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汉语和英语的比较 -- 颜赤城
真正日常说话说长长的从句的也忒怪异了。
洋腔也是个好玩儿的话题。但是我刚讲到字和词,还要点时间才能到语法和句子结构。
我是挺喜欢英语语法的。整齐,框架清楚。句子骨架搭好了,这样就容易往上加附件,句子就可以很长。
句子的骨架就是主谓宾。为了严守这个结构,会出现一些纯粹为语法需要而出现的词,比如it, there。汉语不会那么讲。一来,说实话我觉得汉语语法需要更多的研究和发展,现代汉语的历史并不长。二来,it可以做的短小精悍,但是每个汉字书写成本都很高,可能也有个惜字如金的心态。
你这样说也是可以的。但是这里没有一个统计上的衡量。比如一个30岁的大学水平的英国人从头学中文要几个课时,一个同样年龄和智力水平的中国人从头学英语要几个课时。
毕竟英语是中国的中学的主要课程之一,而外国人学汉语刚刚兴起,并且是特定人群。所以我觉得用小学生学习母语作比较可能更有说服力一些。
音译用久了甚至都不自觉了。是这个道理。但是我想说的是,在同时有音译和意译的情况下,意译往往胜出。我原文里也是那么说的。
英文的很多人名地名东西的名字指代中国人生活中没有的东西,纯粹是个发音。它们本身没有含义,不存在意译的可能,比如人名Jack吧。这和有意译可能的telephone, democracy是不一样的。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会根据汉语的特色而增加些辅助功能,玩一些游戏。比如,伟哥的正式翻译是万科尔。是万科尔吗?说实话我都不清楚。但你更能看出哪种翻译被接受了。
写无疑是汉字难,但是读似乎是汉字容易。
我没有和英文直接比较的证据,但是多年前听说日本人做过一个实验:在火车高速驶过小站的时候,让火车上的人辨别站台上的站名。日文里是片假名和“汉字”混用的,而且片假名出现的概率高很多,一般人对片假名比“汉字”熟悉很多。实验的结果是汉字的识别率反而高于片假名。
不过我只是听说这个实验,没有看过原始文献,不知道有谁对这方面熟悉的能否证实一下这个实验的真伪?
如果我是你,我将选择战斗!---先因后果。
外语是:
我将选择战斗!如果我是你。
null,eins, zwei, drei, vier, fuenf, sechs, sieben,acht, neun, zehn,elf, zwoelf
对应中文发音,确实觉得笨,而且sechs发音和sex,six近似,
neun,null近似.电视上很多妓女联系电话都是很多6,感觉受他们欢迎的程度不亚于广东人对8的感情。
有一次数数,让一德国技术员听见了,震惊了:世界上还有这么精练的语言啊,我数两遍她一遍都念不完,哈哈。
不过德国人聪明的那是非常的聪明非常扎实,看来德语这么原始的语言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基本上同意里外的观点,但是您举的几个例子却是非常的有问题。
这个观点不能说是绝对错误的,因为拼音文字本身的形成方式就决定了引入新的词汇和含义的时候,一般是采用原词变形的形式,而原词变形,也就意味着,其发音的改变是非常小的,甚至会不变。而汉语的起源以及发展都是遵循着以字的含义为主的原则,象形而起,然后是会意,最后因为语言的发展而不得不引入词汇的时候,则出现了形声。但是形声字的出现,与其说是创新,不如说是原来通用的一个字的专业化。所以,汉字本来就不是为了表达发音而创建的,自然也就不会在这方面擅长。
说到吸收外来语的问题,但凡现在存在的语言,这方面都各具特色,难分上下,不能分出个天下第一、第 二来。而且您举的例子实在有失偏颇。您用骑士,英文词knight,来作为例子。是不对的。因为这个英文词早已经被引入汉语中了。您在以下所作的种种推测,只不过是寻求一种音译罢了。并不是真正的引进吸收。如果要举出一个例子,一定要用一个新出现的名词。比方说,英语的apoptosis,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972年,用来表现细胞自发性死亡的一个过程。原词的是来自于古希腊的古诗,含义是落下,用来形容树叶从树上落下的状态。中文的翻译出现过很多种,最后还是采用了比较古雅的凋亡。
拼音文字吸收外来语能力强,这是指发音方面,但是,并不是说,一定就会把发音给引入进来。这还要看这两种语言之间的发音差异的大小。以日语为例,日语中的l,r, 好像是分不清的。(参见萨军门的文章)所以日本人说good luck,你怎么听怎么觉得像 good ruck. 汉语里面有若干发音是英语所没有的,而且两种语言的发音方式,比如重音和强调都是很不同的。所以才造成了所谓的洋泾浜英语和怪里怪气的外国汉语。如果你让一个从没学过英语的人给一个英国人说,耐特;或者给一个中国人说英语eksya。都只会造成困惑。这也就是你所说的
反过来想一想,假设有一个国家的人在使用汉语,他们的决定把knight译成“赫特”,并且说“赫”在这里是个多音字,发“耐”的音。你是不是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那样中文就遇到英文今天遇到的困难了。
这个例子并不好,汉语拼音之所以采用不跟传统的英语不一样的拼写方式,是因为汉语发音与英语发音的差异的存在。我们没有必要削踵适履的抛弃我们的习惯发音,而采取英语的读音。当初汉语拼音创建的时候,所有与英语发音一致的地方,其拼写也基本是一致的。不同的只是我们独有的发音。而且,英语在其发展过程中,作为日尔曼语系的成员,却从法语中、北欧语言以及拉丁语中吸收了大量的外来成分。这些外来语言的独特发音和拼写方式也随之保留了下来。例子很多,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林语堂的专著,妖道就不在这里卖斧了。
至于汉字的不同读音,日本和韩国已经这样做了呀。我也没看见谁有啼笑皆非的感觉。
这句话实在是牵强。语言的作用是交流,我不认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人在使用英语和汉语跟别人交流的时候,有多大的差异。即使是用英语来讲述汉文化。所谓的意译更好,是对于汉语而言,对于英语,还是音译比较省劲。我没听说谁用到saint kong, 倒是cunfusing大行其道。所以,英语等拼音语言引入外来词的时候,多采用近似的音译,而汉语等象形文字语言则采用意译,是由这两种语言本身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所决定的。没有必要一定要分高低,走上下。
同意这句:"汉字读写远比英文困难".
不光是外国人,中国人也一样.
可以去小学调查一下:
学习汉语拼音时,有多少人感到不可忍受;学习汉字时又有多少.
想想看:小学生一天学十几个汉字,每个字写十几二十遍,写错一个还得重写十几遍.
多么残酷啊!!!
汉字还有一个缺点:容易忘.
让常上网的人去提笔写字,他会发现很多熟悉的字就是写不出来.
学拼音,只用几周就可以开始看书了.而学汉字,要等好几年呢.
为了子孙后代,咱们用拼音吧!!!!
拼个音试试?
比如28是读作 acht und zwanzig (8-和-20),够繁琐吧。如果是一个很长的数这样读起来的确很麻烦,有时候不听完全部还不知道某个数的位置呢(千、百、十位)。 这种数数方式在心算上特别吃亏
另外,德国夜间频道中电话号码一般是6和8混合着的,又色又发
基本上能听出的德文字都可以拼写出的。
你说的,后半部分我都同意。比如你说“我们没有必要削踵适履的抛弃我们的习惯发音,而采取英语的读音。”“所谓的意译更好,是对于汉语而言,对于英语,还是音译比较省劲。”
可能是我没说清楚。
我没有说汉语拼音要去采取英文发音的意思。汉语拼音的首要目的是服务于汉语。
我说意译,说的是汉语。我原文里说“但是英语倾向于音译是利用自身的优点而避开自己的弱点。有人让汉语采取这套反而是放弃汉语优点而使用汉语弱项的方法,这是我不能理解的啊。”
但是你说的前半段正好是我反对的。你说“拼音文字吸收外来语能力强,这是指发音方面。”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既然汉语和英语都有另一方没有的发音,怎么会英语吸收汉语比汉语吸收英语容易呢?能不能举一个虚拟的例子呢?
虽说"猫咪""猫咪"的称呼,生生地将"modem"吃了豆腐,得着好处;但终归感觉像是菜园子张青倒插门孙二娘,亏没亏不知道,肯定不完美
偶想过,这"modem"是否可能翻译成:"描档"器,"码读"器之类的?
就如"百事可乐"一般?
就只能汗了...
不过翻译成"狃越",若在古时,可能性还真不小呢~
"牛刖"倒非蔑称,说明当地居民爱吃牛腿排,类似"基隆"叫过"鸡笼"~