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0:郑寤生——量力而行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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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0:郑寤生——量力而行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隐元年传》(p 0010)(01010401))(002)。

    这一段我们都很熟悉,庄公是郑庄公,“名曰寤生”,是周王室支系,所以也属于“姬”那个“姓”;他的“氏”应该是“郑”,“庄”则是他的谥号。

    如上,这位郑寤生一生下来就不得他妈妈武姜(姜氏)喜欢,后来虽然已经三十五岁,当了二十二年国君,可妈妈还是想让他弟弟共叔段(大叔,或者应该称郑段)也当上国君。于是就有了“郑伯克段于鄢”:

    武姜(姜氏)为大叔(段)要到了与“郑”大小差不多的城邑“京”,大叔(段)自己又抢了好几个城邑,还不满足,就计划勾结武姜(姜氏)偷袭“郑”。可郑寤生早就看透了他,就等着他动手。公元前七二二年(鲁隐公元年,周平王四十九年,郑庄公二十二年),大叔其实还没动手,只是准备动手,郑寤生就出兵把他给灭了,郑段只好流亡去了卫国。郑寤生和他妈妈姜氏(武姜)也彻底翻脸,幸亏有颍考叔,编出“黄泉相见”的戏码,为此事抹上了一层喜剧色彩。

    郑国其实和一般的诸侯并不是同类,在我看来,郑国是“男”,是直属于周王室的附庸,而不是独立的“侯”或“伯”,当然后来这两类诸侯的区别逐渐消失,但周王朝也同时逐步消失了。

    因为直属于周王室,春秋初期的郑国国君才会在周王朝任职,而且和周王室那些人有非常多的交集,就有了下面郑国和周王室的种种纠葛。

    关于“男”与“侯”与“伯”的区别,我在别处有系统些的讨论,如您感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公侯伯子男-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公侯伯子男-下》

    此时,由于郑寤生正担任周王朝执政的卿士,所以能指挥周王室的部队,报复收留了大叔(共叔段)儿子公孙滑的卫国。可周平王已经烦了,见郑寤生假公济私,指挥周王室的部队为自己打仗,平王就想拉另外一家贵族虢国来担任卿士,分郑庄公的权。庄公听到风声,前去质问,平王矢口否认,还搞出了互换质子的花样,让广大贵族阶层看了笑话,批评他们:“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平王很快就在公元前七二〇年(鲁隐公三年,周平王五十一年,郑庄公二十四年,齐僖公十一年)去世,周王室再度筹划,仍打算引入虢国国君担任卿士并执掌周王朝的政权。得知此消息,郑庄公为泄愤,派自家的卿祭足率兵去周家田地里抢收麦子和谷子,进一步惹怒了周桓王。即使三年后郑庄公首次去朝见,桓王仍没有消气。

    以后,郑国就设法加强与齐国的关系,郑庄公亲自前往齐国跟前的“石门”与齐僖公盟会,还在那一带济水的河滩上翻了车。五年后,郑庄公又推动齐僖公朝见周桓王,为自己的盟友造势。

    不过,因为听说郑国即将失势,另一些诸侯马上落井下石,在公元前七一九年(鲁隐公四年,周桓王元年,郑庄公二十五年,齐僖公十二年,宋殇公元年,陈桓公二十六年,蔡宣公三十一年,卫桓公十六年),以宋国为首,宋、陈、蔡、卫四国的部队两次进攻郑国,也抢收了郑国的谷子,就此揭开了九年混战的序幕。

    混战中,公元前七一八年(鲁隐公五年,周桓王二年,郑庄公二十六年,晋鄂侯六年,齐僖公十三年,宋殇公二年,卫宣公元年),郑庄公还派兵帮助晋国的曲沃庄伯攻打晋鄂侯,把鄂侯赶跑了。随后,卫国拉燕国(南燕)来攻打郑国,却被郑人打败,郑庄公的两个儿子郑忽(世子忽,大子忽,曼伯,后来的郑昭公)和郑突(子元,后来的郑厉公)也在此次战斗中展露头角。

    凭着积威,这两年郑庄公还能指挥得动一部分周王室的部队,甚至带他们去攻打宋国。宋国则借机派兵包围郑国在自家跟前的“长葛”,并于下一年,公元前七一七年(鲁隐公六年,周桓王三年,郑庄公二十七年,宋殇公三年,陈桓公二十八年,卫宣公二年,齐僖公十四年),拿下“长葛”。同时郑庄公则抓住对方诸侯之中比较弱的陈国猛攻,占了不少便宜。

    再下一年,公元前七一六年(鲁隐公七年,周桓王四年,郑庄公二十八年,宋殇公四年,陈桓公二十九年),宋国、陈国和郑国讲和了,郑庄公还答应陈侯(陈桓公)把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公子忽(郑忽,世子忽,大子忽,曼伯?后来的郑昭公),陈国从此退出了和郑国的战斗。

    又过一年,公元前七一五年(鲁隐公八年,周桓王五年,郑庄公二十九年,宋殇公五年,陈桓公三十年,卫宣公四年,齐僖公十六年),因为在和几家诸侯的战斗中得到经验教训,郑庄公就谋划着用自家在鲁国附近的飞地“祊”,交换在自家附近的“许田”,后来又打下另外两座城邑“郜”和“防”送给鲁国,还送了玉璧。

    郑庄公这是认识到自家以后很难再借到周王室的光,而且将来与那些诸侯之间的战斗会越来越残酷,那些遥远的飞地无法防守,迟早会丢掉,不如现在换得些利益。另外,郑庄公已经看上了许国的田地,现在拿下靠近许国的“许田”,正好可以让下一步的进攻更加方便。

    到这年夏天,虢国国君虢公-忌父终于当上了周王朝执政的卿士,郑庄公则成为左卿士,而当时周王朝是尚右的。

    到下一年,公元前七一四年(鲁隐公九年,周桓王六年,郑庄公三十年,宋殇公六年,齐僖公十七年),郑庄公又借口宋殇公不朝见周桓王,以桓王名义进攻宋国。鲁隐公也在此时背离宋国倒向郑国。这年冬天,郑庄公在“防”会见盟友齐僖公,策划还要去进攻宋国。但不久后,北戎来侵扰郑国,郑庄公采纳了儿子公子突(郑突,子元,后来的郑厉公)的计策,设下埋伏,诱敌深入,“大败戎师”。

    转过年来,公元前七一三年(鲁隐公十年,周桓王七年,郑庄公三十一年,宋殇公七年,蔡桓侯二年,卫宣公六年,齐僖公十八年),春王正月,郑庄公就和齐僖公以及鲁隐公在“中丘”会面,举行盟誓,并约定了进攻宋国的日期,到这年夏六月,三家联军去进攻宋国,在“菅”击败宋国部队,随即攻克宋国的“郜”和“防”,郑庄公就把这两座城邑送给鲁国,作为交换“许田”的筹码。

    到这年秋七月,趁着郑国的部队还没回来,宋国又联合卫国攻入郑国。然后召来蔡国部队,一起去攻打郑国的“戴”。这年八月,三家的部队攻进“戴”,还没来得及离开,就被赶来的郑国部队围住,因为蔡人不满意宋、卫两家在攻打“郑”的时候没叫上自己,三家不团结,被郑国部队抓住机会,轻易就打下了“戴”,三家部队全军覆没。到这年九月,郑人攻入宋国。随后,郑国部队又去帮助齐国部队攻入齐国附近的郕国,当然也是以周桓王的名义。

    下一年,公元前七一二年(鲁隐公十一年,周桓王八年,郑庄公三十二年,宋殇公八年,卫宣公七年,齐僖公十九年),七月,郑庄公又拉齐国和鲁国部队一起进攻许国。攻城时,上次在“黄泉相见”一事中替郑庄公出了主意的颍考叔很勇猛,举着郑伯之旗“蝥弧”率先登城,却被嫉妒他的郑国大夫公孙阏(子都)从后面射了一箭, 尽管郑国部队终于打下许国,但颍考叔却死了。

    不过郑庄公认为目前吞并许国时机还不成熟,于是“量力而行之”,仅让自家大夫公孙获带兵与许大夫百里奉许叔共同居住于许国城中。但在庄公去世若干年后,许国受郑国威逼,终于受不了,只好央求楚国把自己迁往楚国的地盘,郑庄公的夙愿得以实现,许国变成“旧许”,其土地被郑国收入囊中。

    可对颍考叔一事的处理,郑庄公却没了魄力,因为宠爱子都(公孙阏),他未能帮颍考叔报仇,只是下令手下一起诅咒杀害颍考叔的凶手,当时的贵族们都认为他这么做“既无德政,又无威刑”,不靠谱。

    周桓王见郑庄公越来越不受自己控制,就把原来属于“郑”的“邬、刘、蒍、邘之田”收了回去,换给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这苏忿生是周武王的司寇,而此时的这些城邑不太受周王室控制,所以周桓王是用实际不属于自己的田地换走了郑人靠近王城的好地,于是当时的贵族都明白周桓王算是再也挽不回郑国的心了。

    周桓王收走的那些田地其实郑国也很难控制,当周王室与郑国关系良好时,自然可以顺利得到这些田地的收益,但一旦两家闹翻,人家也可以学郑国,到临近收获时抢先下手,把谷物收走。不过我猜测,郑国一直在用这些田地的收益贿赂某些周王室部队,以便指挥他们出动为自家效力,所以这些田地被收走以后再不见周王室的部队为郑国出征。

    这一年还有南边的息国和郑国闹了意见,他们的国君息侯带兵来进攻郑国,被郑庄公打得大败而回。当时的贵族们都认为息侯“不度德,不量力”,息国也就长不了了。到这年冬十月,郑庄公又指挥虢国的部队进攻宋国,“大败宋师”,宋国都不好意思向各家诸侯通报此次失败。而郑庄公能指挥得动虢国的部队,也出乎我意料,反映他在周王朝任职积攒下的人脉十分丰厚,大概也因为跟着他总能打胜仗吧。

    再下一年,公元前七一一年(鲁桓公元年,周桓王九年,郑庄公三十三年),郑国终于和鲁国完成了用飞地“祊”交换郑国南面“许田”的交易,除了已经交割给鲁国的“祊”和“郜”、“防”,还搭上玉璧。两家的国君为此举行了盟誓,郑重其事,郑庄公是生怕鲁国反悔啊。

    下面是用“祊”交换“许田”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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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下一年,公元前七一〇年(鲁桓公二年,周桓王十年,郑庄公三十四年,齐僖公二十一年,陈桓公三十五年,宋殇公十年,蔡桓侯五年,楚武王三十一年),趁宋国内乱,郑庄公联合齐僖公、陈桓公、蔡桓侯和鲁桓公,把流亡在自己这里的公子冯送入宋国当国君,扶持了弑君的大宰华父-督执政,也就彻底解决了与宋国的战争。

    随后,郑庄公敏锐地发现南方的楚国正在崛起,判断其将对华夏诸侯构成威胁,所以和那边的蔡桓侯在“邓”那里盟会,商议如何对付楚国。

    三年后,公元前七〇七年(鲁桓公五年,周桓王十三年,郑庄公三十七年,蔡桓侯八年,卫宣公十二年,陈桓公三十八年),郑庄公和齐僖公一起去算计小国纪国,但纪人已经有防备,他们白忙了。

    郑庄公一直在想方设法扩大自家的疆域,这也是郑国一贯的传统,他们就是靠算计别的小国起家的。

    到这年秋天,周桓王纠集了蔡人、卫人和陈人找郑庄公算账,他亲自指挥中军,两位新的卿士虢公-林父和周公-黑肩分别指挥右军和左军,蔡人和卫人归右军指挥,陈人归左军指挥。

    郑国方面,子元(郑突,后来的郑厉公)建议在左翼和右翼各结出一个方阵,分别对付蔡人、卫人,以及陈人。他还建议先冲击陈人,冲垮了他们,蔡人和卫人也会逃走,然后集中兵力对付“王卒”,展开“鱼丽之陈”,让战车轮番上前向对方射箭。郑庄公采纳了他的建议。

    在“繻葛”开战那天,郑庄公下令左、右两个方阵的指挥官:“旝动而鼓!(看到我这里挥动大旗就立即擂鼓!)”,蔡人、卫人以及陈人的部队都被打垮,“王卒”的阵形也乱了,于是郑国的部队一齐展开“鱼丽之陈”向他们射箭,郑国的大夫祝聃射中了周桓王的肩膀,“王卒大败”,但部队没有垮掉。这一战似乎是“王卒”在《左传》中最后一次现身,离开郑庄公,以后周王室的武力就再也不值一提了。

    祝聃建议追击“王卒”,但郑庄公认为应该适可而止,到这天晚上,他还派出郑国的卿祭足去慰问了周桓王及其左右。我感觉,这也是郑庄公一贯懂得“量力而行”的一个显例。

    一年后,公元前七〇六年(鲁桓公六年,周桓王十四年,郑庄公三十八年,齐僖公二十五年),“北戎”进攻了齐国,齐国派人向郑国请求支援,于是郑国的大子忽(郑忽,世子忽,曼伯,后来的郑昭公)领兵救齐。这年六月,“大败戎师”,斩获了他们两位将领大良和少良,以及三百个甲士的首级,献给齐国。

    当时前往救齐的诸侯不止一家,齐人要去慰劳他们,就请也是来救援的鲁国大夫排个先后顺序,鲁人按周王朝那里的排位给出顺序,也就把郑人放到靠后的地方(这也是“郑”是“男”、不属于一般诸侯的一个佐证),可郑忽(郑国的大子忽)觉得自己这回功劳很大,生了气。

    下一年,公元前七〇五年(鲁桓公七年,周桓王十五年,郑庄公三十九年,齐僖公二十六年,卫宣公十四年),夏天,被周桓王换给郑国的“盟”和“向”那两个城邑先是要求和郑人讲和,接着又后悔,结果到这年秋天,郑人、齐人和卫人一起来进攻,周桓王趁机把“盟”和“向”那里的“民”迁去了自家属地“郏”,不留给郑庄公。

    三年后,公元前七〇二年(鲁桓公十年,周桓王十八年,郑庄公四十二年,齐僖公二十九年,卫宣公十七年),因为上次排先后顺序被鲁人轻视,郑庄公替自己儿子郑忽(世子忽,大子忽,曼伯?后来的郑昭公)找场子,去进攻鲁国,齐僖公拉了卫宣公来为郑庄助阵。

    下一年,公元前七〇一年(鲁桓公十一年,周桓王十九年,郑庄公四十三年,齐僖公三十年,卫宣公十八年,宋庄公九年),夏五月癸未那天(杨注:癸未,七日。),郑伯-寤生(郑庄公)就去世了。他在位已经四十三年,享年五十六岁,也算长寿了。

    郑庄公死后,他亲自选定的卿、祭封人仲-足(祭足)竟被宋人设计抓去,背叛了郑庄公的大子郑忽(世子忽,大子忽,曼伯,后来的郑昭公),转而拥立也被宋人设计抓去的郑突(子元,后来的郑厉公),结果此后六年郑庄公这两个出色的儿子郑忽和郑突为君位进行了激烈争斗。

    先是郑忽被郑突赶走,后来郑忽又打回来,郑突逃到“栎”据城反叛,接着郑忽被郑庄公留给自己的另一个卿高渠弥杀死。但郑突也没能回到“郑”,高渠弥立郑庄另外的儿子子亹为国君,很快子亹被齐人杀了,郑人又立另一个郑庄儿子子仪为国君。同时,郑突仍然占据着“栎”,郑国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直到公元前六八〇年(鲁庄公十四年,周僖王二年,郑厉公二十四、子仪十四年,齐桓公六年,楚文王十年,卫惠公二十年,宋桓公二年),郑突(郑厉公)回到“郑”,杀了子仪,坐稳君位,这才算消停了。

    这二十一年的战乱也使郑国从大国变成小国,还搭上了郑庄的三个儿子。加上郑突(子元,后来的郑厉公)流亡在靠近楚国的“栎”时,顾不上警惕南面楚国的崛起,反而要引入楚国的支持,引狼入室。结果以后楚国成为南面的霸主,同时晋国则崛起为北面的霸主,从此郑国夹在晋、楚两大霸主之间,就只有见风使舵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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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02郑伯克段3节、010周郑交质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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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0附:周郑交质4/4

      《桓五年经》: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p 0103)(02050006))(010)

      《桓五年传》:

      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禦之。((p 0104)(02050301))(010)

      我的粗译:

      五年后,我们的桓公五年(公元前七〇七年,周桓王十三年,郑庄公三十七年),“王”(周桓王)拿下郑伯(郑伯-寤生,郑庄公)在周王朝的执政权,郑伯从此不再去朝见。

      到这年秋天,“王”又指挥几家诸侯去进攻郑国,郑伯出兵抵抗。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曰:

      《诗?王风?兔爰序》云:“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構怨连祸,王师伤败。”所谓王师伤败者,盖指此役。春秋一代,天子亲征,只此一役。

      《诗?王风?兔爰》: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尚寐无吪。

      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我生之初尚无造,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

      有兔爰爰,雉离于罿。我生之初尚无庸,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01))。

      从这《诗》看,周王室经此一役,“百罹”、“百忧”、“百凶”联袂而来,一切都不一样了,这也是将帅无能累死三军吧。

      杨伯峻先生注“王夺郑伯政”曰:

      孔《疏》云:“隐三年《传》称‘王贰于虢’,谓欲分政于虢,不复专任郑伯也。及平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即周、郑交恶,未得与之。八年《传》曰,‘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于是始与之政,共郑伯分王政矣。九年《传》曰,‘郑伯为王左卿士’,则虢公为右卿士,与郑伯夹辅王也。此言王夺郑伯政,全夺与虢,不使郑伯复知王政。”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陈”(杨注:陈,国名,妫姓,虞舜之后,故又称虞,见《逸周书?王会篇》,亦犹杞之称夏,宋之称殷或商。今河南省-开封市以东,安徽省-亳县以北,皆其国土。都宛丘,即今河南省-淮阳县治。金文有陈侯鼎、陈子匜等,其字作“敶”。桓公二十三年入春秋,哀公三十五年,即鲁昭公八年,为楚所灭。鲁昭公十三年,惠公复兴。《史记》有《陈世家》。#《礼记?乐记》云:“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礼记?郊特牲》孔《疏》引古《春秋左氏》说,周封黄帝、尧、舜之后谓之三恪。杜《注》以虞、夏、商之后为三恪,孔《疏》为之辩护,恐不合古人传说。#陈国之地今河南-开封市以东,安徽-亳县以北。诗有《宛丘》,陈都宛丘,今河南-淮阳县。#大皞氏旧居陈。僖二十一年《传》云:“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陈为舜后,任、宿诸国始是大皞之后,不过相传大皞居陈而已。),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王城”——“周”——“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桓五年传》:

      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p 0105)(02050302))(010)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p 0105)(02050303))(010)

      我的粗译:

      “王”(周桓王)的直属部队组成中军;卿士虢公-林父指挥右军,手下主要是蔡人和卫人;另一卿士周公-黑肩(周桓公)指挥左军,手下主要是陈人。

      郑国方面,子元(郑突,后来的郑厉公)建议在左右两翼各结成一个方阵,左方阵对抗蔡人和卫人;右方阵对抗陈人。他指出:“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陈国正在动乱,他们的“民”没了斗志。如果我们首先冲击他们,他们一定会逃走。“王卒”见他们逃走,也会不稳。蔡人和卫人顶不住我们,更会早早就逃走。之后我们全军压向“王卒”,就可以打赢。)”,郑庄公(郑伯-寤生)接受了他的建议。

      到开战时,郑国方面由曼伯(郑忽,世子忽,大子忽,后来的郑昭公)指挥右方阵,由祭仲足指挥左方阵,大夫原繁和高渠弥所部在他们“公”的中军,展开鱼丽之阵。车兵在前,徒兵在后,徒兵负责堵口子。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周公-黑肩将左军”曰:

      黑肩,周桓公也,此时代郑伯为卿士。

      杨伯峻先生注“郑-子元请为左拒”曰:

      子元,公子突之字。拒,方形阵势。六朝手写本作“矩”,下同。

      杨伯峻先生注“陈乱”曰:

      是时陈桓公死,国内争杀。

      杨伯峻先生注“王卒顾之”曰:

      顾,今言照料、照顾,王军一面照顾陈之溃兵,同时复与郑战,故必乱其阵容。

      杨伯峻先生注“蔡、卫不枝”曰:

      枝亦可作支,《战国策?西周策》云:“魏不能支。”高诱《注》云:“支,犹拒也。”实则即今之支持、支撑。

      杨伯峻先生注“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曰:

      萃,聚也。集,成也。蔡、卫、陈军皆逃散,可以集中兵力于周王之军,故能成事。

      杨伯峻先生注“曼伯为右拒”曰:

      曼伯,公子忽之字。

      杨伯峻先生注“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曰:

      子元、曼伯、祭仲-足、原繁俱已见隐五年《传》。《史记?秦本纪》云:“郑-高渠眯杀其君昭公。”高渠弥作高渠眯,弥眯通。

      杨伯峻先生注“为鱼丽之陈”曰:

      陈即阵字。《后汉书?盖勋传》云:“勋收余众百余人,为鱼丽之阵。”似此阵法后汉仍有之。

      杨伯峻先生注“先偏后伍”曰:

      杜《注》云:“《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缺漏也。五人为伍,此盖鱼丽陈法。”江永引《周礼?夏官?司右》云:“凡军旅会同,合其车之卒伍而比其乘。”《注》云:“车亦有卒伍。”又引《司马法》云:“二十五乘为偏,百二十五乘为伍。”谓此盖以二十五乘居前,以百二十五乘承其后而弥缝之,若鱼之相丽而进。杜《注》谓五人为伍,恐误。说详《群经补义》。然《司马法》既非春秋战法,杜《注》固难从。即如江说,以百二十五乘而弥二十五乘之缝,于理亦未必合。后代颇多异说,莫衷一是。文献不足征,考古又难为证,姑阙疑可也。

      杨伯峻先生注“伍承弥缝”曰:

      伍之作用在于承偏之隙而弥缝缺漏。

      桥案:这一战我在前面写过,您如有兴趣可以过去看看:《春秋左传注读后11左传中的车战01》。尤其是河友有不少回复,都很精彩。

      “虢”——“上阳”——“焦”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1,北纬34.76(李家窑-虢国故城遗址,虢城的东北隅即是焦城)。

      “虢”——“下阳”推测位置为:东经111.12,北纬34.79(平陆-张村镇-太阳渡村东南,下阳遗址)。

      下面是我推测的鱼丽之陈一种可能形式的示意图,我是读到《孙膑兵法?十阵》中有:“雁行之阵者,所以接射也。”,感觉“雁行”与“鱼丽”很相似,推测鱼丽之陈可能是一种轮番射箭的阵型,才有了下面这张图。图中战车的行进都循顺时针方向,则是因为战车上主要负责射箭的是“车左”,顺时针行进战车的左面正好面对敌阵,便于射箭。另外从本章关于这一战的叙述看,似乎双方并未直接接触,主要还是在互相射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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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五年传》:

      战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从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p 0106)(02050304))(010)

      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p 0106)(02050305))(010)

      我的粗译:

      战斗在“繻葛”展开,郑庄公(郑伯-寤生)向左右两个方阵下令:“旝动而鼓!(我这边挥动大旗你们就立刻擂鼓!)”。两个方阵擂鼓向前之后,蔡国、卫国和陈国的部队都逃走了。“王卒”也开始动摇,郑国的部队一齐向“王卒”发动进攻,“王卒”大败。

      郑国的大夫祝聃射中了“王”(周桓王)的肩膀,但“王”没有失去对部队的控制。祝聃提出追击“王卒”,但他们的“公”(郑伯-寤生,郑庄公)说:“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贵族可不会到处欺负人,又怎会有那个胆子压天子一头呢?只要能自救,社稷不会被毁,就足够了。)”。

      那天晚上,郑伯(郑伯-寤生,郑庄公)派卿祭足(祭仲)去慰问了“王”(周桓王)和他的左右。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旝动而鼓!”曰:

      旝音檜,大将所用军旗,执以为号令者也,通用一绛帛,无画饰。贾逵以旝为发石,一曰飞石,段玉裁《说文注》云:“飞石起于范蠡《兵法》,在《左传》云‘亲受矢石’,恐尚非飞石。”段说是也。故不取此义。

      桥:注意,二拒与中军的距离远至无法以金鼓沟通,但又没有远至用旗号无法沟通。

      杨伯峻先生注“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曰:

      王虽受肩伤,尚能指挥全军。王引之《述闻》谓“亦”为“不”字之误,无据。

      杨伯峻先生注“祝聃请从之”曰:

      从之,谓追逐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曰:

      上亦驾陵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曰:

      多矣,当时习语。成十六年《传》亦云“我若群臣辑睦以事君多矣”。此句犹云国家免于危亡,则足矣。

      “繻葛”——“长葛”(杨注:长葛,郑国邑名,当在今河南省-长葛县治东北二十余里。#繻音须。繻葛即隐公五年之长葛。),推测位置为:东经113.84,北纬34.24(长葛市-老城镇)。

      “祭”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55,北纬34.95(惠济区北近今黄河南岸)。

      ————————————————————

      《桓七年传》:

      夏,盟、向求成于郑,既而背之。((p 0119)(02070201))(010)

      秋,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郏。((p 0119)(02070301))(010)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桓公七年(公元前七〇五年,周桓王十五年,郑庄公三十九年,齐僖公二十六年,卫宣公十四年),夏天,“盟”和“向”向郑国求和,但马上又背叛了郑国。

      这年秋天,郑人、齐人、卫人进攻“盟”和“向”。“王”(周桓王)把“盟”和“向”的“民”迁去了“郏”。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盟、向求成于郑,既而背之”曰:

      据隐十一年《传》,周桓王尝以盟、向等十二邑易郑田,君子谓桓王不能自有,而以与郑,是郑虽名义上受盟、向诸邑,而实未必能有之,郑与盟、向之主必有用兵之事。此盟、向之所以求和于郑。

      杨伯峻先生注“秋,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郏”曰:

      盟、向叛郑,则必亲周。郑以四(三?)国之军伐盟、向,桓王不能抗而救之,则唯有迁其民,而以其地与郑耳。郏音夹,以郏山得名(郏山即北邙山),即郏鄏,又曰王城,今河南省-洛阳市。

      “盟”——“河阳”——“鄄”推测位置为:东经112.64,北纬34.95(孟州槐树乡桑洼村北河阳古城遗址,有保存完好的东周古城遗址和500米长、6米宽、8米高的周代土城墙,古城遗址面积近3000平方米。该墙经专家论证为河南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古老的城墙)。

      “向”——“向阴”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1,北纬34.95(坡头镇-左山村)。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

      周桓王失去了“郑”,“王卒”也没了魂,直属于周王室的“诸侯”之中,有实力者纷纷带着城邑田地离去,好比“虢”,好比“苏”;“郑”并非唯一一个,但却是下场最好的,郑庄公也有一份功劳吧。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0附:周郑交质3/4

      《隐十一年传》:

      王取邬、刘、蒍、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p 0076)(01110501))(010)

      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p 0077)(01110502))(010)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隐公的十一年(公元前七一二年,周桓王八年,郑庄公三十二年),“王”(周桓王)把“郑”的“邬”、“刘”、“蒍”、“邘”之田收走,换给郑人苏忿生之田,在“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

      贵族们就此明白了桓王为什么失去“郑”:办事磊落,是施恩的基础,是规矩的主旨。自己掌握不了的,却拿来送人,人家不再来效力,不是很自然吗?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曰:

      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曰:

      此“是以”与作连词用之“是以”不同。作连词用之“是以”,意义等于故,此“是以”为介宾倒装,犹言以是,因此。是为代词,指下文而言。

      杨伯峻先生注“人之不至,不亦宜乎?”曰:

      杜《注》:“苏氏叛王,十二邑王所不能有,为桓五年从王伐郑张本。”《论语?卫灵公》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恕”,则周桓王以己不能有者与郑庄为失恕道矣。

      “王城”——“周”——“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邬”(杨注:邬音乌。刘邑在今河南省-偃师县南,邬又刘之西南。#据隐十一年《传》,邬为王所取郑邑。#邬在今河南-偃师县南。又见隐十一年《传》并《注》。),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7,北纬34.5(缑氏西南)。

      “刘”(杨注:刘,今河南-偃师县西南,缑氏西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2.76,北纬34.59(偃师-陶家村北,浏、涧汇流处南,刘城,有遗址,近椭圆形城,650米—1200米,三面临河,仅筑南垣。春秋-战国-汉)。

      “蒍”(杨注:蒍音伟。蒍邑当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东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北纬34.85(孟津县东北)。

      “邘”——“盂”(杨注:邘音于。邘邑,今河南省-沁阳县西北有邘台镇,当是古邘城。#邘,据《唐书?宰相世系表》二下为周武王第二子邘叔所封国。今河南省-沁阳县西北二十余里,当即其封地。然王国维以大、小两盂鼎皆出于陕西省-郿县-礼村沟岸间,而大盂鼎铭纪王遣盂就国之事,在成王二十三祀;小盂鼎铭文纪盂伐鬼方献俘受赐之事,在成王二十五祀,则两鼎出土地当为盂之封地,说详《观堂集林?鬼方昆夷玁狁考》,亦可备一说。#盂即隐十一年《传》之邘,今河南-沁阳县西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2,北纬35.18(沁阳县-邘邰村东)。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温”——“苏”(杨注:温,周王畿内之小国,当在今河南省-温县稍南三十里之地。#温,在今河南省-温县西南三十里。会于温,《经》文未书,盖书“盟于瓦屋”可以包括之。#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温即隐公三年“取温之麦”之温,故城在今河南省-温县西稍南三十里。依庄公十九年《传》观之,温于庄公十九年仍为苏氏邑。以金文证之,如敔簋铭云“王赐田于[含攵]五十田,于旱五十田”,则此所谓温田者,亦王田之在温者耳,非以其全邑与郑,故温仍得为苏氏邑。#温为苏氏邑,成十一年《传》云,“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温为苏氏始封邑。故僖十年《经》云“狄灭温,温子奔卫”,而《传》作“苏子奔卫”以邑言之则曰温子,以氏言之则曰苏子,一也。#温,今治西南,湨水所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3,北纬34.91(温县城西16公里处的招贤乡-上苑村北地,温邑故城平面呈方形,东西长400米,南北宽近400米)。

      “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7,北纬35.11(东迁后位置,济源-火车站,原城遗址)。

      “絺”(杨注:絺音痴,今河南省-沁阳县西稍南三十里有故絺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2.80,北纬35.04(焦作-沁阳-贺村城址)。

      “樊”——“阳樊”(杨注:樊,亦名阳樊,今济源县东南约二十里有古阳城,当即其地。#樊皮,周大夫。周宣王有卿士仲山父,封于樊,故《周语上》称之为樊仲山父、樊穆仲,《晋语四》称之为樊仲;樊皮当是其后。樊又为苏忿生之田,桓王又取以与郑,见隐十一年《传》。樊皮保有樊,王与郑之樊田,为樊邑田之一部分。#阳樊即隐十一年《传》苏忿生田之樊,亦曰阳,在今河南省-济源县东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0,北纬35.09(济源西偏南曲阳,即阳樊,曲阳遗址,东西长240米,南北宽210米,占地约5万余平方米)。

      “隰郕”——“隰城”(杨注:隰郕,据王引之《经义述闻》考证,本作“隰成”,即濕城,后人误改为郕。当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隰城即隐十一年《传》之隰郕,当在今河南省-武陟县境。《晋语四》云:“[文公]二年春,公以二军下,次于阳樊。右师取昭叔于温,杀之于隰城。左师迎王于郑。王入于成周,遂定之于郏。),推测位置为:东经113.33,北纬35.02(武陟县北郭乡城子村)。

      “欑茅”——“茅戎”(杨注:欑音鑽(钻)营之鑽。欑茅,今河南省-修武县有大陆村者当即其地。据杜《注》,共十二邑。沈钦韩《地名补注》据《正义》引《括地志》,谓欑茅为二邑,杜预误合为一,则共十三邑。今依杜《注》。#茅戎,杜《注》以为“戎别种”。《水经?河水注》云:“河北对茅城,故茅亭,茅戎邑也。”据《清一统志》,在今山西-平陆县西南。但王夫之《稗疏》则谓今之平陆县为晋地,在黄河之边,是交通要道,不应为华戎所杂处之地;且离成周远,周不宜攻伐。此茅戎所在,当即隐十一年《传》之欑茅,在今河南省-修武县。除此二说外,尚有据《水经?河水注》“历軹关西,迳苗亭”,以茅戎在今济源县西者。平陆之茅津离洛阳二百五十里,修武离洛阳二百十里,唯苗亭离洛阳最近,仅八、九十里,且为周邑,或是此处。至《路史?国名纪》罗苹《注》谓茅戎在陈留,不知陈留于春秋为郑之留邑,且距洛阳三百六十里,既难以得罪周王,东周亦难以越郑伐之。其不可信显然。),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1,北纬35.31(马村区-九里山乡-大陆村遗址)。

      “向”——“向阴”(杨注:向,今河南省-济源县南稍西二十余里有故向城。#向阴,杜无《注》。顾栋高《大事表》谓“即周之向邑”。周之向邑见隐十一年《传》,在今河南省-济源县南。江永《考实》说同。沈钦韩《地名补注》则引《方舆纪要》之向阳水当之。向阳水今已涸,其地今名向阳镇,在今太原市西北。然《传》云“向阴”,不云“向阳”,沈说恐不可信。),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1,北纬34.95(坡头镇-左山村)。

      “盟”——“河阳”——“鄄”(杨注:盟音孟,地在今河南省-孟县南稍西数里。#河阳在今河南省-孟县西三十五里。#鄄,周邑,不详所在。),推测位置为:东经112.64,北纬34.95(孟州槐树乡桑洼村北河阳古城遗址,有保存完好的东周古城遗址和500米长、6米宽、8米高的周代土城墙,古城遗址面积近3000平方米。该墙经专家论证为河南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古老的城墙)。

      “州”(杨注:州,今河南-沁阳东稍南五十里,即温县东北。隐十一年周桓王赐郑,后晋得之。#杜《注》:“州本属温,温,赵氏邑。”然据隐十一年《传》,温、州为二邑,或属晋后,曾并为一县。州在今温县北,温在今温县南,其后又分为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6,北纬35.04(西张计村-州城遗址)。

      “陉”(杨注:陉音形,当在今河南省-沁阳县西北三十里地。),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9,北纬35.2(太行陉口外)。

      “隤”(杨注:隤音颓,地当在今河南省-获嘉县北约二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1,北纬35.32(圪垱坡遗址,安阳城乡-聩城寨村东南1公里处。)。

      “怀”(杨注:怀,地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隰郕之北。#《韩诗外传》三云:“武王伐纣,到于邢丘,更名邢丘曰怀。若如其言,则怀与邢丘为一地而前后异名。但以《传》文考之,恐不然。”《史记?秦本纪》云:“昭襄王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怀。”则怀与邢丘为两地,至战国时犹如此。怀已见隐十一年《传》,在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尚书?禹贡》所谓“覃怀厎绩”者是也。邢丘即今河南省-温县东二十里之平皋故城,怀与邢丘仅相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33,北纬35.08(焦作武陟-怀城故城(春秋-郑邑),武陟县西十一里张村、土城村,地面残存四百余米长的城墙遗迹)。

      下面是王取田于郑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图中偏棕色的地名所标是后来换给“郑”的城邑,都在黄河以北;图中偏紫色的地名所标是原属于“郑”后被收回去的四个城邑,有三个在黄河以南王城周边;而关于“邘”,在《定八年传》中曾提及一个“盂”:“二月己丑,单子伐穀城,刘子伐仪栗。辛卯,单子伐简城,刘子伐盂,以定王室。”((p 1564)(11080201))(125),见《《左传》人物事略29附:子朝作乱11/11》》,杨伯峻先生认为“盂即隐十一年《传》之邘”,但“己丑”和“辛卯”中间只隔了“庚寅”一天,两天之内,刘子先去进攻“仪栗”,然后再去进攻“盂”,两地直线距离将近55千米,中间还隔了条黄河,恐怕很难实现。因此我怀疑这里的“邘”其实应该是“盂”,与《定八年传》中那个“盂”同在黄河以南,与黄河以北的“邘”并非一处,具体位置则无从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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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宝推:尚儒,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0附:周郑交质2/4

      《隐三年经》: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p 0025)(01030006))(010)

      《隐三年传》: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p 0030)(01030601))(010)

      我的粗译:

      还在我们的隐公三年(公元前七二〇年,周平王五十一年,郑庄公二十四年,齐僖公十一年),冬天,齐国和郑国在“石门”盟誓,重申“卢”那次的盟约。冬十有二月庚戌那天(杨注:十二月无庚戌,日有误。),郑伯(郑伯-寤生,郑庄公)之车在济水河滩上翻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曰:

      寻,温也。寻盟,当时常语,即修旧好之义。卢盟在春秋前。

      杨伯峻先生注“郑伯之车偾于济”曰:

      偾,音奋,仆也。杜《注》谓郑伯之车所以倾覆于水,由遇大风之故,《传》记其异。恐臆说。

      “齐”(杨注:齐,国名,姜姓,太公之后,国于营丘,在今山东省-临淄废县(今为临淄镇)稍北八里。临淄-齐城包括大城、小城二部分,总面积三十余平方公里(详《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僖公九年入春秋。春秋后,田氏夺其国,是为田齐。#马宗琏《补注》引《史记?田齐世家?正义》谓檀台在临淄东北一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石门”(杨注:石门,齐地。据《清一统志》,石门在今山东省-长清县西南约七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6.32,北纬36.22(东阿镇-小屯村北)。

      下面是石门的图片,出自《平阴的古迹一一古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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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另两张石门的图片,出自民间考古《【平阴古迹】平阴八景之“石门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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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周首”(杨注:卢盟在春秋前。卢,地名,据《读史方舆纪要》,当在今山东省-长清县西南二十五里。#周首,齐邑,当在今山东省-东阿县东。#卢,高氏采邑,据《方舆纪要》,在今山东-长清县西南。#卢,高氏邑。在今山东-长清县西南,平阴县东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6.65,北纬36.52(长清区-归德镇-国庄村西侧卢城洼,卢国故城遗址亦“周首”)。

      “济”(杨注:济,古四渎之一,今河道已夺。《读史方舆纪要》云:“大清河在长清县西南二十里,自平阴县流入境,又东北入齐河县境,即济水也。郑伯之车偾于济,盖在县界。”#济水为古四渎之一,所谓江、河、淮、济是也。源出河南省-济源县-王屋山。春秋时济水经曹、卫、齐、鲁之界。以僖三十一年《传》证之,济西为曹地,曹?鲁分境之济,当在今山东省-巨野县、寿张县、东平县之间。济水今惟存发源处。#春秋时济水经曹、卫、齐、鲁之界,在齐界者为齐济,在鲁界者为鲁济。盖流经今山东省-巨野县、废寿张县、东平县之间,穿曹-鲁之境者为鲁济,其流在今东阿县以下穿齐、卫之境者,则齐济也。#有济即济水,有为词头,犹有虞、有夏之有,加字以成双音节。),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25,北纬36.2(“郑伯之车偾于济”处,“邿”西南)。

      下面是再贴一遍“鲁济”地图,割自《春秋左传注》初版附《郑宋卫》地图,图中包含了“齐”、“卢”、“石门”以及“郑伯之车偾于济”处,“齐”在图右上角,后三者在图中左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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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八年传》:

      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p 0060)(01080601))(010)

      《隐十年传》:

      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p 0068)(01100301))(009、010)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p 0068)(01100302))(010)

      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p 0069)(01100401))(010)

      《隐十年经》: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p 0067)(01100005))(010)

      《隐十年传》:

      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p 0070)(01100601))(010)

      我的粗译:

      五年后,在我们隐公八年(公元前七一五年,周桓王五年,郑庄公二十九年,齐僖公十六年),八月丙戌那天(杨注:据?经?,七月有庚午,九月又有辛卯,则八月不得再有丙戌。),郑伯(郑伯-寤生,郑庄公)推动齐人(齐侯-禄父,齐僖公)去朝见了“王”(周桓王),这是规矩。

      又过两年,到我们隐公十年(公元前七一三年,周桓王七年,郑庄公三十一年,齐僖公十八年,宋殇公七年,蔡桓侯二年,卫宣公六年),六月戊申那天(杨注:六月无戊申。如是戊午,则为三日。),我们“公”(鲁隐公)和齐侯(齐侯-禄父,齐僖公)、郑伯在“老桃”会见。壬戌那天(杨注:壬戌,七日。),我们“公”在“菅”打败了宋国部队。庚午那天(杨注:庚午,十五日。),郑国部队打进“郜”,辛未(十六日)那天,移交给我们。庚辰那天(杨注:庚辰,二十五日。),郑国部队打进“防”,辛巳(二十六日)那天,移交给我们。

      贵族们都说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这一次可算是有治理的样子了,奉着王命去向不肯朝见的人问罪,却不贪图他们的田地,拿去慰劳“王”的功臣,这才是治理的要务。)”。

      但是蔡人、卫人、郕人却不肯遵行王命加入我们。

      这年冬天,齐人和郑人打进了“郕”,为他们不肯遵行王命问罪。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曰:

      齐人,当亦指齐僖公。《经》、《传》固有称某国君为某人者,其例不鲜。以,介词,表率领,亦表引导。郑庄公为王朝卿士,以他诸侯朝王,故曰礼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曰:

      此非盟会之会,盖羽父已率师先公而行,公后至也。

      杨伯峻先生注“以王命讨不庭”曰:

      庭,动词,朝于朝廷也。《诗?大雅?常武》“徐方来庭”,犹言徐国来朝。不庭即不朝。九年《传》云“宋公不王”,故此云以讨不庭。此不庭为名词,义谓不庭之国,即《诗?大雅?韩奕》之“不庭方”,毛公鼎之“不廷方”。《管子?明法解》云:“废其公法,专听重臣,为此,故群臣皆务其党,重臣而忘其主,趋重臣之门而不庭。故《明法》曰:十至于私人之门,不一至于庭。”则明以不至朝庭解不庭也。“庭”字亦作“宁”,《易?比卦》云“不宁方来”,意即早先不来朝之国今来朝。《易》之“不宁方”又即《周礼?考工记?梓人》、《大戴记?投壶篇》、《白虎通义?乡射篇》、《说文?矢部》“侯”字之“不宁侯”。其祝辞曰“毋若不宁侯,不朝于王所,故伉而射女”,则不庭、不宁之训不朝,尤显然可证。杜预于成十二年“而讨不庭”《注》云:“讨背叛不来在王庭者。”以此解之,则合矣。惠栋、洪亮吉等依旧说谓不庭为不直,非。说详《中国语文》一九六三年第四期《不廷不庭说》。

      杨伯峻先生注“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曰:

      劳,去声,慰劳,犒劳也。“正”即“政”字。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宋,不宜接受此土,故以归鲁。故《传》言以劳王爵,得治政之体。杜《注》未了。

      杨伯峻先生注“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曰:

      去年郑伯以王命告伐宋,曾遍告有关各国,而蔡、卫、郕三国不以师会同伐宋。

      “王城”——“周”——“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鲁”(杨注:鲁国-姬姓,文王子周公-旦之后。周公辅佐周王朝,成王封其子于曲阜,定四年《传》“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是也。龚景瀚谓鲁都一为曲阜,一为奄城,古奄国都也。二城相距仅三里。曲阜在东而稍北,今山东-曲阜县北三里之古城村。奄城在西而稍南,即今曲阜县治。初都曲阜,炀公迁奄城;春秋时又迁曲阜,盖在僖公时。详《澹静斋文钞?鲁都考》。一九七七年曾于鲁都进行勘探发掘,测得鲁都城平面大致呈不规则横长方形,城东西最长处三点七公里,南北最宽处二点七公里,面积约十平方公里。周围有城壕,西北两面城壕利用古洙水河道。(城周长二十三点七里,面积三十九点五平方里,)今日曲阜县县城仅占鲁故城西南角之一小部分。故城城门十一座,东、西、北各三座门,南两座门。鲁宫殿在城中。在东北部城墙下与城内西北、西南部有鲁城以前之居民区,或即商奄遗址。#据《谷梁传》,中城即内城。若然,则此中城即鲁都曲阜之内城。杜《注》以此为鲁国城邑之名,云在“东海-厚丘(各本误作廩丘,今从金泽文库本、南宋小字本正)县西南”,即在今江苏-沭阳县境,为鲁边境所未达。杜《注》不可信。说详江永《考实》。定六年“城中城”与此同。#杜《注》:“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老桃”(杨注:杜《注》:“老桃,宋地。”或云今山东省-济宁市东北有桃聚乡即老桃,则地在鲁、齐境上,恐非。此非盟会之会,盖羽父已率师先公而行,公后至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6.60,北纬35.89(汶上县-军屯乡-南陶村)。

      “宋”——“商丘”(杨注:宋,国名,子姓,成汤之后裔。及周武王灭纣,封其子武庚。武庚企图恢复殷商王室,与管叔、蔡叔联络举兵,而为周公-旦所败,改封纣父帝乙之长子微子启为宋公。或称殷,或称商,皆仍其旧称。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传至穆公七年,即鲁隐公元年。昭公-得之元年,即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止于此年。自昭公传六世,一百七十年,据《史记?宋世家》及《汉书?地理志下》,为齐、魏、楚三国所灭。但吴师道注《战国策》曾疑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则直云“灭于齐”。#阏伯相传为高辛氏之苗裔,详昭元年《传》并《注》。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卷五有《商丘叔簠》,盖以地名为氏。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今河南-商丘市西南有商丘,周三百步,世称阏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菅”(杨注:菅本音姦,地名音关。宋国地名,疑当在今山东省-单县之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13,北纬34.92(单县北刘土城村)。

      “郜”(杨注:郜,在今山东省-城武县东南十八里。#据隐十年、桓二年《经》、《传》,郜已亡于宋,今犹有郜子来朝,《公羊》以为“失地之君也”。然郜灭于隐十年以前,距此已七、八十年,其君纵寿考,亦未必能来。俞樾《俞楼杂纂》卷二十八谓“郜子以耄耋大年来朝兄弟之国”,不知亡国多年之君,《春秋》例不书爵,故不能信。或以为灭而复封,亦无据。沈钦韩《补注》谓郜有二城,高士奇《地名考略》谓桓二年郜大鼎之郜为国,是为北郜城;隐十年鲁取郜之郜为宋邑,是为南郜城。齐召南《公羊注疏考证》且谓郜未尝被灭,宋有郜鼎,安知非郜以赂乎?众说纷纭,皆无确证,录以备考。),推测位置为东经115.87,北纬34.96(成武县-城湖故城)。

      “防”(杨注:防,据《方舆纪要》,在今山东省-金乡县西南六十里。从此鲁有二防邑,此为西防,近齐国者为东防。),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1,北纬34.9(单县北)。

      “蔡”——“上蔡”(杨注: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成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在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钟、蔡侯盘及吴王光鑑等遗物(三种)。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入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齊四年灭于楚。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今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新蔡县”,班固自注:“蔡平公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王先谦《补注》引钱坫云“吴迁昭侯于州来,即下蔡也。”又引吴卓信云:“平侯徙此(新蔡),事不见《经》、《传》,惟见杜氏《释例》。”传世器有蔡子匜,杨树达先生谓为蔡平公所制,详《积微居金文说》卷六。#蔡本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后迁都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今则入吴,因吴师迁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亦曰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卫”——“殷虚”——“朝歌”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郕”——“成”(杨注:“郕”,《公羊》作“盛”,或本亦作“郕”。郕,国名。传世器伯多父簋铭云“成姬多母”,成姬即郕姬。鲍鼎《春秋国名考释》亦云:“泉文‘成’不从邑,郕者,后起之字也。”周原甲骨有“宬叔用”三字,宬叔即成叔,则字又作“宬”。据《管蔡世家》,初受封者成叔武为文王之子,武王与周公之弟。孔《疏》云:“后世无所见,既无世家,不知其君号谥。”一九七五年于陕西-岐山县?董家村发现成伯孙父鬲,或疑郕本封于西周畿内,东迁后改封于山东。《方舆纪要》及顾栋高《大事表》并谓古郕国当在今山东省-汶上县西北二十里,然恐离卫太远。《元和郡县志》十二、《太平寰宇记》十四、《路史?国名记》五、王应麟《诗地理考》六并云东汉-郕阳县为古郕伯国,则郕故城当在今山东-濮县废县治((濮县今已并入范县,移治英桃园))东南(,可信)。或云在鄄城和鄆城之间。),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2,北纬35.52(鄄城县-引马乡)。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0附:周郑交质1/4

      《隐三年经》: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p 0023)(01030001))(010)

      三月庚戌,天王崩。((p 0024)(01030002))(010)

      《隐三年传》: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p 0025)(01030101))(001、010)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隐公三年(公元前七二〇年,周平王五十一年,郑庄公二十四年,卫桓公十五年),春王三月壬戌那天(杨注:壬戌,二十四日。),周平王驾崩了。他们讣告给的日子却是庚戌那天(杨注:庚戌,十二日。),所以《春秋经》也这么写。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曰:

      无《传》。此年亦实建丑,夏正则为正月。己巳为初一,日食必在初一,《经》不书“朔”,后人以为史官失之。至于《公羊》以为食二日,《谷梁》以为食晦,皆不可信。此是建丑之二月,建子应为三月。以今法推算,此公元前七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之日全食。《汉书?五行志》云:“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亦全食之象。“日有食之”,简言之即“日食”。《说文》云:“有,不宜有也。”此言日食非所宜有,故加“有”字,盖前人臆说。日食而作“日有食之”,乃当时习惯。此种习惯语本自西周。《诗?小雅?十月之交》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可以为证。甲骨文记日食则略异,或云“日食”,或云“日[屮/一]? 食”,或云“大食”。“日[屮/一]? 食”即“日有食”。

      下面是记日食甲骨的图片,出自《人类历史上关于日食的最早记录,它被刻在一片甲骨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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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天王崩”曰:

      天王,周平王。春秋之世,周历十二王(王子猛及敬王不计),《春秋》书其崩并书其葬者五王:桓、襄、匡、简、景;书其崩而不书其葬者四王:平、惠、定、灵;其崩及葬皆不书者三王:庄、僖、顷。

      杨伯峻先生注“赴以庚戌,故书之”曰:

      赴,今作“讣”,告丧也。此谓周平王实以三月壬戌日死,而赴告却云庚戌日(十二日),故《春秋经》从讣告,亦书庚戌日。赴告何以将死日误提早十二日,杜《注》云“欲诸侯之速至,故远日以赴”,恐是臆测之辞。襄公二十八年《经》云:“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传》云:“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徵过也。”与此可以互相发明。

      《隐三年传》: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p 0026)(01030301))(010)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谿、沼、沚(zhǐ)之毛,蘋(pín大萍, 田字草)、蘩(fán)、蕰(yùn)藻(zǎo)之菜,筐、筥(jǔ)、锜(qí)、釜之器,潢、汙(wū)、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蘋》,《雅》有《行苇》、《泂(jiǒng)酌》,昭忠信也。”((p 0027)(01030302))(010)

      我的粗译:

      郑武公和郑庄公相继担任周平王卿士。“王”(周平王)想扶持虢家来分权。郑伯(郑伯-寤生,郑庄公)听说后向“王”发牢骚,“王”保证说:“无之(没那事)”。于是周、郑互换了质子。王子狐去“郑”作质子,郑国的公子忽去“周”作质子。

      “王”驾崩后,周人打算把周王室的执政权给虢公(虢公-忌父),这年四月,郑国的卿祭足(祭仲)带兵抢收了王室“温”那里的麦子,这年秋天,又去抢收王室“成周”那里的谷子。“周”和“郑”翻了脸。

      贵族们都说:“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谿、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要不是真心互信,互换质子也没用。要是能互相体谅,遵循规矩,就算没质子,又有谁能挑拨呢?如果光明磊落,无论是溪边、渠旁还是泡子、湿地的野菜,也无论是浮萍、蒿子还是水藻,无论用来盛的是荆筐、竹篮还是青铜的大锅、大釜,也无论配的是从那些坑坑洼洼还是路面沟底弄来的水,都能上呈到鬼神,进献给王公,更别说眼下这些贵族,要是建立了二国之互信,一直按规矩办事,哪用着什么质子?《风》里面有《采繁》、《采蘋》,《雅》里面有《行苇》、《泂酌》,都是表彰忠和信的。)”。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曰:

      《经》书屡见卿士一词,意义不一。《尚书?洪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顾命》“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卿士似泛指在朝之卿大夫,此广义之卿士。《牧誓》言“是以为大夫卿士”,则卿士不包括大夫;此卿士义当同于《诗?小雅?十月之交》“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商颂?长发》“降予卿士,实维阿衡”之“卿士”,此狭义之卿士。杜《注》谓“卿士,王卿之执政者”,盖得之。《左传》凡八用卿士,皆狭义。

      杨伯峻先生注“王贰于虢”曰:

      虢,西虢公,亦仕于王朝。王贰于虢,谓王不专任郑伯,偶亦以政权畀虢公。

      杨伯峻先生于此(王曰:“无之”)注云:

      沈彤《春秋左传小疏》谓“无之,约无怨与贰”,则以“无”为表示禁止之否定副词。但表禁止副词“无”字下承代词“之”字,古文无此语法。“无”当仍为“无有”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故周、郑交质”曰:

      质,人质,以人为抵押品,春秋、战国时多盛行。交,互相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曰:

      王子狐,平王子。公子忽,郑庄公太子。

      杨伯峻先生注“周人将畀虢公政”曰:

      畀,音比去声,予也。杜?注?:“周人遂成平王本意。”

      杨伯峻先生注“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曰:

      四月,夏正之四月,麦已熟。故郑人帅师割取之。赵翼《陔余丛考》卷二所谓“是郑用夏正也”。杜预以为周正之四月,即夏正之二月,麦未熟,郑人故意芟践之,误。祭足,郑国大夫,即隐公元年之祭仲。温,周王畿内之小国,当在今河南省-温县稍南三十里之地。

      杨伯峻先生注“秋,又取成周之禾”曰:

      秋,亦是夏正之秋。成周,《尚书?洛诰?序》所谓“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者是也。其后迁殷之遗民于此。故城在今河南省-洛阳市东约四十里,偃师县西约三十里。禾有两义,一为百谷之通名,一为稷类谷物之专名,此盖第二义。《诗?兔爰?疏》引此作“取成周之粟”,盖孔颖达以粟解禾,非所据本不同。粟亦有两义,凡谷实皆可曰“粟”,通名也。稷实曰“粟”,今曰“小米”,专名也。

      杨伯峻先生注“信不由中”曰:

      人言为信,中同衷。《左传》僖二十八年《传》“今天诱其衷”,杜《注》:“衷,中也。”皆指中心。句意谓言不由衷心,非诚实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要之以礼”曰:

      要音腰,约也。《论语》屡言“约之以礼”,此要亦约束之义。

      杨伯峻先生注“涧、谿、沼、沚之毛”曰:

      涧、谿,皆是山沟水。谿,今作“溪”。沼、沚,皆是池塘之义。凡地所生曰“毛”,详陈立《公羊》宣十二年“锡之不毛之地”《义疏》。

      杨伯峻先生注“蘋、蘩、蕰藻之菜”曰:

      蘋,池塘浅水中小草本植物。蘩,白蒿,菊科多年生草本植物。蕰,聚积也;藻,水中隐花植物;蕰藻,藻草之聚积者。蘋、蘩、蕰藻为三种植物,与下隔句潢、汙、行潦为三种水相对。洪亮吉《左传诂》谓“蕰亦水草之名”,恐误。上文云“涧、谿、沼、沚之毛”,此又云“蘋、蘩、蕰藻之菜”,毛即菜也,所以重复者,上句言其产地之陋,此句言其产物之薄,用意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筐、筥、锜、釜之器”曰:

      筥,音举。筐、筥皆竹器,方者曰筐,圆者曰筥,本以盛饭,此言其用盛蘋藻。锜音奇,釜音辅,同为烹饪之器,有足者曰锜,无足者曰釜。

      杨伯峻先生注“潢、汙、行潦之水”曰:

      潢音黄,汙音乌,皆积水之义。大者曰潢,小者曰汙。行潦,行,道路也,行潦之行,与“行露”“行苇”之行同义;潦音老,雨水谓之潦;行潦乃大雨水之积于道路者。《诗?泂酌》毛氏《传》以行潦为流潦,恐误。

      杨伯峻先生注“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曰:

      荐,进也;羞亦进也,皆进献之义,荐羞亦可连言,《周礼?宰夫》“掌祭祀之戒具与其荐羞”,又《庖人》“与其荐羞之物”,皆其例。

      杨伯峻先生注“《风》有《采繁》、《采蘋》”曰:

      两诗均见《诗经?召南》。

      《诗?召南?采蘩》: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17))。

      《诗?召南?采蘋》: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齊季女。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19))。

      杨伯峻先生注“《雅》有《行苇》、《泂酌》”曰:

      两诗均见《诗经?大雅》。《释文》:“泂音迥。”

      《诗?大雅?生民之什?行苇》:

      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方苞方体,维叶泥泥。

      戚戚兄弟,莫远具尔。或肆之筵,或授之几。

      肆筵设席,授几有缉御。或献或酢,洗爵奠斝。

      醓醢以荐,或燔或炙。嘉肴脾臄,或歌或咢。

      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贤。

      敦弓既句,既挟四鍭。四鍭如树,序宾以不侮。

      曾孙维主,酒醴维醹。酌以大斗,以祈黄耇。

      黄耇台背,以引以翼。寿考维祺,以介景福。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05))。

      《诗?大雅?生民之什?泂酌》: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餴饎。岂弟君子,民之父母。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罍。岂弟君子,民之攸归。

      泂酌彼行潦,挹彼注兹,可以濯溉。岂弟君子,民之攸塈。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17))。

      杨伯峻先生注“昭忠信也”曰:

      昭,明也。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二云:“《左传》用《诗》,苟于义有合,不必尽依本旨。”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虢”——“上阳”——“焦”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1,北纬34.76(李家窑-虢国故城遗址,虢城的东北隅即是焦城)。

      “虢”——“下阳”推测位置为:东经111.12,北纬34.79(平陆-张村镇-太阳渡村东南,下阳遗址)。

      “祭”(杨注:祭仲,郑大夫,即隐公三年之祭足。祭为其食邑,祭邑当即今河南省-中牟县之祭亭,与祭伯之祭在郑州市者为两地。#祭,郑地,当在今河南省-郑州市东北。#祭,《广韵?以为周公第五子所封,余见隐元年《经》“祭伯来”《注》。祭伯(仲)之祭与郑国-祭仲食邑之祭盖为两地,此在今郑州市之东北,祭仲之祭在中牟县。#氾音凡,汜音祀,字本不同,以形近易讹。依杜《注》,字应作“汜”,与僖二十四年《传》之“氾”不同,即《水经》汜水,自《水经》以后,均从巳作汜,其地在今河南旧汜水县(县今已废,在今荥阳县之西北,巩县之东北(,即今汜水公社))。祭在今郑州市北,或云在今中牟县。汜、祭两邑相距较远,晋或先后取得之。《年表》与《晋世家》均只云“取氾”,不书取祭。),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55,北纬34.95(惠济区北近今黄河南岸)。

      “温”——“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3,北纬34.91(温县城西16公里处的招贤乡-上苑村北地,温邑故城平面呈方形,东西长400米,南北宽近400米)。

      “成周”(杨注:成周,《尚书?洛诰?序》所谓“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者是也。其后迁殷之遗民于此。故城在今河南省-洛阳市东约四十里,偃师县西约三十里。#杜《注》:“子朝之乱,其余党多在王城,敬王畏之,徙都成周。成周狭小,故请城之。”),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8,北纬34.69(瀍河两岸)。

      《隐六年传》:

      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p 0051)(01060701))(010)

      《隐八年传》:

      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p 0058)(01080301))(010)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的隐公六年(公元前七一七年,周桓王三年,郑庄公二十七年,晋哀侯元年),郑伯(郑伯-寤生,郑庄公)去了“周”,第一次朝见桓王(周桓王),“王”(周桓王)却不肯礼遇他。周王朝另一位卿士周桓公就劝这位“王”:“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当年我们周王室东迁,全靠着晋国和郑国。现在我们好好对待郑国,让以后的人不会寒心,还怕不够明显,居然不肯礼遇他们?反正郑国是不会再来朝见了。)”。

      又过了两年,到我们隐公八年(公元前七一五年,周桓王五年,郑庄公二十九年),夏天,虢公-忌父才当上“周”的卿士。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曰:

      杜?注?:“桓王即位,周、郑交恶,至是乃朝,故曰始。”何焯《义门读书记》云:“郑既结怨于陈,又惧王之将讨己也,故朝周。”

      关于“王不礼焉”,《郑世家》亦云:“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

      杨伯峻先生注“周桓公言于王曰”云:

      周桓公即桓公十八年之周公黑肩。据《诗?周南?召南?谱》,周公封于鲁,召公封于燕,元子世袭君位,而次子则世守王畿内之采地,在王朝为官,即春秋时之周公、召公。周公最初之采地当在今陕西省-凤翔县境,杜《注》所谓“扶风、雍县东北有周城”者是也。周东迁以后,平王以西都赐秦,周公、召公当别于东都受采地,而存周、召之本名。周公东都采地当今何所,则无所闻。

      杨伯峻先生注“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曰:

      晋、郑焉依,即晋、郑是依,故《国语?周语》及《水经?渭水注》引“焉”字俱作“是”,焉、是均为结构助词,助宾语倒置动词前者。襄三十年《传》云“安定国家,必大焉先”,言必先大也;《吴语》云,“今王播弃黎老,而孩童焉比谋”,言比谋孩童也。《后汉书?任光李忠刘植传?赞》“委蛇还旅,二守焉依”,即袭用此文句法。杜《注》:“周幽王为犬戎所杀,平王东徙,晋文侯、郑武公左右王室,故曰晋、郑焉依也。”

      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二章》:“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盤。褒姒嬖于王,王與伯盤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師,回(圍)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繒)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盤乃滅,周乃亡。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于虢。周亡(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于周,晉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晉人焉始啓于京師,鄭武公亦正東方之諸侯。

      杨伯峻先生注“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曰:

      蔇同暨,及也,至也。

      杨伯峻先生注“况不礼焉?”曰:

      此“焉”字作“之”字用,代词。

      杨伯峻先生注“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曰:

      三年《传》云:“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则虢公之为王卿士,周室有意已久,此时乃实现,故《传》文用“始”字。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引程启生云:“郑伯为左卿士,则虢公右卿士也。郑伯夺政之后,盖周公-黑肩代之,故桓五年伐郑之役,虢公将右军,周公将左军。”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0附:郑伯克段3/3

      《隐元年传》:

      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p 0018)(01011101))(001、013、002)

      《隐二年经》:

      郑人伐卫。((p 0022)(01020009))(002)

      《隐二年传》:

      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p 0023)(01020701))(002)

      我的粗译:

      郑国的共叔(大叔段)之乱后,共叔儿子公孙滑流亡卫国。卫人帮他进攻郑国打下“廪延”。为报复,郑人准备指挥王师和虢师去进攻卫国南部乡野。出兵前,他们向邾国请求派兵助战,邾国国君邾子私下联络我们这里的大夫公子豫。“豫”(公子豫)就向我们“公”(鲁隐公)请求由自己率兵前往,我们“公”没答应,但他硬是去了,还和邾人、郑人在“翼”举行盟誓。《春秋经》上没写此事,是因为此行动并非奉我们“公”指示进行的。

      下一年,我们隐公二年(公元前七二一年,周平王五十年,卫桓公十四年),郑人去进攻了卫国,是就公孙滑造成的破坏前去问罪。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曰:

      郑人能用周王之师及虢师者,时郑庄公为王卿士,西虢公又与郑庄公同仕王朝也。僖二十六年《传》云:“凡师,能左右之曰以。”此用“以”,即谓郑能指挥王师、虢师。

      杨伯峻先生注“邾子使私于公子豫”曰:

      邾子当即邾子-克。私于公子豫,谓向公子豫私人言之。公子豫,鲁大夫。

      杨伯峻先生注“不书,非公命也”曰:

      隐公既不允公子豫之请,则公子豫-翼之盟,必非公命,故《经》文不书。

      杨伯峻先生注“郑人伐卫”曰:

      春秋之初,外国大夫侵伐,称某国人而不书名氏。僖十五年救徐,始书公孙敖及诸侯之大夫,犹未历叙名氏。外国大夫独帅师书名,自文三年晋-阳处父始;外国大夫连兵书名,自宣六年晋-赵盾、卫-孙免始;至鞌之战,然后本国及外国大夫之名历书之。说详张自超《春秋辩义?总论》。《春秋》例:凡行军,有钟鼓曰伐。

      杨伯峻先生注“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曰:

      公孙滑为大叔段子,叔段失败,滑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见隐元年《传》。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卫”——“殷虚”——“朝歌”(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邶、鄘、卫,本三国,所谓三监,三监叛周,周公平定之,后并入于卫,故季札只言卫。邶在今河南-汤阴县东南约三十里。鄘在今河南-新乡市西南约三十里。卫国都城即今河南-淇县,故朝歌。此三国之地本是殷纣王畿。其地域与分合可参陈启源《毛诗稽古篇》卷四及孙诒让《籀[亭-丁+冋]述林》卷一《邶鄘卫考》、卷九《康侯鼎拓本跋》。#朝歌,今河南-淇县。#杜《注》:“《康诰》,《周书》。殷虚,朝歌也。”今河南-淇县治。濬县出土沬司徒[匕/矢/辶]簋铭:“王来伐商邑,(诞)令康叔鄙于卫”,可证殷虚之封。),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9,北纬35.61(淇县-摘星台周围,闵二年——前660,狄入卫)。

      “廪延”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3,北纬35.4(延津北而稍东)。

      “王城”——“周”——“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杨注:京師指洛邑,此时周室都洛邑。京本周祖公刘所居之地名,《诗?大雅?公刘》“笃公刘,于京斯依”是也。其后镐京、洛邑俱亦称京,亦犹绛本晋国所都,其后迁新田,新田亦称绛;王充《论衡?正说篇》所谓“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也。京复称京師者,周人于地名之下往往加師为称,亦犹《召诰》称洛,《洛诰》称洛師。師,金文作[帥-巾]。《小臣单觯》有成[帥-巾],《小臣[言速]簋》有牧[帥-巾],《左传》庄九年亦有堂阜,皆可证。《克钟》有京[帥-巾],当即京師,故知经典古文字作“[帥-巾]”者,汉代经师或读之为師,故有洛師、京師之称。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驳公羊传京師说》。#宣三年《传》王孙满之言曰:“成王定鼎于郏鄏。”据《尚书》,武王亦无经营雒邑之事。成王之营雒邑,先卜其地,则迁鼎恐亦非武王事。一九六二年出土何尊为成王五年器,云:“唯王初迁宅于成周。”又云:“唯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帥-巾+立/(亏-二)]民。”似武王早有迁筑王城意,成王不过秉承父命而行。昭二十八年《传》言:“昔武王克商,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古人常以成王事归武王。雒邑即成周,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南。京相璠云:“郏,山名;鄏,地邑也。”《太平寰宇记》谓邙山即郏山之别名。#郏音夹,以郏山得名(郏山即北邙山),即郏鄏,又曰王城,今河南省-洛阳市。#今河南省-洛阳旧城西部即王城故址。自平王东迁至景王,十一世皆居此。敬王迁成周,王城废。至王赧复居之。详顾栋高《春秋大事表》。#郏鄏即桓七年《传》之郏,周之王城,汉之河南,在今洛阳市。《楚世家?索隐》云:“按《周书》,郏,雒北山名,音甲。(鄏谓田厚鄏,故以名焉。)”#沈钦韩《补注》云:“《续志》:‘河南县东城门名鼎门。’《唐六典》:‘东都城南面三门,中曰定鼎。’韩愈《送郑十校理序》:‘席定鼎门门外。’是古人犹以成王定鼎之事名城门也。”#王城在今洛阳市西北隅。#沈钦韩《补注》云:“周宗言周室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虢”——“上阳”——“焦”(杨注:虢,西虢国,故城在今河南省-陕县境。上《传》“虢叔死焉”(东虢),孔《疏》:“案《传》,燕国有二,则一称北燕;邾国有二,则一称小邾。此虢国有二,而《经》、《传》不言东、西者,于是东虢已灭,故西虢不称西。”#《水经?河水注》引《竹书纪年》云:“十九年,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虢公-丑奔卫。公命瑕公吕甥邑于虢都。”与《左传》有异。王夫之《稗疏》曰:“灭者,必其国也。虢有三,荥泽之虢亭,东虢也;下阳在平陆县-大阳之南,滨河之北,北虢也;陕州之上阳,南虢也。东虢,虢叔所封。南、北二虢皆虢仲地。北虢为其故都,逼近于虞,后或渡河南迁,而宗庙社稷故在下阳。晋后再举伐虢,取南虢耳。”然据《竹书纪年》诸书,晋灭虢,似仅此一举,而《左传》则谓此后虢尚有败戎之役,僖五年晋再举而后全部吞并之。王夫之此说可与前引雷学淇说并观,而较圆通,其所谓“北虢”“南虢”即隐元年《传?注》之“西虢”。《年表》及《晋世家》俱用《左传》。#虢仲、虢叔为王季(即季历)之子,季历为后稷第十三代孙,为昭,则虢仲、虢叔为穆,故云“王季之穆”。据隐元年《传》“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之语,则虢叔为东虢,此被伐之虢为西虢,盖虢仲之后代。一九五七年曾于河南省-陕县-上村岭发现虢国墓葬三,其中一大墓有铜器一百余件,盖皆东虢初期之物,详《上村岭虢国墓地》(《黄河水库报告之三》)。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谓“虢仲之虢乃东虢,其分枝为北虢。西虢,金文出土于凤翔可证。北虢,金文称虢季氏,如虢季子白盘,虢季子组壶,其证也。”若据《水经?河水注》四赵一清说,虢有四,东虢、西虢、南虢、北虢,则不止两虢矣。雷学淇《介菴经说》卷七且言有五虢。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虢叔簠释文》云:“仲后亦有虢叔,见《左》隐元年《传》及《郑语》。叔后又有虢叔,见庄公二十年及二十一年。”又详刘体智《小校经阁金石文字》卷一。#上阳,南虢也,在今河南省-陕县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1,北纬34.76(李家窑-虢国故城遗址,虢城的东北隅即是焦城)。

      “虢”——“下阳”(杨注:“下阳”,《公羊》、《谷梁》作“夏阳”,下、夏同音。下阳,杜《注》云“虢邑”。据《元和郡县志》,在当时陕州-平陆县东二十里。今平陆县县治又已西南移,则当今治东北三十五里。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云:“其实虢之宗庙社稷在下阳,不在上阳。《经》于此年书灭,即谓宗庙已覆,虽有孽余,不可谓国矣。”然此说只能以之解《纪年》,与《左传》所叙显然不合。《水经?河水注》、《路史?国名纪己?注》并引《纪年》云“十九年,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虢公-丑奔卫。公命瑕公吕甥邑于虢都。”《春秋后序》引仅作“晋献公会虞师伐虢,灭下阳”。以“虢公-丑奔卫”(《传》作奔京师)在五年,即晋献公之二十二年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1.12,北纬34.79(平陆-张村镇-太阳渡村东南,下阳遗址)。

      “邾”——“郰”——“訾娄”(杨注:郰,鲁邑,今山东-曲阜县东南约四十余里。#邾,国名,曹姓。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邾公钟跋》。初都今曲阜县东稍南,盖鲁之附庸,后都今邹县东南,春秋后八世楚灭之。《礼记?檀弓》、《公羊》皆作“邾娄”, 《国语?郑语》、《晏子春秋?内篇上三》、《孟子》并作“邹”,盖邾娄速读而音变。传世彝器有邾公牼钟、邾公华钟(“邾”并作“鼄”)及邾公钟、邾公[釒乇]钟等。仪父,邾君之字,名克。另一曹姓邾,楚之与国,在湖北-黄冈(见陈直《金文拾遗》)。),推测位置为:东经117.31,北纬35.37(大律村)。

      “翼”(杨注:翼,邾国之地,在今山东省-费县西南九十里。#杜《注》:“翼,邾邑。”翼即隐元年?传?“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之翼,今山东-费县西南九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7.73,北纬35.07(费县-石井镇-城前村-城后村之间)。

      ————————————————————

      早先,一个城邑就是一个“国”,要有其他城邑(都),一般也远小于“国”,所以才有“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共叔(大叔段)已经有了“不度”的“京”,和他哥已经“如二君”了,还没有自知之明,不懂收敛,终于“自毙”,如了他哥的意。

      通宝推:尚儒,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0附:郑伯克段2/3

      《隐元年传》: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p 0013)(01010403))(002)

      我的粗译:

      大叔加筑城郭、收集粮食,修好盔甲兵器,整编了徒兵和车兵,准备袭击“郑”,夫人(他母亲武姜,姜氏)会替他开城门。

      他们“公”(郑伯-寤生,郑庄公)得知他定下动手日期,马上说:“可矣。(这下行了。)”,下令让他们大夫“子封”(公子吕)带二百乘兵车攻打“京”。“京”立刻背叛了大叔段。“段”(大叔段)逃往“鄢”。他们“公”又带兵攻打“鄢”。到我们隐公元年(公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郑庄公二十二年,卫桓公十三年),五月辛丑那天(杨注:辛丑为二十三日。),大叔流亡卫国的“共”。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曰:

      完,谓完城郭,《孟子?离娄上》“城郭不完”可证。完有坚牢之义,《周礼?考工记?轮人》云:“轮敝,三材不失职,谓之完。”聚,谓聚粮食,襄公三十年《传》“聚禾粟”可证。杜《注》以为聚人民,非。缮,修补也。甲兵,指武器。句亦见成十六年《传》。亦单言缮,如哀二十四年《传》“军吏令缮,将进”。具,备也,足也。卒乘指战士。步兵曰卒,车兵曰乘。此犹言战士满员。

      杨伯峻先生注“将袭郑,夫人将启之”曰:

      袭,行军不用钟鼓,今言偷袭。庄公二十九年《传》云:“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启,开也。此谓开城门。僖公三十二年《传》记杞子告秦之言云:“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则袭人城邑者,宜有内应为之开门。

      杨伯峻先生注“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曰:

      春秋时多以车战,车一辆谓之一乘。杜预本《司马法》,谓车一乘有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但《司马法》为战国时书,未必合于春秋制度。以《左传》考之,闵二年,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兵三千人以戍曹,是一车用甲士十人。僖二十八年,晋文公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一车徒兵亦十人。参之隐四年《传?注》所引禹鼎铭文,西周亦一乘徒兵十人。

      杨伯峻先生注“五月辛丑”曰:

      古以干支纪日,自甲骨钟鼎皆如此。

      杨伯峻先生注“大叔出奔共”曰:

      共即闵二年“益以共、滕之民”之共,本为国,后为卫别邑,即今河南省-辉县。郑伯于隐十一年犹云“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餬其口于四方”,则段实未死。《公羊》、《谷梁》皆谓郑伯杀段。唐-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卷一谓:“《竹史》自是晋史,其中有郑庄公杀公子圣(原注:《春秋》作段),又与《公羊》同。”《史记》全用《左传》。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京”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4,北纬34.72(京襄城遗址)。

      “鄢”推测位置为:东经113.36,北纬34.79,(大索荥阳老城)。

      “共”(杨注:共音恭。共,贾逵、服虔谓是谥号;杜《注》以为段出奔共,故曰共叔。#共为卫邑,即今河南省-辉县。西周-共伯和疑即卫武公,说详顾颉刚《史林杂识?共和篇》。),推测位置为:东经113.84,北纬35.47(共城就在原辉县东五里,固围村东二里的地方,当地人称为“城上”。 经实地调查,共城的地理位置,座落在太行山支脉九山的南麓,东沿东石河,西临百泉河——即卫河)。

      《隐元年传》: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p 0014)(01010404))(002)

      我的粗译:

      《春秋经》上写:“郑伯克段于鄢。”,是因为“段”(大叔段)的行为不是弟弟所该有的,所以就没称他为“弟”;又因为郑伯(郑伯-寤生,郑庄公)和“段”就像两位主上,所以用了“克”字;其中称呼用“郑伯”,是讽刺他没尽教导的责任;《春秋经》认为这一事件完全是由“郑”方掌控的,所以没写“段”是“出奔”,因为下不去笔。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段不弟,故不言弟”曰:

      不弟,犹言不像兄弟,与《论语?颜渊》“父不父,子不子”句法同。弟,或破读为悌,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如二君,故曰克”曰:

      此言庄公与叔段之战,可比两国国君之相战,庄公战胜,故用“克”字。

      杨伯峻先生注“称郑伯,讥失教也”曰:

      此言兄本有教弟之责,庄公于弟不加教诲,养成其恶,故不言兄,而书其爵。

      杨伯峻先生注“谓之郑志”曰:

      郑志者,郑庄公之意志也。桓十七年《传》云“宋志也”,庄七年《传》云“齐志也”,襄元年《传》云“谓之宋志”,可以为证。此言郑庄公养成叔段之罪,意在诛之,书法(则)探其本心言(而为)之。昭十六年《传》“宣子曰,二三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则郑六卿之志。

      杨伯峻先生注“不言出奔,难之也”曰:

      襄二十九年《经》云:“齐-高止出奔北燕。”《传》云:“书曰‘出奔’,罪高止也。”昭三年《经》亦云:“北燕伯-欵出奔齐。”《传》云:“书曰‘北燕伯-欵出奔齐’,罪之也。”则出奔为有罪之词。此若书段出奔共,则有专罪叔段之嫌;其实庄公亦有罪,若言出奔,则难于下笔,故云难之也。

      《隐元年传》:

      遂寘(zhì)姜氏于城颍(yǐng),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p 0014)(01010405))(002)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wèi)之。”公曰:“尔有母遗,繄(yī)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quē)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yì)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p 0014)(01010406))(002)

      我的粗译:

      随后,郑庄公(郑伯-寤生)把母亲姜氏安置到“城颍”,还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不到黄泉,我们再别见面!)”,可他马上就后悔了。

      有位大夫颍考叔是颍谷封人,听说此事后,就去向他们“公”(郑伯-寤生,郑庄公)进献东西,他们“公”赏他吃饭,他吃着却把肉都留在一边。他们“公”问他,他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小人母亲还在,小人吃到的东西她都尝过,就没尝过主上的羹,请让我把这羹带给她。)”,“公”说:“尔有母遗,繄我独无!(你还有母亲能带东西给她吃,可我已经没了!)”;他就问:“敢问何谓也?(斗胆请问,您说的是啥意思?)”,那位“公”就把前因后果告诉了他,还说自己后悔了。

      于是颍考叔说:“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主上有什么可担心的?只要在地下挖个地道挖出水来,就在地道里相见,谁能说这没遵守誓言?)”。挖好以后,那位“公”走进地道唱:“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那位“姜”(武姜,姜氏)走出来唱:“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于是母子俩又和原来一样了。

      贵族们都说:“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那个颍考叔,真是纯孝之人,爱他母亲,还惠及庄公。《诗》里说:“孝子有福气,家族都沾光。”,就说的是他这样的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颍考叔为颍谷封人”曰:

      封人为镇守边疆之地方长官。

      杨伯峻先生注“食舍肉”曰:

      舍音捨,置也。食舍肉,谓食时将肉另置一边。

      张文檒《螺江日记》就“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云:“皆者,备也,言小人之母备尝小人之食。”

      杨伯峻先生注“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曰:

      羹,肉汁也。《尔雅?释器》及《仪礼》郑《注》并云:“肉谓之羹。”此即指上文所舍之肉,盖熟肉必有汁,故亦可曰羹。遗,去声,馈也,与也。——桥:似不必以后世肉汁之义解,直云“肉谓之羹”即可。

      杨伯峻先生注“尔有母遗,繄我独无!”曰:

      繄,发声词,无义。《论语?颜渊》:“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无。’”意义与此类似而无“繄”字。疑繄与噫古仅平入对转,即今叹词咳,可单独为一逗。

      杨伯峻先生注“敢问何谓也?”曰:

      考叔问郑庄公此言何意,以其有母而曰无,明知故问也。

      杨伯峻先生注“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曰:

      阙,掘也。隧,动词,掘作隧道。

      杨伯峻先生于“其谁曰不然?”之后注云:

      其,语气副词,此表疑问语气。《郑世家》亦用《左传》。

      杨伯峻先生注“公入而赋”曰:

      赋,赋诗。此疑各人随口吟其自作辞句,余详隐三年《传》“卫人所为赋《硕人》也”?注?。

      杨伯峻先生注《隐三年传》“卫人所为赋《硕人》也”云:

      “赋”有二义,郑玄曰,“赋者或造篇,或诵古”,是也。此“赋”字及隐元年《传》之“公入而赋”、“姜出而赋”,闵二年《传》之“许穆夫人赋《载驰》”、“郑人为之赋《清人》”,文六年《传》之“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皆创作之义;其余赋字,则多是诵古诗之义。卫人所为赋《硕人》,即卫人为之赋《硕人》,与闵二年“郑人为之赋《清人》”,文异义同。((p 0030)(01030701))(005)。

      杨伯峻先生注“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曰:

      中、融为韵,古音同在冬部。

      杨伯峻先生注“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曰:

      “洩”本作“泄”,今作“洩”者,盖仍《唐石经》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金泽文库本作泄。今“洩”已通行,故不改。外、洩为韵,古音同在曷部。

      桥:“洩”似当读为“嗨”,不知是否能想象成某种山西话唱这两句。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曰”云:

      “君子曰”云云,《国语》、《国策》及先秦诸子多有之,或为作者自己之议论,或为作者取他人之言论。文二年《传》跻僖公“君子以为失礼”云云,《鲁语》作宗人有司之言;襄三年《传》“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二十一年《传》作叔向之言,《吕氏春秋?去私篇》则作孔丘之言。《北史?魏澹传》,魏澹以为所称“君子曰”者,皆左氏自为论断之辞。清人张照则云:“君子之称,或以德,或以位。左氏所谓君子者,谓其时所谓君子其人者,皆如是云云也,非左氏意以如是云云者,乃可称君子之论也。”两说不同,俱有所偏,合之则较备。

      杨伯峻先生注“施及庄公”曰:

      施,去声,读难易之易,延及也。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曰:

      《诗》见今《诗经?大雅?既醉》。匮,竭尽也。永,长也,久也。锡,赐也。言孝子为孝,无有竭尽之时,故能以此孝道长赐予汝之族类。

      《诗?大雅?生民之什?既醉?五章(共八章)》:

      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08))。

      杨伯峻先生于“其是之谓乎!”之后注云:

      犹言“其谓是”,“是”指颍考叔。《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列“公悔,思母,不见,穿地相见”于下年。

      “城颍”(杨注:城颍,当在今河南省-临颍县西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3.91,北纬33.87(固厢乡-城顶村)。

      “颍”(杨注:颍见隐元年《传》并《注》,在今河南-登封县西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7,北纬34.4(颍谷西)。

      “颍谷”(杨注:颍,《广韵》颖字下云:“又姓,《左传》颖考叔。”然据《水经?颍水注》“阳乾山之颍谷,颍考叔为其封人”,似仍当从水,不当从禾。颍谷当在今河南省-登封县西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2.87,北纬34.36(登封市-石道乡-西窑村附近)。

      下面是黄泉相见的图片,出自《大学》(六)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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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0附:郑伯克段1/3

      《隐元年经》: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p 0007)(01010003))(002)

      一些补充:

      《春秋经》中段落有不少都可作为相应《左传》章节的题目,后人摘编《左传》中一些相关段落成文,就用了上面这段《春秋经》中的“郑伯克段于鄢”当题目,这篇文章,我们都非常熟悉。

      杨伯峻先生注“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曰:

      鄭(郑),国名,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卜辞常见奠(鄭)地,有“????[厂/矢]奠”“南奠”“北奠”“多奠”“奠臣”诸词。又有一片云“巳(祀)奠河邑”,则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西周彝器又有奠虢仲鼎、奠虢仲簋 等。是则郑地早已有之。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郑语》,寄帑于虢、郐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近年出土之哀成叔鼎则铸于郑亡后。?史记?有世家。郑伯,郑庄公。段,郑庄公同母弟,古本《竹书纪年》作公子圣。鄢,本是妘姓之国,为郑武公所灭,地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北而稍西。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鄢”(杨注:鄢,本是妘姓之国,为郑武公所灭,地在今河南省-鄢陵县北而稍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36,北纬34.79,(大索荥阳老城)。

      《隐元年传》: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p 0010)(01010401))(002)

      我的粗译:

      早年,郑武公从“申”那里娶来夫人,叫“武姜”。她生了庄公及共叔段。生庄公的时候难产,把姜氏(武姜)吓坏了,所以给庄公起名叫“寤生”,也因此不喜欢他。

      姜氏喜欢共叔段,很想让他当继承人,多次向武公提起,但那位“公”(郑武公)不答应。等庄公十三岁即位以后,姜氏就为共叔段求取“制”那个城邑,但他们新的“公”(郑伯-寤生,郑庄公)告诉她:“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制”,那是要塞,虢叔就死在那里。别的城邑您随便挑。)”。于是姜氏转而为共叔段求取“京”那个城邑,这位“公”就让他去了“京”,因此他被称为京城大叔。

      他们一位卿祭仲(祭足)劝这位“公”:“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都”,要是城墙超过百雉,就会威胁到“国”。先王的规范:大都,不能超过“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五分之一;小的,九分之一。现在这个“京”没按规划来,不合规范,主上会控制不了。)”。

      “公”却说:“姜氏欲之,焉辟害?(姜氏想要,怎躲得过?)”,祭仲就回复:“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姜氏能满足得了吗?还应该把他早点控制起来,省得长疯了除不尽!长疯了,就难弄了。长疯了的草都除不尽,何况主上骄纵的亲弟弟呢?)”,“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多行不义,必自毙,大人可以等等看。)”。

      一些补充:

      共叔段虽然骄纵,但绝非一无是处,他英俊潇洒,又勇武过人,驾车驾得漂亮,射箭也射得好,还能空手对付老虎,简直是完美的公子哥儿。现在流传下来的《诗经?郑风》中,就有两首歌是歌颂他的,分别是《叔于田》和《大叔于田》:

      《诗?郑风?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適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高亨先生介绍此歌云:“郑庄公的弟弟太叔段,勇敢有才能,庄公封他于京,他要进攻庄公,夺取统治宝座。庄公发兵讨伐,他战败后逃往别国(事见《左传?隐公元年》)。段的拥护者作此诗赞谀他。”(《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09))。

      《诗?郑风?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献于公所,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叔在薮,火烈具扬。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罄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烈具阜。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掤忌,抑鬯弓忌。

      高亨先生介绍此歌云:“这是太叔段的拥护者赞谀段打猎的诗。(参看前篇《叔于田》。郑人也称段为太叔,所以篇名加个大字以区别前篇。大通太。)。”(《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10))。

      杨伯峻先生注“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曰:

      初,乃表追叙前事副词。郑武公名掘突,《经》称郑伯,《传》称公者,公是诸侯之通称,无分于公、侯、伯、子、男。参张应昌《春秋属辞辨例》。《尚书?秦誓》“公曰嗟”,秦伯也。《诗?硕人》“覃公维私”,覃子也。《礼?大射经》“公则释获”,大射者,诸侯之礼,伯子男皆在也。《燕礼?大射仪》、《聘礼》,五等诸侯皆称公,而“《公食大夫礼》”又以名篇,则凡君皆曰公,无五等之别明矣。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庄六年《传》载楚文王伐申,哀公十七年《传》又云楚文王“实县申、息”,则鲁庄之时申已为楚灭。然据昭十三年《传》文,楚平王似曾复其国。武是武公之谥,姜为姓。

      杨伯峻先生注“生庄公及共叔段”曰:

      共音恭。共,贾逵、服虔谓是谥号;杜《注》以为段出奔共,故曰共叔。叔是排行,段是名。《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郑武公十年娶申侯女武姜,十四年生庄公-寤生,十七年生大(太)叔段”,则庄公长于大叔段三岁。

      杨伯峻先生注“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曰:

      寤生,杜《注》以为寤寐而生,误。寤字当属庄公言,乃“牾”之借字,寤生犹言逆生,现代谓之足先出。明-焦竑《笔乘》早已言之,即《史记?郑世家》所谓“生之难”。应劭谓生而开目能视曰寤生。则读寤为悟,亦误。其他异说尚多,皆不足信。

      杨伯峻先生注“亟请于武公,公弗许”曰:

      亟音器,屡也。弗,义同于“不……之”,动词下宾语包含在内,说本今人丁声树《释否定词弗不》,载《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其说于较早文献大体适用。

      杨伯峻先生注“佗邑唯命”曰:

      当言佗邑唯命是听,此是语言省略,乃当日常语,如僖三十三年及哀十三年《传》云“迟速唯命”,宣十二年《传》云“其俘诸江南以实海滨,亦唯命,其翦以赐诸侯,使臣妾之,亦唯命”皆是。

      杨伯峻先生注“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曰:

      大同太。京,故城在今荥阳县东南二十余里。京城大叔,《诗?郑风》有《叔于田》、《太叔于田》可证。《郑世家》云:“庄公元年,封弟段于京,号太叔。”顾颉刚谓古人用太字,本指其位列之在前,叔段之称太叔以其为郑庄公之第一个弟弟也。详《史林杂识?太公望年寿篇》。

      杨伯峻先生注“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曰:

      都、城为两词,都谓都邑,城谓城垣,与闵元年《传》之“分之都城而位以卿”之都城为一词者不同。古之城邑皆可谓都,庄二十八年《传》“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实则可以通称,说详阎若璩《四书释地又续》。雉,三堵也。长一丈,高一丈谓之堵,三堵为雉,则雉高一丈长三丈。刘师培《左盦集?百雉说》云:“《战国策?赵策二》引马服君对田单云,‘且古者城虽大,无过三百丈’,与《左传》不过百雉说互符。”侯伯之城方五(三?)里,计每面长九百丈,即三百雉。大都不过其三之一,故不能过百雉。雉之数,古人颇有异说,张聪咸《左传杜注辨证》征引尚详,可参看。《管子》云,“国小而都大者弑”,可为“国之害也”注脚。

      杨伯峻先生注“今京不度,非制也”曰:

      不度,犹言不合法度。不度与非制,语言似重复,不过强调其不可而已。

      杨伯峻先生注“君将不堪”曰:

      堪,胜也,任也。不堪,犹言受不了。

      杨伯峻先生注“姜氏欲之,焉辟害?”曰:

      庄公称其母为姜氏,亦犹赵盾称其嫡母曰君姬氏,申生称骊姬曰姬氏,此是当时习惯称谓。焉,何处。辟,同避,逃避。

      关于“氏”,我在前面曾讨论过,如您感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中》《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下》

      杨伯峻先生注“姜氏何厌之有?”曰:

      犹言有何厌;厌,足也;意思为有何满足。此是宾语(何厌)置于动词(有)前之结构;之为结构助词,帮助倒装,无义。

      杨伯峻先生注“不如早为之所”曰:

      所,处所,地方。早为之所,犹言及早处置。之仍是代词,代太叔。

      杨伯峻先生注“无使滋蔓!蔓,难图也”曰:

      滋蔓,同义连绵词。《说文》作“兹”,云:“草木多益也。”比喻大叔段地益广,势益大。蔓,自成一读,谓若使滋蔓。

      杨伯峻先生注“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曰:

      毙,踣也,犹言跌跤,失败。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申”(杨注:申,国名,伯夷之后,姜姓。后为楚所灭。故城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庄六年《传》载楚文王伐申,哀公十七年《传》又云楚文王“实县申、息”,则鲁庄之时申已为楚灭。然据昭十三年《传》文,楚平王似曾复其国。),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制”——“北制”——“虎牢”(杨注:制,地名,即今河南省-荥阳县-汜水公社,亦名虎牢关。#北制,即虎牢。#虎牢即今河南省-巩县东之虎牢关,亦即隐元年《传》之制,为郑之巖邑,郑庄公所不肯与共叔-段者。此齐桓公与申侯以虎牢,恐亦强迫郑文公为之。#虎牢即今汜水西北之成皋故城。今名上街镇,亦即汜水公社。#虎牢即北制,见隐元年《传》并《注》。本属郑,为郑西北国境之险要。此时或已为晋所夺取,故能为之筑城而戍守,藉以迫郑屈服。#虎牢,即隐五年《传》之北制,今河南-荥阳-上街镇。互详隐元年《传?注》。#梧当在虎牢附近。制即虎牢,晋又为小城,以屯兵及粮食武器。),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8,北纬34.85(汜水镇-虎牢关村西北)。

      “京”——“京城”(杨注:京,故城在今荥阳县东南二十余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4,北纬34.72(京襄城遗址)。

      《隐元年传》: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p 0012)(01010402))(002)

      我的粗译:

      接着,大叔强迫郑国西部和北部的乡野改而听命于自己,得知此事,他们的大夫公子吕(子封)向“公”(郑伯-寤生,郑庄公)提出:“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一个“国”不能有两个主上,主上打算怎么办?要是想传位给大叔,臣下希望现在就去侍奉他;要没想传位给他,臣下就希望赶紧把他弄走,别让“民”有了啥别的想法。)”,那位“公”告诉他:“无庸,将自及。(用不着,他会自己作死。)”。

      大叔接着把那些肯听命的城邑据为己有,一直到了廪延。子封(公子吕)又提出:“可矣。厚将得众。(成了吧,他势力要再大些人心就会变了。)”,那位“公”再告诉他:“不义,不暱,厚将崩。(不懂得顾全大家利益,没人会亲近他,势力再大些他会自己垮掉。)”。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曰:

      既而,犹言不久。西鄙、北鄙,郑国西部与北部边境一带地。贰于己,句法与隐公三年《传》“王贰于虢”同;句意宜与成十三年《传》之“君有二心于狄”同。杜《注》谓两属,盖从其实际言之;洪亮吉《左传诂》谓有二心,盖就训诂言之,皆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无庸,将自及”曰:

      庸,用也。无庸,犹言用不着。将自及,谓祸将自及。

      杨伯峻先生注“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曰:

      此“贰”之义与上文同,但作名词,犹言“贰者”(两属之邑),不能解为“二者”(两邑)。《左传》凡数字皆用“二”,不用“贰”;“携贰”、“陪贰”之“贰”字皆用“贰”,不用“二”,分别极为明显。虽然此处两解皆指西鄙、北鄙,但“贰”、“二”两字之义不可混淆。廪延,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据《水经注》以为即今滑县旧治(在今治之东)。若据杜《注》,则当在今河南省-延津县北而稍东,杜说可信。——桥:愚以为不作数字大写用的贰当读如腻。

      杨伯峻先生注“可矣。厚将得众”曰:

      厚,谓势力雄厚。此为语言紧缩后之分句,以意义言,宜作一逗。下“厚”字同。

      杨伯峻先生注“不义,不暱,厚将崩”曰:

      不义不暱,杜《注》以为不义于君,不亲于兄,则不义与不暱平列。然暱为亲近之义不确。当解为不义则不暱。“暱”依《说文》当作“[黍日] ”,黏连之义。犹今言不义则不能团结其众。说本沈钦韩《左传补注》。

      “廪延”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3,北纬35.4(延津北而稍东)。

      下面是郑伯克段于鄢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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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求助】骊姬姓姬的说法我很怀疑

        请问是否有文献上的直接的支持或证据?

        • 家园 疑惑的由来源于霸国墓地考古

          《考古》杂志最近发表了两篇山西大河口墓地的报告,其中有关霸姬的结论使我有此疑惑,报告中认定霸姬为霸伯之妻。但如果姬字作女子美称,则霸姬可以认为是霸戎之女,如同骊姬为骊戎之女。

        • 家园 依据就是这个称呼——“骊姬”。

          当时女子最常见的称呼方式就是前面一字或两字是“氏”或族称或其他与身份有关的字,最后一字则是“姓”,因此我见过在正式论文中直接以金文中女子称呼中最后一字确定某“国”国君的“姓”的,这应该是常例了。

          我前面曾陆续讨论并修正自己关于“姓”与“氏”的想法,您如感兴趣可移步这里

          • 家园 同意。褒姒,妲己,文姜都是这个原则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各位大侠

              请允许我换一个角度问这个问题:

              姬在后来的汉语中成为了一个通用的名词,为妇人美称。我的问题是这个通用的称呼起于何时?如果春秋时姬字即有妇人通称之义,则是否骊国并非姬姓?其它如狐姬狐突也非姬姓?

              现在关于骊戎和狐戎都是姬姓之戎的结论皆源于某女称A姬则A为姬姓这条原则(以下简称A姬原则),而A姬原则是AX原则的子集,即某女称AX,则某女X姓。且不论AX原则本身的充分性,但就姬字字义的特殊性而言,已有可能使AB原则成為Ax原則的破例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需要的其他的证据,即AX原则外的證據,來证明A姬是姬姓。

              桥上老師的回答,我只能理解为目前尚未有这样的证据。各位大侠所提供的其他AB原则例子再多也并不能解我心头之惑。

              • 家园 那就直接上左传原文

                或谓大子:“子辞,君必辩焉。”大子日:“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

                这里说的是骊姬,姬的意思很明显。

                至于狐姬,为唐叔虞之后翟国之姬。《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叔詹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晋公子,姬出也,而至于今,一也。”另《国语·晋语四》“同姓不婚,恶不殖也。狐氏出自唐叔。狐姬,伯行之子也,实生重耳。”韦注:“狐氏,重耳外家,与晋俱唐叔之后,别在犬戎者。”

                通宝推:桥上,
            • 家园 妹喜,妇好,夏姬也是

              转变似乎发生在战国时,春秋楚成王妹子还叫江芈,战国宣太后只叫芈八子,还有李园妹子李嫣。当然战国也有遵守命名原则的,像如姬。

              通宝推: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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