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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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韩寒说独裁者就是该死

        我只有一个问题,谁来扮演上帝?

        薄书记还是韩寒?

        我可不管你是左翼还是右翼,普世还是唱红。

        • 家园 不是别人学历歧视

          实在是,一个高中毕业生的话成天被某些人捧成精英典范榜样语录,有点咯应人的慌

        • 家园 他就是一副独裁的口气。说别人理直气壮,到自己就是不拘小节

          就说他骂百度文库的那篇文字。为了食油,声讨百度说百度的行为时候冷嘲热讽(当然,百度文库做的也不对。),肆意攻击。半路拿出自己从网上免费下载mp3时候,就成一件无所谓的事情了。

          就好比我也看盗版碟,也在百度的MP3里下载音乐一样。但是我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错的,虽然错不大,但是一定不能为我自己的错去寻找正当性,更不能去反过来去侮辱那些为自己版权维权的人。
          看见吧,错不大,还没给自己找正当性。你也要找的出啊!

          我深知作家的困境。大部分作家两三年才写一本书,一本书就赚一两万。这些写作者们可能才年薪一万块啊朋友们,月薪八百啊朋友,没有社保啊朋友,还得交税啊朋友,比你更惨啊朋友,除了几个顶级畅销书作家,中国作家绝大部分都收入微薄,很多网络作家更是一天要写一万字,靠着千字两分钱的下载收入维生,这年头谁他妈还在论分来卖东西啊朋友,你看五千字的新鲜连载只要一毛钱啊朋友,一毛钱,你给叫花子都拿不出手啊朋友,可你免费看掉也就算了,怎么还能指责他们呢朋友。
          合着写歌作曲的个个腰缠万贯,年入百万……

          骂别人结伙抢银行,自己满街的偷钱包。还好意思拿出来显摆。真是不要脸到家了。抢穷人不对,偷富人就心安理得。靠,亏你韩寒也是标称高举普世的独立思考者啊。普世什么时候改为支持穷人的个人利益高于富人的个人利益了?难道普世价值最早是梁山好汉们提出来的?还是普世逗士们都拜李逵做大哥了?

          而且,还每次都抓紧机会显示自己和皿煮JY们站在一起。

          百度赶上了一个正确的年代,因为只有在这个年代里,你可以肆意的对作家音乐家影视工作者侵权,当然,最关键的是百度赶上了一个正确的国家,只有在这个国家里,你对几乎全文化行业侵权了以后还能受到庇护。

          不过,估计是写的出溜了,忘了自己“看盗版碟,也在百度的MP3里下载音乐”的行为恰好也属于“肆意的对作家音乐家影视工作者侵权”。这么看,这个正确的年代也有他韩寒的贡献,同时他本人

          对文化行业侵权了以后也同样能受到庇护!他是想立一块牌坊,就是立歪了!!!

          通宝推:洗心,
        • 家园 那要看谁有扮演上帝的能力

          韩寒说什么,都不影响卡扎菲的命运,关键在于NATO空军的表现。同时也要看卡大佐有多大能耐。无论结果如何,都与韩寒说了什么无关。

      • 家园 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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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恭喜:你意外获得 4 铢钱。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4;铢钱:20。你,乐善:4;铢钱:-28。本帖花:4

      • 家园 最恨这些装逼知识分子!

        最恨这些装逼知识分子!

      • 家园 还无权通宝,必须得花

        哈哈,有力量

      • 家园 李庄当庭要求公布会见录像,检方说没有录像!

        李庄答曰:“我先提5点申请,在此基础上,我才会提出异议。一,《公诉书》列明的8名证人,今天一个都没到庭,我要求证人出庭;二,我要求对龚刚模作司法鉴定;三,我要求调取看守所的录像、录音,让法院判别我到底有没有诱导龚刚模作假证;四,我要求本案延后审理,因为本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件,应等龚刚模的案件有了定论再审我;五,申请异地审理。”

          

            公诉人回答说,证人不愿出庭,无法勉强。李庄则反驳:“法院有权让其出庭。何况龚刚模和马晓军都在警方的控制下。”

          

            公诉人又答:“江北看守所称并未安装录像录音设备。”李庄提高嗓门:“当初把我抓起来的时候不是说有录像为证吗?北京方面收到了重庆警方发过去的明文电报也说有录像为证,我倒要问,到底是谁在做伪证?

        本案跟什么法律原不原教只,没什么关系!跟诸皇子争位才有关系。

        • 家园 李庄同时说自己有录像和录音,但就是不公布,真有牺牲精神

          李庄在法庭上表示:“我在会见龚刚模时,进行了录像和录音,目前存在北京。”

          • 家园 哦?那就是重庆警方不对了,既然李庄有录像,重庆警方理应前

            往北京去大搜查录像嘛,找不找不得到是一回事,至少要去找吧?那么,重庆警方有没有在宣判前走这个手续呢?这么重要的证据不去北京调查,实体正义不要了?

            假如李庄去唆使人家作伪证,还会自己录个像?

            另外,你提出了的假设证人都死光了证言的效力问题,问题是证人还没死光嘛。龚钢模同志在CCTV侃侃而谈,从检方笔录看各位证人跟检察院凌晨5点啊,凌晨2点啊就起床交代了,到了法院就

            [QUOTE]2日上午的李庄案二审庭审中,作为证人出庭的龚刚模向法庭称:“我头晕,我不想作证,我想回看守所。”

            法庭经评议后决定,尊重龚的意见,允许其退庭。关于其他相关问题将在庭审结束后,由法院向龚证实。

            凌晨2点就不头晕了?

            如此为黑社会老大的身体着想,这算程序正义吧?真么不坚持实体正义了呢?

            如果你再展开看庭审,会发现坚持程序正义其实是检方

            比如说李庄要求公开录像,检方说没有。

            辩护方说

            中央电视台采访龚刚模的录像证明,李庄没有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刑讯逼供的供述

            检方说

            中央电视台采访龚刚模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收集刑事诉讼证据的主体资格;

            本院对被告人李庄的辩护人举示的证据及公诉机关的质证意见评判如下:

            其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依法收集。录像作为视听资料虽然是法定的证据形式之一,但媒体从业人员不具备收集刑事诉讼证据的主体资格,因此,中央电视台采访龚刚模的录像不具备刑事诉讼证据资格。

            辩护方说

            龚刚模的讯问笔录及龚刚模案件中陈涛、向爱华、张孟军的讯问笔录证明,龚刚模在李庄介入案件前就有被樊奇杭、李明航敲诈的供述;

            检方说:陈涛、向爱华、张孟军的讯问笔录与本案无关;

            总之,最后结果就是,黑社会老大死刑免了,这就是各位追求出来的实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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