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中的成语15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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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

    侨闻文公之为盟主也,宫室卑庳,无观台榭,以崇大诸侯之馆,馆如公寝;库厩缮修,司空以时平易道路,圬人以时塓馆宫室;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车马有所,宾从有代,巾车脂辖,隶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属各展其物;公不留宾,而亦无废事;忧乐同之,事则巡之;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宾至如归,无宁菑患;不畏寇盗,而亦不患燥湿。今铜鞮之宫数里,而诸侯舍于隶人。门不容车,而不可踰越;盗贼公行,而天厉不戒。宾见无时,命不可知。若又勿坏,是无所藏币以重罪也。(《襄三十一年传》(p 1186)(09310602))(111)

    “宾至如归”(bīn zhì rú guī)和盗贼公行(dào zéi gōng xíng)是这一段《左传》中产生的两个成语,这两个成语比较常见,意思很明确,没什么可说的,这里只介绍一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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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郑国实际执政的大臣子产(公孙侨)领着郑简公前往晋国朝见,朝见按例要带着大批贡品。有一个古代成语“庭实旅百”(tíng shí lǚ bǎi),就是专门用来形容朝见时贡品数量的,《左传》中三次有人说到:

    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 (《庄二十二年传》(p 0222)(03220105))(016)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

    诸侯朝于天子,或互相聘问,必将礼物陈列庭内,谓之庭实。……旅,陈也。百举成数言之,以见其多耳。

    丁丑,楚子入饗于郑,九献,庭实旅百,加笾豆六品。(《僖二十二年传》(p 0399)(05220902))(043)

    杨伯峻先生注此曰:

    《晋语四》云:“遂如楚,楚成王以君礼(原作“周礼”,依俞樾说改正)享之,九献,庭实旅百”云云,则“九献,庭实旅百”为国君相饗燕之礼,《国语》韦《注》及此文杜《注》俱谓九献为上公之享礼,盖本之《周礼秋官大行人》“上公之礼,饗礼九献”之文,其实《周礼》未必与《传》文合。九献者,主酌献宾,宾酢主人,主人酬宾为献;如此者九。庭实旅百亦见庄二十二年《传》,然彼为诸侯所以献王,此则郑伯所以享楚子。旅,陈也。庭实,陈于庭中之礼品,谓所陈凡百品。《后汉书班固传》“于是庭实千品”,又十倍于此矣。

    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于是有庭实旅百;朝而献功,于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谋其不免也。诛而荐贿,则无及也。(《宣十四年传》(p 0756)(07140501))(061)

    杨先生于此处注曰:

    庭实旅百是小国往聘大国所献之礼物,杜《注》谓“主人亦设笾豆百品实于庭以答宾”,误。说详沈钦韩《补注》及邵瑛《持平》。

    当时晋国为霸主,曾专门发布了对贡品数量的要求:“命朝聘之数,使诸侯之大夫听命。”((p 0956)(09080401))(083),“庭实旅百”则是其中要在朝见仪式上展示的那些贡品,而贡品总量自然还要比摆满一院子的“庭实旅百”多。

    另外,《左传》中还有一处也提到贡品的数量:“用币必百两,百两必千人。”(《昭十年传》(p 1318)(10100402))(111)。“百两”就是一百辆车子。由此看来,当时子产他们至少带了一百辆车子装贡品,另外应该还有随行的乘车和战车,总数也当不低于一百辆。

    晋人以鲁襄公去世为借口,不肯接见他们,于是子产就把客馆的围墙拆出了一个缺口,从这个缺口把车马都赶进了客馆院内,估计院子里挤得满满登登的。

    实际上,这么多的车辆物资,既很难守卫,也很难卸下来移入院子里。因此,子产并非在无理取闹。

    可是,晋人当然不会高兴,就派了人去责问他们,结果被子产借这个机会大发了一通牢骚。

    “宾至如归”和“盗贼公行”这两个成语就是子产在发牢骚时用来形容其它诸侯国来宾对晋国的感受的:

    “宾至如归”是说过去那些来访的诸侯在这里得到了与晋君相同的待遇,所谓“崇大诸侯之馆,馆如公寝”等等,这里“公”就是指晋君,而这里的“寝”则是名词,指国君居住的地方。“馆如公寝”,自然就和那些诸侯在本国的居住条件相当,所以说“宾至如归”。既然“馆如公寝”,也就不会“门不容车”(院子大门狭窄,无法通过车辆),而装贡品的车辆自然也就不愁收不进院子里。

    但是“宾至如归”还不仅说的是来访的诸侯,连这些诸侯带来的随从也都像回到了家里,因为晋人派出了各方面的专职人员代替了他们的工作,所谓“宾从有代”。

    “盗贼公行”则是说现在的晋国治理不力,盗贼已经蔓延到都城周围,而且明目张胆地活动。而且晋人自己也承认“寇盗充斥”。因此,来宾没有安全感,所以郑人只好采取极端行动。注意,此次郑人是郑简公亲自前来,当然带着相当的武力(君行师从),但这些武力仍不足以保证宾馆外车马的安全,由此可见盗贼的威胁相当严重。

    而这种安全感的缺失也和晋都新田特殊的城郭结构有关:新田是由若干小城及其周围一大片开放的区域构成的,以汾河和浍河为天然的防御圈,沿河都是高坎,于是就没有筑郭城。这种形式的城郭结构作为军事防御来说问题不大,但要是防盗贼就不够严密,有太多的地方可以随意出入。客馆显然不在那几个小城之内,而在那片开放区域中,贡品车如果放在院子外面,即使有相当武力也很难守卫,无法保证安全。因此,“盗贼”才会对已进入都城范围的宾客造成威胁。

    下面是侯马晋都新田(推测位置:东经111.31,北纬35.62)的遗址示意图,出自许宏先生《先秦城市考古学研究》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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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新田所在地方的天地图地形图,图中央就是两河交汇处那块三面是陡坎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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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

    通宝推:知其何休,王树,履虎尾,马尔他之鹰,铁骑边塞,南方有嘉木,老老狐狸,上古神兵,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8

      《定八年传》:

      郑-驷歂嗣子大叔为政。((p 1570)(11081101))(111)

      《定九年传》:

      郑-驷歂(chuǎn)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谓子然:“于是不忠。苟有可以加于国家者,弃其邪可也。《静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弃其人。《诗》云:‘蔽芾(bì fèi)甘棠,勿翦勿伐,召伯(shào)所茇(bá)。’思其人,犹爱其树,况用其道而不恤(xù)其人乎!子然无以劝能矣。”((p 1571)(11090201))(111)

      我的粗译:

      郑国的驷歂(子然)接替了子大叔在郑国执政。

      五年后,驷歂杀掉了邓析,却采用了他制定的《竹刑》,于是贵族们评价子然说:

      这么干就是不忠了。如果有能对国家有利的事,只要剔除其中不好的方面就可以了。唱《静女》那三章诗,从中要用的,可以只是“彤管”。唱《竿旄》里的“何以告之”,从中要用的,可以只是“忠”的意思。所以,就应该用其道,不弃其人。而《诗》里说的则是:“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思念那个人,甚至会爱惜那棵树,又怎么能用其道而不照顾那个人呢!子然这么干无法鼓励那些有才干的人。

      一些补充:

      郑国原来子产主政时曾经“铸刑书”(《昭六年传》(p 1274)(10060301))(111、114),现在刚刚过了三十五年,郑国又另外制定了《竹刑》,看来郑人对“依法办事”还很有心得,正在不断根据实践修改他们的法律,而且还准备继续修改,所以新的法律也就写在了竹简上,而没用铜铸。

      《邶风静女》: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59))

      《鄘风干旄》:

      孑孑干旄,在浚之郊。素丝纰之,良马四之。彼姝者子,何以畀之?

      孑孑干旟,在浚之都。素丝组之,良马五之。彼姝者子,何以予之?

      孑孑干旌,在浚之城。素丝祝之,良马六之。彼姝者子,何以告之?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75))

      《召南甘棠》: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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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九年经》:

      夏四月戊申,郑伯-蠆卒。((p 1570)(11090002))(111)

      六月,葬郑献公。((p 1570)(11090004))(111)

      一些补充:

      郑伯-蠆就是郑献公,他是在子大叔执政时继位的,在位十三年,

      这是在鲁定公九年(公元前五〇一年,晋定公十一年,郑献公十三年),夏四月戊申杨先生注为“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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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五年传》:

      郑-驷秦富而侈(chǐ),嬖(bì)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于其庭。郑人恶而杀之。子思曰:“《诗》曰:‘不解(xiè)于位,民之攸塈(xì)。’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鲜矣。《商颂》曰:‘不僭(tiě)不滥,不敢怠皇,命以多福。’”((p 1631)(12050401))(111)

      我的粗译:

      子产去世三十二年后,子大叔去世十六年后,我们的哀公五年(公元前四九〇年,郑声公十一年),郑国出了个驷秦,他富而侈,只是低级的大夫,却经常在院子里摆着卿才可以用的车辆仪仗。郑人讨厌他,就把他杀掉了。于是子思(国参,子产——国侨的儿子)评论说:

      《诗》里说:“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说的就是不肯安于自己的位置的人大多长久不了。《商颂》里也说:“不僭不滥,不敢怠皇,命以多福。”

      一些补充:

      《大雅生民之什假乐末章》:“之纲之纪,燕及朋友。百辟卿士,媚于天子。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12))

      “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这两句诗在《左传》中三次被人引用,杨伯峻先生曾注这两句诗曰:“句见《诗大雅假乐》。解同懈。塈音暨,休息。义为在位者不懈怠,百姓即得休息。”《成二年传注》(p 0808)(08020804)。但显然这里子思的意思并非如此。

      《商颂殷武四章》:“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僭不滥,不敢怠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533))。杜《注》:“僭,差也。滥,溢也。皇,暇也。言驷秦违《诗商颂》,故受祸。”

      子产的家族——姬“姓”国“氏”与齐国的姜“姓”国“氏”不是一回事。后世的国姓很难说到底出自哪家,也许两家都有。

      《《史记卷四十二郑世家第十二》》之《索隐述赞》末尾云:“釐、简之后,公室不竞。负黍虽还,韩哀日盛。”韩哀是指战国七雄韩国的君主韩哀侯,是前面与子产同时的、晋国执政的卿韩起(韩宣子)的后代。

      如《述赞》所言,在子产去世一百四十七年后,公元前三七五年,郑国终于未能摆脱被“韩哀”攻灭的命运。韩国后来迁入郑国的国都,以之为自己的国都(今郑韩故城),但自身却也变成了像郑国那样的小国,处于四战之地,被周围的大国欺负。

      子产虽仁,可究竟“不能及子孙”。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7

      《昭二十四年传》:

      郑伯如晋,子大叔相,见范献子。献子曰:“若王室何?”对曰:“老夫其国家不能恤(xù),敢及王室?抑人亦有言曰:‘嫠(lí)不恤其纬,而忧宗周之陨,为将及焉。’今王室实蠢蠢焉,吾小国惧矣;然大国之忧也,吾侪何知焉?吾子其早图之!《诗》曰:‘缾之罄(qìng)矣,惟罍(léi)之耻。’王室之不宁,晋之耻也。”献子惧,而与宣子图之。乃征会于诸侯,期以明年。((p 1451)(10240601))(125、111)

      我的粗译:

      四年以后,我们的昭公二十四年(公元前五一八年,晋顷公八年,郑定公十二年),郑伯(郑定公)出访晋国,由子大叔随行,子大叔去见了范献子(范鞅),献子和子大叔讨论说:“若王室何?”他是问我们拿王室怎么办呢?子大叔回答说:

      老夫连自己的国和家都顾不了,哪敢再管王室的事?不过我也听人说过:“嫠不恤其纬,而忧宗周之陨,为将及焉。(寡妇不注意自己织机上的纬线,却操心宗周的陨落,那是因为自己也会波及。)”现在王室正在纷争动荡,我们小国很紧张;但这毕竟是大国操心的事,我们这些人能知道什么?还得大人您赶快想办法!《诗》里说:“缾之罄矣,惟罍之耻。(瓶里酒干了,是掌握酒瓮那人的耻辱。)”现在王室不能安定,是晋国的耻辱。

      献子(范献子,范鞅)十分担心,于是与宣子(韩起)商量,通知各家诸侯准备举行盟会,定在了明年。

      一些补充:

      那两句诗出自《小雅谷风之什蓼莪三章》:“缾之罄矣,维罍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07))。

      《昭二十五年传》:

      子大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犠(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gòu)、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类其震曜(yào)杀戮;为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简子曰:“甚哉,礼之大也!”对曰:“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谓之成人。大,不亦宜乎?”简子曰:“鞅也,请终身守此言也。”((p 1457)(10250302))(125、111)

      我的粗译:

      下一年,子大叔又去见了赵简子(赵鞅),简子向子大叔请教揖让、周旋之礼,子大叔回答说:“是仪也,非礼也。”于是简子问:“敢问,何谓礼?”子大叔(游吉)再答道:

      “吉”从先大夫子产那里听到说:“所谓礼,是天之经,是地之义,也是‘民’之行(道路)。”天地之经,最终给“民”来遵循。

      模拟上天的光明,配合大地的秉性,就产生了六种气象(杜《注》:“谓阴阳、风雨、晦明。”),让“民”可以利用天生的五行(杜《注》:“金、木、水、火、土。”)。

      五行的外气即是五味(杜《注》:“酸、咸、辛、苦、甘。”),再发散成为五色(杜《注》:“青、黄、赤、白、黑。”),显现出五声(杜《注》:“宫、商、角、徴、羽。”)。

      若哪一方面过多,“民”就会偏离应有的秉性。所以要制定出“礼”来奉行:

      要准备出六畜(杜《注》:“马、牛、羊、鸡、犬、豕。”)、五牲(杜《注》:“牛、羊、豕、犬、鸡。”)、三犠(杨注:杜《注》云,“祭天、地、宗庙三者谓之犧——牺”,盖以牛、羊、豕用于祭天、祭地、祭宗庙,犬与鸡不用也。无论大牢、少牢或特牲,皆不数犬、鸡。),以进献五味;

      要准备出

      九文、——杨注:九种文彩:龙、山、华(花)虫、火(为半圆形似火)、宗彝(虎与蜼——长尾猴),此五者皆画于衣上。藻(水草)、粉米(白米)、黼(《考工记》曰,白与黑谓之黼。伪孔安国《尚书注》:黼若斧形,谓刀白身黑)、黻(杜注:“若两已相戾。”考工记曰,黑与青相次文。)。黻实若两弓相背。此四者绣于裳上。

      六采、——杜《注》:“画繢之事,杂用天地四方之色;青与白、赤与黑、玄与黄皆相次,谓之六色。”

      五章,——杜《注》:“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色备谓之绣。”

      以进献五色;

      要准备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进献五声;

      要分别出君臣上下,以效法大地的形象;

      要分别出夫妇外内,以象征阴阳的两个方面;

      要分别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模拟上天的星宿,规定出政事、庸力、行务(杨注:杜《注》:“在君为政,在臣为事;民功曰庸,治功曰力;行其德教,务其时要,礼之本也。”政与事有别,亦见《论语子路》。行为日常工作,务为一时措施。),以适应四季;

      要制定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模拟上天的震曜杀戮;

      要表现出温慈惠和,以体现上天的生殖长育。

      “民”有好恶、喜怒、哀乐,是从六气产生出来的。所以要分别情况找出适当的方法,以控制这“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

      所以要谨慎行动,务必保证命令的实现,颁行祸福赏罚,以控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简子感叹说:“甚哉,礼之大也!”子大叔告诉他:“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自己分辨曲直而遵循“礼”),谓之成人。大,不亦宜乎?”简子(赵鞅)说:“鞅也,请终身守此言也。”

      一些补充:

      “天经地义”(tiān jīng dì yì)这个成语就出自这里,当然后来的意思已经有了变化。

      《昭二十八年经》:

      夏四月丙戌,郑伯-宁卒。((p 1490)(10280003))(111)

      六月,葬郑定公。((p 1490)(10280004))(111)

      一些补充:

      郑伯-宁即郑定公。

      这是在鲁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五一八年,晋顷公十二年,郑定公十六年),夏四月丙戌杨先生注为“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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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三十年传》:

      夏六月,晋顷公卒。秋八月,葬。郑-游吉吊,且送葬。魏献子使士景伯诘之,曰:“悼公之丧,子西吊,子蟜送葬。今吾子无贰,何故?”对曰:“诸侯所以归晋君,礼也。礼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谓。事大在共其时命,字小在恤其所无。以敝邑居大国之间,共其职贡,与其备御不虞之患,岂忘共命?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晋之丧事,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若其不间,虽士、大夫有所不获数矣。大国之惠,亦庆其加,而不讨其乏,明厎其情,取备而已,以为礼也。灵王之丧,我先君简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实往,——敝邑之少卿也。王吏不讨,恤所无也。今大夫曰:‘女盍从旧?’旧有丰有省,不知所从。从其丰,则寡君幼弱,是以不共。从其省,则吉在此矣。唯大夫图之!”晋人不能诘。((p 1506)(10300201))(111)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昭公三十年(公元前五一二年,晋顷公十四年,郑献公二年)夏六月,晋顷公去世了。秋八月,下葬。郑国派了游吉(子大叔)前来吊丧,并在随后参加送葬。

      晋人不高兴了,晋国此时执政的魏献子(魏舒)就派了士景伯(士弥牟)责问郑人,说:“悼公之丧,子西吊,子蟜送葬。今吾子无贰,何故?”他是说:当初悼公的丧礼,贵国派了子西(公孙夏)吊丧,又派了子蟜(公孙蠆)送葬。这回大人您也没有别人来替换,为什么?

      子大叔回答说:

      诸侯所以归附晋国的主上,是因为“礼”。所谓“礼”,就是要小事大、大字小。事大就得满足其要求。字小(“字”意为养育)则要补足其所缺少的。像敝邑这样居于大国之间,要满足大国的各种要求,还要应其要求完成各种临时的要求,怎会忘记大国的要求?但根据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只有朝会、享宴以及发生了战争,才会派出卿。

      晋国发生了丧事,要是赶上敝邑平安无事,我们的先君就亲自来送葬,但要是不那么平安,就可能连士、大夫都派不出来。大国宽容我们小国,满意我们隆重的参与,但也不追究我们无法参与,体恤我们的困难,只要说得过去就行。当初周灵王之丧,我们的先君简公在楚,我们只好派先大夫印段前往,他只是敝邑之少卿。但天王的官员也没有追究我们,体恤了我们的困难。

      现在大夫您竟说:“女盍从旧?(你们为什么不遵循旧例?)”,但是旧例既有隆重的也有简单的,不知要遵从哪个。要遵从隆重的,则寡君幼弱,来不了。要遵从简单的,则“吉”(子大叔——游吉自称名,此时他是郑国的首席执政大臣)在此矣。随便大夫您怎么办吧!

      晋人答不上来了。

      一些补充:

      晋人还是讲理的,三十三年前楚国对郑国提出类似要求,游吉(子大叔)也说过类似的话试图拒绝,但没成功,见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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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四年传》:

      反自召陵,郑-子大叔未至而卒。晋-赵简子为之临,甚哀,曰:“黄父之会,夫子语我九言,曰:‘无始乱,无怙富,无恃宠,无违同,无敖礼,无骄能,无复怒,无谋非德,无犯非义。’”((p 1542)(11040201))(129、111)

      我的粗译:

      又六年后,我们的定公四年(公元前五〇六年,晋定公六年,郑献公八年),子产去世十六年后,各家诸侯从召陵的盟会上返回,郑国的子大叔还在路上就去世了。晋国的-赵简子(-赵鞅)亲自去参加葬礼,非常悲痛,他说:

      在黄父之会上,这位大人告诉了我九句话,是:“无始乱,无怙富,无恃宠,无违同,无敖礼,无骄能,无复怒,无谋非德,无犯非义。(不要发起动乱,不要倚仗财富,不要利用主上的宠爱,不要违背大家一致同意的意向,不要傲视有礼的人,不要小看有本事的人,不要因发怒而行动,不要谋划对众人不利的事情,不要干对主上不利的事。)”

      一些补充:

      “黄父之会”是指《昭二十五年经》记载的“夏,叔诣会晋-赵鞅、宋-乐大心、卫-北宫喜、郑-游吉、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黄父。”((p 1454)(10250002))(125)。《昭二十五年传》则云:

      夏,会于黄父,谋王室也。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具戍(shù)人,曰:“明年将纳王。”((p 1457)(10250301))(125)

      “召陵”,推测位置为:东经114.13,北纬33.61(会盟地,召陵镇李付吴村)。

      “黄父”(杨注:据宣七年《传》,黄父一名黑壤,其地即今山西省-翼城县东北六十五里之乌岭,接沁水县界。#黑壤即黄父,见文十七年《传注》。#黄父在今山西-沁水县西北、翼城县东北,详文十七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2.01,北纬35.74(沁水县东坞岭)。

      子大叔继承了子产的衣钵,在与大国的关系上处理的还不错,赢得了赵鞅的尊敬。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6

      《昭十九年传》:

      是岁也,郑-驷偃卒。子游娶于晋大夫,生丝,弱,其父兄立子瑕。子产憎其为人也,且以为不顺,弗许,亦弗止。驷氏耸。他日,丝以告其舅。冬,晋人使以币如郑,问驷乞之立故。驷氏惧,驷乞欲逃,子产弗遣;请龟以卜,亦弗予。大夫谋对,子产不待而对客曰:“郑国不天,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昬,今又丧我先大夫偃。其子幼弱,其一二父兄惧队宗主,私族于谋,而立长亲。寡君与其二三老曰:‘抑天实剥乱是,吾何知焉?’谚曰‘无过乱门’,民有乱兵,犹惮过之,而况敢知天之所乱?今大夫将问其故,抑寡君实不敢知,其谁实知之?平丘之会,君寻旧盟曰:‘无或失职!’若寡君之二三臣,其即世者,晋大夫而专制其位,是晋之县鄙也,何国之为?”辞客币而报其使,晋人舍之。((p 1403)(10190801))(111)

      我的粗译:

      那一年,我们的昭公十九年(公元前五二三年,晋顷公三年,郑定公七年),郑国的卿“驷偃”(子游)去世了。“子游”娶了一位晋国大夫的女儿,生下了“丝”,“丝”年纪很小。所以他的叔叔和哥哥们立了“子瑕(驷乞)”为族长。子产本来就讨厌“子瑕”,而且认为这事“不顺”,一直没有批准,但也没有制止。驷氏的族人们很不安。

      后来,“丝”把这事告诉了他舅舅,到了冬天,晋国方面就派了人带着礼品出访郑国,责问为什么立驷乞。驷家的族人害怕了,驷乞准备逃跑,但子产不让他逃走,驷家的族人请求用郑国公室的龟甲占卜,子产也不给。

      大夫们聚在一起商量对策,但不等他们商量出结果,子产就答复使者说:

      我们郑国没能讨老天爷的欢喜,寡君手下的几位卿老病昏乱,现在又死了我们的先大夫“偃”(驷偃,子游),他的儿子又幼弱,所以他的几个叔叔哥哥生怕宗主立不住,私下在族中商量,立了年长的亲族。寡君和手下的几位卿认为:“抑天实剥乱是,吾何知焉?(这也是上天要搞乱这个宗族,我们为什么要搅进去?)”谚语说“无过乱门”,“民”(可说是职业军人)遇上用兵器打斗的,都不敢从旁边过,何况要搅进上天搞出来的乱子?现在大夫要追究这事的根子,但是寡君是真的没敢掺合,又有谁知道呢?当初平丘之会,主上重申旧盟说:“无或失职!”要是寡君手下的几位卿去世的时候,都由晋国的大夫来决定继承人,那我们郑国就成了晋国的县鄙了,还算是“国”吗?

      于是子产退回了使者的礼品,但还是派了使者回访。晋人也放弃了原来的打算。

      一些补充:

      这里“无过乱门”(wú guò luàn mén)是当时的成语,更是当时人经验的总结。

      当时对于一个家族而言,有一个年富力强的族长非常重要,否则家族利益难免受损,驷家的族人们还是挺明智的。这个驷家家族势力很大,后来他们的族长当过好几任郑国的执政。

      ————————————————————

      《昭十九年传》:

      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禜焉。子产弗许,曰:“我斗,龙不我觌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p 1405)(10191001))(111)

      我的粗译:

      郑国发了大水,有龙在时门之外的洧渊互相打斗,郑国的“国人”向执政请求举行禜祭,但子产不批准,他说:“我斗,龙不我觌也;龙斗,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他这话的大意是:我们战斗,龙不来盯着我们,龙打斗,我们为何偏偏要盯着他们?如果是打算禳除他们,可那儿本来就是他们住的地方。我们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们。

      于是那些“国人”放弃了他们的要求。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

      孔《疏》云:“禜,祭名。元年《传》曰,‘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不时,于是乎禜之。’”

      顾炎武《补正》云:“言渊固龙之室也,岂能禳而去之?”彼其,其作之用。

      ————————————————————

      《昭二十年传》: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翫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p 1421)(10200901))(111)

      我的粗译:

      郑国的子产得了病,于是对子大叔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翫之,则多死焉,故宽难。”他这话的大意是:我要是死了,大人一定会成为执政,只有有德者才能以宽服民,下一等的人最好是采用刚猛的手段。火很猛烈,“民”望而畏之,所以没多少人死于火;而水看上去懦弱,“民”亲近水,在其中嬉戏,淹死的人就很多。所以要宽是很不容易的。

      我们的昭公二十年(公元前五二二年,郑定公八年),子产得病几个月之后去世了。

      一些补充:

      “望而畏之”(wàng ér wèi zhī)也出现在《论语尧曰》之中:“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大概孔子是从子产这里学去的。孔子用这句话的意思和这里一样,也是正面的,而后来的成语“望而生畏”(wàng ér shēng wèi)虽然与这句话有渊源,但却大多用为负面的意思了。

      下面是子产墓的图片(截自网上),子产墓位于新郑市与长葛市相邻的陉山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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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二十年传》: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huán fú)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p 1421)(10200902))(111)

      我的粗译:

      大叔(子大叔)果然成为执政,他不忍心采用刚猛的手段,而是采取了宽容的政策,结果郑国出了很多盗贼,他们大多聚集在芦苇荡里。子大叔后悔了,说:“吾早从夫子,不及此。(我要是早听我们那位大人的话,就不至于这样了。)”于是发了徒兵去扫荡芦苇荡里的盗贼,把他们全杀了,盗贼作案的量少了不少。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

      取读为聚,人即盗也,谓群盗聚于泽中。说详王引之《述闻》。杨树达先生《读左传》则云:“疑《传》文本只作‘聚于萑苻之泽’,‘聚’下半字坏,故误分为‘取人’二字耳。”萑苻之泽,旧说多谓即僖三十三年《传》之原圃。然凡丛生芦苇之水泽皆可谓之萑苻之泽,不必原圃。上章云“泽之萑蒲”,萑苻即萑蒲。

      《昭二十年传》: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qì)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wú)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nüè),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ěr),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qiú),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qiú)’,和之至也。”((p 1421)(10200903))(111)

      我的粗译:

      仲尼(孔子)于是评论说:

      说得真好啊!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里说了:“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这就是“施之以宽”的意思,《诗》里又说:“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这就是“纠之以猛”,《诗》里还接着说:“柔远能迩,以定我王。”这就是“平之以和”的意思,《诗》里另外还说:“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这就是“和之至”了。

      一些补充:

      上面前三段《诗》都出自《大雅生民之什民劳首章》:

      民意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无纵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憯不畏明。柔远能迩,以定我王。(《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21))

      高亨先生注此章云:止,语气词。汔,庶幾。康,安居,休息。此二句言:人民已很疲劳了,应尽可能让他们稍稍喘一口气。中国,指西周王朝直接统治区域,即所谓“王畿”。因为四方都有诸侯,所以称做中国。绥,安抚。四方,指四方诸侯国。纵,放纵。诡,狡诈。随,借作(suì邃huī),欺骗。谨,即谨慎,意同防止。式,发语词。遏,抑止。寇虐,残害。憯(cǎn惨),犹曾,乃。明,光明,此句是指那些残害人民的人乃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所畏忌地作恶。柔,安抚。能,亲善。迩,近处。

      上面最后一段《诗》则出自《商颂长发四章》:

      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何天之休。不竞不絿,不刚不柔,敷政优优,百禄是遒。(《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529))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

      竞,强也。絿,音求,缓也。《诗》毛《传》、《说文》俱谓“絿,急也”,则竞与絿义近。然下文“不刚不柔”,刚柔相反,则竞絿义亦当相反。徐灏《笺》知其相反成义,而不得其解。优优,宽裕之貌,遒,聚也。

      《昭二十年传》: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p 1422)(10200904))(111)

      我的粗译:

      等到子产去世,仲尼(孔子)听说后落泪了,他说:“古之遗爱也。”孔子是说子产有古人遗留下来的仁爱之风。

      一些补充:

      《论语宪问第十四》:

      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

      《论语公冶长第五》:

      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子思子外篇无忧第四》:“子产死。郑人丈夫舍玦佩。妇女舍珠瑱。巷哭三月。竽瑟不作。”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5

      《昭十八年传》:

      火作,子产辞晋公子、公孙于东门,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于宫。使子宽、子上巡群屏摄,至于大宫。使公孙登徙大龟,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告于先君。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宫,出旧宫人,置诸火所不及。司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焮。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禳火于玄冥、回禄,祈于四鄘。书焚室而宽其征,与之材。三日哭,国不市。使行人告于诸侯。宋、卫皆如是。陈不救火,许不吊災,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p 1395)(10180304))(024、109、111)

      我的粗译:

      火起来以后,子产在东门那里送走了晋国的公子、公孙,让司寇负责把新来的客人送出去,老客人则不让他们离开住处。还派子宽和子上巡视宗庙建筑,包括太庙。派公孙登把占卜用的大龟挪出来,派祝史把装各位先君牌位的石匣挪出来,集中放到周庙,并禀告先君。下令府人、库人全部到岗警戒。让商成公通知司宫,把先君的宫女都请出来,转移到火烧不到的地方。让司马和司寇率领部属在着火点附近路上列队待命,处理过火点的善后。所有住在城墙边上的人都按编制登城警戒。

      第二天:下令所有野司寇要保证随时完成征发的要求;下令郊人协助祝史在城北筑坛,祭祀玄冥和回禄并向四鄘祷告以禳除火灾;登记受灾家庭,减免其赋税并资助给建屋的木材;下令举哀三天,停市。

      宋国和卫国也都是这样,陈国不采取救火的行动,许国不派人慰问受灾国家,于是贵族们都知道陈国和许国将要率先灭亡了。

      一些补充:

      这一段是《左传》这个教材中关于如何应对火灾的行动要点,当然也反映本段《左传》的作者(很可能是孔子)认为子产这一次处理的很漂亮。类似的应对火灾的行动要点《左传》中还有一处(作者多半也是孔子),侧重点不太一样。这反映应对火灾是当时的大事,家族的领导必须知道如何处理。下面是《左传》中另一处应对火灾的行动要点: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踰公宫,桓、僖災。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shèng)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济濡帷幕,鬱攸从之。蒙葺公屋,自大庙始,外内以悛。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chéng)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瀋也。”于是乎去表之槀,道还公宫。(《哀三年传》(p 1620)(12030201))(135)

      杜预注“玄冥、回禄”曰:“玄冥,水神。回禄,火神。”

      四鄘,杜预注:“鄘,城也。城积土,阴气所聚,故祈祭之,以禳火之余災。”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曰:“哀十七年楚灭陈,定六年郑灭许。”

      《昭十八年传》:

      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災,礼也。乃简兵大蒐,将为蒐除。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期三日,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鄉。”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衝,使从者止之,曰:“毁于北方。”((p 1398)(10180601))(111)

      我的粗译:

      到这年七月,郑国的子产因为前些日子的火灾,下令举行了盛大的社祭,祭祀四方之神,以消除火灾,这是惯例。随后又要举行大规模阅兵,于是先为阅兵清除道路。子大叔家的游氏庙在路南,而他们家的主要住房却在路北,而且庭院狭小。

      过了命令清除的期限三天了,子大叔让他手下的除徒排列在道南庙北那里,交代他们:“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鄉。”他的意思是:等子产经过你们,催促你们快点拆除路障,你们就动手在你们这个方向拆。

      子产上朝经过这里,果然生气了,那些除者见状就向南边拆了过去,但子产走到大十字路口那里,又派了从者回来制止他们,吩咐他们:“毁于北方。(朝北边拆。)”

      一些补充:

      前面交待过,六年前子大叔已经耍过一次类似的花招而得逞了(见《《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1》),这次他还想故技重施,但被子产想起来了,没让他再次得逞。

      《昭十八年传》:

      火之作也,子产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晋无乃讨乎?”子产曰:“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况有災乎?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既,晋之边吏让郑曰:“郑国有災,晋君、大夫不敢宁居,卜筮走望,不爱牲玉。郑之有災,寡君之忧也。今执事撊然授兵登陴,将以谁罪?边人恐惧,不敢不告。”子产对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災,君之忧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災,又惧谗慝之间谋之,以启贪人,荐为敝邑不利,以重君之忧。幸而不亡,犹可说也;不幸而亡,君虽忧之,亦无及也。郑有他竟,望走在晋。既事晋矣,其敢有二心?”((p 1399)(10180602))(111)

      我的粗译:

      火灾过后,子产曾下令给“民”发兵器让他们登上城墙警戒。子大叔问:“晋无乃讨乎?(晋国不会来讨伐我们吗?)”子产告诉他:“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况有災乎?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子产是说:我听说小国忘守则危,何况我们不是刚经过火灾吗?任何国家都不可小视,但必须一直戒备才是不可小视的。

      很快,晋国边界上的官员就来对郑国问罪说:“郑国有災,晋君、大夫不敢宁居,卜筮走望,不爱牲玉。郑之有災,寡君之忧也。今执事撊然授兵登陴,将以谁罪?边人恐惧,不敢不告。”他是说:你们郑国遭了火灾,我们晋国的国君和大夫不敢怠慢,占筮占卜,祭祀山川之神,完全不吝惜牺牲和玉器。你们郑国遭灾,也让寡君非常担心。现在贵执事悍然发放兵器登城,是要讨伐谁啊?我们这些边人很害怕,不敢不来问问。

      子产答复说:

      就像大人您所说的,敝邑的灾祸,也会让主上担心。现在由于敝邑的失政,上天降灾,我们又害怕那些心地阴暗的人挑拨离间,引来那些贪婪者的侵犯,对敝邑不利,也让主上操心。要是我们顶住侵犯没有灭亡,还可以辩解一番,要是不幸而亡,主上再为我们操心,也来不及了。何况我们郑国不止和晋国接境,一旦有事,我们就奔往晋国求救,拿晋国当作我们的指望,就像祈求山川之神那样。所以我们既然已经决定依靠晋国,岂敢有二心?

      一些补充:

      “忘守则危”(wàng shǒu zé wēi)和现在比较常见的成语“忘战必危”(wàng zhàn bì wēi)的意思大体上是一样的。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4

      《昭十七年经》:

      冬,有星孛于大辰。((p 1383)(10170005))(111)

      《昭十七年传》:

      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见,今兹火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p 1390)(10170501))(111)

      我的粗译:

      下年冬天,有颗彗星在“大辰”那里光芒大盛,一直向西延伸到银河。

      我们鲁国的大夫申须说:“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災乎!”他是说:扫帚星本来就是除旧布新的。天象经常会反映出地上的大事,现在扫帚星扫没了“火”,等“火”再出现一定会到处蔓延,恐怕诸侯会有火灾了!

      而我们鲁国的另一位大夫梓慎则说:

      去年我就见过这个扫帚星,已经有征兆了。那时这个扫帚星是在“火”刚出来的时候显现的。今年这个扫帚星又在“火”出来以后光芒大盛,那它就一定会在“火”消失以后隐没。这个扫帚星总是和“火”在一起,不是吗?“火”的出现,按夏代的历法是在三月,按商代的历法是在四月,按周代的历法是在五月,夏代的历法更合于天时。

      如果要发生火灾,会有四国摊上,应该是宋、卫、陈、郑吧!宋国处于大辰之虚,陈国处于大皞之虚,郑国处于祝融之虚,都是“火”的居处之地。扫帚星光芒大盛于银河,银河代表水的征兆。而卫国处于颛顼之虚,所以叫帝丘,对应的星宿是“大水”,水,是火的丈夫。所以火灾应该发生在丙子或者壬午那些天吧!那是水火交合的日子。如果“火”隐没以后火灾就减少,那就该是在壬午,是在“火”出现的同一个月的壬午。

      一些补充:

      此年是公元前五二五年,因此这颗巨大的彗星不是哈雷彗星,但不知是哪颗彗星。

      当时是要以一、二、三月为春,四、五、六月为夏,七、八、九月为秋,十、十一、十二月为冬,所以定哪个月为元月要考虑天时。现在我们的阴历也沿用传统采用夏历。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大辰即心宿二,又名大火。”

      杜预《注》:“丙午,火;壬子,水。水火合而相薄,水少而火多,故水不胜火。”

      这段《左传》中的“火”既指天上的大火星(心宿二),也指五行之火,还指现实生活中的火,一辞多义,互相纠缠,便于附会,而附会可不是我们的好传统。

      下面是丙子到壬午的干支排序,二者之间隔着五天:

      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

      杜预《注》:“卫星营室。营室,水也。”所以所谓“大水”即“营室”即“室宿”,下面是一些“室宿”的图片(截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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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右上角为室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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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为室宿(在右)、壁宿(在左)及周围,可以和下面的图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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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截自王力先生《古代汉语》初版所附天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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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十七年传》:

      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弗与。((p 1391)(10170502))(111)

      我的粗译:

      于是郑国的裨灶就对子产说:“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他是说:宋、卫、陈、郑四国将同一天发生火灾,要是能让我使用瓘斝玉瓒,那郑国就一定不会发生火灾。但子产不给他。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瓘斝玉瓒”曰:

      瓒,杓也。玉瓒即圭瓒。《尚书文侯之命》“圭瓒”《传》云:“以圭为杓柄,谓之圭瓒。”孔《疏》引郑云:“圭瓒之状,以圭为柄,黄金为勺,青金为外,朱中央。”王国维《观堂集林说斝》云:“斝,古人不独以为饮器,又以为灌尊。《周礼司尊彝》‘秋尝冬烝,祼用斝彝黄彝’。余见日本-住友男爵家所藏一斝,其器至大,殆与壶尊之大者所受同,盖即古之灌尊。则斝彝者,其器即以斝为之。《明堂位》‘灌尊,夏后氏以鸡夷,殷以斝,周以黄目’。《左氏》昭十七年《传》‘若我用瓘斝玉瓒’,案瓘当作灌,灌斝即灌尊。斝所以盛鬯,瓒所用以灌也。”

      下面是斝和瓒的图片(截自网上):

      商册方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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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徒”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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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干铜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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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羊首勺(古玉研究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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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北斗七星,应该就是“瓒”这种器物的拟形,下面是北斗七星的图片(截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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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十八年经》:

      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災。((p 1393)(10180002))(111)

      《昭十八年传》:

      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曰:“宋、卫、陈、郑也。”数日皆来告火。((p 1394)(10180301))(024、109、111)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到了夏五月,开始在黄昏时能看见“火”。又到丙子那天(杨注:丙子,七日。),起风了。于是我们鲁国的梓慎就提出来说:“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他是说:这叫做融风,是“火”的引子;只要七天,这“火”就会发起来吧。

      到戊寅那天(杨注:戊寅,九日。),风刮得特别大。到壬午那天(当为十三日),宋、卫、陈、郑四国都着了火。梓慎登上大庭氏之库望气,然后说:“宋、卫、陈、郑也。”他是说:着火的是宋、卫、陈、郑四国。果然,没几天这四国都来“告”,说他们那里发生了火灾。

      一些补充:

      下面再贴一遍丙子到壬午的干支排序,二者加上中间的五天一共七天:

      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

      下面是鲁国以及宋、卫、陈、郑四国位置在天地图地形图上的标注,图中可见,四国中最近的直线距离离鲁国也有二百公里,甭管梓慎登多高,其实是看不见这四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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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十八年传》:

      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子大叔曰:“宝以保民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遂不与。亦不复火。((p 1395)(10180302))(111)

      我的粗译:

      (郑国果然发生了火灾。)裨灶又向子产讨要瓘斝玉瓒,宣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他是说:要是不听我的话,郑国还会发生火灾。但子产坚持不给。

      子产的副手子大叔劝子产说:“宝以保民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这是说:“宝”就是用来保护“民”的,要在发生火灾,我们的“国”就会濒于灭亡了,现在用这个“宝”就可以挽救我们的“国”,大人有什么好吝惜的?

      可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子产的意思是说,上天离我们很远,上天的意思我们搞不清楚,能搞明白的只有人间的道理。可那个“灶”就能知道上天的意思吗?他不过是什么事都要插一脚,总会赶上一件事被他说中罢了。

      《昭十八年传》:

      郑之未災也,里析告子产曰:“将有大祥,民震动,国几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国迁,其可乎?”子产曰:“虽可,吾不足以定迁矣。”及火,里析死矣,未葬,子产使舆三十人迁其柩。((p 1395)(10180303))(111)

      我的粗译:

      在郑国发生火灾之前,郑国的大夫里析就告诉子产:“将有大祥,民震动,国几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国迁,其可乎?”他是说:将会发生大灾难,“民”心浮动,“国”濒临灭亡。我到那时已经死了,赶不上。是不是我们应该把国都迁走,不知可行吗?

      子产说:“虽可,吾不足以定迁矣。”这是说:虽然可行,但我的威信不足以实行迁都这样的大事。

      到火灾发生时,里析已经死了,还没下葬,子产专门派了三十个舆人把里析的棺木抬走。

      一些补充:

      子产和里析都看到了郑国所处的极为不利的地缘条件,但也都无可奈何,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使他们无法像当年郑桓公那样再打出一片新天地。郑桓公事见于《国语郑语》,我有粗略的翻译在:《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西宫之乱12》《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西宫之乱13》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3

      《昭十六年传》:

      宣子有环,其一在郑-商。宣子谒诸郑伯,子产弗与,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大叔、子羽谓子产曰:“韩子亦无几求,晋国亦未可以贰。晋国、韩子不可偷也。若属有谗人交斗其间,鬼神而助之,以兴其凶怒,悔之何及?吾子何爱于一环,其以取憎于大国也?盍求而与之?”子产曰:“吾非偷晋而有二心,将终事之,是以弗与,忠信故也。侨闻君子非无贿之难,立而无令名之患。侨闻为国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难,无礼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国之人令于小国,而皆获其求,将何以给之?一共一否,为罪滋大。大国之求,无礼以斥之,何餍之有?吾且为鄙邑,则失位矣。若韩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贪淫甚矣,独非罪乎?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韩子成贪,将焉用之?且吾以玉贾罪,不亦锐乎?”((p 1378)(10160302))(118、111)

      我的粗译:

      来郑国访问的晋国首席执政大臣宣子(韩起,韩宣子,韩子)有一副“环”,但其中一件落在了郑-商的手上,于是宣子拜谒了郑伯(郑定公)要求取得这件玉。可是郑国的执政大臣子产不给他,告诉他说:“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这是说:这件玉不是我们郑国官府收藏的宝物,寡君管不了。

      子产的手下子大叔和子羽都对子产说:“韩子这回已经没有多少要求了,我们也不可能背叛晋国。晋国和韩子都不能敷衍,万一要有爱挑事的人在其间挑拨,鬼神再帮着他们,让晋国或者韩子发了怒,想后悔还来得及吗?大人您何必为了爱惜一只“环”,就得罪了大国呢?咱们把那东西找来送给他好不好?”

      子产(公孙侨)告诉他们:“我不是有了二心而敷衍晋国,而是要长久的侍奉晋国,所以才不能给他,因为必须得讲忠和信。‘侨’听说,如果当上了‘君子’,就不怕没有财宝,只怕在那个位子上没有好名声。‘侨’还听说,治理国家的人不认为要‘事大’、‘字小’有多难,难的是没有‘礼’作依据来确定自己的位置。要是大国之人在小国提出的各种要求都能得到满足,那我们拿什么供给他们?到那时候,突然供不上了,会更厉害地得罪他们。那些大国的要求,如果不能根据‘礼’加以拒绝,那他们怎会觉得满足呢?这样一来,我们就将成为他们下属偏远的城邑,丢掉自己的位置。像这次韩子奉了国君的命令出访我国,却向我们要玉,那就是极度的贪婪无度,难道就不该惩罚吗?我们拿出了一件玉,却让两家都犯下了罪过,我们丢了自己的位子,韩子干下了贪婪的事,我们干嘛要这么干?何况因为这一件玉就能得罪了韩子,他不是太小气了吗?

      一些补充:

      关于“环”,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

      王国维《观堂集林说环玦》云:“余读《春秋左氏传》‘宣子有环,其一在郑商’,知环非一玉所成。岁在己未,见上虞-罗氏所藏古玉一,共三片,每片上侈下敛,合三而成规。片之两边各有一孔,古盖以物系之,余谓此即古之环也。环者,完也;对玦而言,阙其一则为玦。玦者,缺也。以此读《左传》,乃得其解。后世日趋简易,环与玦皆以一玉为之,遂失其制。”

      下面是一个古玉环的图片,虽不是像罗先生所藏古玉那样分成三片,但可能也反映了古制的遗意(图片截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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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罗先生所藏古玉是所谓玉璜,下面再贴一遍北大赛克勒考古艺术博物馆所藏三门峡虢国墓地出七璜联珠组玉佩,图片截自网上,中间七片以黄色为主的玉就是玉璜,其形状是不是与王国维先生描述的“每片上侈下敛,合三而成规。片之两边各有一孔”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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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璜与环本来就同出一源。

      注意,据已公布的考古发现,早在红山文化时代,我们的古人就有了大型钻孔技术,所以春秋时代,制作整体的环在技术上并非实现不了,甚至也未必很困难。

      关于“鄙”,杨伯峻先生曾有注云:

      鄙我者,视我为其边鄙之邑县也。僖三十年《传》“越国以鄙远”、襄八年《传》“亲我无成,鄙我是欲”、成十八年《传》“大国无厌,鄙我犹憾”、诸“鄙”字用法俱同此。《吕氏春秋行论篇》云:“楚庄王使文无畏于齐,过于宋,不先假道,还反。华元言于宋昭公曰:‘往不假道,来不假道,是以宋为野鄙也。’”“以宋为野鄙”者,以宋为楚国之野鄙也,足以解释此义。顾炎武《补正》解“鄙”为鄙薄,非《传》义。(《宣十四年传注》(p 0755)(07140301))

      ————————————————————

      《昭十六年传》:

      韩子买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韩子请诸子产曰:“日起请夫环,执政弗义,弗敢复也。今买诸商人,商人曰‘必以闻’,敢以为请。”子产对曰:“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弊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若大国令,而共无艺,郑鄙邑也,亦弗为也。侨若献玉,不知所成。私布之。”韩子辞玉,曰:“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辞之。”((p 1379)(10160303))(118、111)

      我的粗译:

      韩子(韩起)又和郑国当地的賈人接触,要把那件玉买下来。已经讲完了价,那些商人告诉他:“必告君大夫!”说是一定要上报给国君和大臣。韩子(韩起)于是就又去向子产请求说:“日起请夫环,执政弗义,弗敢复也。今买诸商人,商人曰‘必以闻’,敢以为请。”他是说:前两天“起”请求赐给我那个“环”,执政大人认为不合适,我也不敢再请求了。现在我要向商人买,商人说“必以闻(一定要上报)”,斗胆来请求批准。

      子产(公孙侨)答复说:

      当年我们的先君桓公和商人都来自“周”,肩并肩的开发这块地方,铲除蓬、蒿、藜、藋,一起安顿了下来。为了相互间的信任,我们世世代代重申最初的盟誓:“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你不背叛我,我不强买你的货物,也不乞求或抢夺你的货物,你有好买卖,还是有宝货,我都不参与。)”就是有这样庄严的盟誓,所以能并肩抗敌,生存到了今天。现在大人您来友好访问,却让敝邑强夺商人,这是让敝邑违背盟誓啊,不是不能这么干吗!大人您得到了玉,却失掉了诸侯,大人肯定不会这么干。如果大国任意发令,随时让我们上供,那我们郑国就成了你们属下的偏远边邑了,我们也不会这么干。所以“侨”要是献上这玉,不知道有什么意义。斗胆私下向您请教。

      韩子(韩起)赶紧推辞说:“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辞之。”他是说:“起”虽然愚笨,但也不敢因为一件玉犯下两件罪过,斗胆请您不要赐给我这件玉。

      《昭十六年传》:

      夏四月,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子齹(cī)赋《野有蔓(màn)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产赋郑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赋《褰(qiān)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终乎?”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萚(tuò)兮》。宣子喜,曰:“郑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贶(kuàng)起,赋不出郑志,皆昵(nì)燕好也。二三君子,数世之主也,可以无惧矣。”宣子皆献马焉,而赋《我将》。子产拜,使五卿皆拜,曰:“吾子靖乱,敢不拜德?”((p 1380)(10160304))(118、111)

      我的粗译:

      到了夏四月,郑国的六卿设宴为宣子(韩起,韩宣子)送行,宴会上宣子对主人说:“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他是说:请各位都唱一首诗吧,也让我“起”能够了解郑国的意向。

      于是子齹(罕婴齐,子展的孙子)先唱:“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郑风野有蔓草首章》)。他是恭维韩起是“有美一人”,说能见到韩起是自己一贯的愿望。(“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一段诗歌应该在欢迎的场合尤其是欢迎初次相见者的场合经常唱起。)韩起回复道:“孺子善哉!吾有望矣。”他是说:孺子真不错,我就指望你了(子齹继承其父子皮——罕虎的族长之位未满三年——三个年头,当时的惯例,将要继位和已经继位而服丧未满的“氏”族族长(包括国君)称孺子)。

      然后是子产(公孙侨)唱:“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郑风羔裘首章》)这是说我生生死死都会忠实于你。宣子(韩起)赶紧回答说:“起不堪也。”“起”不敢当。

      接着是子大叔(游吉),他唱道:“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郑风褰裳首章》)他的意思是说您作为霸主晋国的执政如果能够照顾我国,我国即使小有困难,也会服事晋国,如果晋国不能照顾到我国的利益,我们就会投奔别人。宣子(韩起)就回答说:“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乎?”韩起说的是:有“起”在,怎能烦劳您去求别人呢?

      子大叔马上向韩起下拜,表示感谢。随后宣子(韩起)又说:“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终乎?”韩起说的是:您说这件事真说到了点子上,我如果不能尽到自己的责任,也不会有好下场。

      最后,子游(驷偃)唱道:“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郑风风雨首章》)子游是说见到了您这位君子,我就没有忧虑了。子旗(丰施)唱道:“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郑风有女同车首章》)子旗是恭维韩起有风度(洵美且都)。子柳(印癸)唱道:“萚兮萚兮,风其吹女。叔兮伯兮,倡!予和女。”(《郑风萚兮首章》子柳是说您唱(倡即唱)我就会和,我们都会跟从您(女即汝)。

      宣子(韩起)听了这六个人赋的诗非常高兴,马上说:“郑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贶起,赋不出郑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数世之主也,可以无惧矣。”他是说:郑国以后一定会兴盛,几位君子奉国君之命宴请我,赋诗的时候又都用郑国自己的诗,以此表达了对“起”的亲近。有您几位这样的君子做族长,一定会保持你们的家族(“氏”族)的传承在几代之内不会中断,完全不用担心。(这句话的可笑之处是:正是韩起的后代韩哀侯后来攻灭了郑国,不过那是在一百五十一年后,韩起也不算食言。)

      于是宣子(韩起)向每个人都送了马作为答谢,然后唱道:“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周颂清庙之什我将》)韩起这是向郑国的诸卿保证自己将安定四方。子产立刻向宣子下拜,还让其他五位一起下拜,然后说:“吾子靖乱,敢不拜德?”他是说:您要安定天下,我们怎能不拜谢您的恩德。

      一些补充:

      这里《左传》中虽然提到赋诗,但只提了那些《诗》的名字,没有写下那些《诗》的内容,盖因《左传》的教育对象都应该对这些《诗》十分熟悉,只提名字就够了。

      《昭十六年传》:

      宣子私觐(jìn)于子产以玉与马,曰:“子命起舍夫玉,是赐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jiè)手以拜!”((p 1381)(10160305))(118、111)

      我的粗译:

      宣子(韩起)以玉和马为礼物私下求见子产,他对子产说:“子命起舍夫玉,是赐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他是说:大人让“起”放弃那件玉,这实际上是赐给了我玉而且救了我的命,现在我斗胆用这些东西来表示我的谢意。

      《昭十六年传》:

      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于桑山。斩其木,不雨。子产曰:“有事于山,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p 1382)(10160602))(111)

      我的粗译:

      这年郑国发生了大旱,于是派屠击、祝款和竖柎去祭祀桑山,他们竟砍伐了桑山上的树木,结果祭祀之后仍没有下雨。子产说:“去祭祀山神,本应养护山林,却砍伐了树木,这是重罪。”于是剥夺了他们的官邑。

      一些补充:

      因“大旱”而“有事于桑山”应该也是“雩祭”的一种。

      • 家园 宣子有环很难理解啊

        宣子(韩起,韩宣子,韩子)有一副“环”,但其中一件落在了郑-商的手上

        除非是韩起想先从郑国勒索一个玉环,后来想低价强买,否则郑国的应对和韩起的反应都不可解。

        记得虎公的大国上卿里说韩起非常贪婪,或许这样才是他的“风采”?

        • 家园 正是这样,如果我没表达清楚,那就抱歉了。

          韩起无疑是比较贪婪,但还是比较有分寸的,或者说是懦弱。

          这里的《左传》叙述的不是十分明白,当然可能当时人听了其实很明白。

          所以才有王国维的解说,我是试图模棱两可,看来不成功。

          这里有三种可能,一种是如王先生的解说,一种是一对环或一套环,还一种是根本就是无中生有。

          后面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低价强买,一种是郑国本来就规定宝玉不可出国。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2

      《昭十六年传》:

      三月,晋-韩起聘于郑,郑伯享之。子产戒曰:“苟有位于朝,无有不共恪!”孔张后至,立于客间,执政禦之;适客后,又禦之;适县间。客从而笑之。事毕,富子谏曰:“夫大国之人,不可不慎也,几为之笑,而不陵我?我皆有礼,夫犹鄙我。国而无礼,何以求荣?孔张失位,吾子之耻也。”子产怒曰:“发命之不衷,出令之不信,刑之颇類,狱之放纷,会朝之不敬,使命之不听,取陵于大国,罢民而无功,罪及而弗知,侨之耻也。孔张,君之昆孙,子孔之后也,执政之嗣也,为嗣大夫;承命以使,周于诸侯;国人所尊,诸侯所知。立于朝而祀于家,有禄于国,有赋于军,丧、祭有职,受脤、归脤。其祭在庙,已有著位。在位数世,世守其业,而忘其所,侨焉得耻之?辟邪之人而皆及执政,是先王无刑罚也。子宁以他规我。”((p 1376)(10160301))(118、111)

      我的粗译:

      三年以后,我们昭公十六年(公元前五二六年,晋昭公六年,郑定公四年),三月,霸主晋国的首席执政大臣韩起(韩宣子)访问郑国,郑伯(郑定公)设宴招待他。郑国执政的子产事先通报了各位大臣:“在朝廷上有位置的人,都要小心行事。”

      到了那天,大臣中有一位叫孔张的却迟到了,当时正要在太庙举行仪式,大家都站好了位置,孔张慌慌张张进来,就和客人们站到了一起,“执政”示意他站错了位置,他就退到客人后面,“执政”仍然示意他不对,他就跑到悬挂乐器的架子那里。孔张慌慌张张的举动看在客人眼里,把他们都逗笑了。

      当仪式结束以后,有一位郑国的大夫富子大惊小怪,对子产说:“对待那些大国来的客人,一定要谨慎小心,要是老被他们嘲笑,他们就会欺负我们。我们完全遵守礼仪,他们还会看低我们,国家要不能遵守礼仪,怎么可能自立于诸侯之林。这次孔张站不对位置,也是您的耻辱啊。”

      子产(公孙侨)一听就发怒了:

      要是我们国家发布的政策不准确,政令前后矛盾,量刑不恰当,断案不公正,参加会盟和朝见不恭敬,不听从主上的旨意,引致大国的欺辱,劳动百姓却不见效果,有了罪过却不自知,这些都可以算是‘侨’的耻辱。至于那个孔张,他是先君的曾孙,前执政大臣子孔的后代,接替了他先人的大夫职位,曾经奉主上的命令出使各国,得到‘国人’的尊敬,诸侯们也都认识他。在朝廷上有他的位子,在家里立了他先祖的庙,国家发给他俸禄,打仗他会带兵出征,国家有丧、祭大典时有他的职掌。主上祭祀完了以后会分给他祭肉,他自家祭祀完了以后也会向主上进献祭肉。而且,他在太庙里早就有固定的位置,他们家世代相传,都在那个位置上,他居然能忘了自己的位子,这能是‘侨’的耻辱吗?当初那种辟邪之人,竟然能占据执政的位子,是先王没能及时使用刑罚。您还是给我说点别的吧。

      一些补充:

      注意,这里的“执政”并非执“国”政的执政,而是执“宴”政的执政。当时的“政”字意指那些具体事务,并不专指国之“政”。

      “辟邪之人”指子孔,子产和他有私人恩怨,请参见《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西宫之乱05》。这是《左传》记载中子产唯一一次稍微有点失控。“孔张”就是前面提到过的九年前“子产立公孙洩及良止以抚之”、恢复了其家族的那个“公孙洩”的儿子。

      关于“县”——悬挂乐器的架子,曾侯乙墓出土有实物,不知与郑国的“县”相比,到底哪个更华美。也许曾侯乙墓的“县”更漂亮吧,毕竟已经是几百年以后了。下面是曾侯乙墓出土的“县”(图片截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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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1

      《昭十二年经》:

      三月壬申,郑伯-嘉卒。((p 1330)(10120002))(111)

      五月,葬郑简公。((p 1330)(10120005))(111)

      《昭十二年传》:

      三月,郑简公卒。将为葬除,及游氏之庙,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既如是,子产乃使辟之。司墓之室有当道者,毁之,则朝而塴;弗毁,则日中而堋。子大叔请毁之,曰:“无若诸侯之宾何?”子产曰:“诸侯之宾能来会吾丧,岂惮日中?无损于宾,而民不害,何故不为?”遂弗毁,日中而葬。君子谓子产于是乎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p 1331)(10120201))(111)

      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辞于享,请免丧而后听命。晋人许之,礼也。((p 1332)(10120402))(111)

      六月,葬郑简公。((p 1334)(10120601))(111)

      我的粗译:

      我们的昭公十二年(公元前五三〇年,晋昭公二年,郑简公三十六年),三月,郑简公去世了。郑人为葬礼清除道路,到了游氏之庙,准备拆除。但是游家的族长子大叔事先已经让自家的“除徒”手拿铲子站在路南游氏之庙的后身(路北是游家的住宅),却让他们先不要动手拆除,交代他们:“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他是说:等子产到你们这里,问为什么还不动手拆除,你们就说:“这是我们的家庙,我们舍不得拆,是,我们马上就动手拆。”

      后来这些“除徒”果然照此办理,子产也就决定绕开此地。

      再下来遇到司墓家也有一座房子卡住了道路,如果要拆了这房子,则上午就能入葬,要不拆,则要等到中午才能入葬。子大叔建议拆除,他说:“无若诸侯之宾何?”他是说:要不我们拿那些各家诸侯的来宾怎么办?可子产说:“诸侯之宾能来会吾丧,岂惮日中?无损于宾,而民不害,何故不为?”子产是说:各家诸侯的来宾能来参加我们的葬礼,还在乎等到中午吗?对宾客没什么伤害,又能不侵害到我们的“民”,为什么不干呢?

      于是决定不拆除,等到中午才入葬。

      贵族们都说子产这么干是真懂得“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

      尚未正式即位的郑伯(郑定公)在子产的辅佐下,和另外几家诸侯一起朝见新即位的晋昭公,晋昭公设宴招待各家诸侯,子产提出郑伯(郑定公)还在服丧,请求不参加享宴,晋人同意了,这是“礼”的要求。

      这年六月,为郑简公下葬。

      一些补充:

      这里的“礼”是真的“礼”了。

      郑伯-嘉即郑简公,“三月壬申”杨先生注为“二十七日”。

      下图来自曲英杰先生大作《史记都城考》的附图(曲英杰《史记都城考》 商务印书馆 2007年 (p 349)《三八 周代郑国及韩国都郑城》),根据曲先生书中的观点,加上我的臆测,我加画了可能的道路及一些地点的可能位置:紫色为城垣,黄色为道路,从皇门直通师之梁门的较粗的黄线是逵路,四个灰黄色的方块最上面的方块是逵市(大逵),中间左侧的方块是社稷,右侧方块是太庙(大宫),下面的方块是子大叔(游氏家族)的家,在东西向大道南北两侧,南侧是游氏之庙,北侧是正堂和住屋: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

      《昭十三年传》:

      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车四千乘(shèng)。羊舌鲋摄司马,遂合诸侯于平丘。子产、子大叔相郑伯以会,子产以幄、幕九张行,子大叔以四十,既而悔之,每舍,损焉。及会,亦如之。((p 1353)(10130302))(118、111)

      我的粗译:

      下一年七月丙寅那天(杨注:丙寅,二十九日。),各家诸侯在霸主晋国主导下于邾国南面大阅兵。晋国的大夫羊舌鲋(叔鲋)代理执掌军法的司马,随后,各家诸侯在平丘盟会。子产和子大叔辅佐郑伯(郑定公)参加这次盟会。子产自家只带了九套帐幕,子大叔则带了四十套,一看子产只带了九套,子大叔后悔了,每次住宿的时候,都减少携带,等到达会盟地点,就和子产带的数量相同了。

      一些补充:

      “邾”,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2,北纬35.31(邾国,邹城纪王城,纪王村及其东周围,有遗址,近方形城,2530*2500,南部凸出依山势。东周至汉)。

      “平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4.64,北纬34.96(黄陵镇平街村)。

      《昭十三年传》:

      甲戌,同盟于平丘,齐服也。令诸侯日中造于除。癸酉,退朝。子产命外仆速张于除,子大叔止之,使待明日。及夕,子产闻其未张也,使速往,乃无所张矣。((p 1357)(10130306))(118、111)

      我的粗译:

      晋人决定要在甲戌那天(杨注:甲戌,七日。),与各家诸侯同盟于平丘,以此确认齐国承认了晋国的盟主地位。癸酉那天(杨注:癸酉,六日。),各家诸侯朝见晋侯时,晋方的主事者下令各家诸侯,要到甲戌那天中午,才进入新开辟的盟会场所。可一结束朝见,子产就下令让外仆不等第二天中午,赶紧去新开辟的盟会场所架设帐篷,但子大叔却把他们叫住了,告诉他们明天再去。后面子产听说他们没去架设帐篷,赶紧催着他们快去。可等他们到达那里时,已经没有架设帐篷的地方了。

      《昭十三年传》:

      及盟,子产争承,曰:“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卑而贡重者,甸服也。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敢以为请。诸侯靖兵,好以为事。行理之命无月不至,贡之无艺,小国有阙,所以得罪也。诸侯修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将在今矣。”自日中以争,至于昏,晋人许之。既盟,子大叔咎之曰:“诸侯若讨,其可渎乎?”子产曰:“晋政多门,贰偷之不暇,何暇讨?国不竞亦陵,何国之为?”((p 1358)(10130307))(118、111)

      我的粗译:

      在盟誓那天(甲戌),子产竭力向主事者争取较低的贡赋额度,他说:

      过去天子分配贡赋的额度,贡赋的轻重是按照地位的高低排列的,地位高的贡赋就重,这是周家的规矩。地位低下贡赋还重的,那就是甸服中的诸侯了。我们郑伯,是周家的“男”,(属于畿内的大夫),却要承担与公侯一样的贡赋,就怕我们交不出来,下臣斗胆请求修改这个定额。现在诸侯靖兵,各国的交往都是友好访问,大国每个月都派“行理”带来各种要求,贡献起来没完没了,万一小国一个照顾不到,那就会得罪大国。诸侯修盟,本来是为了保护小国,而如果小国被要求没完没了地上供,那小国很快就会灭亡了。所以我争的是我们郑国的存亡,今天就是关键时刻了。

      子产从中午一直争取到黄昏,晋人终于答应了他的要求。等盟誓结束以后,子大叔埋怨他说:“诸侯若讨,其可渎乎?”这是说:万一各家诸侯追究我们,那还挽回得了吗?

      子产告诉子大叔说:“晋政多门,贰偷之不暇,何暇讨?国不竞亦陵,何国之为?”他是说:现在晋国的政令已经不是出自一家了,互相争执推诿还来不及,哪顾得上追究?而且如果不力争,我们的“国”同样会成为欺凌的对象,到那时就没有“国”可以争了。

      一些补充:

      关于郑国的官方地位,我曾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有兴趣请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公侯伯子男 上》以及《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公侯伯子男 下》

      《昭十三年传》:

      子产归,未至,闻子皮卒,哭,且曰:“吾已!无为为善矣。唯夫子知我。”((p 1360)(10130309))(111)

      我的粗译:

      子产从盟会上回国,还没到达,得知子皮去世了,哭了起来,还说道:“吾已!无为为善矣。唯夫子知我。”他是说:我没有活头了,没有人支持我为善了,只有他这位大人真懂得我。

      一些补充:

      在当时的郑国,子皮所在的罕家势力最大,子皮一直是名义上的首席执政大臣,位在子产之上,子产是在他的全力支持下才能顺利执政的。

      《昭十三年传》:

      仲尼谓子产:“于是行也,足以为国基矣。《诗》曰:‘乐只君子,邦家之基。’子产,君子之求乐者也。”且曰:“合诸侯,艺贡事,礼也。”((p 1360)(10130310))(111)

      我的粗译:

      仲尼(孔子)评价子产说:“于是行也,足以为国基矣。《诗》曰:‘乐只君子,邦家之基。’子产,君子之求乐者也。”他是说:子产这一次外交活动,奠定了郑国生存的基础。《诗》里说:“乐只君子,邦家之基。”子产就是“君子”之中追求“乐”的人。

      孔子又说:“合诸侯,艺贡事,礼也。”这是说:把诸侯集合在一起,就是要确定“贡事”的额度。这是“礼”的要求。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云:

      乐只君子为倒装句,即“君子乐只”,只为语末助词,无义。君子之所以乐,以其能为国家之根基也。

      这两句《诗》出自《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南山有臺首章》:

      南山有臺,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38))

      下面是这几天的干支排序:

      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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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10

      《昭七年传》:

      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则皆走,不知所往。铸刑书之岁二月,或梦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及壬子,驷带卒,国人益惧。齐、燕平之月,壬寅,公孙段卒,国人愈惧。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洩及良止以抚之,乃止。子大叔问其故。子产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大叔曰:“公孙洩何为?”子产曰:“说也。为身无义而图说,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不媚,不信。不信,民不从也。”((p 1291)(10070901))(098、111)

      我的粗译:

      此时是我们的昭公七年(公元前五三五年,晋平公二十三年,郑简公三十一年),伯有(良霄)已经死了八年了。可这两年,郑人都传说伯有的鬼魂回来了,只要有人叫一声:“伯有至矣!”大家就纷纷乱跑,不知道往哪儿藏。铸刑书那年(去年)二月,有人梦见伯有穿着甲胄走来,宣布说:“壬子,余将杀带也。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他是说:壬子那天(杨注:去年三月二日),我要杀掉(推翻我的)“带”(驷带),明年壬寅那天(杨注:今年正月二十七日),我还要杀掉(反对我的)“段”(公孙段)。

      结果到了壬子那天,驷带死掉了,国人越来越害怕。到今年齐国和燕国讲和的那个月(即正月),壬寅那天,公孙段也死掉了,国人更加害怕了。到了下个月,子产立公孙洩以及良止为各自家族(子孔的孔“氏”家族和伯有的良“氏”家族)的继承人,恢复这两个家族,乱象终于消除了。

      子大叔问子产为什么这么干,为什么有这样的效果,子产告诉他:“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他是说:鬼要是有地方去(有家族对其祭祀),就不会变成厉鬼害人,我是给他们找个归宿。

      大叔(子大叔)又问:“公孙洩何为?”这是问:为什么连公孙洩也被任命为大夫?子产告诉他:“说也。为身无义而图说,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不媚,不信。不信,民不从也。”他是说:这是为了取得鬼的欢心(杨注:说同悦,谓取得欢心),他们生前不顾公利只顾自己高兴,现在我执政,也只能给他们些东西,安抚好他们。如果安抚不好他们,就无法得到“民”的信任,得不到“民”的信任,“民”就不会听我们的。

      一些补充:

      伯有(良霄)曾在子皮——子产执政之前在郑国执政一年,随后在七穆的内斗中被杀。子孔的孔“氏”家族和伯有的良“氏”家族以及子皮和子产的家族都是七穆那七个家族之一。因此子产此处是在力图缓和七穆这七个兄弟家族之间的关系。七穆的始祖都是郑穆公的儿子,详情可见这里

      注意,所谓“国人”并非指所有住在“国”(城)内的人,而是指和“带”与“段”地位相当的那些大夫乃至卿。

      《昭七年传》:

      及子产适晋,赵景子问焉,曰:“伯有犹能为鬼乎?”子产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馮依于人,以为淫厉,况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孙,子耳之子,敝邑之卿,从政三世矣。郑虽无腆,抑谚曰‘蕞尔国’,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馮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p 1292)(10070902))(098、111)

      我的粗译:

      没过几天,等子产出使晋国的时候,晋国的中军佐赵景子(赵成)就问他:“伯有犹能为鬼乎?”他是问伯有(良霄)竟然能变成鬼吗?子产回答说:

      能!人刚死的时候会变为“魄”,有了“魄”,在阳间就会成为“魂”。要是生前用过的外物的精华很多,则魂魄强。甚至会开悟而成为神明。

      匹夫匹妇不得善终,也会依附在别人身上,出来害人,何况良霄,是我先君穆公的后裔,子良之孙,子耳之子,还是敝邑的卿,他们家参与执政已经三代了。我们郑国虽然没什么底蕴,只是谚语里说的那种“蕞尔国”,但他们家在我们这里三代参与执政,良霄享用到的东西十分广泛,从中得到的精华也非常多,他们的家族又大,能够依靠的势力就大,一旦不得善终,能变成鬼,不是当然的吗!

      一些补充:

      子产说的这一套,形成了完整的一套关于“鬼”、“神”、“魂”、“魄”的概念,是很好的小说的起点,也不知子产是在装神弄鬼还是他说的就是当时古人真实的认识。

      “蕞尔国”(zuì ěr guó),当时是谚语,后来是成语,其实成语和谚语也是有重叠的部分的。《说文》云:“蕞,小貌。”

      ————————————————————

      《昭七年传》:

      子皮之族饮酒无度,故马师氏与子皮氏有恶。齐师还自燕之月,罕朔杀罕魋。罕朔奔晋。韩宣子问其位于子产。子产曰:“君之羁臣,苟得容以逃死,何位之敢择,卿违,从大夫之位;罪人以其罪降,古之制也。朔于敝邑,亚大夫也;其官,马师也,获戾而逃,唯执政所置之。得免其死,为惠大矣,又敢求位?”宣子为子产之敏也,使从嬖大夫。((p 1293)(10071001))(111)

      我的粗译:

      子皮(罕虎)的族人中有很多人饮酒无度,所以马师氏和子皮氏之间有摩擦(这两家都是罕氏的分支。注意,这里的“氏”并非意为“姓”和“氏”之“氏”,大体意为那个地方或那伙人,在这里或可译为家),在齐国军队从燕国班师的那个月(杜《注》:“在此年二月。”),罕朔(子罕之孙,公孙鉏之子,公孙鉏乃子展之弟)杀掉了罕魋(子罕之孙,子展之子,子皮之弟)。随后,罕朔逃往晋国。

      趁着子产在晋国访问,晋国执政的韩宣子(韩起)就问子产该以什么职位安顿罕朔。子产回答说:“主上(指晋国国君)手下外来的臣子(指罕朔),能够有个地方呆,免于被追杀,哪还敢选择什么职位,要是逃过来的是卿,也只能任用为大夫。要是罪人,还根据他的罪过进一步贬黜,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朔’在敝邑是亚大夫,职位是马师,犯了事逃来这里,当然任凭执政您处置,要能免他一死,已经是您的大恩大德了,还敢要求什么职位吗?”

      由于宣子(韩宣子,韩起)认为子产的回答很机智,就把罕朔的品级定为嬖大夫(低级大夫)。

      一些补充:

      “饮酒无度”(yǐn jiǔ wú dù)也是现在仍然常见的成语。

      这里以“齐师还自燕之月”标记时间,反映此事在当时是大事,可能也反映了一些讲述者的信息。

      ————————————————————

      《昭十年传》:

      戊子,晋平公卒。郑伯如晋,及河,晋人辞之。游吉遂如晋。九月,叔孙婼、齐-国弱、宋-华定、卫-北宫喜、郑-罕虎、许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如晋,葬平公也。((p 1318)(10100401))(118、111)

      我的粗译:

      三年以后,我们的昭公十年(公元前五三二年,晋平公二十六年,郑简公三十四年),戊子那天,晋平公去世了,郑伯(郑简公)前往晋国吊唁,到了黄河边上,晋人推辞了。于是郑伯回国,派游吉(子大叔)前往吊唁。

      到了九月,我国的叔孙婼、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华定、卫国的北宫喜、郑国的罕虎、许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都去了晋国,参加平公(晋平公)的葬礼。

      一些补充:

      此处没有《春秋经》可以依赖,《左传》作者只好自己列出所有相关的诸侯。

      《昭十年传》:

      郑-子皮将以币行,子产曰:“丧焉用币?用币必百两,百两必千人。千人至,将不行。不行,必尽用之。几千人而国不亡?”子皮固请以行。((p 1318)(10100402))(111)

      我的粗译:

      郑国的子皮准备带大量的礼品前去,但子产说:“丧焉用币?用币必百两,百两必千人。千人至,将不行。不行,必尽用之。几千人而国不亡?”他是说:丧事怎么会用到礼品?要是礼品,就得一百辆车,一百辆车就得一千个人,去了一千个人,也达不到目的,虽然达不到目的,这些礼品也会用掉,连着用掉好几个一千人,我们的国还能不亡吗?

      《昭十年传》:

      既葬,诸侯之大夫欲因见新君。叔孙昭子曰:“非礼也。”弗听。辞之,曰:“大夫之事毕矣,而又命孤。孤斩焉在衰绖之中,其以嘉服见,则丧礼未毕;其以丧服见,是重受吊也,大夫将若之何?”皆无辞以见。((p 1319)(10100403))(091、111)

      我的粗译:

      晋平公下葬之后,诸侯之大夫想趁此机会朝见新君,但我们的叔孙昭子告诉他们:“非礼也(没有这规矩)。”他们不听。结果晋国的主事者大傅叔向拒绝了他们,叔向代表新立的晋侯(晋昭公)说:“各位大夫的使命已经完成了,现在又对孤有新的要求,但是孤正在悲哀的服丧,要是穿着礼服接见你们,则丧礼未毕;要是穿着丧服接见你们,那就是又受一次吊唁,各位大夫是打算怎么样哪?”诸侯之大夫都没话说了。

      《昭十年传》:

      子皮尽用其币。归,谓子羽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夫子知之矣,我则不足。《书》曰,‘欲败度,纵败礼’,我之谓矣。夫子知度与礼矣,我实纵欲,而不能自克也。”((p 1319)(10100404))(111)

      我的粗译:

      子皮把礼品都用出去了,但没有效果,回来以后,他就对子羽说:“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夫子知之矣,我则不足。《书》曰,‘欲败度,纵败礼’,我之谓矣。夫子知度与礼矣,我实纵欲,而不能自克也。”他是说:知道一个道理并不算难,就看是不是能贯彻这个道理,贯彻了才算真的知道。咱们大人是真的知道,我则不足。《书》里说:“欲败度,纵败礼。”说的就是我啊。咱们大人是真知道“度”和“礼”是怎么回事,而我是“纵欲”,还不能克制自己。

      一些补充:

      “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fēi zhī zhī shí nán,jiāng zài xíng zhī)应该就是后来的成语“知易行难”(zhī yì xíng nán)的源头。

      “欲败度,纵败礼。”杜预《注》:“逸《书》。”(《书》指《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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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十一年传》:

      郑-子皮将行。子产曰:“行不远,不能救蔡也。蔡小而不顺,楚大而不德,天将弃蔡以壅楚,盈而罚之,蔡必亡矣。且丧君而能守者鲜矣。三年,王其有咎乎!美恶周必复,王恶周矣。”((p 1325)(10110503))(108、109、111)

      我的粗译:

      下一年,郑国的子皮准备出发会合各家诸侯前往救援将要被楚国灭亡的蔡国,行前,子产告诉他说:“这次行动不会有什么效果,救不了蔡国,蔡国是小国,却不肯顺从大国,楚国是大国,却不肯向小国施恩惠,上天把蔡国丢弃给楚国,让它壅塞,等积满了再惩罚楚国。这样一来,蔡国是肯定要灭亡了。而且,没什么人弑杀了国君还能保住自己的家族,就在这三年之内,楚王(楚灵王)也会倒霉了吧!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在岁星(木星)运行一周后都会有反复,楚王干的坏事现在要返回到他自己头上了。”

      一些补充:

      十年前楚灵王上台时弑杀了当时的楚国国君,他的侄子郏敖。

      关于岁星运行的周期,可参见河友石人一支煙的《星星总是沉默不语 古代天文学背后那点事之序章》,当时人认为是十二年。

      杜预《注》:“元年,楚子弑君而立,岁在大梁。后三年,十三岁,岁星周复于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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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9

      《昭六年传》: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yí)子产书,曰:((p 1274)(10060301))(114、111)

      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yǐ)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bì),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禦,是故闲之以义,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huì)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彊,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p 1274)(10060302))(114、111)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bì)之兴,皆叔世也。((p 1275)(10060303))(114、111)

      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洫(xù),立谤(bàng)政,制参(sān)辟(bì),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fú)。”如是,何辟(bì)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肸(xī)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p 1276)(10060304))(114、111)

      我的粗译:

      下年三月,郑人铸刑书。晋国的大夫叔向(羊舌肸)让人给在郑国执政的子产捎了封信,里面写道:

      原先我寄希望于大人,但现在不了。

      当初先王治理时靠大家商量,不会立什么刑法,就是害怕“民”产生计较的心。但仍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所以就要靠‘义’来让“民”遵从,靠“礼”来让“民”遵行,靠“信”来让“民”遵守,靠“仁”来让“民”遵奉。还要设定“禄位”让“民”来追求,严断刑罚,来威慑“民”之中不愿遵从的人。

      但先王仍然害怕没有十足把握,所以要:训导那些“民”让他们更忠实,奖励那些“民”让他们更勤勉,教育那些“民”让他们更专业,在使用那些“民”的时候要让他们更团结,在面对那些“民”的时候要严肃庄敬,在接触那些“民”的时候要显示出强硬,在需要下决心的时候要让那些“民”明白我们会非常果断。然后还得有圣哲的主上,明察的官员,忠信的领导,慈惠的教师,这样下来“民”才能够上战场,而不会生祸乱。

      可“民”要是懂得了法度,就不会畏惧上司,就都有了计较的心,更有成文作依据,“民”就会想靠徼幸达到目的,那就没办法搞了。

      夏代的时候就有过治理混乱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制订了《禹刑》,商代的时候也有过治理混乱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制订了《汤刑》,周代的时候又出现了治理混乱,那时候他们制订了《九刑》。这三种法度都是在末世将要出现的时候制定出来的。

      现在大人您负责治理郑国,在田地的周边新修了围墙和沟洫,推行了遭到很多批评的政策,制定了三方面的法度,更铸造了“刑书”,这样还想要安定那些“民”,不是很困难吗?《诗》里说:“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说:“仪刑文王,万邦作孚。”这里边根本没提什么法度吧?要是“民”知道了可以计较的地方了,他们就不会再遵守原来的规矩,而会依据成文互相争执,芝麻粒大点儿的事,也会争执。各种混乱的争讼会兴起,还会有流行各种贿赂,到了大人去世以后,郑国会不会衰败呢?

      “肸(叔向自称名)”听说:“国将亡,必多制。”是不是就说的您现在办的这些事呢?

      一些补充:

      我在这里以“伯仲叔季”之“叔”解“叔世”之“叔”,则“叔世”就是“季世(末世)”之前的世代。叔向是说,只要一新作“刑书”,就离“季世(末世)”不远了。

      那两句诗头一句出自《周颂清庙之什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高亨先生注那句曰:仪式,即法度。刑,通型,效法。典,法则。又解:典,读为德。靖,平定。(《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80))。下一句出自《大雅文王之什文王卒章》:“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高亨先生注那句曰:仪刑,效法。作,始也。孚,信也。此句言万国才相信周王朝。(《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69))

      《昭六年传》:

      复书曰:((p 1276)(10060305))(114、111)

      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p 1277)(10060306))(114、111)

      我的粗译:

      子产回了封信说:

      要照大人您说的——我“侨”不成器,不能造福子孙,但我是在救急。不过虽然没能遵奉大人的教训,可也不敢忘记大人的好意。

      一些补充:

      既然为动员所有的力量以求在大国的夹缝中生存,前面子产已经采用了“作丘赋”的办法,从而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扩大了“民”的范围,下一步子产自然就只能采用与原来不同的施政方式来对待与先前不一样的“民”,我想这就是子产的所谓“救世”。

      但在马上就要到来的大一统的潮流面前,郑国处在极为不利的地缘条件下,最终是没有出路的,子产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说自己这些努力“不能及子孙”。

      ————————————————————

      《昭六年传》: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如象之,不火何为?”((p 1277)(10060307))(111)

      六月丙戌,郑災。((p 1278)(10060601))(111)

      我的粗译:

      晋国的大夫士文伯(士匄)就郑国铸“刑书”评论说:“到大火星傍晚出现在东方的时候,郑国是不是会着火啊!大火星还没出现,他们就动火铸造刑器,还在这个刑器上隐伏了争执的法度。大火星本来就包含有这样的征兆,不着火还会怎么样。”

      这年六月丙戌那天(杨注:丙戌,七日。),郑国果然发生了火灾。

      一些补充:

      大火星即心宿二(天蝎座α),著名的红色亮星。下面是心宿二的图片(截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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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昭七年传》:

      郑-子产聘于晋。晋侯有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韩子祀夏郊。晋侯有间,赐子产-莒之二方鼎。((p 1289)(10070701))(111)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郑国的子产访问晋国,晋侯(晋平公)正在生病,由韩宣子(韩起)接待他,于是韩宣子就在私底下问子产:“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韩起是在问:寡君卧病在床,已经三个月了,各处的神仙我们都去乞求过了,但主上的病有增无减。现在又梦见黄熊入于寝门,这是哪方来的厉鬼呀?

      子产回答他说:“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子产是说:以主上的英明,又有大人总揽国政,什么厉鬼敢来?古时候尧在羽山杀了鲧,鲧的神灵就化为黄熊,以这个形体进到了羽渊里头。夏那时候把他的神明安排在郊祭的时候祭祀,三代之中一直延续下来。现在晋国成了盟主,是不是忽略了这个祭祀啊?

      于是韩子(韩宣子,韩起)下令按夏的祭祀范围举行郊祭(,把鲧包括进来),晋侯(晋平公)的病果然有好转,他就把得自莒国的那两个方鼎赐给了子产。

      一些补充:

      下面是两件莒国铸造的方鼎的图片,引自《[春秋史话]莒之二方鼎》,当然这两个方鼎不是赐给子产的那两个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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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七年传》:

      子产为丰施归州田于韩宣子,曰:“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于君,私致诸子。”宣子辞。子产曰:“古人有言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施将惧不能任其先人之禄,其况能任大国之赐?纵吾子为政而可,后之人若属有疆埸之言,敝邑获戾,而丰氏受其大讨。吾子取州,是免敝邑于戾,而建置丰氏也。敢以为请。”宣子受之,以告晋侯。晋侯以与宣子。宣子为初言,病有之,以易原县于乐大心。((p 1290)(10070801))(120、111)

      我的粗译:

      在这次访问中,子产还替丰施把“州”归还给韩宣子(韩起),并且解释说:“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于君,私致诸子。”这是说:先前主上认为公孙段(丰施之父)能办事而且办得好,把“州”那里的这块田地赐给了他,前些天公孙段不幸过早去世,不能长久享有主上的恩惠。现在他的儿子不敢再据有这块田地,也不敢直接报告主上,所以让我替他私下把这块田地归还给大人。

      宣子(韩宣子,韩起)还要推辞,但子产告诉他说:

      古人有话:“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父亲砍的柴,儿子也背不起来。)”“施(子产直称丰施之名)”已经害怕享受不起先人的俸禄,哪还敢保有大国的赐予?而且就算大人您执政的时候允许我们保有这赏赐,但后边的人要是谁有了看法,敝邑惹上麻烦,丰家也会招来大祸。现在大人您收回了“州”,就是让敝邑免于麻烦,也让丰氏免受大祸,是让丰家重新有了立足之地。“侨(子产自称名)”斗胆向您请求。

      于是宣子(韩宣子,韩起)接受了“州”那块田地,并报告了主上。主上把这块田地赏给宣子,但宣子因为过去曾与赵文子(赵武)争夺这块田地,不愿意领有这块田地,就用这块田地与宋国的乐大心换回了原县。

      一些补充:

      “州”(杨注:州,当在今河南省-沁阳县东稍南五十里之地,余详昭三年《传注》。州,今河南-沁阳东稍南五十里,即温县东北。隐十一年周桓王赐郑,后晋得之。),推测位置为:东经113.16,北纬35.04(西张计村州城遗址)。

      “原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5,北纬35.16(济源原昌村)。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8

      《昭五年传》:

      郑-罕虎如齐,娶于子尾氏。晏子骤见之。陈桓子问其故。对曰:“能用善人,民之主也。”((p 1270)(10050501))(102、111)

      我的粗译:

      这年,郑国的罕虎(子皮)前往齐国,迎娶子尾家的女儿。晏子(晏婴)多次与他见面。陈桓子(陈无宇)问晏子为什么多次和罕虎见面,晏子告诉他:“能用善人,民之主也。(罕虎能启用善人子产执政,是“民”的引领者。)”

      一些补充:

      “民之主”(mín zhī zhǔ)在《左传》中多次出现,是当时人的口头禅,也可算是成语吧。下面是《左传》中八处(其中一处是字误)说到“民之主”的地方,除字误那处外,其余七处都可大致译为“民”之引领者:

      1.

      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chú ní)贼之。晨往,寝门辟(pì)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宣二年传》(p 0658)(07020302))(059)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

      惠栋《补注》云:“高诱曰:‘大夫称主,因曰民之主。’案昭五年《传》晏子谓子皮‘能用善人,民之主也’,亦谓大夫曰主。”此说虽不为无理,恐仍失之拘。大夫称主,只是狭义之主。非大夫亦可称主,哀二十六年《传》云:“若得其人,四方以为主。”此主字则不可云大夫曰主也,此广义之主。此主字当同。《晋语五》云:“夫不忘恭敬,社稷之镇也。”“民之主”与“社稷之镇”,辞异而义同。

      2.

      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霣,又可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宣十五年传》(p 0759)(07150202))(061)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

      《传》凡五言“民之主也”,皆指卿大夫,如宣二年指晋-赵盾,昭五年指郑-罕虎,此则似解扬暗中自指。

      3.

      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襄十四年传》(p 1016)(09140601))(083)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

      主,《新序杂事篇》、《说苑君道篇》皆作“困民之性”,“主”当为“生”字之形近误。“生”与“性”古本可通用。《周语上》云“匮神乏嗣而困民之财”与此二句意同。困民之生即困民之财。

      4.

      十二月,郑-游眅(pān)将归晋,未出竟,遭逆妻者,夺之,以馆于邑。丁巳,其夫攻子明,杀之,以其妻行。子展废良而立大叔,曰:“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苟。请舍子明之类。”求亡妻者,使复其所。使游氏勿怨,曰:“无昭恶也。”(《襄二十二年传》(p 1070)(09220701))(097)

      5.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kuàng),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襄二十七年传》(p 1134)(09270501))(094、097、098)

      6.

      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公过郑,郑伯不在。伯有迋劳于黄崖,不敬。穆叔曰:“伯有无戾于郑,郑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郑人不讨,必受其辜,济泽之阿,行潦之蘋、藻,置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敬可弃乎?”(《襄二十八年传》(p 1151)(09281201))(094、098)

      7.

      楚-公子围杀大司马蒍掩而取其室。申无宇曰:“王子必不免。善人,国之主也。王子相楚国,将善是封殖,而虐之,是祸国也。且司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体也。绝民之主,去身之偏,艾王之体,以祸其国,无不祥大焉。何以得免?”(《襄三十年传》(p 1178)(09301101))(108)

      8.

      郑-罕虎如齐,娶于子尾氏。晏子骤见之。陈桓子问其故。对曰:“能用善人,民之主也。”(《昭五年传》(p 1270)(10050501))(102、111)

      以下这一段也与“民之主”有些渊源:

      9.

      我在伯父,犹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谋主也。伯父若裂冠毁冕,拔本塞原,专弃谋主,虽戎狄,其何有余一人?(《昭九年传》(p 1307)(10090301))(118、114)

      “民人之谋主”应该和“民之主”的意义有近似之处。

    • 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15附:子产为政7

      《昭三年传》:

      张趯使谓大叔曰:“自子之归也,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实来,小人失望。”大叔曰:“吉贱,不获来,畏大国,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将无事’,吉庶几焉。”((p 1242)(10030702))(119、111)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昭公三年(公元前五三九年,晋平公十九年,郑简公二十七年),晋国的大夫张趯让人告诉郑国的大夫(卿)大叔(子大叔,游吉)说:“自子之归也,小人粪除先人之敝庐,曰:‘子其将来。’今子皮实来,小人失望。”他是说:自从上次您回去以后,小人打扫干净了先人留下来的小房子,告诉自己:“子其将来。(大人还会来。)”但这次来的是子皮,小人的念想落空了。

      大叔告诉他:“吉贱,不获来,畏大国,尊夫人也。且孟曰‘而将无事’,吉庶几焉。”我“吉”地位低,所以没让我来,这也是我们敬畏大国,尊崇夫人的表现。而且“孟(张趯)”告诉我“你不会出访”,其实对我“吉”也算是好消息吧。

      一些补充:

      “庶几”(庶幾,shù jī),差不多的意思,应该也是成语,只不过不是四个字。

      ————————————————————

      《昭三年传》:

      十月,郑伯如楚,子产相。楚子享之,赋《吉日》。既享,子产乃具田备,王以田江南之梦。((p 1244)(10031201))(111)

      我的粗译:

      还是这年,十月,郑伯(郑简公)前往楚国,由子产陪同。楚子(楚灵王)设宴招待他,并且在宴会上为他唱了:“吉日维戊,既伯既祷。田车既好,四牡孔阜。升彼大阜,从其群丑。”宴会过后,子产马上准备打猎的器具,“王”带着他们前往“江南之梦”游猎了一番。

      一些补充:

      楚灵王唱的歌出自《小雅南有嘉鱼之什吉日》,是这首诗的第一章,据杨伯峻先生,当时人赋诗一般只唱第一章,除非专门注明。而据高亨先生:“这是一首叙写周王打猎的诗。”这一章中的“田车”就是打猎的车,“田”这个词在当时的一个主要义项就是打猎。

      杨伯峻先生在此还有注曰:

      以,与也。杜《注》:“楚之云梦跨江南北。”然以近日科学考察,当时实无跨江南北之云梦泽。

      《昭四年传》:

      楚子问于子产曰:“晋其许我诸侯乎?”对曰:“许君。晋君少安,不在诸侯。其大夫多求,莫匡其君。在宋之盟又曰如一。若不许君,将焉用之?”王曰:“诸侯其来乎?”对曰:“必来。从宋之盟,承君之欢,不畏大国,何故不来?不来者,其鲁、卫、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鲁,鲁、卫偪(逼)于齐而亲于晋,唯是不来。其余,君之所及也,谁敢不至?”王曰:“然则吾所求者无不可乎?”对曰:“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p 1248)(10040103))(108、111)

      我的粗译:

      楚子(楚灵王)问子产说:“晋其许我诸侯乎?”他是问:晋国能让我召集诸侯吗?子产回答说:

      他们会答应主上的。晋国的国君(晋平公)只顾自己眼前的安逸,顾不上打理诸侯,他手下的大夫又非常贪心,顾不上提醒他们的国君。在上次“宋之盟”的盟约中又说过对待楚国要和对待晋国一样,那些诸侯要不肯答应,能有什么理由?

      “王”(楚子,楚灵王)又问:“诸侯其来乎?”他是问:诸侯们会来吗?子产回答说:

      肯定会来。来就是遵守了“宋之盟”的盟约,又讨了主上您的欢心,还不必害怕大国的干预,何故不来?不来的诸侯,应该是鲁、卫、曹、邾吧!曹国害怕宋国,邾国害怕鲁国,鲁国、卫国紧靠着齐国却又亲近于晋国,只有他们不会来。其余的诸侯,都是主上够得着的,谁敢不至?

      “王”再问:“然则吾所求者无不可乎?”他是问:这么说我追求的没有得不到的了?

      子产回答说:“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子产的意思是:要想压倒别人,那就不行;要是和大家追求的一致,那就都能实现。

      一些补充:

      “与人同欲”(yǔ rén tóng yù)应该也是成语,而且到现在还有意义。

      ————————————————————

      《昭四年传》:

      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bàng)之,曰:“其父死于路,己为虿(chài)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子宽以告。子产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qiān),何恤(xù)于人言?’吾不迁矣。”浑罕曰:“国氏其先亡乎!君子作法于涼,其敝犹贪。作法于贪,敝将若之何?姬在列者,蔡及曹、滕(téng)其先亡乎,偪(逼)而无礼。郑先卫亡,偪而无法。政不率法,而制于心。民各有心,何上之有?”((p 1254)(10040601))(111)

      我的粗译:

      到我们的昭公五年(公元前五三七年,晋平公二十一年,郑简公二十九年),郑国的子产(公孙侨,国侨)准备按“丘”出军赋,郑国的国人骂他说:“其父死于路,己为虿(chài)尾。以令于国,国将若之何?”这话的大意是:他爹死在路上(未能寿终正寝),他自己就是个蝎子尾巴,这么毒的人竟然负责管理国家,国家能好得了吗?

      郑国的一位大夫子宽(浑罕)把这话告诉了子产,子产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他是说:有什么关系。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而且我听说做好事的人要能坚持到底,才能有好的结果。对于“民”不能放任,对于正确的“度”,也不可轻易改变。《诗》里说了:“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我是不会动摇的。

      于是子宽评论说:“‘国’家(杨注:子产父字子国,此曰国氏)看来会首先灭亡了!君子即使有不厚道的做法,就难免过于贪婪的弊端,如果采用贪婪的做法,那会产生什么恶果呢?姬姓的各家族能进入诸侯之列的,蔡家以及曹家、滕家恐怕会首先灭亡吧,他们靠近大国又不守规矩。郑家会比卫家先灭亡,他们靠近大国又没有法度。治理国家却不守法度,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那些‘民’也就会各有各的想法,这样,‘民’的眼里还会有执政者吗?”

      一些补充:

      “赋”是指军赋,即随军出征的义务。“丘”则是当时的行政单位,按丘出军赋就打破了家族的界限,会使“民”以外的人更多地进入军队,或者说,扩大了“民”的范围,这就可以更合理地动员一国的资源。但这么干同时也大大削弱了原有社会结构的一个主要支柱——“民”之间家族与血缘的联系。

      当时的人原本是按家族组织起来的,最高的家族是周天子,其下是各家诸侯,再下是各家“氏”族,下面还有各个家族。大家族包含着小家族,族长同时就是军队的将领,“民”都在各个家族之中,都是亲戚。

      “苟利社稷,死生以之”(gǒu lì shè jì,sǐ shēng yǐ zhī)我们都很熟悉,也可算是成语吧,这多半是因为林则徐采用这段《左传》的典故写下了著名的对联: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

      关于子产所引的《诗》,杨伯峻先生注曰:

      愆,过失。杜《注》:“逸诗也。”《荀子正名篇》载此诗云:“长夜漫兮,永思骞兮。大古之不慢兮,礼义之不愆兮,何恤人之言兮?”《汉书匡衡传》成帝引此诗作“传”,以其不在三百篇中也。

      王安石“三不足”中“人言不足恤”很可能就是来自子产这里引的《诗》。

      杨伯峻先生注“姬在列者,蔡及曹、滕其先亡乎,偪而无礼。郑先卫亡,偪而无法。”曰:“蔡偪于楚,曹、滕偪于宋,郑、卫偪于晋与楚。十一年楚灭蔡,十三年复封之,春秋后二十一年楚终灭之。哀八年宋灭曹,滕于春秋后六世为齐所灭。郑于春秋后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卫于春秋后十三世二百五十八年为秦所灭,最后亡。《左传》于卫预言皆不中。”

      如杨先生所言,看来《左传》作者和卫国有些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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