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8:孙林父——燕巢幕上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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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孙林父——燕巢幕上

    孙林父,孙是“氏”,林父是“名”;另外,他的谥号是文,所以后人尊称他为孙文子。孙家是世家,出自卫武公(卫和),孙这个“氏”则出自卫武公之子公子惠孙的“惠孙”。

    卫武公在现存《春秋经》开始时就已经去世,公子惠孙亦未见于《春秋经》和《左传》,在《左传》中第一个出现的孙家人是“武公四世孙”孙昭子(孙炎):公元前六二六年(鲁文公元年,周襄王二十七年,晋襄公二年,卫成公九年),孙家的主要采邑“戚”被晋军攻破,孙昭子落入晋人之手。

    孙昭子出事二十三年后,公元前六〇三年(鲁宣公六年,周定王四年,晋成公四年,楚庄王十一年,卫成公三十二年,陈灵公十一年),孙家族长是孙昭子的下一辈孙免(似乎和孙纥——孙庄子同辈,或为一人),据《春秋经》记载,此年他作为卫国的卿跟着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赵盾一起率兵进犯了陈国。

    下一年,公元前六〇二年(鲁宣公七年,周定王五年,晋成公五年,楚庄王十二年,卫成公三十三年),孙家族长以及卫国执政的卿已经是孙免的孙辈、孙林父(孙文子)的父亲孙良夫(孙桓子)了。《春秋经》和《左传》中记载了孙良夫多次代表卫国出使或带领卫军出征。

    十三年后,公元前五八九年(鲁成公二年,周定王十八年,晋景公十一年,楚共王二年,卫定公四年,齐顷公十年),孙良夫和另外三位卫国的卿石稷(石成子)、宁相、向禽将率兵去进犯齐国,与齐军遭遇,石稷提议撤兵,但孙良夫不干,结果卫军大败。他们一起逃跑,石成子(石稷)又建议要组织抵抗,免得兵败如山倒,孙良夫也不管。幸亏石成子留下抵抗,又加上来了援兵,孙良夫才捡了条命。

    接着,孙良夫就前往晋国求援,同时去求援的还有鲁国的卿臧孙许(臧宣叔),正好晋国此时执政的中军元帅郤克(郤献子,郤子)也和齐人不对付,于是晋国组织了各家诸侯一起去进攻齐国,在“鞌”大败齐军,孙良夫算是找回了面子。

    到这年冬天,楚国为援救齐国,把所有军队都开出来,连近卫部队都全体出动,前去进攻投靠了晋国的卫国和鲁国,晋人“畏其众也”,没敢出兵,卫人和鲁人只好求和,孙良夫代表卫国参加了楚国主持的各家诸侯在“蜀”的盟会。

    之前在这年九月庚寅那天(杨注:庚寅,九月五日。),卫穆公(卫侯-速)去世,卫定公(卫侯-臧)继位。

    四年后,公元前五八五年(鲁成公六年,周简王元年,晋景公十五年,楚共王六年,卫定公四年,宋共公四年),孙良夫还率兵跟着晋人去进犯了宋国。但到下一年,公元前五八四年(鲁成公七年,周简王二年,晋景公十六年,楚共王七年,卫定公五年),孙良夫就去世了,他担任孙家族长和卫国首席执政大臣共十九年。

    同年,孙林父(孙文子)接任孙家族长和卫国首席执政大臣,但卫国国君卫定公不喜欢他。结果这年冬天他就流亡晋国,还带走了他们家的主要采邑“戚”。不久后,卫定公去晋国朝见,晋人就又把“戚”还给卫国。这,就是孙林父在《春秋经》和《左传》中的首次露面。

    七年后,公元前五七七年(鲁成公十四年,周简王九年,晋厉公四年,卫定公十二年),春天,卫定公(卫侯)出访晋国,晋人想让他接见孙林父,他不答应。到夏天,卫定公回到卫国,晋厉公紧跟着就派了晋国排第七位的卿、新军将郤犨把孙林父也送回卫国,要求卫定公接见。卫定公还想拒绝,他老婆定姜告诉他:“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国又以为请。不许,将亡。虽恶之,不犹愈于亡乎?君其忍之!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不可。那位可是先君宗卿的接班人,又有大国替他求情。你要还不答应,就该你自己流亡了。就算你讨厌他,总好过流亡吧?主上还是要忍一忍!这么干既满足我们的“民”,又宽恕了宗卿,不也不错吗?)”,于是卫定公接见孙林父,恢复孙林父首席执政大臣的职位,并且把“戚”还回了孙家。

    这位卫侯(卫侯-臧,卫定公)很快就生了重病,他让卫国另两位卿孔成子(孔烝鉏)和宁惠子(宁殖)把自己一个妾敬姒的儿子“衎”(kàn)立为大子。到这年冬十月,他就去世了。他夫人姜氏(定姜)在哭丧间隙发现那位大子(衎,后来的卫献公)一点都不悲伤,于是姜氏吃不下喝不下,并且叹息说:“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子鲜,衎母弟)也使主社稷。(这个家伙,不但会毁了卫国,还会先毁我这个未亡人。乌呼!上天降灾卫国!让我不能看到“鱄”来主持社稷。)”。卫国那些大夫听了这话,都吓坏了。孙文子(孙林父)更是不敢再把自家重器留在“卫”,而把它们都搬往“戚”,同时竭力讨好晋国那些大夫。

    以后,孙林父作为卫国执政的卿,多次代表卫国出使或带领卫军出征。

    十一年后,公元前五六六年(鲁襄公七年,周灵王六年,晋悼公八年,卫献公十一年),冬十月,孙林父受卫侯(卫侯-衎,卫献公)委派去鲁国正式访问,壬戌那天(杨注:壬戌,二十一日。),他和鲁襄公举行盟誓,但孙林父竟和这位“公”并肩走上正堂,而没照臣子的规矩比这位“公”落后些再往上走。于是在场司仪的鲁国的卿叔孙穆子(叔孙豹,穆叔)急了,赶紧快步走上去,对孙林父说:“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就是在各家诸侯的盟会上,寡君也没比卫君落后,现在大人您却不肯落后于寡君,寡君不明白是犯了什么错误。大人您还是别这么激动吧!)”,尽管这位孙子(孙林父)无话可说,但他仍然没有悔改的意思。

    于是穆叔评论说:“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诗》曰:‘退食自公,委蛇(wēi yí)委蛇’,谓从者也。衡而委蛇,必折。(这位孙子一定会被赶出去流亡。明明是臣子,却做出主上的样子,犯了错也没悔改的意思,这就是被赶出去流亡的根源了。《诗》里说:“退朝回家去,吃饭好自在。”,这说的是顺从的人。可要那些强横的人也想自在,早晚得“折”〈zhē〉了。)”。不过,穆叔没明说的是,其实孙林父在卫国国内也是“为臣而君”的,所以卫献公(卫侯-衎)憋了一肚子火。

    三年后,公元前五六三年(鲁襄公十年,周灵王九年,晋悼公十一年,卫献公十四年,楚共王二十八年,郑简公三年,宋平公十三年),楚人和郑人包围了宋国,卫献公率兵去援救,前出到襄牛。郑人要向楚人表忠心,就派大夫皇耳率兵袭击了卫国。留守的孙文子(孙林父)占卜追击皇耳,把占卜的甲骨献给卫献公之父卫定公的夫人定姜(姜氏)看,姜氏(定姜)问相关的繇辞,占卜者答:“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兆象如高山,有人要出战,首领会玩完。)”,姜氏就告诉他们:“征者丧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图之!(出战的人首领要玩完,这对我们抵抗进犯有利,大夫考虑吧!)”,于是卫人发兵追击,孙林父的儿子孙蒯在“犬丘”斩获了那位郑国大夫皇耳。

    又四年后,到公元前五五九年(鲁襄公十四年,周灵王十三年,晋悼公十五年,卫献公十八年),卫献公终于和卫国两位主要的卿孙林父(孙文子)和宁殖(宁惠子)翻了脸。他先是通报两人要请他们吃饭,两人穿上正装到朝廷上,天都晚了还没见卫献公派人请他们进去,原来卫献公正在苑囿中射鸿。这两位大人就去苑囿那里找卫献公,结果他很不礼貌地不脱下皮冠就和这两人说话,两人火了。

    孙文子(孙林父)马上回到“戚”,派儿子孙蒯去见卫献公,这位“公”(卫献公,卫侯-衎)请孙蒯喝酒,还让乐工首领大师为他唱《巧言》之卒章。大师不肯唱,手下乐工师曹却主动要求唱。原来这位“公”有个爱妾,叫师曹教她弹琴,师曹竟然用鞭子抽了她,结果这位“公”下令抽了师曹三百鞭子。因此师曹就惦着激怒孙子(孙文子,孙林父),把事闹大。

    接着,就听师曹高声念诵:“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既微且尰,尔勇伊何?为猶将多,尔居徒几何?(那是什么人,黄河边上居,虚弱又胆怯,总想钻空子。满身是湿疹,有几分能力?就算想造反,有几个人支持你?)”(《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97)《小雅?节南山之什?巧言?卒章(共六章)》)。听到这儿,“蒯”(孙蒯)害了怕,马上回报文子(孙文子,孙林父),文子说:“君忌我矣,弗先,必死。(主上已经记恨我了,要不先动手,必死。)”。

    于是孙林父把子女家眷都转移到“戚”,然后带兵开进“卫”。他们首先碰上卫国一位年少的大夫蘧伯玉,孙林父就对他说:“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惧社稷之倾覆,将若之何?(现在我们这位主上凶恶残忍,大人是清楚的。我非常害怕咱社稷会倾覆,那还怎么办呢?)”,那人答:“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知愈乎?(掌控咱“国”的是主上,臣子怎敢搀和进去?就算搀和了,能保证一定就好吗?)”,于是那人马上走最近的关卡离开了“卫”。

    发现孙林父打了过来,他们“公”(卫献公)派三位公子子蟜、子伯和子皮前往“丘宫”打算与孙子(孙文子,孙林父)盟誓,孙子把他们都杀了。四月己未那天(杨注:己未,二十六日。),卫献公的弟弟子展先逃去齐国,那位“公”则逃往“鄄”。然后又派一位公子子行向孙子求和,孙子又杀之。于是“公”也逃去了齐国,孙家人出动追击,再在“河泽”打败“公”的手下,败兵被“鄄”的长官扣住。

    卫献公带了亲弟弟子鲜(母弟鱄)还有一大群人一起逃亡,到了卫国边境上,那位“公”要求负责祭祀祖先的官员“祝宗”向祖先报告自己要流亡了,并且要报告自己无罪。他父亲卫定公的夫人定姜(姜氏)就告诉他:“无神,何告?若有,不可诬也。有罪,若何告无?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无告无罪!(神明又不在这儿,你向谁报告?就算神明在这儿,那也不能欺瞒。有罪,凭什么说无?不理会大臣倒和小臣议事,就是你头一桩罪。先君给你留下冢卿作师保,你却得罪了他,是第二桩。我是贴身侍候过先君的,你却像对妾侍那样粗暴使唤我,这是第三桩罪。你只需报告流亡而已,别说什么无罪!)”。

    然后卫献公被齐人安顿在“郲”,而孙林父和宁殖则立了公孙剽(卫殇公)为卫国国君,并最终得到各家诸侯承认。

    过了三年,公元前五五六年(鲁襄公十七年,周灵王十六年,晋平公二年,卫献公二十一年、卫殇公三年,曹成公二十二年),孙林父的儿子孙蒯在曹隧游猎,饮马于曹国的重丘,把人家汲水的陶瓶打破了,重丘人把他关在城外,臭骂他,还骂了孙林父,说是“尔父为厉”(你爹就是个恶鬼)。结果这年夏天,卫国一位卿石买(石共子)就领着孙蒯来进攻曹国,打下重丘,于是被曹人告到晋人那里。

    下一年,公元前五五五年(鲁襄公十八年,周灵王十七年,晋平公三年,卫献公二十二年、卫殇公四年,齐灵公二十七年),晋人扣住石买和孙蒯。但随后各家诸侯跟随晋人去进攻齐国,大概就把他们放了。

    再下一年,公元前五五四年(鲁襄公十九年,周灵王十八年,晋平公四年,卫献公二十三年、卫殇公五年,曹武公元年),孙文子(孙林父)率兵再次去进攻齐国,晋国大夫栾鲂还带兵助战,但这一年石共子(石买)去世,他儿子不成器,孙家少了一个重要的支持者。

    又一年后,公元前五五三年(鲁襄公二十年,周灵王十九年,晋平公五年,卫献公二十四年、卫殇公六年),和孙林父一起驱逐卫献公的宁殖(宁惠子)后悔了,他临死前嘱咐自己儿子宁喜(宁悼子):“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我得罪咱主上,悔而无及也。我名字上了各家诸侯保存的简策,写的是“孙林父、宁殖出其君”,要把主上接回来,还能把这事盖过去。要能盖过去,你才算是我儿子,要盖不过去,鬼神在上,我就饿着了,也不会来享用你的供品。)”,宁悼子(宁喜)答应了,他才闭眼。

    五年后,公元前五四八年(鲁襄公二十五年,周灵王二十四年,晋平公十年,卫献公二十九年、卫殇公十一年,齐庄公元年),卫献公被晋人从齐人手里接过来,要求卫人把夷仪交给卫献公住。

    然后,卫献公就派亲弟弟子鲜(母弟鱄)联络宁喜,开出了“政由宁氏,祭则寡人”的条件。宁喜答应帮他复辟。

    下一年,公元前五四七年(鲁襄公二十六年,周灵王二十五年,晋平公十一年,卫献公三十年暨后元元年、卫殇公十二年,齐景公元年,郑简公十九年),二月庚寅那天(杨注:庚寅,六日。),宁喜趁孙林父(孙文子)以及一个儿子孙嘉不在“国”内,进攻孙家,没攻下来,但主持防守的孙林父嫡长子孙襄(伯国)受了伤。宁喜已经出走到城郊,但当晚孙襄死掉,孙家传出哭声,卫国一些国人连夜把宁喜(宁子)召回来,重新组织进攻,终于把孙家打下来。第二天辛卯(杨注:辛卯,七日。),他们接着就弑杀了卫殇公(子叔)和大子角,然后请卫献公回来。大叔文子(世叔仪)流亡,而孙林父(孙文子)则占据自家主要采邑“戚”反叛。

    卫人去攻打“戚”,孙家向晋人告状,晋人就派了兵在“茅氏”帮助孙家防守,著名勇士殖绰带卫人又来进攻,竟杀掉了三百个协防的晋人。孙蒯带兵去追,追上了又不敢上去打,被孙林父痛骂。然后孙蒯再去追击,打败了来进攻的卫人,他手下雍鉏还斩获了殖绰。

    孙家又向晋人告状,晋人召集各家诸侯帮助孙家为“戚”的田地重修了田界,还把原属于卫国西面城邑“懿氏”的三十个村邑划给了孙家。然后各家诸侯商议如何处置卫国的内乱,卫献公(卫侯-衎)也应召前往。晋人就扣押了他,之前也扣押了宁喜等人。最终因齐景公(齐侯-杵臼)和郑简公(郑伯-嘉)专门前往晋国求情,才把他们放了。

    再下一年,公元前五四六年(鲁襄公二十七年,周灵王二十六年,晋平公十二年,卫献公三十一年、后元二年),卫献公到底忍受不了“政由宁氏,祭则寡人”的安排,让人杀掉宁喜,也应了大叔文子(世叔仪)“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的预言。

    而孙林父则一直盘踞在“戚”,两年后,公元前五四四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卫献公三十三年、后元四年,吴馀祭四年),六月庚午那天(杨注:庚午,六月五日。此未书月,盖史失之。),卫献公就去世了。

    这时吴国的公子札(季札)正出访华夏各家诸侯,在从卫国前往晋国途中,准备进入“戚”休息,结果听到“戚”传出钟声,于是他惊讶:“异哉!吾闻之也:‘辩而不德,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怪呀!我听人说过:“作乱不施恩,肯定会被杀。”,这位大人得罪他主上逃到这儿,发抖还来不及,居然奏什么乐?这位大人盘踞这里,就像燕子把窝搭在了帐篷上。他主上还停在那儿没下葬,难道能奏乐吗?)”,于是马上离开“戚”。而孙林父(文子)听说这话,以后终身不听琴瑟,不过,这“终身”大概其实也没几天。

    孙林父去世后,到公元前五三五年(鲁昭公七年,周景王十年,晋平公二十三年,卫襄公九年),上距季札经过只九年,上距孙林父开始担任孙家族长四十九年,晋人就把“戚”归还了卫国,这个孙家从此流散。

    孙林父本人自大傲慢,偏偏他家主要采邑“戚”又离卫国都城“帝丘”很近,直线距离不到十三公里,何况孙家的壮大不可能被卫国公室一直容忍下去。因此,他这一生就如季札所云是“犹燕之巢于幕上”,始终无法安定。最后,孙家就在他手上垮掉了,同样是“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不过,在当时,国君后裔形成的“氏”族,其实很难一直保持卿位,还有后面国君的后裔在等着呢,这也是一种“犹燕之巢于幕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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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85林父善晋8节):

    通宝推:驿寄梅花,老老狐狸,南寒,纳米小洞儿,楚庄王,mezhan,to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8/8

      《襄二十九年传》:

      适卫,说蘧瑗、史狗、史鰌、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p 1166)(09291306))(086、085)

      自卫如晋,将宿于戚。闻钟声焉,曰:“异哉!吾闻之也:‘辩而不德,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p 1166)(09291307))(086、085)

      我的粗译:

      这一年,我们襄公二十九年(公元前五四四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卫献公三十三年、后元四年,吴馀祭四年),吴国的公子札(季札)出访华夏各家诸侯,到了卫国。他欣赏这里好几位大夫:蘧瑗(蘧伯玉)、史狗(史苟)、史鰌(史鱼)、公子荆、公叔发(公叔文子)、公子朝,感叹:“卫多君子,未有患也。(卫国有这么多君子,没什么可担心的。)”。

      然后他从卫国前往晋国,途中,正准备进入“戚”休息,却听到钟声,他惊讶:“异哉!吾闻之也:‘辩而不德,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怪呀!我听人说过:“作乱不施恩,准没好下场。”,这位大人得罪他主上才到了这儿,发抖还来不及,居然奏什么乐?这位大人盘踞这里,就像燕子把窝搭在了帐篷上。而且他主上还停在那儿没下葬,难道能奏乐吗?)”,于是马上离开。而文子(孙林父,孙文子)听说这话,终身不听琴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蘧瑗、史狗、史鰌、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

      蘧伯玉,其人也,《论语?宪问》所谓“欲寡其过而未能”,《淮南子?原道》所谓“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杜《注》:“史朝之子文子。”鰌音秋。即史鱼,其人又见定十三年《传》、《论语?卫灵公》、《大戴礼?保傅》诸书。《论语?子路》载孔丘谓之善居室。杜《注》:“公叔文子。”《礼记?檀弓》、《论语?宪问》等书皆曾载其行事。非昭二十年《传》之公子朝,梁玉绳《史记志疑》疑为“公孙朝”之误。

      桥案:史狗后曾辅佐卫灵公,见下。

      杨伯峻先生注“自卫如晋,将宿于戚”曰:

      季札盖由吴(今苏州市)先至曲阜,再至临淄。由临淄至今新郑县,北行至卫都帝丘,然后先北行经戚(今濮阳县北而稍东),再西行适晋。

      杨伯峻先生注“辩而不德”曰:

      梁履绳《补释》谓辨读为变,以臣逐君,非正也。既为变乱,而又不德。

      杨伯峻先生注“君又在殡”曰:

      此时献公卒而未葬。

      杨伯峻先生注“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曰:

      杜《注》:“闻义能改。”琴瑟,乐之小者;钟鼓,乐之大者。此以小概大。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戚”——“宿”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桥:“戚”是个小城,只有约370米乘430米,所以在城外就能“闻钟声焉”。

      《昭七年经》: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p 1281)(10070004))(085)

      《昭七年传》: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災,鲁实受之。其大咎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曰:“《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臧(zāng)’者,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zhé)于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p 1287)(10070401))(116、085)

      我的粗译:

      九年后,在我们昭公七年(公元前五三五年,周景王十年,晋平公二十三年,卫襄公九年),夏四月甲辰朔(初一)那天,发生了日食。晋侯(晋平公)问他的大夫士文伯(士匄,伯瑕):“谁将当日食?(这次日食的灾祸会落谁头上?)”,士文伯回答:“鲁、卫恶之。卫大,鲁小。(鲁国和卫国会有灾祸,卫国灾祸大,鲁国小。)”。

      那位“公”(晋平公)又问:“何故?”,士文伯答:“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災,鲁实受之。其大咎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日食是从卫地开始,之后到鲁地,所以带来的灾祸鲁国虽也会挨上。但主要的灾祸怕还是会落卫国国君头上吧,鲁国就有上卿会倒霉。)”。

      再问:“《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诗》里说“那天出日食,哪里要倒霉。”,为什么?)”,答:“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这说的是不好好执政。国家无人治理,不能任用好人,就会招来日月之災,所以治理国家不可不慎。但只需注意三点:一要选出好人,二要顺应“民”心,三要不误农时。)”。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曰:“此公历三月十八日之日全蚀。”

      晋平公问的那两句诗也是讲日食的,出自《小雅?节南山之什?十月之交?二章》,那诗首章一上来就提到一次日食:“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高亨先生注云:“十月之交,犹言十月之际,十月之间。”“朔月,朱氏《集传》作朔日。汲古阁毛氏本也作朔日(见阮元校勘记)。按当作朔日。朔日,初一日。”“据古历学家推算,(这诗中所唱的日食是)周幽王六年十月初一日日食。”“周历十月,等于夏历八月。这次日食发生在公元前七七六年九月六日。”。

      下面是《诗?小雅?节南山之什?十月之交?二章(共八章)》:

      [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80))。

      高亨先生注此曰:

      告凶,示人以灾凶。行(háng杭),道也,轨道。此句言日月没有遵循常轨运行。四国,四方的国家,指天下。无政,没有善政。常,正常。此二句言:上次月食还算是常事。于,犹如也。臧,善也。此二句言:这次日食却是多么不吉利啊!

      杨伯峻先生注“《诗》所谓‘彼日而食,于何不臧’者,何也?”曰:

      《诗?小雅?十月之交》。“彼日”,今《诗》作“此日”。杜《注》:“感日食而问《诗》。”

      杨伯峻先生注“去卫地如鲁地”曰:

      古代将天空星宿分为十二次,配属于各国,用以占卜其吉凶。名曰分野。娵訾为卫之分野,降娄为鲁之分野。去卫地者,士文伯以此次日食,先始于娵訾之末。如鲁地者,日行至降娄之始然后见日。孔广森《春秋公羊通义》亦云,“日食于娵訾、降娄之交”,即本此义。

      杜预《注》“其大咎其卫君乎!鲁将上卿”云:“八月卫侯卒,十一月季孙宿卒。”

      杨伯峻先生于“三曰从时”之后注云:

      杜《注》:“顺四时之所务。”《说苑?政理篇》袭取此文而有变易。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昭七年经》:

      秋八月戊辰,卫侯-恶卒。((p 1282)(10070005))(085)

      《昭七年传》:

      秋八月,卫襄公卒。晋大夫言于范献子曰:“卫事晋为睦,晋不礼焉,庇其贼人而取其地,故诸侯贰(nì)。《诗》曰:‘?[ 即鸟]鸰(jí líng)在原,兄弟急难。’又曰:‘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兄弟之不睦,于是乎不吊;况远人,谁敢归之?今又不礼于卫之嗣(sì),卫必叛我,是绝诸侯也。”献子以告韩宣子。宣子说,使献子如卫吊,且反戚田。((p 1293)(10071101))(085)

      我的粗译:

      到这年秋八月,卫襄公去世。晋国一位大夫向此时他们排第五位的卿、下军将范献子(士鞅)建议:“卫事晋为睦,晋不礼焉,庇其贼人而取其地,故诸侯贰。《诗》曰:‘?[ 即鸟]鸰在原,兄弟急难。’又曰:‘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兄弟之不睦,于是乎不吊;况远人,谁敢归之?今又不礼于卫之嗣,卫必叛我,是绝诸侯也。(卫国侍奉晋国一直很尽心,我们晋国却不尊重他们,收留他们的贼人,抢了他们田地,所以那些诸侯都各有心思。《诗》里说:“鹡鸰原上叫,兄弟要救急。”,又说:“遇到大危险,想起了兄弟。”,兄弟要是不团结,就搞不好。更别说外人,谁敢来投靠?现在我们要再不尊重卫国继承人,卫国肯定离开我们,还会赶走别的诸侯。)”,于是献子(范献子,士鞅)把这话告诉他们执政的中军元帅韩宣子(韩起)。宣子(韩宣子,韩起)听了这话很欣赏,就派献子去卫国吊唁,并且把十二年前孙林父(孙文子)带过去的“戚”的田地还给卫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卫事晋为睦”曰:

      《说文》:“睦,目顺也。一曰,敬和也。”《尚书?尧典?注》:“睦,亲也。”

      杨伯峻先生注“?[ 即鸟]鸰在原,兄弟急难”曰:

      《诗?小雅?常棣》。?[ 即鸟]鸰亦作脊令、鹡鸰,鸣禽类鸟,翼尾均长,飞行为波状。巢营水滨石隙间。?[ 即鸟]鸰本水滨鸟,今在平原,则互相救助。

      “?[ 即鸟]鸰在原,兄弟急难”出自《诗?小雅?鹿鸣之什?常棣?三章(共八章)》:“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21))。

      杨伯峻先生注“死丧之威,兄弟孔怀”曰:

      亦《常棣》句。威,畏也。孔,甚也。怀,思也。言有死丧,兄弟甚怀念。

      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出自《诗?小雅?鹿鸣之什?常棣?二章(共八章)》:“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21))。

      杨伯峻先生于“且反戚田”之后注云:

      襄公十四年,卫-孙林父-宁殖逐其君献公-衎,而立殇公-剽,时荀偃为晋中军帅,听而承认之。襄二十六年,宁喜杀其君剽,孙林父以戚如晋,献公复位,晋又疆戚田,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时赵武执晋政,至此盖十三年矣。

      《昭七年经》:

      十有二月癸亥,葬卫襄公。((p 1282)(10070008))(085)

      《昭七年传》:

      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嬖人婤姶生孟絷。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史朝亦梦康叔谓己:“余将命而子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 (100010)。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 (100010)之《比》 (000010)。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灵公。十二月癸亥,葬卫襄公。((p 1297)(10071501))(123、085)

      我的粗译:

      卫襄公夫人姜氏(宣姜)没儿子,但有个宠妾婤姶生下了孟絷。当年,那时卫国的卿孔成子(孔烝鉏)梦见卫国开国之君康叔告诉自己:“立元,余使羁(孔羁)之孙圉(孔圉)与史苟(史狗)相之。(你要立“元”做国君,我会让你儿子“羁”的孙子“圉”和史苟一起辅佐他。)”,同时卫国一位大夫史朝也梦见康叔告诉自己:“余将命而子苟(史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我会让你儿子“苟”和孔烝鉏的曾孙“圉”一起辅佐“元”。)”。史朝就去见成子(孔成子,孔烝鉏),告诉他自己的梦,两人的梦对上了。

      后来,在晋国的韩宣子成为执政并出访各家诸侯那年(公元前五四〇年,鲁昭公二年,周景王五年,晋平公十八年,卫襄公四年),婤姶生子,命名为“元”。而“元”亲哥哥孟絷的脚出了问题,走路不利索。

      而在五年后的此时,卫襄公去世,孔成子先是以《周易》进行占筮,问的是:“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元”将领有卫国,主持社稷。)”,得到《屯》 (100010)的卦象,卦辞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再次占筮,问的是:“余尚立絷,尚克嘉之。(我要立“絷”为国君,结果会很好。)”,得到《屯》 (100010)之《比》 (000010)的卦象,卦辞是“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孔成子把占筮的结果拿去给史朝看,史朝说:“‘元亨’,又何疑焉?(既然是“元”亨,还有什么可犹豫的?)”,成子问:“非长之谓乎?(这难道不是说要立长吗?)”,史朝告诉他:“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康叔为他命名,当然是长了。“孟”不算是“人”,进不了宗庙,不能说是长。而且关于他的繇辞说:“利建侯。”,要是他这个继承者是吉兆,为啥要建?但凡要建,就不是继承者。两次的卦象都这么说,大人就建这个侯吧!康叔为他命名,两次卦象都说会“利建侯”,而且这次占筮与梦境相符,还和当年咱们武王经过的一样,不照做还能怎样?脚不好的人只能窝家里,可侯却需要保护社稷,主持祭祀,养育民和人,侍奉鬼和神,参加会和朝,又怎能窝家里?各展所长,不是很好吗?)”,所以孔成子立了灵公(元)。

      这年十二月癸亥那天(杨注:癸亥,二十三日。),为卫襄公入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此(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之后注云:

      康叔,卫之始封祖。杜《注》:“成子,卫卿,孔达之孙烝鉏也。元,孟絷弟,梦时元未生。”

      杨伯峻先生注“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曰:

      羁,孔成子-烝鉏之子。圉,亦曰仲叔圉,亦曰孔文子,《礼记?祭统》则称曰文叔。史苟,史朝之子,亦曰文子,亦作史狗。见襄二十九年《传》。

      《襄二十九年传》:

      (季札)适卫,说蘧瑗、史狗、史鰌、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p 1166)(09291306))(085、086)。

      杨伯峻先生注“孟絷之足不良能行”曰:

      据二十年《传》“无则取之”杜《注》“絷足不良”云云,杜以“不良”断句,“能行”另为句,似不确。当以“孟絷之足不良能行”为句,良,善也,谓不善能行也。说本《校勘记》及朱彬《经传考证》。

      杨伯峻先生注“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曰:

      此命筮之辞。尚,表希冀之副词。

      杜预《注》“遇《屯》 (100010)”云:“《震》下《坎》上,《屯》。”

      下面是《屯》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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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余尚立絷,尚克嘉之”曰:

      筮立元,又筮立絷,此亦命筮之辞。上尚字,犹也。下尚字,表希冀。嘉,善也。

      杜预《注》“遇《屯》 (100010)之《比》 (000010)”云:“《坤》下《坎》上,《比》。《屯?初九》爻变。”

      下面是《屯》之《比》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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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元亨’,又何疑焉?”曰:

      “元亨”为《屯卦?卦辞》,史朝解“元”为“元尚享卫国”之“元”。

      杨伯峻先生注“非长之谓乎?”曰:

      孔成子则以为“元享(亨?)”之“元”谓年长,乃指絷,非名元。

      杨伯峻先生注“康叔名之,可谓长矣”曰:

      元者,善之长也。康叔名之,则善之长。

      杨伯峻先生注“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曰:

      非人犹言非其人。杜《注》:“足跛非全人,不可列为宗主。”

      杨伯峻先生注“且其繇曰:‘利建侯。’”云:

      利建侯亦《屯卦》卦辞。

      杨伯峻先生注“嗣吉,何建?建非嗣也”曰:

      言若立孟絷,是为嗣位,不为建侯,则“利建侯”无所指。既云建侯,则非絷嗣位。

      杨伯峻先生注“二卦皆云”曰:

      初得《屯卦》,用《屯卦》辞“元享(亨?),利建侯”;又筮得《屯》之《比》,用《屯?初九?爻辞》,亦云“利建侯”。

      杨伯峻先生注“武王所用也”曰:

      《国语?周语下》引《大誓》曰:“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此武王之辞。

      杨伯峻先生注“弱足者居”曰:

      杜《注》:“跛则偏弱,居其家,不能行。”此用《屯?初九?爻辞》“磐桓利居”,盤桓犹盤跚,跛行貌。

      杜预《注》“各以所利”云:“孟跛利居,元吉利建。”

      ————————————————————

      孙林父和两代卫侯都势不两立,但卫国别的大夫却都在设法和卫侯搞好关系;尤其是对“其言粪土也”的卫献公,即使有子鲜(母弟鱄)比他贤明,那些大夫仍然“或輓之,或推之”,让他回了国;甚至还有齐、郑两家诸侯为他求情,霸主晋国也放了他一马,使他最终赶走了孙林父,复辟成功。我想除了眼前利益之外,还有当时宗法制整体的大义考虑。本章《左传》中记录了蘧伯玉的观点、也是《左传》作者们以及使用者们(包括孔子)的代表性的观点、就是“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知愈乎?”。是说只有这样坚持嫡长继承制,才能避免更大的纷争。也因为如此,所以《左传》在本节会介绍“立元”时的大费周章。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7/8

      《襄二十七年经》:

      卫杀其大夫宁喜。((p 1126)(09270003))(085)

      卫侯之弟鱄出奔晋。((p 1126)(09270004))(085)

      一些补充:

      以上两条《春秋经》大体可以作为下面几条《左传》的标题。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襄二十七年传》:

      卫-宁喜专,公患之。公孙免馀请杀之。公曰:“微宁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宁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夏,免馀复攻宁氏,杀宁喜及右宰穀,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p 1126)(09270301))(085)

      我的粗译:

      宁喜(宁子,宁悼子)执掌了卫国政权,但他非常独,他们“公”(卫献公,卫侯-衎)很着急,就有一位公孙免馀提出去杀他,可“公”说:“微宁子(宁悼子,宁喜),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恶名,止也。(要不是宁子,我们回不了这儿,我还向他发过誓。再说,这么干要没十分把握,只会把名声搞坏,还是算了。)”,但公孙免馀答:“臣杀之,君勿与知。(臣下自己去杀他,主上别管。)”,于是公孙免馀和公孙无地、公孙臣策划,让他们去袭击宁家。事没成,他们都战死了。“公”发话:“臣(公孙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臣”从没犯啥错误,可这下父子两个都为我而死了!)”。

      到我们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五四六年,周灵王二十六年,晋平公十二年,卫献公三十一年、后元二年),夏天,免馀(公孙免馀)再次袭击宁家,杀掉了宁喜及右宰穀,把尸首拉到朝廷上示众。另一位卿石恶(石悼子)正准备去参加宋之盟,接受使命后走出来,为那两位的尸首穿好衣服,头枕着他们大腿哭了一场。石恶本打算收敛好他们然后去流亡,但他害怕被杀,又想着:“受命矣。(我已经接受了使命。)”,就还是出发去参加宋之盟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微宁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曰:

      “政由宁氏,祭则寡人”,此子鲜以公命告宁喜者。

      杨伯峻先生注“夏,免馀复攻宁氏,杀宁喜及右宰穀,尸诸朝”曰:

      杜《注》以为《经》文不书杀右宰穀(谷),因穀非卿。《吕氏春秋》及《孔丛子》作“右宰穀臣”,有其托后于鲁-郈成子故事,可参看。

      下面是出自《吕氏春秋?恃君览》的相关段落:

      郈成子为鲁聘於晋,过卫,右宰穀臣止而觞之。陈乐而不乐,酒酣而送之以璧。顾反,过而弗辞。其仆曰:“向者右宰穀臣之觞吾子也甚欢,今侯渫过而弗辞?”郈成子曰:“夫止而觞我,与我欢也。陈乐而不乐,告我忧也。酒酣而送我以璧,寄之我也。若由是观之,卫其有乱乎!”倍卫三十里,闻甯喜之难作,右宰穀臣死之,还车而临,三举而归。至,使人迎其妻子,隔宅而异之,分禄而食之。其子长而反其璧。孔子闻之,曰:“夫智可以微谋、仁可以托财者,其郈成子之谓乎!”郈成子之观右宰穀臣也,深矣妙矣。不观其事而观其志,可谓能观人矣。

      杨伯峻先生注“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曰:

      衣其尸,已是小敛。则此敛是大敛。以尸入棺曰大敛,以棺入墓穴亦可曰敛。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襄二十七年传》:

      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鄉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p 1128)(09270302))(085)

      我的粗译:

      得知此事后,子鲜(母弟鱄)说:“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把我们赶出去的人只是流亡,把我们迎回来的人却被杀,赏罚完全错了位,还怎么起阻止和鼓励的作用?主上没信用,“国”没有惩罚威慑,不是太糟了吗!何况这都是我“鱄”造成的。)”,于是自行流亡前往晋国。

      他们“公”(卫献公,卫侯-衎)派人去阻止,他没答应。等到了黄河边,“公”又派人去阻止,他留下使者,在黄河上举行盟誓,然后去北方木门住下,在那里他从不朝“卫”的“国”那个方向坐。木门大夫劝他出来任职,他不答应,告诉那人说:“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任职却不能完成职事,那是罪过;可要是好好干,就张扬了我出走的缘由,这是要向谁告状呢?反正我是不能再站到哪家朝廷上了。)”。于是他终身不出来任职。到后来他去世,他们“公”为他服了丧服繐服,再没脱下。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逐我者出,纳我者死”曰:

      孙林父逐献公奔晋。宁喜纳献公而被杀。

      杨伯峻先生注“赏罚无章,何以沮劝?”曰:

      沮,止也,止人为恶。劝,勉也,勉人为善。

      杨伯峻先生注“托于木门,不鄉卫国而坐”曰:

      托,寄寓而不仕也。《公羊传》谓鱄与妻子盟,不履卫地,不食卫粟。《谷梁传》谓“终身不言卫”。——桥:因为“木门”大体在“卫”北方,所谓“不鄉卫国而坐”,则不向南坐,不南面也,恐亦表示自己不会为君。

      杨伯峻先生注“从之,昭吾所以出也”曰:

      意谓仕而能治事,则出奔之罪在卫君已彰明于世。

      杨伯峻先生注“将谁愬乎?”曰:

      谓无可告诉者。

      杨伯峻先生注“公丧之如税服终身”曰:

      卫献公死于二十九年夏,子鲜或死于其稍前。依古礼,天子诸侯绝旁期,于兄弟不服丧,但子鲜死,卫献公仍为之服丧,仅不服朞服,而服繐服。税服即繐服,税音退,亦可读为岁。繐音岁。繐服,布细而疏,如小功服之缕。则繐服不过小功五月,此云终身者,或不足五月,卫献即死矣。

      “河”(杨注:卫、狄相战,终始在黄河之北。#卫懿公之败死,宋桓公乃迎卫之败众于黄河。或以为迎文公,文公已至齐,由齐至宋,不涉河,故知其误。),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5,北纬35.65(荧泽东,曹西北,据《春秋左传注》附《宋郑卫》地图)。

      “木门”(杨注:杜《注》谓木门为晋邑。《太平寰宇记》谓古木门城在今河北-沧州市。然晋地未尝至此,故不可信。顾栋高《大事表》谓在河北-河间县西北三里,较可信。),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07,北纬38.45(河间县西北三里)。

      下面是卫侯之弟鱄出奔晋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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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二十七年传》:

      公与免馀邑六十,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宁子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公固与之,受其半。以为少师。公使为卿,辞曰:“大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子为卿。((p 1128)(09270303))(085)

      我的粗译:

      卫国那位“公”(卫献公,卫侯-衎)要赏给免馀(公孙免馀)六十个村邑,但是他推辞说:“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宁子(宁悼子,宁喜)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只有卿才配一百个村邑,臣下已经六十个了,底下人的家财和上边人一样,不象话,臣下可不敢这样。再说宁子就是因为村邑太多,才会被杀,臣下也怕很快会被杀。)”,“公”一定要赏他,他只好接受一半。“公”任命他当了少师。然后,“公”又让他担任卿,他提出:“大叔仪(大叔文子,文子,世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大叔仪没有额外的心思,而且能策划大事,主上还是任命他吧。)”,于是“公”任命了文子(大叔文子,大叔仪,世叔仪)为卿。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与免馀邑六十”曰:

      古代村落有土城堡,故亦谓之邑,此言百邑,实则一百村庄而已。《论语?公冶长》、《谷梁》庄九年《传》俱云“十室之邑”,足见其小。此亦是旧时规定,后来便成具文,唯需要时引用之。《齐子仲姜镈铭》云:“侯氏锡之邑二百有九十有九邑”,则一次所赐已近三百邑。

      杨伯峻先生注“大叔仪不贰”曰:

      廿六年《传》载大叔仪之言曰“臣不能贰”。

      杨伯峻先生于“乃使文子为卿”之后注云:

      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亦载此事,末云:“伐宁召子(悼子)而僇之朝。公曰:‘大叔仪(中六字模糊)不贰。’以为卿。”

      《襄二十八年经》:

      夏,卫-石恶出奔晋。((p 1139)(09280002))(085)

      《襄二十八年传》:

      卫人讨宁氏之党,故石恶出奔晋。卫人立其从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礼也。((p 1142)(09280301))(085)

      我的粗译:

      下年,我们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四五年,周灵王二十七年,晋平公十三年,卫献公三十二年、后元三年),卫人追究宁某人的同伙,结果石恶(石悼子)还是流亡去了晋国。卫人立他侄子“圃”当他们家族长,好延续石家香火,这是规矩。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立其从子圃”曰:

      从子,兄弟之子也。《礼记?檀弓上》“兄弟之子犹子也”。故近人多称从子为犹子。今谓曰姪,从姑姪之称。从子之名,自魏、晋以后始常见。

      杨伯峻先生注“以守石氏之祀,礼也”曰:

      杜《注》:“石恶之先石碏有大功于卫国,恶之罪不及不祀,故曰礼。”石碏事见隐四年《传》。

      《隐三年传》:

      公子州吁(xū),嬖(bì)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què)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yì),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jiàng),降而不憾,憾而能眕(zhěn)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p 0031)(01030702))(005)。

      《隐四年传》: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nòu)羊肩涖杀石厚于陈。((p 0037)(01040501))(005)。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p 0038))(01040502))(005)。

      《襄二十九年经》:

      庚午,卫侯-衎卒。((p 1153)(09290003))(085)

      秋九月,葬卫献公。((p 1153)(09290009))(085)

      一些补充:

      如上,重新掌权两年后,到公元前五四四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周景王元年,晋平公十四年,卫献公三十三年、后元四年,吴馀祭四年),六月庚午那天(杨注:庚午,六月五日。),卫献公(卫侯-衎)就去世了。同年秋九月,为他下葬。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6/8

      《襄二十六年经》:

      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p 1110)(09260003))(085)

      《襄二十六年传》:

      甲午,卫侯入。书曰“复归”,国纳之也。大夫逆于竟者,执其手而与之言。道逆者,自车揖之;逆于门者,颔之而已。公至,使让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闻卫国之言,吾子独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对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负羁绁以从扞(hàn)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贰,通外内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从近关出。公使止之。((p 1113)(09260203))(085)

      我的粗译:

      三天后,甲午日(杨注:甲午,二月十日。),卫侯(卫侯-衎,卫献公)进入“卫”。《春秋经》上说“复归”,意思是“国”接受了他。卫国大夫到边境迎接他的,他就抓着手和那人谈话;在半路上迎接他的,就从车中拱手向他们致意;在门口迎接的,他只对他们点头而已。

      “公”(卫献公,卫侯-衎)到了以后,派人去责备大叔文子(世叔仪):“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闻卫国之言,吾子独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寡人流落在外头,那几位大人都能让寡人很快得知卫国的消息,大人您偏不理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现在怨了。)”,大叔文子回答:“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负羁绁以从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贰,通外内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臣下知罪了。臣下不精明,没能牵着缰绳一路护卫主上的车驾,是臣下头一桩罪。虽然有出去的,有留下的,臣下心思不活泛,没能靠泄漏内部消息讨好主上,是臣下第二桩罪。有这两桩罪,臣下怎敢忘记该受死?)”,于是马上出发,从最近的关卡出境。但那位“公”派人留下了他。

      一些补充:

      之前卫国发生内乱时,为平息争斗,在盟誓中曾有和大叔文子所言“负羁绁以从扞牧圉”以及“有出者,有居者”很相似的话,见于《僖二十八年传》:

      六月,晋人复卫侯。宁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曰:“天祸卫国,君臣不协,以及此忧也。今天诱其衷,使皆降心以相从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扞牧圉?不协之故,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后,行者无保其力,居者无惧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纠是殛。”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p 0469)(05280502))(048)。

      杨伯峻先生注“卫侯-衎复归于卫”曰:

      《经》书复归者四,皆书其名。僖二十八年卫侯-郑及卫-元咺、曹伯-襄以及此耳。成十八年《传》:“凡去其国,复其位曰复归。”

      杨伯峻先生注“逆于门者,颔之而已”曰:

      门不知谓城门抑宫门。颔,《说文》引作顉,云“低头也”,即今点头。

      杨伯峻先生注“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曰:

      引古人言不怨非所怨,意谓我今之怨则是应怨者也。

      桥:此卫献让大叔文子事与庄十四年郑厉责原繁事相类,唯原繁缢死而大叔文子行且为卫献所止。《庄十四年传》:

      厉公入,遂杀傅瑕。使谓原繁曰:“傅瑕贰,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纳我而无二心者,吾皆许之上大夫之事,吾愿与伯父图之。且寡人出,伯父无里言。入,又不念寡人,寡人憾焉。”对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贰如之?苟主社稷,国内之民,其谁不为臣?臣无二心,天之制也。子仪在位,十四年矣,而谋召君者,庸非贰乎?庄公之子犹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赂劝贰而可以济事,君其若之何?臣闻命矣。”乃缢而死。((p 0197)(03140203))(017)。

      《襄二十六年传》:

      卫人侵戚东鄙,孙氏愬于晋,晋戍茅氏。殖绰伐茅氏,杀晋戍三百人。孙蒯追之,弗敢击。文子曰:“厉之不如。”遂从卫师,败之圉。雍鉏获殖绰。复愬于晋。((p 1113)(09260301))(085)

      我的粗译:

      很快,卫人就去进犯“戚”东面的村邑,盘踞“戚”的孙家向晋人告状,晋人派兵在“茅氏”帮孙家防守。流亡来卫国的著名齐国勇士殖绰带人进攻“茅氏”,杀了三百帮着防守的晋人。孙林父(孙文子)儿子孙蒯带兵去追,追到又不敢上去打。文子(孙文子,孙林父)就骂他:“厉之不如。(连恶鬼都赶不上。)”,于是孙蒯又回头追击卫军,在“圉”打败他们。他手下的雍鉏斩获了殖绰。然后,孙家再次向晋人告状。

      一些补充:

      前面《左传》中重丘人曾骂孙林父的儿子孙蒯说“尔父为厉”,表明孙林父可能因为跋扈已经在周边有了“厉”的名声,则“厉之不如”可能可以译为“你还不如我这个‘厉’呢”。

      杨伯峻先生注“殖绰”曰:

      杜《注》谓此殖绰即齐之勇士殖绰。州绰死于崔杼之杀齐庄,殖绰或出奔卫。

      杨伯峻先生注“厉之不如”曰:

      厉,恶鬼。晋戍三百人被杀而死,古人以为皆当为厉。今汝不敢击,尚不如厉。

      杨伯峻先生注“遂从卫师,败之圉”曰:

      蒯为文子之子,为父言所激,复追卫师,而败之于圉。圉在今濮阳县东。昭五年《传》之圉乃郑地,非此圉。

      杨伯峻先生注“复愬于晋”曰:

      孙氏复向晋控诉,自孙林父置重器于戚而甚善晋大夫,于此三十余年,宜其以邑属晋而依事之。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戚”——“宿”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茅氏”(杨注:戚在卫都帝丘(今濮阳县西南)东北,相距约八十里。杜《注》谓茅氏即戚之东鄙。),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05,北纬35.75(戚东)。

      “圉”(杨注:圉在今濮阳县东。昭五年《传》之圉乃郑地,非此圉。#据《明一统志》,圉在今河南-杞县南五十里。今名圉镇。然江永《考实》云:“韩起自楚返晋,郑劳诸圉,其地当近郑都,不得经杞县之圉。疑非是。”),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1,北纬35.7(戚东南卫北)。

      下面是澶渊之会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圉”在“茅氏”右下,未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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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二十六年经》: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p 1110)(09260004))(085)

      《襄二十六年传》:

      晋人为孙氏故,召诸侯,将以讨卫也。夏,中行穆子来聘,召公也。((p 1114)(09260501))(085)

      我的粗译:

      因为要帮着孙家,晋人准备召集各家诸侯向卫人问罪。这年夏天,晋国排第三位的卿、上军将中行穆子(荀吴)来我们这里访问,就是要求我们“公”(鲁襄公)前往。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中行穆子来聘”曰:

      中行穆子即《经》之荀吴,《淮南子?缪称篇(训?)》作中行缪伯,谓其“手搏虎”,高诱《注》为晋臣。

      杜预《注》“召公也”云:“召公为澶渊会。”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襄二十六年经》:

      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p 1110)(09260005))(085)

      《襄二十六年传》:

      六月,公会晋-赵武、宋-向戌(xū)、郑-良霄、曹人于澶渊,以讨卫,疆戚田。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p 1115)(09260701))(085)

      赵武不书,尊公也。向戌(xū)不书,后也。郑先宋,不失所也。((p 1116)(09260702))(085)

      我的粗译:

      这年六月,我们“公”(鲁襄公)和晋国执政的卿赵武(赵文子)、宋国的卿向戌(合左师)、郑国执政的卿良霄(伯有)以及曹人在澶渊会盟,准备向卫人问罪。同时为“戚”重修田界,还拿下原属卫国西边城邑“懿氏”的六十个村邑给了孙家。

      此次《春秋经》上没写下“赵武”的名字,只写“晋人”,是要尊崇我们“公”;没写“向戌”的名字,是因为他去晚了;而把“郑”列到“宋”前面,则是因为郑人行事守本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曰:

      六十,服虔云六十邑,可信。昭五年《传》“取东鄙三十邑以与南遗”可证。邑有大小,国自称敝邑,则国也;《诗?商颂?殷武》“商邑翼翼”,则京师也;此其大者。《周礼?小司徒》“四井为邑”,《里宰》“掌比其邑之众寡”,郑《注》:“邑犹里也”,则是居民点或鄙野聚落,此六十邑亦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赵武不书,尊公也”曰:

      《经》书“晋人”,不书“晋-赵武”,盖君不与臣平等,故曰尊公。

      杨伯峻先生注“郑先宋,不失所也”曰:

      《经》先书“郑-良霄”后书“宋人”,杜解“不失所”为“如期至”。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澶渊”(杨注:澶渊在今河南-濮阳县西北。姚鼐《补注》谓“此故卫地,是时已为晋取”。#此澶渊仍是濮阳县西北之澶渊,见二十年《经?注》。《后汉书?郡国志》谓沛国-杼秋有澶渊聚,刘昭《注》引此年之文,盖误以此澶渊为宋地。),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9,北纬35.8(濮阳市-华龙区西部,当时或临黄河渡口,似在河西)。

      “懿氏”(杨注:懿氏在戚西北,今濮阳县西北五十七里。),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9,北纬35.9(濮阳西北,内黄南)。

      《襄二十六年经》:

      晋人执卫-宁喜。((p 1111)(09260007))(085)

      《襄二十六年传》:

      于是卫侯会之。晋人执宁喜、北宫遗,使女齊以先归。卫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p 1116)(09260703))(085)

      我的粗译:

      晋人召集了各家诸侯,卫侯(卫侯-衎,卫献公)也应召前往。晋人扣押了打前站的宁喜(宁悼子)和北宫遗(北宫成子),由晋国大夫女齊(女叔侯,司马侯)先把他们带回去。等卫侯进入“晋”,就再把他抓起来,关到士弱氏。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曰:

      杜《注》:“士弱,晋主狱大夫。”氏,犹家也。

      桥案:氏,当意为那里,或可能是士弱所在之官署。关于“氏”,我有详细些的讨论,您如感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上》《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中》《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氏-下》

      《襄二十六年传》:

      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lè)。国景子相齐侯,赋《蓼(liǎo)萧》。子展相郑伯,赋《缁衣》。叔向命晋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tiāo)也,敢拜郑君之不贰(nì)也。”国子使晏平仲私于叔向,曰:“晋君宣其明德于诸侯,恤(xù)其患而补其阙(quē),正其违而治其烦,所以为盟主也。今为臣执君,若之何?”叔向告赵文子,文子以告晋侯。晋侯言卫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国子赋《辔之柔矣》,子展赋《将(qiāng)仲子兮》,晋侯乃许归卫侯。((p 1116)(09260704))(097、085)

      卫人归卫姬于晋,乃释卫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p 1124)(09261201))(094、085)

      我的粗译:

      这年秋七月,齐侯(齐侯-杵臼,齐景公)和郑伯(郑伯-嘉,郑简公)为了卫侯(卫侯-衎,卫献公)的事前往晋国,晋侯(晋侯-彪,晋平公)为两位国君设宴。宴席上,晋侯首先唱了《嘉乐》:“假(嘉)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诗?大雅?生民之什?假(嘉)乐?首章(共四章)》);国景子(国弱)是齐侯助手,替齐侯回唱了《蓼萧》:“蓼彼萧斯,零露湑(xǔ)兮。既见君子,我心写兮。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诗?小雅?南有嘉鱼之什?蓼萧?首章(共四章)》);郑伯助手子展(公孙舍之)也替郑伯回唱了《缁衣》:“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càn)兮。”(《诗?郑风?缁衣?首章(共三章)》);晋侯助手叔向(羊舌肸)就让晋侯向两位主上拜谢,自己在边上说:“寡君敢拜齐君(齐侯-杵臼,齐景公)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郑伯-嘉,郑简公)之不贰也。(敝国主上斗胆拜谢齐国主上说要安定我们前面主上的宗庙。也斗胆拜谢郑国主上保证不会有背离的心思。)”。

      这时,国子(国景子,国弱)让晏平仲(晏婴)私下去问叔向:“晋君(晋侯-彪,晋平公)宣其明德于诸侯,恤其患而补其阙,正其违而治其烦,所以为盟主也。今为臣执君,若之何?(现在晋国主上正向各家诸侯宣示自家大恩大德,解决各家的烦难,补救各家的错漏,负起盟主责任。可这次晋国竟然为臣下撑腰,把他主上抓起来,要怎么收场呢?)”。叔向把这话告诉了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赵文子(赵武),文子又告诉晋侯,晋侯就历数卫侯罪状,让叔向转告那两位主上。国子听完回唱《辔之柔矣》:“马之刚矣,辔之柔矣。马亦不刚,辔亦不柔。志气麃麃(biāo biāo勇武的样子),取与不疑。”(佚诗),子展则回唱《将仲子兮》:“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qǐ)。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诗?郑风?将仲子兮?首章(共三章)》)。然后,晋侯答应放了卫侯。

      可直到卫人把几位卫国的姬姓女子送到晋国,晋人才放了卫侯。于是贵族们都知道平公(晋平公,晋侯-彪)没有掌权的能力。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赋《嘉乐》”曰:

      《嘉乐》,《诗?大雅》作《假乐》。杜《注》谓取其“嘉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盖嘉乐齐、郑二君也。

      杨伯峻先生注“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曰:

      《蓼萧》,《诗?小雅》篇名。齐既为卫侯而来,则赋《蓼萧》取其“既见君子,孔燕岂弟,宜兄宜弟”诸句之意。晋、郑(卫?)兄弟之国也。

      杨伯峻先生注“子展相郑伯,赋《缁衣》”曰:

      《缁衣》在《郑风》。盖取义于“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望晋能见齐侯、郑伯之亲来,晋能许其求。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之不贰也”曰:

      二君赋《诗》,本在释卫侯,叔向明知之,而晋侯不欲释之,叔向乃故意误会其意,且使晋君拜。解诗本无达诂,各取所求。孔《疏》引刘炫云:“《蓼萧》首章云‘既见君子,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言晋侯有声誉,常处位,是得宗庙安也。”又引沈氏云:“《缁衣》首章云,‘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欲常进衣服,献饮食,是其不二心也。”

      杨伯峻先生注“正其违而治其烦”曰:

      违谓违礼,说参《论语译注》。烦,《考工记》郑《注》:“乱也”。成二年《传》亦云“治烦”。

      杨伯峻先生注“国子赋《辔之柔矣》”曰:

      杜《注》:“逸诗,见《周书》。义取宽政以安诸侯,若柔辔之御刚马。”《逸周书?大子晋篇》引《诗》云:“马之刚矣,辔之柔矣。马亦不刚,辔亦不柔。志气麃麃,取与不疑。”当即此诗。

      杨伯峻先生注“子展赋《将仲子兮》”曰:

      杜《注》:“《将仲子》,《诗?郑风》。义取众言可畏,卫侯虽别有罪,而众人犹谓晋为臣执君。”盖诗有句云:“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归卫姬于晋”曰:

      晋平公姬妾中,姬姓者四人,此其一也。

      杨伯峻先生注乃释卫侯”曰:

      早数月晋虽许释卫侯,犹未实行,至此获女而后释之。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失政这么解释有点牵强吧

        又看了下,您说平公没有执政的能力是对的,我自己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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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卫人送了几个妹子给晋国的卿,那还能说平公就是个摆设,送给平公,那说明平公还说话算话吧。

        话说孙文子,卫献公这俩货谥号居然都还不错,卫灵公的谥号居然那么差,怎么搞的。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5/8

      《襄二十五年经》:

      卫侯入于夷仪。((p 1095)(09250007))(085)

      《襄二十五年传》:

      晋侯使魏舒、宛没逆卫侯,将使卫与之夷仪。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p 1102)(09250401))(090、085)

      卫献公入于夷仪。((p 1104)(09250901))(085)

      我的粗译:

      四年后,我们襄公二十五年(公元前五四八年,周灵王二十四年,晋平公十年,卫献公二十九年、卫殇公十一年,齐庄公元年),夏天,晋侯(晋侯-彪,晋平公)派出排第四位的卿、下军将魏舒(魏献子)和一位大夫宛没把卫侯(卫献公,卫侯-衎)从齐人手里接了过去,准备让卫人把“夷仪”交给他住。齐国执政的卿崔子(崔武子,崔杼)扣住了卫侯家眷,要求他将来把五鹿送给自己。

      这年秋天,卫献公(卫侯-衎)住进了“夷仪”。

      一些补充:

      “夷仪”——“邢”(杨注:夷仪,据马宗琏《补注》、沈钦韩《地名补注》,当在今山东省-聊城县西十二里。或谓在河北省-邢台市西,误。#夷仪见闵二年《传》。《公羊》作“陈仪”,夷、陈古音微、真对转,相近。说详赵坦《春秋异文笺》。#夷仪本邢国地,僖元年《经》“邢迁于夷仪”是也。卫灭邢,而为卫邑。今晋迫卫分此邑以居衎。夷仪,今山东-聊城县西南十二里,互参闵二年《传》并《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9,北纬35.4(聊城西南,夷仪,邢,僖元年后)。

      “五鹿”(杨注:五鹿,卫地。五鹿有二,一在今河北省-大名县东,一在今河南省-濮阳县南三十里。顾栋高《大事表》主前说,沈钦韩《地理补注》则主后说,当以濮阳之说较可信。#杜《注》:“崔杼欲得卫之五鹿,故留卫侯妻子于齐以质之。”五鹿,今河南-濮阳县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2,北纬35.60(子岸乡)。桥:似当为大名县东之“五鹿”,推测位置为:东经115.28,北纬36.28(石家寨村),下图未标。

      下面是卫侯入于夷仪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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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二十六年经》: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宁喜弑其君剽。((p 1110)(09260001))(085)

      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p 1110)(09260002))(085)

      一些补充:

      以上两条《春秋经》大体相当于下面几条《左传》的标题。

      杨伯峻先生注“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曰:

      正月二十五日庚辰冬至,建子。辛卯,七日。

      杨伯峻先生注“卫-宁喜弑其君剽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曰:

      书叛始于此。《经》书叛者六次,凡十二人:此其一;昭二十一年之宋-华亥、向宁、华定,其二;定十一年之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其三;定十三年之晋-赵鞅,其四;又晋之荀寅及士吉射,其五;哀十四年之宋-向魋,其六。

      《襄二十五年传》:

      卫献公自夷仪使与宁喜言,宁喜许之。大叔文子闻之,曰:“乌呼!《诗》所谓‘我躬不说,皇恤(xù)我后’者,宁子可谓不恤其后矣。将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之行,思其终也,思其复也。《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诗》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今宁子视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p 1108)(09251501))(085)

      我的粗译:

      然后,卫献公(卫侯-衎)从夷仪派人与卫国一位卿宁喜(宁悼子,宁子)联络,让他起事把自己迎回去,宁喜答应了。卫国另一位卿大叔文子(世叔仪)听说后,感叹:“乌呼!《诗》所谓‘我躬不说,皇恤我后’者,宁子(宁悼子,宁喜)可谓不恤其后矣。将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之行,思其终也,思其复也。《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诗》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今宁子视君不如弈棋,其何以免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乌呼!这就是《诗》里说的“自家顾不上,哪还管将来”吧,这宁子可算是不管自家将来了。这样行吗?肯定是不行。贵族的作为,既要考虑眼前的结果,也要考虑长远的可行性。《书》里说:“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诗》里说:“夙夜匪解,以事一人。”,现在这个宁子对待主上还不如弈棋那么慎重,怎能不遭殃?弈者举棋不定,就无法战胜相当的对手;何况拥立了一位主上也敢反悔呢?肯定遭殃。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

      一些补充:

      “棋”多半指围棋,下面是汉阳陵出土守陵人自制围棋棋盘的图片,出自《【体育课】围棋只有黑白?彩色棋子颠覆你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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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海昏侯墓出土围棋棋盘的图片,出自《看來海昏侯又一大愛好是下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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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我躬不说,皇恤我后”曰:

      诗见《邶风?谷风》及《小雅?小弁》。“说”,今《诗》作“阅”,容也。“遑”,亦作“皇”,暇也。恤,《说文》:“忧也,收也。”又可作顾念解。诗意谓我身尚不能被容,何暇顾念我之后人乎。

      下面是《诗?邶风?谷风?三章(共六章)》:“泾以渭浊,湜湜其止。宴尔新昏,不我屑以。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48))。高亨先生于此有注云:“躬,身体。阅,收容。遑,何也。恤我,忧虑。此二句言我自身还不见容,又何必耽忧以后的事呢?”。

      下面是《诗?小雅?节南山之什?小弁?卒章(共八章)》:“莫高匪山,莫浚匪泉。君子无易由言,耳属于垣。无逝我梁,无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93))。高亨先生于此有注云:“阅,收容。遑,何也。恤,忧虑。此二句言:我自身还不能见容,又何必耽忧今后的事。”。

      关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中的“耦”:

      杨倞注《荀子?大略》“禹见耕者耦,立而式。”云:“两人共耕曰耦。”,《论语?微子第十八》“长沮、桀溺耦而耕”,《诗?周颂?臣工之什?噫嘻》“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诗?周颂?闵予小子之什?载芟》“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昭十六年传》“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p 1379)(10160303)),《周礼?地官司徒第二》“以岁时合耦于锄,以治稼穑。”,《礼记?月令第六》“(季冬之月)是月也,……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吳語》“昔吾先王體德明聖,達于上帝,譬如農夫作耦,以刈殺四方之蓬蒿,以立名于荊,此則大夫之力也。”,都是说的这个“耦”。

      “耦”的部首是“耒”,“耒”是犁的前身,是古代最重要的整地工具,所以与耕作有关的字很多都以之为部首。由于最早的“耒”不是金属的,翻土起垄时一般需要两人共同操作,所以才有“两人共耕曰耦。”,古人又进一步把两个人一起行动都称为“耦”,例如,《庄二十八年传》“二五卒与骊姬谮群公子而立奚齐,晋人谓之二五耦。”((p 0238)(03280201)),就说的是“梁五与东关嬖五”这两个“五”在一起搞阴谋诡计;而《襄二十九年传》“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家臣,展瑕、展王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p 1159)(09291001)),则指的是在射礼上一起射箭的两人,《仪礼?乡射仪第七》多次提到这种在射礼上一起射箭的“耦”。《周礼》中也多次提到这种“耦”。

      进一步引申,还有用在婚姻上的,好比:《桓二年传》“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p 0092)(02020802)),《桓六年传》“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p 0113)(02060403)),《宣三年传》“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p 0674)(07030603)),《昭三十二年传》“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体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p 1519)(10320402))。这用在婚姻上的“耦”,后来大都改用了“偶”。

      而由于“两人共耕”、同起一垄的性质,就要求这两个人的能力大体相当,所谓对偶,于是就有《桓十八年传》的“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p 0154)(02180302))以及《闵二年传》的“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嫡,大都耦国,乱之本也。”((p 0272)(04020704)),还有《礼记?内则第十二》中的“舅姑若使介妇,毋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这里的“耦”都有相当、匹敌的意思,而我体会“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中的“耦”大体也是这个意思。

      杨伯峻先生注“殆必不可”曰:

      殆,传疑之词;必,肯定之词。二字连用,似不肯定,实肯定。

      杨伯峻先生注“《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云:

      杜《注》:“逸书。”《逸周书?常训篇》云:“慎微以始而敬终,乃不困。”徐干《中论?法象篇》亦引《书》云:“慎始而敬,终以不困。”伪古文《蔡仲之命》剽窃此意而变其文云:“慎厥出,惟厥终,终以不困。”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云:

      杜《注》:“一人以喻君。”文三年《传》亦引此诗,夙夜犹言早晚、朝夕。解同懈,懈怠,懈惰。

      此“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见于今《诗?大雅?荡之什?烝民?四章(共八章)》:“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54))。高亨先生于此有注云:“夙,早晨。匪,非。解,通懈,怠惰。事,奉侍。一人,指周宣王。”。

      杨伯峻先生注“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曰:

      杜《注》:“宁氏出自卫武公,及喜九世也。”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光绪壬午三月二十日有,较为可信。其余诸说,不数卫武公,不合杜《注》意。

      《襄二十六年传》:

      卫献公使子鲜为复,辞。敬姒强命之。对曰:“君无信,臣惧不免。”敬姒曰:“虽然,以吾故也。”许诺。初,献公使与宁喜言,宁喜曰:“必子鲜在,不然,必败。”故公使子鲜。子鲜不获命于敬姒,以公命与宁喜言,曰:“苟反,政由宁氏,祭则寡人。”宁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闻君之出,敢闻其入?”遂行,从近关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获罪于两君,天下谁畜之?”悼子曰:“吾受命于先人,不可以贰。”穀曰:“我请使焉而观之。”遂见公于夷仪。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无忧色,亦无宽言,犹夫人也。若不已,死无日矣。”悼子曰:“子鲜在。”右宰穀曰:“子鲜在,何益?多而能亡,于我何为?”悼子曰:“虽然,不可以已。”((p 1112)(09260201))(085)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襄公二十六年(公元前五四七年,周灵王二十五年,晋平公十一年,卫献公三十年暨后元元年、卫殇公十二年,齐景公元年,郑简公十九年),卫献公打算派亲弟弟子鲜(母弟鱄)回去落实此事,但子鲜不肯答应。他们母亲敬姒一定要他答应,他回答:“君无信,臣惧不免。(主上说话不算,臣下怕将来会遭殃。)”,敬姒告诉他:“虽然,以吾故也。(哪怕这样,就算为了我。)”,于是子鲜答应了。

      早先,献公(卫献公,卫侯-衎)派出的人与宁喜(宁悼子)联络,宁喜说:“必子鲜在,不然,必败。(一定要子鲜在场,不然,这事成不了。)”,所以那位“公”(卫献公,卫侯-衎)一定要派出子鲜。子鲜却不过敬姒,于是以“公”的名义去与宁喜联络,告诉他说:“苟反,政由宁氏,祭则寡人。(如果我能回来,宁某人负责政务,寡人只管主持祭祀。)”。

      宁喜把这话告诉大夫蘧伯玉,伯玉(蘧瑗,蘧伯玉)说:“瑗(蘧伯玉)不得闻君之出,敢闻其入?(当初主上离开的时候我“瑗”就没掺合,现在主上回来我怎敢掺合?)”,马上启程,从最近的关卡离开了卫国。

      宁喜又把这话告诉大夫右宰穀,右宰穀说:“不可。获罪于两君,天下谁畜之?(不可。连着得罪两位主上,天下哪还会有人收留呢?)”,悼子说:“吾受命于先人,不可以贰。(我是有对先人的承诺,不可以不坚持到底的。)”。

      于是“穀”(右宰穀)说:“我请使焉而观之。(那请让我做您的使者去看看。)”,于是去了夷仪见那位“公”。回去之后,他告诉宁喜:“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无忧色,亦无宽言,犹夫人也。若不已,死无日矣。(咱主上流亡在外十二年了,既没担心的意思,讲起话来也还那么刻薄,就没变。您要不收手,我们怕活不了几天了。)”,悼子说:“子鲜在。”,右宰穀说:“子鲜在,何益?多而能亡,于我何为?(就算子鲜在,有什么用?顶多能让咱们流亡,对我有啥意义?)”,悼子说:“虽然,不可以已。(就算这样,我还是不能收手。)”。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子鲜不获命于敬姒”曰:

      不获命者,敬姒仅强使子鲜往,未告以其他也。

      杨伯峻先生于“遂行,从近关出”之后注云:

      《论语?卫灵公》有孔丘之论,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捲)而怀之。”蘧瑗两次从近关出国,或即孔丘所谓卷而怀之之事。

      杨伯峻先生注“右宰穀”曰:

      杜《注》:“卫大夫。”右宰盖以官为氏。《吕氏春秋?观表篇》有右宰穀(谷)臣觞郈成子事,右宰穀臣即此右宰穀,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述宁喜事仍作右宰穀。

      杨伯峻先生于此(悼子曰:“吾受命于先人,不可以贰。”)注云:

      杜《注》:“悼子,宁喜也。受命在二十年。”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亦载此事。作“宁召子”,召、悼古音相同。

      杨伯峻先生注“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曰:

      淹者,淹留。恤,忧也。淹留忧患即避难之意。杜以久训淹,则与“十二年矣”意复,不确。

      杨伯峻先生注“多而能亡,于我何为?”曰:

      言子鲜纵在,亦无补于我辈之被杀。彼至多不过出奔而已,于我辈能作何事乎。而,犹则也。《词诠》有例证。

      《襄二十六年传》:

      孙文子在戚,孙嘉聘于齐,孙襄居守。二月庚寅,宁喜、右宰穀伐孙氏,不克。伯国伤。宁子出舍于郊。伯国死,孙氏夜哭。国人召宁子,宁子复攻孙氏,克之。辛卯,杀子叔及大子角。书曰:“宁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宁氏也。孙林父以戚如晋。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臣之禄,君实有之。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专禄以周旋,戮也。((p 1113)(09260202))(085)

      我的粗译:

      当时孙文子(孙林父)在“戚”,孙嘉正出访齐国,孙林父嫡长子孙襄(伯国)留守他们在“卫”的家。二月庚寅那天(杨注:庚寅,六日。),卫国一位卿宁喜(宁悼子)和一位大夫右宰穀率人进攻孙家,没打下来,但伯国(孙襄)受了伤。当时宁喜已经出走到城郊,结果伯国死了,当晚孙家传出哭声,卫国一些国人连夜把宁子(宁喜,宁悼子)召回来,宁子继续组织进攻孙家,终于把孙家打下来。第二天辛卯(杨注:辛卯,七日。),他们接着就弑杀了子叔(剽,卫殇公)和大子角。《春秋经》上写:“宁喜弑其君剽。”,表示罪过是在宁某人身上。

      孙林父(孙文子)带着自家主要采邑“戚”投奔了晋国。《春秋经》上写:“入于戚以叛。”,就是要谴责孙某人:臣下的家产,本质上都属于主上。要是跟着主上,那就可以拥有,要不然,就净身离开,据有这些家产还和主上作对,该杀。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杀子叔及大子角”曰:

      子叔即卫侯剽。《卫世家》及《年表》号之曰殇公,盖追谥也。剽之父为子叔黑背,此或以其父之号称之为子叔。其大子角亦被杀,竟无后。

      杨伯峻先生注“专禄以周旋”曰:

      专禄指孙林父以戚自随。

      关于伯国(孙襄)为嫡长子,因伯国乃孙襄的字,其中“伯”是此人的行第,孔颖达疏《隐公传》“惠公元妃孟子”((p 0002)(01000101))(001)云:

      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长幼之别字也。孟伯俱长也。《礼纬》云“庶长称孟”,然则適妻之子长者称伯,妾子长於妻子,则称为孟,所以别適庶也。故杜注文十五年及《释例》皆云:“庆父为长庶,故或称孟氏。”沈氏亦然。案传赵庄子之妻,晋景公之姊,则赵武適妻子也,而武称赵孟。荀偃之卒也,士匄请后,曰“郑甥可”,则荀吴妾子也,而吴称知伯。岂知氏常为適而称伯,赵氏恒为庶而称孟者也?

      桥案:赵孟、知伯均为其所在“氏”族族长之世袭称号,与各任族长之行第无关。

      通宝推:上古神兵,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4/8

      《襄十四年经》:

      冬,季孙宿会晋-士匄、宋-华阅、卫-孙林父、郑-公孙蠆、莒人、邾人于戚。((p 1005)(09140007))(085)

      《襄十四年传》:

      晋侯问卫故于中行献子。对曰:“不如因而定之。卫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抚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君其定卫以待时乎!”((p 1019)(09140901))(085)

      冬,会于戚,谋定卫也。((p 1019)(09140902))(085)

      我的粗译:

      晋侯(晋侯-周,晋悼公)问他们首席执政大臣、中军元帅中行献子(荀偃),该如何处置卫国这次事变,中行献子答:“不如因而定之。卫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抚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君其定卫以待时乎!(不如顺势承认他们。卫国既已有了主上,就算去问罪,也不一定能遂心,还劳动各家诸侯。史佚说过:“如果牢固,就得维护。”,仲虺也说过:“流亡者就得欺负,动乱的该去拿来。快垮的推一把,稳定的要护着,这才是对待‘国’的策略。”,主上还是该承认卫国现状,再找机会吧!)”。

      这年冬天,各家诸侯在“戚”会面,就是商量如何平息卫国的动乱。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问卫故于中行献子”曰:

      故,事也。杜《注》:“问卫逐君当讨否。献子,荀偃。”

      杨伯峻先生注“因重而抚之”曰:

      杜《注》:“重不可移,就抚安之。”重谓卫殇公已定位。

      杨伯峻先生注“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云:

      杜《注》:“仲虺,汤左相。”虺音卉。荀偃语意在“固存”二字,即用古语申明“因而定之”。

      杜预《注》“君其定卫以待时乎!”云:“待其昏乱之时乃伐之。”

      杨伯峻先生注“冬,会于戚,谋定卫也”曰:

      孙林父与会,即上《传》所谓“以听命于诸侯”。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莒”——“莒父”推测位置为:东经118.83,北纬35.58(今莒县县城,春秋初莒国迁来)。

      “邾”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当于文十二年迁此)。

      “戚”——“宿”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襄十七年经》:

      夏,卫-石买帅师伐曹。((p 1029)(09170003))(085)

      《襄十七年传》:

      卫-孙蒯田于曹隧,饮马于重丘,毁其瓶。重丘人闭门而訽之,曰:“亲逐而君,尔父为厉。是之不忧,而何以田为?”((p 1030)(09170201))(085)

      夏,卫-石买、孙蒯伐曹,取重丘。曹人愬于晋。((p 1030)(09170202))(085)

      《襄十八年经》:

      夏,晋人执卫行人石买。((p 1034)(09180002))(085)

      《襄十八年传》:

      夏,晋人执卫行人石买于长子,执孙蒯于纯留,为曹故也。((p 1035)(09180201))(085)

      我的粗译:

      过了三年,到我们襄公十七年(公元前五五六年,周灵王十六年,晋平公二年,卫献公二十一年、卫殇公三年,曹成公二十二年),孙林父(孙文子)的儿子孙蒯在曹隧游猎,饮马于曹国的重丘,打碎了人家汲水的陶瓶。重丘人把他关在城外,骂他:“亲逐而君,尔父为厉。是之不忧,而何以田为?(你亲手把你们主上赶走,你爸爸已经是恶鬼了。你不赶紧反省,还出来游猎算什么?)”。

      结果这年夏天,卫国的一位卿石买(石共子)和孙蒯一起领兵进攻曹国,拿下了重丘,于是被曹人告到晋国。

      下一年,我们襄公十八年(公元前五五五年,周灵王十七年,晋平公三年,卫献公二十二年、卫殇公四年,曹成公二十三年),夏天,晋人在“长子”扣住作为卫国行人的石买,又在“纯留”扣住孙蒯,这都是为了曹国。

      一些补充:

      杜预《注》“夏,卫-石买帅师伐曹”云:“买,石稷子。”

      杨伯峻先生注“亲逐而君”曰:

      而同尔。孙林父之逐卫献公,缘于孙蒯之入使,故云亲逐。事见十四年《传》。说见杨树达先生《读左传》。

      杜预《注》“夏,晋人执卫行人石买”云:“石买即是伐曹者,宜即惩治本罪;而晋因其为行人之使执之,故书行人以罪晋。”

      杨伯峻先生于“为曹故也”之后注云:

      见去年《传》。章炳麟《左传读》云:“刘子骏(歆)《遂初赋》曰:‘哀衰周之失权兮,数辱而莫扶。执孙蒯于屯留兮,救王师于途。’据子骏说,似石买、孙蒯伐曹时,王师助曹,亦为卫败,曹人愬晋,晋为救王师而执石、孙也。其事当据铎、虞诸家所传,乃《左传》古说。”

      “曹”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3,北纬35.11(今城西北四里,汉城)。

      “曹隧”(杨注:曹隧,曹地。杜《注》:“越竟而猎,孙蒯,林父之子。”),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5,北纬35.8(曹北戚东,或与荷泽通河水道有关)。

      “重丘”(杨注:重丘古国名。《逸周书?史记解》云:“绩阳彊力四征,重丘遗之美女”。《路史?国名纪》六引此《传》以证之,是也。说见梁履绳《补释》。重丘当今山东-茌平县西南约二十里。重丘,齐地,《方舆纪要》谓在今山东-聊城县东南五十里。《清一统志》谓在今德州市东北境。沈钦韩《地名补注》则以为故城应在今河北-吴桥县境。或又以为在山东-巨野县西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4,北纬36.41(茌平县-教场铺遗址)。

      “长子”(杨注:长子在今山西-长子县西郊。),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85,北纬36.1(长子县西郊)。

      “纯留”——“留吁”(杨注:杜《注》:“甲氏、留吁,赤狄别种。晋既灭潞氏,今又并尽其余党。”甲氏,顾栋高《大事表五》以为在今河北省-鸡泽县境,不知其所据,未必可信。徐文清《管城硕记》卷十一谓据《水经注》,今祁县有侯甲,侯甲水发源于侯甲山,山在今武乡县。据此,甲氏或在今屯留北百里内外。留吁,晋灭之后,改为纯留,襄十八年《传》晋人“执孙蒯于纯留”是也,在今山西省-屯留县南十里。#纯留,本留吁国,宣十六年晋灭之,谓之纯留,亦曰屯留。今山西-屯留县南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0,北纬36.26(古城村)。

      下面是晋人执卫行人石买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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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十九年经》:

      夏,卫-孙林父帅师伐齐。((p 1044)(09190006))(085)

      《襄十九年传》:

      晋-栾鲂(fáng)帅师从卫-孙文子伐齐。((p 1046)(09190201))(101、085)

      卫-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谓蹷其本,必不有其宗。”((p 1051)(09191301))(085)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襄公十九年(公元前五五四年,周灵王十八年,晋平公四年,卫献公二十三年、卫殇公五年,齐灵公二十八年),卫国执政的卿孙文子(孙林父)率兵再次去进攻齐国,晋国还派出大夫栾鲂带兵助战。

      也在这一年,卫国的卿石共子(石买)去世,他儿子悼子(石恶)也不伤心。于是他们另一位卿孔成子(孔烝鉏)就说:“是谓蹷其本,必不有其宗。(这是挖自己老根,肯定保不住在家族的地位。)”。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栾鲂帅师从卫-孙文子伐齐”曰:

      此是《经》文“夏,卫-孙林父帅师伐齐”之《传》,依《经》文次序,应在“季武子如晋拜师”之后,而《左传》列于此,或因栾盈有“嗣事于齐”之言而连及之。《传》言“栾鲂帅师从卫-孙文子”,足证孙林父为主将,故《经》文只书孙林父,栾鲂仅栾氏族人耳。

      杨伯峻先生注“孔成子”曰:

      孔成子,卫卿孔烝鉏。《礼记?祭统?正义》引《世本》云:“孔庄叔-达生得闾叔-穀(谷),穀生成叔-烝鉏。”

      杨伯峻先生注“是谓蹷其本”曰:

      杜《注》:“蹷犹拔也。”昭二十三年《传》“推而蹷之”,是蹷有仆义,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必不有其宗”曰:

      有,保有。二十八年,石恶出奔。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襄二十年传》:

      卫-宁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悼子许诺,惠子遂卒。((p 1055)(09200701))(085)

      《襄二十一年传》:

      齐侯、卫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p 1063)(09210702))(090、104、085)

      我的粗译:

      又一年后,我们襄公二十年(公元前五五三年,周灵王十九年,晋平公五年,卫献公二十四年、卫殇公六年),卫国的卿宁惠子(宁殖)生了病,于是告诉儿子悼子(宁喜):“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我得罪我们主上,悔而无及也。我名字上了各家诸侯保存的简策,写的是“孙林父、宁殖出其君”,要是把主上再接回来,这事还能盖过去。要把这事盖过去,你才算我儿子,要盖不过去,鬼神在上,我就饿着了,也不会来享用你的供品。)”,宁悼子(宁喜)答应了,他才闭眼。

      再下一年,我们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五五二年,周灵王二十年,晋平公六年,卫献公二十五年、卫殇公七年,齐庄公二年),各家诸侯在“商任”集会,齐侯(光,齐庄公)和卫侯(剽,卫殇公)都表现得不严肃,于是晋国大夫叔向预言:“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那两位主上都没好下场。会和朝,是“礼”的主干,“礼”,是“政”的基础,“政”,是自身保障。忽视“礼”,就会荒废“政”;荒废了“政”,那自身也站不住,所以他们会出事。)”。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召悼子曰”云:

      召借为诏,告也。说详杨树达先生《读左传》。悼子,宁喜。

      杨伯峻先生注“政,身之守也”曰:

      杜《注》:“政存则身安。”《礼记?礼运》,“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亦此意。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3/8

      《襄十四年传》:

      子鲜从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定姜曰:“无神,何告?若有,不可诬也。有罪,若何告无?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无告无罪!”((p 1013)(09140405))(085)

      我的粗译:

      子鲜(母弟鱄)随他们“公”(卫献公,卫侯-衎)逃往齐国。一大群人到了卫国边境上。这时,“公”要求负责祭祀祖先的官员“祝宗”向祖先报告自己要流亡了,并且要报告自己无罪。他父亲卫定公(卫侯-臧)的夫人定姜(姜氏)就告诉他:“无神,何告?若有,不可诬也。有罪,若何告无?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无告无罪!(神明又不在这儿,你向谁报告?就算神明在这儿,那也不能欺瞒。有罪,凭什么说无?决策时绕过大臣而与小臣商量,就是你头一桩罪。先君给你留下冢卿当师保,你却得罪他,这是第二桩。我是贴身侍候过先君的,你却像对奴婢那样野蛮地使唤我,是第三桩罪。你只需要报告流亡而已,别报告什么无罪!)”。

      一些补充:

      定姜也是个能干而无用武之地的女子。

      杨伯峻先生注“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曰:

      杜《注》:“告宗庙。”于鬯以为祝宗亦从公行,故即为坛于境而使之告神。详《香草校书》。

      杨伯峻先生注“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曰:

      冢卿指孙林父、宁殖,为卿佐即为其师保,下《传》文“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曰:

      定姜为定公嫡夫人,则为献公嫡母。虽非生母(献公为敬姒所生),亦当敬养。暴妾使余者,待余甚暴若婢妾也。参成十四年《传》及《注》足以知之。马宗琏《补注》引《诗?燕燕》“‘先君之思,以勗寡人’鲁诗说,言‘献公无礼于定姜,定姜作诗,言献公当思先君定公以孝于寡人’”。亦可证。《列女传?母仪传》全用此段文字。

      《成十四年传》:

      卫侯有疾,使孔成子、宁惠子立敬姒之子衎(kàn)以为大子。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尽置诸戚,而甚善晋大夫。((p 0870)(08140501))(085)。

      《诗?邶风?燕燕》: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38))。

      《襄十四年传》:

      公使厚成叔吊于卫,曰:“寡君使瘠,闻君不抚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吊?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于执事,曰:‘有君不吊,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帅职,增淫发洩,其若之何?’”卫人使大叔仪对,曰:“群臣不佞,得罪于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弃之,以为君忧。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贶。”厚孙归,复命,语臧武仲曰:“卫君其必归乎!有大叔仪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抚其内,或营其外,能无归乎!”((p 1013)(09140406))(085)

      齐人以郲寄卫侯。及其复也,以郲粮归。((p 1014)(09140407))(085)

      我的粗译:

      我们“公”(鲁襄公)派大夫厚成叔(厚孙,瘠)前往卫国慰问,到那里他告诉卫人:“寡君使瘠(厚孙,厚成叔),闻君不抚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吊?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于执事,曰:‘有君不吊,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帅职,增淫发洩,其若之何?’(敝国主上派“瘠”来此,是听说主上不能安定社稷,竟出走到别处去了,那怎能不来慰问呢?因为我们是同盟,就又让“瘠”大胆向您这里的执事私下打听,请问:“有主上不贤明,有臣下不精明;主上不宽恕,臣下又不尽力,日积月累,能怎么办呢?”。)”,卫人则派出卿大叔仪(大叔文子,世叔仪)回复:“群臣不佞,得罪于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弃之,以为君忧。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贶。(我们这些臣下没眼色,得罪于敝国主上。敝国主上没惩治咱,却扔下咱不管,也让主上操心了。主上不忘前面主上那时的友好,派您辛苦来慰问咱这些臣下,还反复安抚咱。我这里斗胆拜谢您带来主上的好意,并再次拜谢您慷慨的赐予。)”。

      厚孙(厚成叔,瘠)回来,复命以后,就告诉我们的卿臧武仲(臧纥)说:“卫君其必归乎!有大叔仪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抚其内,或营其外,能无归乎!(卫国这位主上怕准能再回去!他有大叔仪这样的卿留守,有母弟鱄这样的亲族跟着流亡。有在内部做工作的,又有在外面想办法的,那还回不去吗!)”。

      齐人把卫侯(卫侯-衎,卫献公)安顿在“郲”。可等后来他回去的时候,竟把“郲”的粮食都卷走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使厚成叔吊于卫”曰:

      《檀弓上?正义》引《世本》:“孝公生惠伯?革(郑《注》“革”作“鞏”),其后为厚氏。”“厚”亦作“后”,《潜夫论?志氏姓》云“鲁之公族有后氏”,《檀弓上》有后木可证。《左传》亦作“郈”,如昭二十五年《传》“郈氏为之金距”;《鲁语》亦作“郈”,如“文公欲弛郈敬子之宅”。厚、后、郈三字皆通。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使瘠,闻君不抚社稷,而越在他竟”曰:

      瘠,厚成叔名。抚,有也。不有社稷,谓失君位。越,播越,流亡。说详王引之《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增淫发洩”曰:

      增淫言积久也,说见章炳麟《读》。自卫定公死,献公初立,孙林父便尽置其重器于戚而厚交晋国之卿。卫献与孙氏之嫌隙,至此几已十八年。嫌怨既久,发洩便大,以至逐君。

      杨伯峻先生注“而悼弃之”曰:

      林尧叟《句解》谓悼为伤悼。俞樾《平议》谓悼借为卓;卓,远也。远弃群臣,意即指流亡。章炳麟《读》谓悼,逃也。上逃其下曰逃。皆可通。

      杨伯峻先生注“齐人以郲寄卫侯”曰:

      寄,寓也。诸侯失国,寓居他国,称寄公。《仪礼?丧服传》所谓“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亦曰寓公,《礼记?郊特牲》“诸侯不臣寓公”是也。马宗琏《补注》因云:“齐以郲寄卫侯,是以寓公之礼待卫献公。”

      杨伯峻先生注“及其复也,以郲粮归”曰:

      卫献公返国复位在十二年之后,此探后言之。杜《注》:“言其贪。”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郲”——“莱”(杨注:莱,国名。《齐世家》“莱侯来伐,与之争营丘”者是也。其姓无考,或据襄二年《传》“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召莱子,莱子不会”之文,以为莱亦姓姜。然孔《疏》云:“《世族谱》不知莱国之姓,齐侯召莱子者,不为其姓姜也。以其比邻小国,意陵蔑之,故召之,欲使从送诸姜宗妇来向鲁耳。莱子以其轻侮,故不肯会。”则莱未必姓姜。《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云“景公伐斄”,孙星衍以为斄即莱,(然)据襄六年《传》“齐侯灭莱,迁莱于郳”之文,其时莱已早为齐所灭。恐斄仍即莱,《晏子春秋》所言固小说,不足据为史实。齐侯镈钟(亦作叔夷钟)云“余赐女釐都 [來/(衣-丶-一)][{來/(厂/爻)}刂]”,釐亦即莱。郭伯 [厨-豆+圭]簋作“逨”,亦莱国。或云莱国当在今山东省-昌邑县东南。杜《注》及《通志?氏族略》以黄县东南二十五里之故黄城当之,(恐不确。或)以其有莱山,因云云。《三代吉金文存》云????[釐-里]伯鼎在今黄县出土,杜说似较可信。#莱在齐之东,鲁在齐之西。鲁于莱,中隔一齐,素无嫌隙,特以齐欲伐之,而鲁往助之耳,故书曰‘会’。”#李廉《春秋诸传会通》云:“东莱有莱山,从齐之小国也。齐自七年会鲁伐之,今年又自伐之,卒于襄六年而灭之矣。”#传世有叔夷钟,铭文云“锡釐仆三百又五十家”云云,釐即莱,“釐仆”指灭莱后之俘虏为奴隶者。此钟即制作于灭莱之后。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谓“盖于是役,叔夷最有功”,则于《传》无徵。#郲即襄六年“齐候灭莱”之莱国,详宣七年《经?注》。#莱,今山东-昌邑县东南。距临淄约百五十里。#杜《注》:“莱人,齐所灭莱夷也。”莱夷原在今山东-烟台地区一带,今黄县东南莱子城,为莱国故城。襄公六年,齐灭莱,迁莱于郳。《水经?淄水注》云:“莱芜故城在莱芜谷。旧说云,齐灵公灭莱,莱民播流此谷,邑落荒芜,故曰莱芜”云云。则夹谷本为莱人流落之地,齐侯可就地召用之。犁弥,《齐世家》作犁鉏。#莱,杜《注》“齐东鄙邑”,则非莱国之莱。今山东-烟台地区-黄县东南莱山。),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9,北纬36.7(昌乐东,襄六年后为齐邑)。

      《襄十四年传》:

      右宰穀从而逃归,卫人将杀之。辞曰:“余不说初矣。余狐裘而羔袖。”乃赦之。((p 1015)(09140408))(085)

      卫人立公孙剽,孙林父、宁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p 1015)(09140409))(085)

      我的粗译:

      大夫右宰穀本来是跟着他们“公”(卫献公,卫侯-衎)流亡的,可半路上又逃了回去,卫人要杀他,他赶紧辩解:“余不说初矣。余狐裘而羔袖。(我已经后悔原来干的事了,我是狐狸皮大氅镶了羔皮袖子,本质还是好的。)”,卫人饶了他。

      卫人立了公孙剽(子叔,卫殇公)为卫国国君,由孙林父(孙林父)和宁殖(宁殖)辅佐他,以此向各家诸侯交代。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余不说初矣”曰:

      说同悦。初指从卫献公,犹言我于从公之事亦我所不悦。

      杨伯峻先生注“余狐裘而羔袖”曰:

      此有两解,皆可通。依杜预《注》意,狐贵重,以喻善;羔以喻恶。狐毛为裘,小羊毛为袖,“言一身尽善,唯少有恶,喻己虽从君出,其罪不多”。陶鸿庆《别疏》则谓“《诗?唐风》‘羔裘豹祛’,毛《传》云:‘本末不同,在位与民异心。’此云然者,意谓身虽从君,而与君异心,犹裘之本末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卫人立公孙剽”曰:

      剽音漂去声,又音瓢。杜《注》:“剽。穆公孙。”

      杨伯峻先生注“孙林父、宁殖相之,以听命于诸侯”曰:

      杜《注》:“听盟会之命。”盖诸侯与之盟,则认可矣。

      《襄十四年传》:

      卫侯在郲,臧纥如齐唁卫侯。卫侯与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卫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粪土也。亡而不变,何以复国?”子展、子鲜闻之,见臧纥,与之言,道。臧孙说,谓其人曰:“卫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无入,得乎?”((p 1015)(09140410))(085)

      我的粗译:

      卫侯(卫侯-衎,卫献公)被安置在“郲”,我们的卿臧纥(臧孙纥,臧武仲)前往齐国慰问卫侯。卫侯与他谈话,非常粗野。于是他退下来之后告诉自己手下:“卫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粪土也。亡而不变,何以复国?(这位卫侯是回不去了。他说出话来简直臭不可闻。流亡到这儿了还不知悔改,靠什么复国?)”。

      跟随卫侯流亡的两位卫国公子子展和子鲜(母弟鱄)听说这话,赶紧去见臧纥,与他谈话,非常懂事。臧孙(臧孙纥,臧纥,臧武仲)很欣赏,就又和自己手下说:“卫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无入,得乎?(卫国这位主上准能回去。那两位大人,前面拉,后面推,就算想不回去,能成吗?)”。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子展、子鲜闻之,见臧纥,与之言,道”曰:

      道即顺也。《管子?君臣篇》云:“顺理而不失之谓道。”说详杨树达先生《读左传》。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2/8

      《襄十四年经》:

      己未,卫侯出奔齐。((p 1004)(09140004))(085)

      一些补充:

      这条《春秋经》大体相当于以下十条《左传》的题目,或者说,以下十条《左传》都是用于说明“己未,卫侯出奔齐”这一事件的。

      杨伯峻先生注“(夏四月)己未”曰:

      己未,二十六日。

      杨伯峻先生注“卫侯出奔齐”曰:

      《公羊》作“卫侯-衎”,毛奇龄《春秋简书刊误》及赵坦《异文笺》皆据《礼记?曲礼下》“诸侯失地,名”之例,以为《经》文应有“衎”字。而臧孝恭《古义》据孔《疏》云:“失地书名,《传》无其事。《礼记》之文,或据《公羊》之义,不可通于《左氏》。”盖得之矣。二十年《传》引卫-宁殖之言曰:“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云云,然则史策本作“卫-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宁殖又云:“君入则掩之。”则今作“卫侯出奔齐”者,盖宁喜遵其父之遗嘱,使卫侯-衎复位,因而改史文乎?或云孔丘修《春秋》改之,不足信。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襄十四年传》:

      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gàn)不召,而射鸿于囿(yòu)。二子从之,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二子怒。孙文子如戚,孙蒯(kuǎi)入使。公饮之酒,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大师辞。师曹请为之。初,公有嬖(bì)妾,使师曹诲(huì)之琴,师曹鞭之。公怒,鞭师曹三百。故师曹欲歌之,以怒孙子,以报公。公使歌之,遂诵之。蒯惧,告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p 1010)(09140401))(085)

      我的粗译:

      四年后,在我们襄公十四年(公元前五五九年,周灵王十三年,晋悼公十五年,卫献公十八年),卫献公(卫侯-衎)通报卫国两位主要的卿孙文子(孙林父)和宁惠子(宁殖)要请他们吃饭,两人穿上正装到朝廷上,天都晚了卫献公也不请他们进去,却去苑囿中射鸿。那两位大人就去苑囿那里找他,可他对他们讲话也不脱下皮冠,两位大人终于火了。

      孙文子(孙林父)马上回到“戚”,再派儿子孙蒯去朝见,“公”(卫献公,卫侯-衎)请孙蒯喝酒,又让首席乐工大师为他唱《巧言》之卒章。大师不肯唱,大师手下乐工师曹却主动要求唱。原来,那位“公”有个爱妾,“公”叫师曹教她弹琴,师曹竟然用鞭子抽了她,结果那位“公”一生气下令抽了师曹三百鞭子。到这会儿,师曹就惦着把《巧言》之卒章唱出来,好激怒孙子(孙文子,孙林父),把事闹大以报复“公”。

      “公”吩咐师曹唱,他却高声念诵起来:“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既微且尰,尔勇伊何?为猶将多,尔居徒几何?(那是什么人,黄河湾里居,虚弱又胆怯,总想钻空子。满身都是疮,有几分能力?就算想造反,有几个人支持你?)”(《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97)《小雅?节南山之什?巧言?卒章(共六章)》)。听到这几句诗,“蒯”(孙蒯)害了怕,马上回报文子(孙林父),于是文子说:“君忌我矣,弗先,必死。(主上已经记恨我了,要不先动手,必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曰:

      戒食,谓约期与之共食。

      杨伯峻先生注“皆服而朝”曰:

      杜《注》:“服朝服待命于朝。”朝服为玄冠(黑而带赤色之礼帽)、缁布衣、素积以为裳(以生绢作裙,在裙腰处折叠),衣与帽同玄色,裳白色。

      杨伯峻先生于“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之后注云:

      皮冠,以白鹿皮所制帽,田猎时戴之。君见臣,臣若朝服,依当时仪节,应脱去皮冠。昭十二年《传》叙楚子见子革去皮冠可证。即群臣相见,亦必脱皮冠或胄。成十六年《传》“郤至见客免胄”是也。孙林父、宁殖着朝服,卫献见之不脱皮冠,盖故意辱之。《吕氏春秋?慎小篇》“卫献公戒孙林父、宁殖食,鸿集于囿,虞人以告。公如囿射鸿。二子待君,日晏,公不来至。来,不释皮冠而见二子”云云,是二子未尝从公于囿,与《传》小异。

      杨伯峻先生注“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曰:

      大同太,大师,乐官之长。《巧言》,《诗?小雅》篇名。其卒章(末章)云:“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杜《注》:“公欲以喻文子,居河上而为乱。”

      杨伯峻先生注“公使歌之,遂诵之”曰:

      歌与诵不同。歌必依乐谱,诵仅有抑扬顿挫而已。《周礼?大司乐》郑玄《注》“以声节之曰诵”,以声节之,只是指讽诵之腔调,非指乐谱,故《晋语三》韦《注》云:“不歌曰诵。”杜《注》云“恐孙蒯不解故”,则读为《孟子?告子下》“诵尧之言”之“诵”,诵读也。

      “戚”——“宿”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襄十四年传》:

      并帑(nú)于戚而入,见蘧(qú)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惧社稷之倾覆,将若之何?”对曰:“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知愈乎?”遂行,从近关出。((p 1011)(09140402))(085)

      我的粗译:

      孙文子(孙林父)把子女家眷都转移到“戚”,然后带兵开进了“卫”。路上他们碰见卫国一位年少的大夫蘧伯玉,孙文子就对他说:“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惧社稷之倾覆,将若之何?(现在我们这位主上蛮横粗野,大人是清楚的。我非常害怕咱社稷会倾覆,那还怎么办呢?)”,可蘧伯玉答:“君制其国,臣敢奸之?虽奸之,庸知愈乎?(掌控“国”的是主上,咱臣子怎敢干涉?就算干涉,就保证一定能好吗?)”,他马上走最近的关卡离开“卫”。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并帑于戚而入”曰:

      旧读“并帑于戚”为句,“而入”属下,不确。此从于鬯《香草校书》。帑音奴,当广指子弟臣仆一切家众。卫自成公已迁都帝丘,即今濮阳县西南二十许里之颛顼城。孙文子家众本分二处,一在采邑戚,一在卫都帝丘。此时为发动叛乱,将家众聚于戚地,而后率领入帝丘。“而入”者,入都攻卫献也。旧读“而入见蘧伯玉”,不知蘧伯玉为灵公臣,且与孔丘为友。灵公为献公孙,鲁昭公八年立,哀公二年死。自此年距卫灵之死六十七年矣,此时蘧伯玉年甚少,必不在高位。孙林父不必往见之也。——桥:此年距卫灵之立(前五三四年)二十五年。

      杨伯峻先生注“见蘧伯玉”曰:

      此系孙林父入都时偶然遇见伯玉,因伯玉见其率领兵众,林父不得不与之言。伯玉名瑗,谥曰成子,蘧庄子?无咎之子。

      杨伯峻先生注“庸知愈乎?”曰:

      庸,反问副词,岂也。句意谓纵使废旧君,立新君,岂知新君胜于旧君乎?

      杨伯峻先生注“从近关出”曰:

      国界有关,卫四面皆邻他国,蘧伯玉欲速出国境,以免祸乱,于是择最近之国门出国。《史记?卫世家》亦叙此事而较简略。

      《襄十四年传》:

      公使子蟜(jiǎo)、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孙子皆杀之。四月己未,子展奔齐,公如鄄(juàn)。使子行请于孙子,孙子又杀之。公出奔齐,孙氏追之,败公徒于河泽,鄄人执之。((p 1012)(09140403))(085)

      我的粗译:

      得知孙林父来攻,他们“公”(卫献公,卫侯-衎)派三位公子子蟜、子伯和子皮前往“丘宫”打算与孙子(孙文子,孙林父)盟誓,孙子把他们都杀掉。四月己未那天(杨注:己未,二十六日。),卫献公(卫侯-衎)弟弟子展先逃去齐国,“公”则到“鄄”。然后又派一位公子子行向孙子求和,孙子又杀之。于是他们“公”再逃去齐国,孙家人出动追击,在“河泽”打败“公”的部属,“鄄”的长官扣下了那些败兵。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使子蟜、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曰:

      子蟜三人皆卫之群公子。丘宫当在卫都,孙氏之兵已迫临公宫,故公不得不与孙氏求和解。杜注此数句多误。

      杨伯峻先生注“子展奔齐”曰:

      杜《注》:“子展,卫献公弟。”盖献公欲奔齐,子展为之先行。

      “鄄”(杨注:鄄音绢。至今鄄城县人仍读绢;又音真。卫地,后为卫司寇齐豹之邑,见昭二十年《传》。故城当在今山东省-鄄城县西北。亦即河南-濮城镇(旧濮县治)之东,但隔黄河耳。#鄄,齐豹之邑,在今山东-鄄城县西北。#鄄本卫邑,此时已入于齐;盖卫庄公为国人所逐,乃出走齐也。卫此时都帝丘,在今濮阳县西南,鄄在濮城镇东二十里,相距不远,晋师退,庄公又入,但须渡黄河耳。——桥:恐不须渡黄河,如下图,“卫”与“鄄”均在当时的黄河以东。),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1,北纬35.67( 鄄城县-旧城镇,俗称王堌堆)。

      “河泽”——“柯泽”(杨注:“河泽”亦作“阿泽”,亦作“柯泽”,今山东-阳谷县东北,运河所经。),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0,北纬36.3(七级镇附近)。

      下面是卫侯出奔齐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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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十四年传》:

      初,尹公佗学射于庾公差,庾公差学射于公孙丁。二子追公,公孙丁御公。子鱼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軥而还。尹公佗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p 1012)(09140404))(085)

      我的粗译:

      原先,卫国的三位大夫,尹公佗曾向庾公差(子鱼)学射箭,庾公差又曾向公孙丁学射箭。这会儿,尹公佗和庾公差两位大人追击他们“公”(卫献公,卫侯-衎),公孙丁则是为他们“公”驾车的人。子鱼(庾公差)发现前面有公孙丁,就说:“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了他就是忤逆师傅,不射会受惩罚,射算是合规矩吗?)”,接着他发两箭越过车舆和舆中乘坐的人、射中车舆正前方两匹服马脖子上的“軥”,然后往回走。尹公佗却对子鱼说:“子为师,我则远矣。(那是大人的师傅,离我就远了。)”,他不肯往回走,又去追。于是前面被追的公孙丁把缰绳递给他们“公”,回身一箭,射穿了尹公佗的胳膊。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曰:

      射为礼言在射与不射二者,射合于礼。杜《注》,“礼射不求中”,非《传》意。

      杨伯峻先生注“射两軥而还”曰:

      軥音劬,又音遘,又音鉤。古代车驾四马,当中两马谓之两服,辕端有横木曰衡,另有曲木缚于衡下,叉住两服之颈曰軥。

      下面是独辕车马各部位、部件示意图,出自福成中华《新郑郑王陵车马坑》,图中没画左面的服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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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曰:

      丁射佗,矢穿透佗臂。《孟子?离娄下》云:“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疾作,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庾公之斯曰:‘小子学射于尹公之佗,尹公之佗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叩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孔《疏》引此文云:“其姓名与此略同,行义与此正反。不应一人之身有此二行。孟子辩士之说,或当假为之辞,此《传》应是实也。”

      通宝推:mezhan,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8附:林父善晋1/8

      《成七年经》:

      卫-孙林父出奔晋。((p 0832)(08070010))(085)

      《成七年传》:

      卫定公恶孙林父。冬,孙林父出奔晋。卫侯如晋,晋反戚焉。((p 0835)(08070601))(085)

      我的粗译:

      在我们成公七年(公元前五八四年,周简王二年,晋景公十六年,卫定公五年),卫国执政的卿孙良夫(孙桓子)去世,他儿子孙林父(孙文子)继位。但卫国国君卫定公(卫侯-臧)讨厌他。于是这年冬天,孙林父逃去晋国,还带走他家的主要采邑“戚”。随后,卫侯(卫侯-臧,卫定公)前往晋国,晋人把“戚”又还给了卫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卫定公恶孙林父”曰:

      孙林父,孙良夫之子,谥“文”,又称孙文子。

      杨伯峻先生注《襄二年经》“秋七月,仲孙蔑会晋-荀罃、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于戚”云:“传世器有孙林父簋 ,补注于此。”((p 0919)(09020006))(083)。

      下面是旅顺博物馆藏孙林父簋盖及其铭文拓片的图片,出自《旅顺博物馆馆藏青铜器鉴赏》。铭文为:“孙林父乍宝簋用享用孝祈眉寿其子子孙孙永宝用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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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晋反戚焉”曰:

      戚本孙氏采邑,孙林父奔晋,戚邑或随孙氏至晋,今反之。戚见文元年《经?注》。

      “卫”——“帝丘”(杨注:卫,国名,姬姓;文王子康叔-封之后。传世有康叔丰鼎,丰即封。“卫”字卜辞多见,足见其地名早已有之,金文亦有,字形不一。此时卫国都朝歌,即今河南省-淇县治。戴公庐曹,今河南旧滑县治(新治已移至道口镇);文公迁楚丘,今滑县东六十余里;成公迁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二世所灭。#帝丘,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明一统志》又有帝丘城,云在滑县(此指旧治,今已移治于其西之道口镇)东北七十里土山村,即卫成公所迁,盖其境相接也。则卫自楚丘迁帝丘,两地相距不远。#卫自成公已迁都帝丘,即今濮阳县西南二十许里之颛顼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晋”——“新田”——“绛”——“绛县”(杨注:晋国事始见于此,而《春秋经》不书,盖以晋五世有内乱,不及来告之故。晋国,武王子唐叔虞之后。成王灭唐而封叔虞。翼,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南。传世有晋公????[奠/皿],据唐兰《晋公午????[奠/皿]考释》,定为晋定公所作。铭文“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云云,与《逸周书?王会篇》所言“成周之会”,“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之意相适应,加以《晋语》引叔向之言,唐叔以武力封,足证《吕览?重言》、《说苑?君道》所传桐叶封弟之不可信。唐叔之子燮父改唐为晋,即今之太原市。(顾炎武《日知录》卷三十一谓唐叔之封在翼,黄汝成《集释》引全祖望说辨其在今太原。)四世至成侯,南徙曲沃,今山西省-闻喜县东。又五世至穆侯,复迁于绛,绛即翼。鲁成公六年,晋景公迁都新田,此后命新田为绛,新田即今山西-侯马市,而以旧都为故绛。自春秋后出公以下五世六十五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地,迁靖公为庶民,晋亡。曲沃庄伯及翼本末,详桓公二年?传?。曲沃在今山西省-闻喜县东二十里。曲沃去翼一百余里。#晋从此后迁都新田,亦称新田为绛,因称故都绛为故绛。#若不以唐叔所封为太原市,则晋前后四次迁都,均在平阳(今临汾县西南)四周一百五十里之内:翼在今翼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曲沃在闻喜县东北,距翼约一百五十里。故绛在今汾城南,新绛北,东距翼约一百里。新田即今侯马市,去翼仅数十里耳。#绛,晋都,今山西-侯马市。),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戚”——“宿”(杨注:此宿恐非隐元年《经》之宿,以宋不得至齐、鲁境内也。“驷赤先如宿”,则宿其后又入于齐。疑此宿即戚,本宋地,初属周,而后宋取之。《元和郡县志》十泗州-宿迁下云“《春秋》宋人迁宿之地”,则以今江苏省-宿迁县为宿民被迫迁徙之地。#戚,卫邑,在今河南省-濮阳县北。顾栋高《大事表》七之二云:“盖其地濒河西,据中国之要枢,不独卫之重地,亦晋、郑、吴、楚之孔道也。”#匡、戚本卫邑,详见文元年《传》并《注》。#戚本孙氏采邑,孙林父奔晋,戚邑或随孙氏至晋,今反之。戚见文元年《经?注》。#戚,孙林父采邑,今河南-濮阳县稍东而北十余里。#戚在卫都帝丘(今濮阳县西南)东北,相距约八十里。杜《注》谓茅氏即戚之东鄙。#戚为孙文子之邑。季札盖由吴(今苏州市)先至曲阜,再至临淄。由临淄至今新郑县,北行至卫都帝丘,然后先北行经戚(今濮阳县北而稍东),再西行适晋。《吴世家》作“将舍于宿”,误。《索隐》强为之解,不足信。#杜《注》:“河上,戚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下面是三张戚城遗址的图片,出自《戚城遗址》

      最高的一段城墙,明显是经过修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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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城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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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原来是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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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又一张戚城遗址的图片,出自《全景网站摄影师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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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戚城遗址之天地图卫星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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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十四年经》:

      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p 0868)(08140002))(085)

      《成十四年传》:

      十四年春,卫侯如晋,晋侯强见孙林父焉。定公不可。夏,卫侯既归,晋侯使郤犨送孙林父而见之。卫侯欲辞。定姜曰:“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国又以为请。不许,将亡。虽恶之,不犹愈于亡乎?君其忍之!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卫侯见而复之。((p 0868)(08140101))(085)

      我的粗译:

      七年后,到我们成公十四年(公元前五七七年,周简王九年,晋厉公四年,卫定公十二年),春天,卫侯(卫侯-臧,卫定公)再前往晋国,晋侯(州蒲,晋厉公)逼他接见逃亡这里的卫国的卿孙林父(孙文子),但定公(卫定公,卫侯-臧)不愿意。

      这年夏天,卫侯已经回了国,晋侯跟着就派晋国排第七位的卿、新军将郤犨把孙林父也送回卫国,要求卫侯接见。卫侯还想拒绝,他老婆定姜告诉他:“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国又以为请。不许,将亡。虽恶之,不犹愈于亡乎?君其忍之!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不可。那位可是先君宗卿的接班人,又有大国替他求情。你要还不答应,就该你自己流亡了。就算你不喜欢他,总好过流亡吧?主上还是要忍一忍!这么干既满足我们“民”,又宽恕了宗卿,不也不错吗?)”,于是卫定公接见孙林父,恢复了他的职位待遇。

      一些补充:

      杜预《注》“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云:“晋纳之,故曰归。”

      杨伯峻先生注“晋侯强见孙林父焉”曰:

      杜《注》:“林父以七年奔晋,强见,欲归之。”强卫定公与林父相见。

      杨伯峻先生注“是先君宗卿之嗣也”曰:

      先君指定公之父卫穆公,宗卿指孙林父之父孙良夫。先君宗卿为一词,义即先君之宗卿。据孔《疏》引《世本》,孙氏出于卫武公,与卫君同宗,孙良夫又是当时卫国执政大臣,故曰“先君宗卿”。

      《成十四年经》: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p 0868)(08140006))(085)

      《成十四年传》:

      卫侯有疾,使孔成子、宁惠子立敬姒之子衎(kàn)以为大子。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尽置诸戚,而甚善晋大夫。((p 0870)(08140501))(085)

      《成十五年经》:

      十有五年春王二月,葬卫定公。((p 0871)(08150001))(085)

      我的粗译:

      但是卫侯(卫侯-臧,卫定公)很快就生了重病,他让卫国另两位卿孔成子(孔烝鉏)和宁惠子(宁殖)把自己一个妾敬姒的儿子“衎”立为大子。然后到这年冬十月,卫定公就去世了。他夫人姜氏(定姜)在哭丧间隙发现那位大子一点都不悲伤,于是姜氏吃不下喝不下,叹息:“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子鲜,“衎”同母弟)也使主社稷。(这个家伙,不但会毁了卫国,还会先毁我这个未亡人。乌呼!上天降灾卫国了啊!让我不能看到“鱄”来主社稷。)”。卫国那些大夫听了这话,都毛了。孙文子(孙林父)更是不敢再把自家重器留在“卫”,把它们都搬去了“戚”,同时竭力讨好晋国那些大夫。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使孔成子、宁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为大子”曰:

      孔成子,孔达之子孔烝鉏。敬姒,据下文有“夫人姜氏”一语,当是卫定公妾。衎音看(kàn),衎即卫献公。

      杨伯峻先生注“不内酌饮”曰:

      内同纳。酌同勺。酌饮即定四年《传》之“勺饮不入口”之“勺饮”,说见杨树达先生《读左传》。据《礼记?丧大记》,死者殡后,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勺饮当是指疏食水饮。说见沈钦韩《补注》。

      杨伯峻先生注“尽置诸戚”曰:

      戚本是孙氏采邑,孙林父逃亡晋国,晋国曾还之于卫君。孙林父返国复位,卫侯又与之。

      杨伯峻先生注“十有五年春王二月”曰:

      正月初五日戊申冬至,建子。

      《襄七年经》: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壬戌,及孙林父盟。((p 0949)(09070007))(085)

      《襄七年传》:

      卫-孙文子来聘,且拜武子之言,而寻孙桓子之盟。公登亦登。叔孙穆子相,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孙子无辞,亦无悛(quān)容。((p 0952)(09070701))(085)

      穆叔曰:“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诗》曰:‘退食自公,委蛇(wēi yí)委蛇’,谓从者也。衡而委蛇,必折。”((p 0953)(09070702))(085)

      我的粗译:

      十一年后,我们的襄公七年(公元前五六六年,周灵王六年,晋悼公八年,卫献公十一年),冬十月,卫国执政的卿孙文子(孙林父)来我们这里正式访问,同时感谢上次我们武子(季文子,季孙宿)专门去说明回访之事,还要重申早先孙桓子(孙良夫)的盟约。壬戌那天(杨注:壬戌,二十一日。),他和“公”(鲁襄公)举行盟誓,但我们“公”走上正堂时他也同时往上走,没照臣子的规矩比“公”落后些再走。当时我们的卿叔孙穆子(叔孙豹,穆叔)在场司仪,赶紧快步走上去,对他说:“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就是在各家诸侯的盟会上,敝国主上也没落在卫国主上后头,现在大人您却不肯跟在敝国主上后头,敝国主上不明白犯了什么错。大人您还是别这么冲〈chòng〉吧!)”,这位孙子(孙文子,孙林父)无话可说,但也没有后悔的意思。

      于是穆叔(叔孙豹,叔孙穆子)预言:“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诗》曰:‘退食自公,委蛇(wēi yí)委蛇’,谓从者也。衡而委蛇,必折。(这位孙子一定会被赶出去流亡。明明是臣子,却做出主上的样子,犯了错还没悔改的意思,这就是被赶出去流亡的根源了。《诗》里说:“退朝回家去,吃饭好自在。”,说的是懂事的人。可那些蛮横的人要也想自在,早晚得“折”〈zhē〉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而寻孙桓子之盟”曰:

      桓子,即孙良夫,文子之父。其聘鲁且盟在成三年。

      杨伯峻先生注“公登亦登”曰:

      据《仪礼?聘礼》,受聘国之君立于中庭,请贵宾入内。宾入后,三次揖,至阶前。诸侯之阶七级,登阶后即上殿堂。故至阶前,主客相让。依礼,国君先登二级,然后宾登一级。臣应在后,相距君一级。今鲁襄登阶,孙林父亦随之同登。

      下面再贴一遍郑宪仁先生的《诸候大夫宗庙图研究》中的云塘西周建筑基址群部位称谓图,图中两个“陈”是位于中庭从大门通向正堂的两条道路,左侧道路通向宾阶,是宾客走的,右侧道路通向阼阶,是主人走的,所谓“登”就是宾客通过宾阶、主人通过阼阶登上正堂所在的夯土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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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曰:

      鲁君与卫君地位相等,故登阶同行,则孙林父应视鲁君如卫君。

      杨伯峻先生于“今吾子不后寡君”之后注云:

      《韩非子?难四》亦载此事,此句作“今子不后寡君一等”。叔孙之意谓,尔在本国,登阶自后卫君;而至鲁,反不后鲁君。

      杨伯峻先生注“吾子其少安!”曰:

      《尔雅?释诂》:“安,止也。”此欲其脚步稍停。

      杨伯峻先生于“亡之本也”之后注云:

      《韩非子?难四》云:“孙子君于卫,而后不臣于鲁。”则林父在卫,亦与卫君抗衡。据成七年及十四年《传》,卫定公与孙林父关系至恶,而孙林父仗晋国支持,卫定公不得已而恢复其地位。此时又当定公之子献公在位,其专横强霸更可知,韩非谓其“君于卫”,不为无因。

      杨伯峻先生注“退食自公,委蛇委蛇”曰:

      两句见《诗?国风?召南?羔羊》。“退食自公”即“自公退食”,从朝廷回家吃饭。委蛇旧读逶移,从容自得貌。

      《诗?召南?羔羊?首章(共三章)》:“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24))。

      杨伯峻先生注“谓从者也”曰:

      从,顺从。句意谓从容自得,只有顺从于君者可以如此。

      杨伯峻先生注“。衡而委蛇,必折”曰:

      衡即横,谓强横、专横。此种人而从容自得,不思后患,必将毁折。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襄十年传》:

      孙文子卜追之,献兆于定姜。姜氏问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姜氏曰:“征者丧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图之!”卫人追之,孙蒯获郑-皇耳于犬丘。((p 0978)(09100502))(089、085)

      我的粗译:

      三年后,我们的襄公十年(公元前五六三年,周灵王九年,晋悼公十一年,卫献公十四年,楚共王二十八年,郑简公三年,宋平公十三年),楚人和郑人包围了宋国,卫献公率兵去援救,前出到襄牛。郑人要向楚人表忠心,就派大夫皇耳率兵袭击了卫国。留守的孙文子(孙林父)占卜追击皇耳,占卜完把甲骨献给卫献公之父卫定公的夫人定姜(姜氏)看。姜氏(定姜)问相关繇辞,占卜者答:“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兆象如高山,有人去出战,首领要玩完。)”,姜氏就告诉他们:“征者丧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图之!(出战首领要玩完,对我们抵抗进犯有利,大夫考虑吧!)”,于是卫人发兵追击,孙林父的儿子孙蒯在“犬丘”斩获了皇耳。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孙文子卜追之,献兆于定姜。姜氏问繇”曰:

      兆只是灼龟壳之裂纹,其兆各有繇辞。据《周礼?大卜》,繇辞亦谓之颂。下三句即繇辞。

      杨伯峻先生注“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曰:

      陵、雄为韵,古音同在登部。今则雄变读东韵矣。

      “襄牛”(杨注:襄牛,卫地。),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4,北纬35.7(范县西南)。

      “犬丘”——“垂”(杨注:垂,卫地,即今山东省-曹县北之句阳店。或以为在今鄄城县东南十五里。#犬丘即垂,一地两名。互参《经?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5.55,北纬35.53(鄄城东南十里)。

      下面是孙蒯获郑-皇耳于犬丘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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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宝推:老老狐狸,纳米小洞儿,mezhan,ton,
      • 家园 秦二世胡亥时卫才灭国?

        卫占的地方不错,秦始皇封禅啥的绕道走,不会吧????

        • 家园 没错

          卫国是最后一个灭亡的先秦诸侯国。卫国倒数第二个国君卫元君是魏国的傀儡。秦国打下魏国的东地,置东郡,把他迁到野王县。估计到秦始皇灭六国的时候他已经没有自己的武装,只剩一个“君”的称号了。而“君”在当时已经不算诸侯了。各国都有各种“君”(例如平原君,春申君,等等。)因为卫元君算是给秦国封到野王县的,所以估计秦始皇把卫国当作自己人了。

        • 家园 《史记卷三十七衛康叔世家》内容最后一段:

          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为始皇帝。二十一年,二世废君角为庶人,衛绝祀。

          当然此前已经是附庸国,属地也很小。

          • 家园 以前听过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是关于秦朝货币的。

            秦统一天下之后,开始统一各种工具,包括货币。如此大的国家的生产总量肯定需要大量货币,那么他的铜从哪里来能够满足这种供应呢?从货币在全国的流动范围来看,可以分析出人们对秦货币的接受程度。

            有这方面的历史资料吗?

            还有刘邦统一天下,其主要货币汉半两比秦半两轻多了,那么铜去哪儿了。

            最后汉朝是在武帝时代完成的货币统一。是不是可以说秦汉建国是两种不同的统一模式?由此导致了不同的国家历史进程。

            这个逻辑结果,对历史分析的影响就大了。比如对宋太祖统一建国的分析,他的货币状态竟然跟刘邦时代很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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