四月庚辰那天(杨注:庚辰,二十四日。),攻灭沈国,把沈国国君沈子-嘉带回去杀了。

到秋天,因为沈国被攻灭,楚国去围攻了蔡国。

同时,伍员(伍子胥)当上吴国行人,参与对楚国的谋算。九年前楚国杀害郤宛时,伯氏之族逃离楚国。伯州犁的孙子“嚭”(伯嚭)此时成为吴国大宰,也参与了对楚国的谋算。

楚国自从昭王即位以来,每年都有吴军去进攻。这年秋天,借此机会,蔡侯(蔡侯-申,蔡昭公,蔡昭侯)把他另一个儿子“乾”和手下大夫们的另一些儿子送到了吴国为质。

一些补充:

注意,召陵之盟是在夏五月才举行盟誓,则“蔡-公孙姓帅师灭沈”是在盟会过程中完成的。

杜预《注》“楚之杀郤宛也”云:“在昭二十七年。”

杜预《注》“伯氏之族”云:“郤宛党。”

杨伯峻先生注“伯州犁之孙嚭”曰: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伯嚭”作“白喜”,且误以郤宛即伯州犁。

桥案:注意,伯嚭是作为族长带领整个“伯氏之族”逃去吴国的,因此他在吴国的地位也就高于伍员。另外,伍家人出名的能干,终于不被楚国所容,以悲剧收场。

“蔡”——“新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99,北纬32.75(新蔡二高周围,有遗址,省保。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沈”(杨注:沈,国名。传世器有沈子簋,据铭文,知沈子实为周公之曾孙,其父始封于沈,沈子继其父封,然犹秉承其大宗周公,说详《中山大学文史研究所月刊》三卷三期温廷敬《沈子簋订释》。其地在安徽省-阜阳县西北一百二十里之沈丘集,西北距河南省-沈丘旧县治三十里,约在今临泉县,今沈丘县则已移于旧治北之槐店。#沈为楚国之县,或以为即沈国,然沈国-春秋末期犹在,则楚此时不得有其全部土地,或文三年楚伐沈时曾得其部分土地以为楚县,《左传》襄二十四年楚康王时有沈尹寿,昭四年灵王时有沈尹射,五年又有沈尹赤,十九年平王时有沈尹戌,哀十七年惠王时有沈尹朱,而哀十八年另有寝尹,则沈未必即寝丘,尤未必即孙叔-敖之所封。说参李惇《群经识小》及梁履绳《补释》。#沈,县名,即故沈国地,今安徽-临泉县,见文三年《经•注》。#沈,姬姓,故国在今河南-沈丘县东南沈丘城。即安徽-阜阳市西北。又见文三年《经•注》。#阮刻本无“沈”字,今从《校勘记》及金泽文库本增。),推测位置为:东经115.24,北纬33.07(沈丘古城遗址)。

“召陵”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6,北纬33.59(会盟地——召陵镇-傅庄南傅庄遗址)。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至僖二十七,文九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吴”(杨注:吴,姬姓,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之后。《史记》有《吴世家》。孔《疏》引《谱》云:“至寿梦而称王。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吴国自称为“工”(者減钟)、“攻[(又/又/一)攵]”(吴王剑)、“攻吴”(吴王夫差鑑),亦称为“干”,详刘宝楠《愈愚录》卷四《干越》、《墨子•兼爱中》孙诒让《閒诂》及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吴王寿梦之戈》。亦称禺邗,传世有禺邗王壶,即哀十三年黄池之会后所作。吴自称王,彝器如此。《吴语》又称“吴伯”“吴公”,《春秋》则称“吴子”。吴初国于梅里,据高士奇《地名考略》,今江苏省-无锡县东南三十里之梅李乡,旧称泰伯城者是其地。至诸樊始徙于吴,今之苏州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20.11,北纬31.51(阖闾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昭二十八至定十五)。

《定四年传》:

冬,蔡侯、吴子、唐侯伐楚。舍舟于淮汭,自豫章与楚夹汉。左司马戌(xū)谓子常曰:“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还塞大隧、直辕、冥阨。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既谋而行。武城-黑谓子常曰:“吴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战。”史皇谓子常:“楚人恶子而好司马。若司马毁吴舟于淮,塞城口而入,是独克吴也。子必速战!不然,不免。”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三战,子常知不可,欲奔。史皇曰:“安,求其事;难而逃之,将何所入?子必死之,初罪必尽说。”((p 1542)(11040304))(110、109)

《定五年经》:

夏,归粟于蔡。((p 1549)(11050002))(109)

《定五年传》:

夏,归粟于蔡,以周亟,矜无资。((p 1550)(11050201))(109)

我的粗译:

到这年冬天,蔡侯(蔡侯-申,蔡昭侯,蔡昭公)、吴子(吴王阖庐)、唐侯(唐成公)共同率兵进攻楚国。他们在淮汭放下船只,走旱路沿豫章进军楚国,与楚军隔汉水对峙。

这时,楚国的左司马“戌”(沈尹“戌”)对楚军主帅子常(令尹囊瓦)建议:“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还塞大隧、直辕、冥阨。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大人率部队沿汉水和他们周旋,我去把方城外的部队都动员起来,毁掉他们留在淮汭的船只,再回来堵住“大隧”、“直辕”、“冥阨”,到那时,大人渡过汉水进攻他们,我抄他们的后路,一定能大败他们。)”。

约定好了以后,左司马“戌”就出发了。他一走,子常部下武城-黑就对子常说:“吴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战。(吴军战车是纯用木头做的,我军战车用了皮革,皮革不耐久,我们还是该快点开战。)”,另一部下史皇则告诉子常:“楚人恶子而好司马(戌)。若司马毁吴舟于淮,塞城口而入,是独克吴也。子必速战!不然,不免。(楚人讨厌大人却喜欢司马,要是司马在“淮”毁掉吴人船只,再堵住“城口”打回来,那就是他一个人战胜了吴军。大人一定得赶快开战,不然,肯定没好。)”。

于是,楚军渡过汉水列阵,从小别一直到大别。随后开战。连打三仗,楚军都败了,不断退却。子常知道大事不妙,准备流亡到别的诸侯那儿,史皇就对他说:“安,求其事;难而逃之,将何所入?子必死之,初罪必尽说。(没事儿时候,揽来了这责任,遇到危险,却想逃避,还能逃哪去儿呢?大人一定得死在这儿,那前边罪过就都抵了。)”。

随后,吴军攻入了楚国,下一年,我们定公五年(公元前五〇五年,周敬王十五年,晋定公七年,楚昭王十一年,蔡昭公十四年,吴阖庐十年),夏天,吴军还占据着楚国,出征的蔡军也仍滞留在外,我们给蔡国运去了些谷子,为他们救急,我们是同情他们断粮了。

一些补充:

后来史皇战死,子常还是逃走,流亡去了郑国。

杨伯峻先生注“蔡侯、吴子、唐侯伐楚”曰:

杜《注》:“唐侯不书,兵属于吴、蔡。”盖唐国小力弱,邲之战,唐惠侯从楚,亦不书。

杨伯峻先生注“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还塞大隧、直辕、冥阨。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曰: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云:“遂使孙武、伍胥、白喜伐楚。子胥阴令宣言于楚曰:‘楚用子期为将,吾即待而杀之;子常用兵,吾即去之。’”子期即公子结,此次抗吴,未尝为将帅。足见子胥畏之,而知囊瓦之无能也。沈尹戌此一战略,足操胜算,而囊瓦败之。

杨伯峻先生注“吴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战”曰:

用木用革盖指战车而言。吴车无饰,纯以木为之。楚车以革漫之,须加胶筋。用革者滑易而固,然不耐雨湿,胶革解散,反不如徒木之无患,故曰不可久。说详姚鼐《补注》。

这里提到了战车是用木还是用革,对于探讨战车的制作用材有一定意义。《左传》中没提到过“木车”,提到“革车”的则有三处:《闵二年传》: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p 0273)(04021001)),《昭八年传》:秋,大蒐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p 1302)(10080401)),《哀十一年传》:王卒助之,大败齐师,获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革车八百乘,甲首三千,以献于公。((p 1663)(12110302))。玩其文意,都以“革车”为好车,且都是指的战车。结合此处的叙述,“革车”与“木车”在用于作战的功能上似无本质区别。我猜测是在舆底和车栏某些部位用材上有所差异。

下面是皮革编织车栏遗痕(新郑郑王陵车马坑)的图片,出自福成中华《新郑郑王陵车马坑》,记得我还在网上见过皮革编织舆底遗痕的图片,与此类似,但没找到,这里的文和图其实也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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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二十五年传》有:下车七乘,不以兵甲。((p 1100)(09250209)),这个“下车”说不定就是与“革车”相对的“木车”。

杨伯峻先生注“夏,归粟于蔡”曰:

《春秋》例,不书主者,鲁史自不书“鲁”也。杜《注》谓“蔡为楚所围,饥乏,故鲁归之粟也”,甚知《经》旨。《公羊》、《谷梁》两《传》皆谓“诸侯归之”,谬妄不足信。

杨伯峻先生注“夏,归粟于蔡,以周亟”曰:

周即賙,救也,给也。亟,杜《注》:“急也。”此谓救济急难。

桥案:蔡国上年春天去参加召陵之盟,夏天去攻灭沈国,秋天被楚国围攻,冬天又随吴国攻打楚国,军队长期在外滞留,既严重影响耕作,损耗又大,此时“国”中正是青黄不接了。

杨伯峻先生注“矜无资”曰:

矜,怜悯也。资即僖三十三年《传》“脯资餼牵竭矣”之“资”。杜彼《注》云:“资,粮也。”僖四年《传》“共其资粮屝屨其可也”,资粮连文,尤可证。

“唐”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2,北纬31.99(随州-唐镇)。

“淮汭”——“淮”(杨注:杜《注》:“吴乘舟从淮来,过蔡而舍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5,北纬32.41(淮水与汝水交汇处)。

下面是“自豫章与楚夹汉”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其中我标上了两个可能的“豫章”所在。既然是“自豫章与楚夹汉”,则此“豫章”已经离“汉”不远,考虑吴、唐、蔡联军的行军路线很可能要经过“唐”,此“豫章”可在“冥阨”一线(下图中靠西那个),随后则应越“冥阨”经“唐”而至“汉”。如果“豫章”为淮水之与今东淝河交汇处以上部分,则此处的“豫章”或应在淮水之与訾水交汇处(下图中偏东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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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中可见,自“豫章”至“唐”还有可能不经“冥阨”、而大体沿淮水走“负函”、“谢”、“稷”一线,在“稷”南面有一山口或在当时亦可通往“唐”,而且这一路线更合于所谓“自豫章与楚夹汉”。另外,在此次楚人战败、吴人“入郢”之后,来救援楚人的秦军曾在“稷”与楚军会合,邀击回撤的吴方夫槩王,这也是支持此一路线的旁证。如此,则此处的“豫章”或应指淮水之与訾水交汇处(上图中靠东那个“豫章”)以上河段,这样一来,“豫章”与“汉”的距离就更近了。

下面是自“豫章”至“唐”附近一带之GoogleEarth地形图,在图中可见淮水和汉水,我还标上了“负函”、“谢”、“稷”和“冥阨”以及“唐”所在的位置,请按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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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此处的“豫章”我认为是指浉水入淮处(上上图中偏东的那个“豫章”,东经114.5,北纬32.3)以上的淮河。

关于“豫章”和“豫章之汭”所在,我在前面有较系统的讨论,如有兴趣请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豫章与淮-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豫章与淮-下》

“汉”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6,北纬31.2(可能的经“唐”而来“与楚夹汉”的起始点)。

“方城”——“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大隧”(杨注:“冥阨”阮刻本作“寘阨”,今从《释文》、《石经》、宋本。详《校勘记》。杜《注》:“三者,汉东之隘道。”今豫鄂交界三关,东为九里关,即古之大隧;中为武胜关,即直辕;西为平靖关,即冥阨。冥阨有大小石门,凿山通道,极为险隘。冥阨亦曰黽塞。),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2,北纬31.83(黄岘关,水库坝址)。

“直辕”推测位置为:东经114.02,北纬31.62(武胜关)。

“冥阨”推测位置为:东经113.93,北纬31.87(平靖关-大关口)。

“城口”(杜《注》:“城口,三隘道之总名。”),“大隧”、“直辕”、“冥阨”。

“武城”(杨注:杜《注》:“黑,楚-武城大夫。”武城,今河南-信阳市东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2,北纬32.3(信阳市东北扼守“大隧”、“直辕”、“冥阨”三关之处)。

“大别”、“小别”(杨注:洪亮吉云:“大别、小别皆淮南、汉北之山。”大别山,据郑玄《书•禹贡•注》、《汉书•地理志》、京相璠《春秋土地名》,俱谓即今安徽-霍丘县西南九十里之安阳山。今湖北-英山县北有大别山,亦此大别山脉之峰。小别则在今河南-光山县与湖北-黄冈县之间。洪亮吉《卷施阁甲集•释大别》及《汉水•释》言之甚详。汪之昌《青学斋集•小别大别考》谓今湖北-天门县城东南有大别山,土名大月山,其西有二小山,小别当在其中。似二山相距太近,未必确。),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6,北纬31.15(“大别”、“小别”两地相距当甚近,否则不可能“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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