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纯技术贴:依照现有的资料,中医到底能治好什么病?请您讨论 -- 想象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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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越是自我标榜为科学的人越是不科学,心虚的表现罢了

神学也可以是逻辑上严谨的,就能说明神棍没有在诡辩?你自认”科学杠精怎么会这么傻让辩论辩论对手轻易抓到痛脚?“,不就是在给神学贴科学的标签,顺便美化自已为科学么。

你看看你从头到尾显摆的是什么?自已的论点空对空,离开事实基础,任意曲解别人原意与论文目的,把自已做的事倒打一耙,减裁歪曲别人的论点。说你是诡辨,你的对应居然是我就是科学,怎么可能被别人抓住痛觉。你发明了一个新的辩论方法,即不用驳论据(事实),也不用驳逻辑,只要自称我是科学就行。

你说你认为双盲能可靠验药,唯一的逻辑就是不能有效验效药为何FDA要使用双盲,没错吧。那么按你的”科学杠精“的做法,对方是不是应该回你一句”FDA为何不能使用一种无效验药的方法“,科学的做法是你得举证双盲通过的药物都是有效的安全的。我是科学的,你不这样你就不科学。哈哈,完全不用去找什么事实论据,逻辑上也没问题啊。啥?你有事实有数据有论文,嗯,论文可没说双盲有效啊,像你这种从论文里摘几个数据,就自以为论证成功的做法,绝对是旁门左道,科学杠精会相当不屑。你看,整个过程空对空,还自我打扮了一番,逻辑还算通顺,可就是没有事实,神棍的惯用技俩嘛,而这就是你的大招?

可是一旦你离开上述的神棍逻辑时,你的逻辑也就变得一塌糊涂了,你要求用的反证法,一般是进行正面的直接论证或反驳比较困难时使用的,这本身就说明你对直接论证“双盲能有效验药”或者反驳”双盲不能有效验药“有相当的困难。但反证法论题的反对判断是不能作为反论题的,因为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判断可以同时为假,所以你一旦你使用反证法,那么其反命题也就是你的论点“双盲能有效验药”也不成立,如果你坚持,那么从逻辑上说,你在诡辩,无论你再自喻多少次“科学杠精”,而改变不了你在诡辨的事实。

再来说你的可靠标准,“第一,是要能剔除无效,或者有严重安全问题的药,第二,要能鉴别药物的有效性,确认安全性。”逻辑更加混乱,不能鉴别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的话,如何去剔除问题药物?这两者本就是一回事,被你硬生生地分成两部分,感情你认为FDA一开始就打算即使能鉴别出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也故意不去剔出的吗?还说自已不是FDA黑?逻辑混乱,诡辩。

然后再说说你的标准问题:

我首先就会去调查那些被FDA拒掉的新药,重新做试验(就用LeafWind提供的大招好了),发现那些被拒掉的药,居然大多安全有效,啊哈,成功了一半!

你出钱?你去找人来做试验?你去说服FDA给你legal permission?如能,当然可以做这个试验了,但从逻辑上来说证明一个方法能不能有效验药仅看它通过药物是否有效安全即可,重新试验被拒药物不是必要条件,当然条件允许做了更利于全面评估,成功一半的说法完全不合逻辑,诡辩。除非你认为没有药物通过这种验药方法,双或者通过的药物都是100%的安全有效,这种情况才需要返回去试验被拒药物,而这明显与事实相悖,所以还是诡辩。

接下来,又去调查那些FDA批准上市了的药物,发现大半存在问题,很多病人,吃了非死即伤,欧耶,成功了另外一半!
原来你的药物有效性标准是只要不是大半存在问题,只要病人吃了不是非死即伤,这药就是有效的?再回头去看看你说的话“我要再次提醒各位读者,我从来没有说过双盲验药100%有效。”,原来这就是你的不是100%有效法啊,再看看你的有效标准“有两方面,第一,是要能剔除无效,或者有严重安全问题的药,第二,要能鉴别药物的有效性,确认安全性。”,很好,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强制双盲,也没有看见哪个国家上市的新药大半存在问题病人吃了非死即伤的。按你这个标准,是不是也是不用双盲也能有效检药了啊,即然你要不要双盲都能有效验药,这双盲在有效验药中的必要性又体现在哪里?逻辑混乱,诡辩。另外,1/3的新药出现较严重的安全性问题,与大半病人吃了非死即伤是两回事,吃了非死即伤的是毒吧,安全性问题请以FDA的定义为准,这是偷换概念,诡辩。

科学的做法是什么,不是不停标榜自已是科学,而且切实拿出符合科学的论据与论证。一个在你认为可靠的验药方法,居然其通过的药物在短期内发现1/3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问题,而你的逻辑是没超过一半就是可靠的?还自我标榜这就是科学,唉,果然是心虚加诡辩么。那90年代发现超过50%以上通过双盲的药物存在安全性问题不知道你又该怎么说。当然,时间太久,找不到原始资料了,也就不为难你了。

用堂堂正正的招数来论证“双盲无法有效验药”,当然是像我这样以事实为论据的科学论证方法。你要觉得别人的论文哪里不合事实,我引用的数据如不对,你大可提出来,可惜你没有。通过双盲测试的药物在短期内发现1/3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问题,长期没有被发现的问题还不知道有多少甚至(长期)有效与否也不确定,当然不能称为一种可靠的药物有效性测试方法。这是很简单的逻辑,甚至是常识。你要驳这个论点,堂堂正正的方法是要么去找出与论文中提出的事实不符的论据,要么睁眼说瞎话,自称科学你说可靠就是可靠,或者用你的逻辑,只要没死伤一半以上的人就说明可靠,你选择吧。别扯什么不能引用别人论文的数据,这是公开的,作何人都能引用。

至于你提醒我犯的一个逻辑错误,看你跟捡到宝一样,我估计你要么对什么是逻辑错误一无所知,要么没看到我的另一个贴子。树靶子的是你吧

我早就说过了,双盲统计的意义在于帮助临床实践上,而不是在决定药物有效性权威上。没有P值的临床统计都可能对临床有启发,怎么到双盲这就没有意义了?这就是你所谓的逻辑错误?你的逻辑是什么?双盲统计只能有效验药?论据呢?事实呢?

至于“比双盲法更可靠的办法是医学实践加时间”,你认为说了等于没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FDA跟其它大多数国家的药管局在这么做。当然你也可以认为FDA他们做了等于没做,你还可以问FDA何为医学实践?要做动物试验吗?怎么认定是自愈还是药物起作用?何为加时间?需要多少时间,1年还是5年,不同药物是否需要不同的时间?标准是啥?等等“,唉。。。。。诡辩就是诡辩,说好的堂堂正正的科学杠精呢,连啥是实践都不明白呢。

所以你科学的杠精就是诡辩的代名词而已,你的字典与普通人有点不一样啊。你真想做科学的杠精,那就直接列出你的论据嘛,说明‘双盲能有效验药”,比如有可靠数据与事实表明过去10年通过双盲测试的药物都100%安全有效,或者你不同意100%那至少得证明一个百分之多少安全有效吧,并保证以后也不会被发现出较严重的有效性与安全性问题,不能保证的话用以前30年也行。这才是堂堂正正的科学杠精嘛,对了,按你的逻辑,还要注意不要引用别人的论文啊,从里面生拉活扯出几个数据,绝对是旁门左道,是科学杠精相当不屑的行为,还有要可靠哦,不能拿不可信的来源混事。

哈哈,感谢你持继为大家提供神棍逻辑的模板,示范诡辩的话术,科学不是你任你打扮的小姑娘,你这样只会贻笑大方的。

通宝推:海上金流彩云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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